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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地產銷售規章制度

        時間:2023-05-08 02:15:1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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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產銷售規章制度范本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地產銷售規章制度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地產銷售規章制度范本

          房地產銷售規章制度1

          行政制度

          一、員工守則:

          為維護公司利益和聲譽,保障銷售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守則。

          1、銷售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謀求公司制度規定之外的個人利益。

          2、銷售人員必須敬業愛崗,盡職盡責,勤奮進取,按質按量完成銷售任務。

          3、銷售人員之間應團結合作,密切配合,發揚團隊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

          關系。

          4、待人接物熱情有禮,著裝禮儀整潔大方,自覺維護良好的辦公環境,保持統一規范的辦公秩序。

          5、保守公司機密,以公司利益,客戶利益為重,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客戶利益的活動。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休息制度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一天。銷售經理在展會、廣告發布日、推廣促銷活動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3、考勤制度

          (1)、遲到:遲到者每次罰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罰款50元;10分鐘以上1時以內,每次罰款50元;1小時以上作曠工1天處理;每月累計遲到三次記曠工一次。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罰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罰款50元,1小時以上作曠工1天處理;每月累計早退三次記曠工一次。

          (3)、曠工:未經提前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次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除名。

          (4)、病假:員工病假須提前通知銷售主管,再由主管上報銷售經理。

          (5)、事假:事假必須提前1天向銷售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執行,未經批準,擅自離崗,以曠工處理。事假不得超過1天,超期請假須經銷售經理批準,方可離崗。超期離崗者,以曠工處理。超期四天以上,視為自動離職。事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6)、外出:員工外出辦理與工作相關事宜,須向銷售主管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外出,并應在辦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時間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宜,未經批準私自外出按曠工處理。

          (7)、脫崗:無故不在自己當值的崗位上的,視為脫崗,每月累計三次者按曠工一次處理。

          4、考勤管理

          (1)、銷售部考勤由現場銷售主管如實記錄,于次月2日前統計匯總完畢。

          (2)、事假、病假、休息、離崗前必須填寫請假條,離崗人員必須填寫工作交接單與指定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3)、外出前必須填寫外出事由登記表。

          著裝要求:現場人員按公司規定統一著裝。

          三、行為規范及違規處罰

          行為規范

          1、上班時間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脫崗外出。離開崗位,要向主管或銷售經理報告。

          2、上班時間不得在銷售接待區喝水、吃東西、吸煙。

          3、不得在工作時間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志。

          4、不得在工作時間從事娛樂活動,不得打牌、下棋、玩電子游戲等。

          5、不得在客戶視線范圍內化妝。

          6、不得在上班時間睡覺。

          7、不允許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8、不允許在辦公區內高聲喧嘩,談笑,不得閑聊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9、不允許著裝不齊,衣衫不整上崗。

          10、不得在銷售資料上亂涂亂畫。

          11、上班前及上班時間不得飲酒。

          12、不得搬弄事非,挑拔同事間的關系。

          13、不允許銷售人員做私單,替客戶炒房,從中謀取利益;

          違規處罰

          1、違反上述第1-11條者,處以20元/次罰款處罰;三次以上處以50元/次

          罰款處罰;

          2、違反上述第12條者,停崗一天,并處以100元/次罰款處罰;違反、二次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罰;

          3、違反上述第13條者,予以辭退處罰;

        銷售現場崗位職責

          1、營銷經理

          對銷售現場進行全面管理(包括現場相關部門人員),對開發公司領導負責;

          組織銷售代表的在職崗位培訓及測評、人員調整;

          協調與開發公司其它部門之間的關系,做到“上傳下達,下傳上達”;

          制定銷售策略;

          制定、提報廣告投放計劃、方案;

          全面掌控銷售進度;

          對銷售現場進行實時監控;

          對銷售現場的房屋去化進行實時銷控;

          處理銷售中的重大突發事件;

          協調處理重要客戶關系;

          現場重大事件的決策;

          銷售狀況的評估,分析,解決;

          處理重大的客戶投訴。

          2、銷售主管

          做為營銷經理的助手,協助營銷經理開展經營管理工作,對營銷經理負責;

          具體負責銷售代表的在職崗位培訓;

          督促銷售代表的工作,按公司計劃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計劃,保證高質量的接待服務;

          協助銷售代表完成有難度的銷售工作;

          銷售進度、銷售情況、銷售日報的填寫及時匯總,上報;

          處理職責范圍內的突發事件,協調處理客戶關系;

          參與銷售活動;

          負責處理日常的客戶投訴。

          3、銷售代表

          主要職責是實現銷售活動,為客戶提供高質量的接待、咨詢服務;

          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

          充分展示公司、樓盤的良好形象。

          房地產銷售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企業各項目的銷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涉及樓盤銷控、認購管理、銷售例會等內容,各項目售樓中心均應按此制度執行。

          第二章銷售策略、計劃的制定

          第3條擬開發項目之初,營銷管理中心應派員參與項目的立項過程,掌握項目定位、產品規劃、成本等內容,做好營銷策劃工作準備。

          第4條根據項目開發進展,營銷管理中心應及時進行全程營銷策劃,包括項目調研、制定銷售策略、宣傳推廣策略等。

          第5條營銷管理中心應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實施營銷推廣計劃,做好開盤前的準備工作,包括各種形式的宣傳、銷售現場包裝、銷售人員到位與培訓等。

          第6條銷售管理部經理應根據項目情況,及時做好項目銷售規劃,組建售樓中心,以配合銷售管理部開展各項工作。

          第三章樓盤銷控管理

          第7條銷控工作由銷售管理部經理統一負責,銷售管理部經理不在時,由售樓中心經理具體執行,并于第一時間通知銷售管理部經理。

          第8條售樓員需要銷控單位時,須同銷售管理部經理聯系,確認該單位尚未售出可以銷控,才能進行銷控。

          第9條銷售管理部經理銷控單位前,必須以售樓員先交客戶的認購金或身份證原件為原則。

          第10條售樓員應于銷控單位得到確認后,方能與客戶辦理認購手續。

          第11條售樓員不得在銷售管理部經理不知情或銷控單位未果的情況下,自行銷控,否則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企業也將嚴肅處理當事人。

          第12條銷控后,如客戶即時下訂單并落訂,銷售管理部經理需將最新資料登記于《銷控登記表》上;銷控后,如客戶沒有下訂單并落訂,銷售管理部經理需及時取消該單位的銷控登記。否則,因此產生的后果由銷控員承擔。

          第13條如客戶已確認落訂,售樓員必須第一時間向售樓中心經理(或銷售管理部經理)匯報。

          第四章認購管理

          第14條定金與尾數

          (1)售樓員必須按企業規定的訂金金額要求客戶落訂,如客戶的現金不足,售樓員可爭取客戶以企業規定的最低訂金落訂。

          (2)如客戶的現金少于企業規定的最低訂金,必須經得銷售管理部經理的同意后方可受理,否則不予以銷控及認購。

          (3)如客戶并未交齊全部訂金,售樓員必須按企業所規定的補尾數期限要求客戶補齊尾數。如客戶要求延長期限,須通知銷售管理部經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

          第15條收款、收據與《臨時認購書》

          (1)售樓員向客戶收取訂金或尾數時,必須通知售樓中心經理,并由會計與客戶當面點清金額。售樓中心經理核對無誤后,會計才能開具收據,并即時收妥訂金及相應單據。

          (2)若客戶交出的訂金不足,需補尾數的,只能簽訂《臨時認購書》。

          (3)客戶交尾數時,原已開出的收據不需收回,只需增開尾數收據,經售樓中心經理核對無誤后與客戶簽訂認購書,并收回《臨時認購書》。

          (4)客戶交出的訂金或尾數為支票的,開具支票收條,在收條上登記認購情況,并進行銷控,在支票到賬后,方可辦理認購手續。

          第16條《認購書》

          (1)《認購書》中的樓價欄,須以客戶選擇的付款方式所能達到的折扣之后的成交價為準。如該單位有額外折扣,須按審批權限交由售樓中心經理、銷售管理部經理簽名。(2)《認購書》中的收款欄,須由售樓中心經理核對訂金無誤后如實填寫,并在下方注明所開收據的編號。

          (3)售樓員填寫完《臨時認購書》后,必須交由售樓中心經理核對檢查,確認無誤后可將客戶聯作為認購憑據交給客戶,并收好余聯。

          第17條樓盤簽約程序規定

          (1)售樓員應按照企業的統一要求向客戶解釋標準合同條款。

          (2)售樓員帶領客戶到現場銷售主管處確認客戶身份和查看該房間的銷售狀態,填寫《簽約確認單》。

          (3)《簽約確認單》須經銷售管理部經理簽字后方可簽訂正式合同。

          (4)售樓員執《簽約確認單》及正式合同,帶領客戶到財務管理部交納首期房款及辦理銷售登記時所需的`相關稅費。

          (5)財務人員復核并收款后,收回客戶訂金收據,開具首付款發票,并在《簽約確認單》上蓋收訖章及簽字確認。

          (6)售樓員執《簽約確認單》、客戶首付款發票、購房合同到合同主管處簽字蓋章。

          (7)將簽約流程中涉及到的相關材料及時集中到客戶服務主管處審核統計。

          (8)客戶服務主管填寫《簽約客戶檔案交接單》,經銷售管理部經理簽字后將合同轉交到相關部門。

          第五章客戶確認管理

          第18條搶單及其處罰

          (1)搶單是指售樓員明知客戶已與其他售樓員聯系過,為了個人利益不擇手段將此客戶成交業績及傭金據為己有的行為。

          (2)搶單行為將受到企業最嚴厲的辭退處罰,且業績傭金歸已與客戶聯系過的售樓員。

          第19條撞單是指多名售樓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同一買房客戶聯系的行為。

          第20條企業實行售樓員首接業績制。原則上以《銷售日報表》登記第一時間的售樓員為準(第一時間保留時限為兩個月),該客戶成交業績歸該售樓員。

          第21條接待上門客戶或熱線電話時,如發現該客戶是某位售樓員在其他項目時的客戶或熟人,但該售樓員從未向該客戶介紹過本項目并且該客戶并未提及該售樓員的名字,則該客戶與該售樓員無關,按正常的上門或熱線接待。

          第22條客戶為售樓員介紹另外的客戶時,售樓員應提前在《銷售日報表》中登記被介紹客戶姓名及電話。此客戶看房或來電時,無論是否提及該售樓員姓名,其他售樓員均有義務將此客戶還給該售樓員。如售樓員未登記,被介紹客戶也未提及該售樓員,則該客戶與此售樓員無關。

          第23條售樓員在得知與他人撞單的情況下,為了獲取業績和傭金,私下聯絡客戶換名,或采用其他不擇手段的行為,一旦查出,將沒收傭金,并予以辭退處理。

          第24條售樓員不允許走私單,如發現將予以開除處理。

          第25條在售樓中心工作的非售樓員,不得將接待的客戶未經銷售管理部同意介紹給某個售樓員。

          第26條如果客戶到銷售管理部領導處投訴或反映某售樓員不稱職,經銷售管理部核查屬實,銷售管理部有權安排其他售樓員繼續談判至簽約,業績、傭金平均分配,此類客戶今后帶來的新客戶有權自愿選擇售樓員洽談。

          第27條未成交客戶介紹的新客戶,如客戶指定原售樓員接待,則由原售樓員接待,如未指定則算做上門客戶并按順序接待。

          第六章客戶跟蹤規范

          第28條接待客戶的來電來訪后,接待人員應認真填寫《來電登記表》、《來訪客戶登記表》,交予售樓中心經理安排客戶跟蹤日程。

          第29條售樓員必須于每日上班開始后半小時,根據所安排結果及時做跟蹤筆記。在當日下班時,整理當日工作,完善工作日記。

          第30條售樓員必須于每周五向售樓中心經理報告本周的客戶跟蹤情況。

          第31條售樓中心經理每周定期檢查工作筆記,對筆記不合格者進行處理(如停接電話、停接客戶等),并記入勞動考核。

          第32條從客戶與售樓員第一次聯系之日起至一個月止,售樓員未跟蹤客戶,該客戶不再受企業保護。

          第七章銷售例會管理

          第33條各售樓中心經理每周五選定時間召開周銷售工作會議,總結當周本項目銷售情況,做好下一周的工作計劃安排。

          第34條銷售管理部經理每周或不定期組織各項目售樓處經理召開會議,了解各項目的銷售情況,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部署。

          第35條營銷總監應組織、主持月度銷售例會。

          第36條遇到緊急情況,應根據情況召開臨時會議,及時處理銷售中的問題。

          第八章附則

          第37條本制度由銷售管理部負責制定、修訂與解釋,與房地產銷售有關的未盡事宜,可參考《員工手冊》、《售樓員實戰手冊》等文件。

          第38條本制度報營銷總監審核后,經總經理審批后頒發執行。

          房地產銷售規章制度3

          (一)購房價格及折扣制度

          1、固定折扣

          對象為自來購房之客人,客房折扣率則由公司根據當時之市場情形而定,該折扣率僅為最大限度之比率2%.

          2、重點客戶折扣

          對象為與公司往來關系客戶,折扣可低于固定折扣3%,必須先得到總經理批準認可方可享受所定之折扣。

          3團體訂購折扣

          對象為企事業單位團體購買,客房折扣率可低于固定折扣4%,必須得到總經理的簽批方可享受折扣。

          4董事代訂折扣

          對象為由董事代訂之人士。購房折扣率比固定折扣低4%,但營銷部須有董事代訂之資料(如簽名、電傳或傳真等)。

          6特別折扣

          指鑒于某些特別原因而需向客人提供之折扣,必須要經總經理簽批。營銷部經理不可簽批5%以下的特別折扣。

          7公司內部職員折扣

          職員折扣的對象是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折扣率為8%,或10%.

          (二)交際政策

          1.在交際場合,銷售人員可隨時以咖啡、茶、飲料及點心來款待貴賓而無需先獲營銷部經理的批準,但事后須向其匯報。

          2.凡遇到需以餐宴之形式款待客人時,銷售人員必須事先據實情填寫《宴請審批單》并先獲得營銷部之批準,并需獲得總經理的簽批。

          3.銷售人員必須將任何重要事情向營銷部經理匯報,若有非常特殊之原因,營銷部經理或其助手必須出席此種場合以保持企業之形象。

          (三)贈送制度

          1.銷售人員每次贈送貴重禮物之前,必須事先征得營銷部經理的批準,并需獲得總經理的簽批。

          2.銷售人員如需向客人贈送公司紀念贈品,可向本部秘書申領。

          3.所有贈禮僅應出于推廣公司產品目的為限,銷售人員不得因私人享樂而贈送禮物給他人。

          (四)用車制度

          任何外出作營銷拜訪之銷售人員都可以向營銷部經理申請使用公司專車。因此,必須事先詳細填寫一份《用車申請單》以獲批準及以便記錄。若因故公司不能提供專車,銷售人員可選擇乘坐公共交通車如汽車或出租車,但必須保留填寫細節之發票(或收據),事后交給部門主管審批以便報銷。在無其他原因之情況下,原則是首先選擇使用公司專車,其次選擇最便宜的公共交通工具外出公干,部門主管有權拒簽未經事先獲準或其認為不符合公干目的之報銷單。

          (五)會議制度

          1、營銷分析例會

          營銷分析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參加人員為:總經理、營銷部經理、行政辦、財務人員、各部門經理等。

          會議內容如下:

          A.檢查上月例會所作決定的落實情況、銷售任務完成情況;

          B.分析上月客戶構成、消費結構、平均房價、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C.營銷部經理報告市場狀況,房屋購買率、平均房價、市場銷售情況和市場競爭動態;

          D.分析上月以來的市場動向、特點、趨勢,討論房產市場銷售策略和價格政策是否與市場競爭相適應,如不適應,存在的問題是什么,如何調整,下月如何實施;

          E.討論房產市場銷售報告,了解省內外市場新動向和新發展。討論己簽訂的銷售合同,每個合同的客源狀況如何,如何擴大銷售;

          F.分析置業顧問已完成的銷售情況,己預定的出售數量,討論重要活動和重要客人的拜訪方案;

          G.總經理匯總,提出指導性意見。指明上月取得的`銷售業績和存在問題,明確下月銷售任務,團單、散客的控制比例,平均房價標準等。

          H.市場銷售分析例會記錄由營銷部文秘打印分派各與會者。會議中所定決議,各人員貫徹執行。

          2、周例會

          營銷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由營銷部經理主持,全體人員參加,會議包括如下內容:

          A.營銷部經理傳達公司每周大例會精神、總經理工作指示、公司經營信息;

          B.檢查營銷指標完成情況,評估上周促銷活動成效,分析新市場拓展程度;

          C.每位營銷代表匯報上周銷售工作及潛在客戶情況,提出工作中的問題;

          D.分析處理客人投訴,匯集客戶對服務的需求,研究新的策略與行動;

          E.討論大型促銷活動和重要客人接待方案;

          F.營銷部經理指示下周營銷工作重點和任務指標。

          3、日例會

          營銷部每日下午5時,所有置業顧問外出拜訪返回公司,都必須召開會議,會議的目的是讓置業顧問及時向營銷部經理匯報其每日之推銷計劃及娛樂招待的活動,及時對市場的趨勢及需求作出反應,同時亦將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尋求解決;另一方面,營銷部經理亦可將公司之最新政策方針傳達至下屬各營銷代表,起到上傳下達之作用。所有營銷人員須出席每天之營業部例會。在會議上,營銷人員均需利用此時間,對樓盤的銷售和人員的接待、安排作出討論,另須向營銷部經理匯報每天拜訪客戶信息反饋情況,以及具體跟進日期。

          (六)工作業績考核制度

          1、每月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逐級考核:

          A總經理考核營銷部經理。

          B營銷部經理考核部門置業顧問;

          2、考核內容包括:

          A.營銷分配指標及完成情況,包括房屋套數、客戶人數、平均房價及總金額等;

          B.預訂購房套數,確認或實際購買房數;

          C.拜訪客戶次數和拜訪客戶成本;

          D.失去老客戶數量,增加新客戶數量;

          E.每個預定客戶的平均房價及客戶平均消費數;

          F.客人投訴是否認真填寫統計報表,是否有合理化建議和創造性;

          G.每人所創純利潤。

          (七)宴請制度

          除了對客人進行銷售拜訪外,還應適當邀請客人到公司樓盤來參觀感受區內的配套設施、環境等,這亦是銷售行動中的一項重要活動。銷售人員可根據具體情況不斷地制定出有關的計劃,在他們的計劃中,寫明需招待的客人名字、事因及地點等,無論何種情況,每一次的招待,他們都必須在規定的金額限度基礎上來決定招待的費用預算。當需于特別招待客人時,他們必須先填寫《宴請申請表》,并須征得營銷部經理的批準。營銷部經理亦會對此進行評估、考慮是否值得招待,這樣才可以保證不會濫用招待的特定費用,最后征得總經理簽批。

          房地產銷售規章制度4

          為確保公司投入的資金能夠盡快回收以及實現預計的利潤,圓滿完成銷售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房地產銷售一般分為銷售準備階段和銷售實施階段。

          一、項目合法的審批資料準備

          1、未竣工房地產項目銷售

          未竣工房地產項目進入市場銷售需要符合預售條件。商品房預售條件及預售許可證的辦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一般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5)屬于房屋開發項目的.,已投入資金占項目總投資達到25%的證明。

          2、竣工房地產項目銷售辦

          理竣工房地產項目銷售許可證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6)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二、選擇房地產銷售形式

          1、自行銷售。公司對項目自行銷售一般包括:

          (1)確定銷售人員數量:首先根據項目銷售量、銷售目標、廣告投放等因素決定人數,然后根據銷售動態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2)確定銷售人員素質:招聘銷售人員要求具有:

          ①良好的個人形象。

         、诨镜膶I素質和溝通能力。

         、鄞_定培訓內容。

         、艽_定培訓方式。

          2、委托銷售代理。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必須具有承擔該業務的合法資格,并與公司簽署正式委托銷售合同。

          (1)代理公司及其職員的業務素質。

         、儆辛己玫穆殬I道德:對外代表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

         、诖砉究赏度胧袌鰻I銷工作的資源。包括人員、經驗、銷售網絡。

         、鄞砉具^往業績。主要看其代理其他項目的成功率和每一個項目的平均銷售周期。

          (2)簽定銷售代理合同:

          ①寫明代理權的時間:由公司確定項目銷售周期,銷售代理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銷售。

          ②代理保證金:代理公司在接受銷售委托時應交納預計代理費5%的保證金,如果在銷售過程中發生有損公司利益的情況,或沒有按照公司計劃完成銷售任務,則扣留保證金。

         、鄞碣M比例。根據不同銷售任務、委托內容按照總收入的1%—2%支付。

         、艽碣M支付。銷售任務達到30%時,按照回款數支付代理費的50%;銷售任務完成50%時,按照回款數支付代理費的70%;銷售任務達到80%時,按照回款數支付代理費的85%;余款銷售任務完成是一次付清。

          三、銷售現場準備

          1、售樓處。

          2、看樓通道。

          3、樣板房。

          4、施工環境。

          5、模型。

          6、廣告牌等。

          四、制定銷售價格。

          五、制定、印刷樓書、單張等樓盤宣傳資料。

          六、制定房屋銷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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