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農貿市場內各租戶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二、農貿市場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區、分工負責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四、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五、為及時發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嚴禁將危險品帶入本市場。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學習消防“四個能力”。
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八、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過道、樓梯、安全出口)要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得擅自封閉安全出口, 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設施設備,凡因個人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經營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十、監督動火作業,動火時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設施停水、停電原則上不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客戶加強防范。
十二、市場內所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發現火災后按程序進行處理,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對事故進行處理。
十三、租戶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設施,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十四、市場管理部門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堅決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嚴禁經營和未經批準而私自貯存煙花炮竹、炸藥、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賓客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賓客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須經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
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賓客,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賓客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賓客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餐廳防火制度: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撤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出事時使用。
3.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須經安全主管同意并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宜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并關好門窗。
第十八條賓館員工吸煙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并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賓客,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賓客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賓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負責。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同時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形式,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馂膽狈桨敢话銘▓缶c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賓客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賓客情況,認真清點旅賓客數并致歉安慰好賓客。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與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先疏散。
第三十二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批準后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企業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制度。
1、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事先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2、總經理為企業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第責任人。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做防火工作。
3、企業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年定期組織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企業各場所應公安消防部門驗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識,并由安全管理員負責其日常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關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間距,不得閉鎖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樓梯、消防通道。
6、企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報告總經理,落實整改措施。
7、企業禁火區內嚴禁止使用明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8、設備維修、電氣焊人員應防火專業教育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9、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企業和個人都應當無條件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發生火災時,各企業必須立即組織撲救,人員集中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必須立即疏散在場群眾。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因此制定了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來閱讀學習以下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
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現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視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準、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即行廢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生產技術部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生產技術部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 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征求相關意見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 本管理制度適合于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 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 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 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范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 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并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 。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并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并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并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后方可進行,并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8
。ㄒ唬榇_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ǘ┲贫咳辗阑鹧膊橛媱,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ㄋ模⿲Σ荒芗皶r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ㄎ澹┗馂碾[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馂碾[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并經常檢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泄漏事故發生。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待檢查后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11、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門店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門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4、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門店營業結束時,應切斷場所內所有非必要電源。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動火作業:
1. 防火、滅火措施沒落實的不動火作業。
2. 周圍雜物和易燃品、危險品未清除的不動火作業。
3.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作業。
4.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未干燥的不動火作業。
5. 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場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險性未排除的不動火作業。
6. 在進行高空焊割作業時,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響應的防護措施的不動火作業。
7. 未配有滅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時不動火作業。
8. 現場安全負責人不在場時不動火作業。
9. 現場安全負責人要堅守崗位,加強觀察,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10. 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
11. 動火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2. 完成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現場責任人要徹底清理動火作業現場后才能離開。
13. 嚴禁燃放煙花、炮竹和燃燒廢料廢品。
明火使用:
1. 工業樓宇內正常使用明火的設計及工藝必須符合消防法規定,必須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夠的應變措施。
2. 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嚴格按規定儲存、發放和使用。對油管、煤氣罐、儀表、接頭、閥門等關鍵部位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對用火環境、用火裝置及工藝設備要定期檢查及時排除失火隱患。
報備審核:
1. 凡在工業園區內進行動火作業之前和承擔作業的單位、個人,必須向管理人(物業部、保安部、工程部)申報審核。大型動火作業須經消防支隊防火科同意。
2. 凡使用燃料能源進行機械設備驅動、加工、生產的企業單位必須經消防部門審核許可。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ㄒ唬┯没鹩秒娪糜陀脷庥袩o違章情況;
。ǘ┌踩隹、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ㄈ┫涝O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ㄋ模┫揽刂剖液妥≡簶牵ú浚㈤T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ㄎ澹┏i]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ǘ┤粘7阑鹧膊楣ぷ髀鋵嵡闆r;
。ㄈ┲攸c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ㄎ澹┫涝O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姎饩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ㄆ撸┗馂碾[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愿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并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ㄒ唬┥米允褂梦唇浵莉炇栈蛳揽⒐を炇諅浒赋椴楹细,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筑、場所;
。ǘ┻`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ㄋ模╂i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ㄎ澹┻`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嚼瓉y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ㄆ撸┦覂任鼰熀瓦`章使用明火。
。ò耍┰陂T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墻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馂牡奈kU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志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為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于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根據公安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大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大政方針方面的制度?倓t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范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政治榮譽直接掛鉤,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志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6)發生火災后,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周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于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2)按規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開啟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并實行時值班制度;(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證上崗;(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筑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布置的工作任務,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3)滅火藥劑失效以后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機構匯報,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后,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范圍;
(2)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權限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5)爆炸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6)對于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對于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于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于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①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②對于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大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大致包括:警衛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后,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于查閱,并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大掛板以便于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一、公司對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隊長具體組織實施。
二、重點季節公司領導小組應對全公司消防實施檢查,及時消防火災隱患。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四、公司應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組織必要的消防演練,發生火災能及時撲救。
五、公司應定期召開會議,布置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消防違法違章案件,保護火災現場,配合火災調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
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為及時了解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全校教職員工以及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工作領導小組例會
。ㄒ唬⿻h召開時間
每月召開一次,一般為本月中旬,會期半天。
。ǘ﹨⒓訒h人員
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ㄈ⿻h主要內容
1、總結通報前一階段全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2、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3、明確當前消防安全工作重點和目標,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見和要求。
二、消防安全檢查總結例會
。ㄒ唬⿻h召開時間
每個季度召開一次,一般為這個季度的第二個月上旬,會期半天。
。ǘ﹨⒓訒h人員
各部門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ㄈ⿻h主要內容
1、各部門對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2、各部門和總務處組成檢查組對全校重點部位和各科室進行抽查。
3、聽取檢查組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檢查的情況匯報。
4、對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整改。
5、收集《消防安全工作情況登記表》,整理歸檔。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一、鍋爐房重地閑人勿進,禁止吸煙,并沒明顯標志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非鍋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車站每季度召開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全體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員工參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車站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車站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車站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由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二、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受車站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
(二)義務消防隊,應編制名冊,明確負責人,并隨組成人員的變化而及時補充、調整。
(三)車站的義務消防隊,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消防法規、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應有培訓情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四、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車站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義務消防隊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二)車站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用電器具;
3、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三)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畢,負責整改人員應上報至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車站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處。
(五)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車站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車站應當提出解決方案
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六)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車站要認真做好火災隱患整改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五、消防值班制度
(一)車站要堅持24小時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規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熟悉消防重點部位的布局、建筑特點、防火區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設備的配置情況;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值班人員要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五)值班人員要對管理范圍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六)值班人員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車站的人員要進行驅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報警時,要進行實地查看,并及時將著火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撲救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做好詳細記錄。
六、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四)使用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固定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七、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負責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四)義務消防隊員要熟悉本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
(五)義務消防隊員要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了解防火知識,掌握滅火與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六)發生火災時,義務消防隊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物資、保護現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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