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
1、學校要和施工隊簽定治安和安全生產合同書,明確施工隊具體的安全治安治理保障措施,明確學校監督協調安全管理的.責任。雙方必須遵守安全法律及規章制度。
2、施工隊進駐學校內部必須繳驗每個隊員的居民身份證或其當地公安機關的證明,無身份證明者不得在學校內部住宿。
3、施工人員須在學校內部居住三個月以上者,保衛干部必須協助他們辦理“臨時居住證”。
4、保衛干部要回同施工隊負責人,依據“身份證”編制施工人員花名冊。并寫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戶口所在地等,如施工人員有變動要及時更正。
5、施工單位要給施工隊伍安排固定的居住場所,并要求他們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用火,確保做好住所的安全和衛生工作。
6、施工人員必須憑施工單位發給的出入證進出大門,出入證不準轉借他人,遺失必須補辦。
7、施工隊負責人必須指定易名治安人員配合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向隊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嚴防違紀違法案件發生。
8、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要求,學校有責任全面做好隊施工隊員的安全協調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2
為了進一步完善并明確生產線車下作業人員安全作業標準,使車下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證,特制定車下作業人員安全操作管理流程,內容如下:
1、對未裝儀表臺和組合開關的車輛到車下操作前,把“嚴禁打車”牌分別懸掛在駕駛區方向機桿和副啟動盒醒目位置,然后再進入車下工作。操縱、電工人員嚴禁進行發動車輛操作。
2、針對于水暖車組合開關安裝人員在安裝完畢后把組合開關啟動鑰匙直接轉到水暖車下操作人員手中,每條生產線水暖組安排專人負責,在水暖車下操作工序未完工之前,其他操縱、電工調試人員如果需要啟動鑰匙到水暖負責人處借取,借取人員必須對鑰匙負責,不得轉借他人,用完之后及時歸還水暖負責人。要求到車下操作人員在未拿到鑰匙時嚴禁進入車下工作。
3、水暖組在車下工序完工后拿鑰匙的負責人及時把鑰匙轉給電工調試,絕不能因個人工作失誤耽擱生產。
4、在車下有員工作業時,或者儀表臺駕駛區、副啟動盒處掛有“禁止打車”標牌時,電工調試只允許進行靜態電工調試,嚴禁進行發動車輛的動態調試。
5、對于完工或下線車輛如果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車下整改操作,必須在前后醒目位置放置“嚴禁打車”標牌,并且隨身攜帶啟動鑰匙,如有特殊原因找不到啟動鑰匙,必須安排專人對駕駛區進行監護,保證車輛不會被其他人員啟動。
6、車下作業人員進入車下作業之前必須嚴格遵守“三務必/兩落實/一注意”原則,即:務必在駕駛區掛有“嚴禁打車”警示牌;務必在副啟動盒處掛有“嚴禁打車”警示牌;務必隨身攜帶啟動鑰匙,落實檢查止輪器是否放置到位;落實走線時板鏈運行是否徹底結束,注意進入車下作業時身體所躺位置遠離車輪。
7、倒車司機及車輛啟動作業人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動車作業時必須通知車底作業人員將“嚴禁打車”警示牌撤離后方可作業,在溝通未遂的情況下嚴禁賭氣擅自作業(此時車底作業人員應以車間整體生產進度為重予以必要配合)。
8、倒車司機在作業前務必確保在車輛即將啟動→初始運行時間段車底作業人員連人帶牌(“嚴禁打車”警示牌)全部撤離車輛運行危險區后方可作業;在使用拖車棒及拖拉機進行拖運無效工藝車作業時嚴禁采用掛擋點踩剎車的.方式來提醒車底車內人員撤離;在用拖拉機拖運無效工藝車時責任工段必須做好“三同時”即一條線同時指定三人一同配合作業:一人駕駛拖拉機/一人操縱無效車/一人監護當事車車底及四周安全狀態。
9、在倒車作業進行之前由倒車司機負責告知車底車內及車四周作業人員要求全部撤離,作業人員應立即予以配合不能推拖扯皮,車底作業人員聽到走線鈴聲響起后應立即撤離車底、在出現走線鈴聲短暫停息情況下車底作業人員在與板鏈操作人員溝通確認不再走線的情況下方可進入車底繼續作業,不得擅自行鉆入車下。
10、以上管理規定自下發之日期開始執行,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相關工段班組長對相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嚴格監控,對在檢查中發現違規操作的員工,將按照相關處罰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視情節嚴重度對相關組、班、段長進行的罰款處理。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車間所有,同時車間保留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對本規定進行健全完善的權利。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3
一、基本條件
1、特種作業人員指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和原勞動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中特種作業定義的作業人員。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年滿18周歲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工作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
二、培訓考核與發證
1、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由單位組織申報,由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
2、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后,必須進行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能的考試。合格后發給《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或《駕駛證》,方準獨立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實行理論教學與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預防事故的實際能力。
三、復審
1、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要按規定定期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
2、復審內容:
(1)復試本工種作業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
(2)檢查違章作業記錄和事故責任。
(3)進行健康檢查。
3、特種作業人員復審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發證部門負責審驗。
四、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各單位應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3、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做到定員、定人、定崗持證。必須調動時要經有關部門同意。
4、特種作業人員應提供保障安全作業的各種必要條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強令其冒險作業。
5、對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的,要追究領導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6、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4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5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6
1、購置:工廠購置特種設備時,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購置國家定點廠家產品。
2、安裝:特種設備危險性大、承壓高,必須遵守市勞動局規定,請專業單位安裝,及時辦理“許可證”,自已允許安裝的設備必須嚴格規范,仔細驗收,認真試運轉方可交付使用。
3、特種設備嚴格按使用說明管理。
4、特種設備要定人、定期檢查。
5、特種設備有安全附件要保證靈活好用。
6、特種設備操作工,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國家規定機關考試,領取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操作人員來禁喝酒當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7、必須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對有關設備要做好預防試驗儀表要定期樣對鉛封。安技部門每月組織專家巡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書,使用單位接到通知應停用整改,經安技設備部門驗收后啟封使用。
8、熟練掌握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按照《濟南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濟鐵總發[2008]116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營業線施工是指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設備使用和行車安全的各種施工,分為施工作業和維修作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營業線施工人員(以下簡稱施工人員)是指涉及我局營業線施工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施工單位的安全員、防護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
第四條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本著按需培訓、講求實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統籌安排,分層次、分系統開展培訓。
第五條參加培訓的施工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滿十八周歲;
(二)初中以上學歷;
(三)送培單位正式職工。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分工
第六條路局成立施工安全培訓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路局建設管理處處長任組長;職教處副處長和安監室副主任,運輸、機務、車輛、工務、電務、多元處主管施工的副處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總工室,安監室,運輸、機務、車輛、工務、電務、職教、建管、多元處有關人員組成。
第七條領導小組在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施工人員培訓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主要職責:
(一)負責審核匯總培訓計劃;
(二)負責選定培訓機構;
(三)組織審定培訓師資、培訓教材以及按照指導性教學計劃(附件1、附件2)編制的實施性教學計劃;
(四)檢查、監督培訓考核工作質量;
(五)負責局外施工企業和局內輔業施工企業(以下簡稱施工企業)施工人員的發證工作;檢查、監督運輸站段施工人員的培訓、發證工作。
第八條各成員部門職責:
(一)建管處:召集領導小組會議,審核相關事宜;組織施工企業的施工人員培訓;提報相關業務培訓內容和培訓師資;檢查、監督培訓考核工作質量;與職教處聯合組織審定培訓教材,并負責施工企業的'培訓發證工作。
(二)職教處:參加領導小組會議,審核相關事宜;負責匯總培訓計劃;負責選定培訓機構,檢查、監督培訓考核工作質量;與建管處聯合組織審定培訓教材,并負責施工企業的培訓發證工作。
(三)安監室:參加領導小組會議,審核相關事宜;提報相關安全培訓內容和培訓師資;制定培訓教材;檢查、監督培訓考核工作質量;
(四)有關業務處:參加領導小組會議,審核相關事宜;組織本系統的施工人員培訓、考核工作;提報相關業務內容施工的施工人員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和培訓師資;制定培訓教材;檢查、監督培訓考核工作質量;
第九條培訓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領導小組審定的培訓計劃,編制實施性教學計劃并組織落實。
(二)負責培訓師資管理,根據培訓內容選擇培訓師資,組織教學工作;
(三)負責對學員進行管理,規范培訓工作,確保培訓質量;
(四)建立培訓考試題庫,組織培訓考試;定期分析培訓效果,掌握培訓質量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培訓工作情況。
第三章培訓方式與內容
第十條施工人員安全培訓分為進場前培訓與定期培訓,均采用集中脫產培訓方式。
第十一條施工企業的施工人員培訓按照路局年度職工培訓計劃由路局統一組織。
計劃外需擴增培訓人員或培訓期數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路局管理項目的局外施工企業施工人員培訓,由路局項目管理機構填寫《施工人員營業線施工安全脫產培訓追加計劃申請表》(附件3)報送建管處。
(二)涉及營業線施工的局外建設項目的局外施工企業施工人員培訓,由路局審批項目部門填寫《施工人員營業線施工安全脫產培訓追加計劃申請表》(附件3)報送建管處。
(三)局內輔業施工企業的施工人員培訓,由本單位填寫《施工人員營業線施工安全脫產培訓追加計劃申請表》(附件3)報送建管處。
路局運輸站段的施工人員,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培訓。
第十二條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培訓學習的主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行車組織規則》、《濟南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則》等規章、制度以及其它相關業務知識。
第十三條安全員、防護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培訓學習的主要內容:有關行車設備的基本知識、施工作業的卡控知識、施工防護的具體要求、勞動安全的保護措施、非正常情況的應急處理知識及相關技能等。
第十四條各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可根據所管項目具體情況,對培訓內容提出修改意見,報領導小組同意后,適當調整培訓內容。
第十五條進場前培訓應在施工合同簽訂后20日內完成,培訓時間不少于18學時。定期培訓每2年培訓1次,每次不少于18學時。
第四章考試與發證
第十六條培訓考試由培訓機構負責組織。考試必須明確組卷人、監考人和閱卷人,并由本人簽字。領導小組對考試組織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第十七條考試方式為閉卷。勞動安全和相關業務知識分別組卷,試卷滿分各為100分。勞動安全100分為合格,相關業務知識80分為合格。
第十八條施工企業的施工人員完成規定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由培訓機構負責填寫《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報相關業務部門審核,路局建管處、職教處聯合驗印、頒發證書。
證書填寫要求。施工人員參加進場前培訓的,經考試合格后填寫《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資格性培訓合格證”并注明培訓有效期,培訓機構在“培訓考核單位”處蓋章后,由路局建管處、職教處在“發證單位”處聯合蓋章。已經取得《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施工人員參加定期培訓的,經考試合格后,填寫《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適應性培訓考核記錄”,并在“培訓內容”欄目內注明培訓有效期,培訓機構、路局建管處、職教處聯合蓋章。
培訓發證流程。培訓結束后,各培訓機構將實施性教學計劃、空白試卷及答案和加蓋單位公章的考試成績單(附件4)一式三份,報路局建管處、職教處各一份,作為驗證的依據,同時報路局施工安全xx大隊備案。
第十九條運輸站段的施工人員完成規定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按運輸站段的培訓、考核、發證辦法頒發《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初次取證的,填寫《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資格性培訓合格證”并注明培訓有效期。已經取證參加定期培訓的,填寫《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適應性培訓考核記錄”,并在“培訓內容”欄目內注明培訓有效期。取得合格證書的人員名單報路局施工安全xx大隊備案。
第五章培訓檔案管理
第二十條培訓機構要加強培訓管理,落實培訓責任,建立培訓工作檔案。局內施工人員的培訓考試試卷、成績應及時返回施工人員所在單位,歸入個人技術檔案,存檔備查,保存期三年。局外施工人員的培訓考試試卷、成績由培訓機構保存備查,保存期三年。
第六章證書管理
第二十一條施工人員上崗時必須隨身攜帶《鐵路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沒有攜帶合格證書或合格證書失效的,不得進入營業線施工作業。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合格證書。
第二十三條合格證書有效期為二年。有效期滿需重新培訓、考核。遇規章制度有重大調整時,進行及時培訓。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局內施工人員的培訓,納入全局職工培訓計劃的,由路局支付培訓經費;由運輸站段培訓的,由人員所在站段支付培訓經費。局外施工人員的培訓,培訓經費由局外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第二十五條爆破員的培訓由路局公安局負責。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路局建設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8
一、制度目的
該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公司員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規范公司人員的行為,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職業素養,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
二、制度范圍
該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的所有員工,包括正式員工、實習生、臨時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制定該制度的程序如下:
1.擬定制度草案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結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內部政策規定,編寫人員安全管理制度草案。
2.征求意見
將制度草案發給公司各部門,征求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3.修改完善
根據各部門的反饋意見和建議,對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并使其更加符合實際情況。
4.制定正式制度
經過最終的修改,制定正式的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公司內部進行宣傳和培訓,讓所有員工熟悉并遵守該制度。
四、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為了制定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人員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該法規定了勞動合同的簽訂、內容、變更、解除、終止、違約責任等方面的規定,是人力資源管理和保護員工權益的重要法規之一。
2.《勞動法》
該法規定了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工作時間和休息、勞動報酬、勞動保護、職業培訓等方面的規定,是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基本法律。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該條例規定了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職責、權利、義務及監察程序,是保障勞動者權益和維護勞動關系穩定的重要法規。
4.《行政管理法》
該法規定了行政機關的職責、權利、義務及其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關系,是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
五、制度內容
1.安全意識培養
為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職業素養,公司需定期組織安全知識培訓,讓員工了解基本的安全規范和預防措施。
2.安全設施管理
公司要對辦公場所、設施和設備進行安全管理,確保其安全可靠,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3.安全應急管理
公司需要建立并完善應急預案,制定各種應急措施和應對方案,確保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突發事件。
4.事故調查管理
公司會依據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5.違規行為處理
若員工違反上述規定,公司有權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和紀律處分,讓員工自覺遵守規定,規范自己的'行為。
六、責任主體
1.公司負責人
公司負責人對公司內的人員安全負有最高的責任,需要把人員安全管理和保障作為公司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組成部分,強化安全管理意識,確保公司內部安全。
2.部門負責人
各部門負責人對自己部門的人員安全負有直接責任,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嚴格執行,規范部門內部管理。
3.員工
公司的員工是人員安全管理的具體實施者,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并自覺遵守,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七、執行程序
1.部門領導應對本部門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不遵守相關規定的員工進行批評和教育;
2.對于違規行為,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部門負責人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在公司內部公示;
3.將人員安全管理制度作為員工培訓的重要內容,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宣傳和推廣,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職業素養;
4.每年定期對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評估,并根據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確保制度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八、責任追究
對于違反該制度的員工,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定進行處理,并在公司內部進行公示,以警示其他員工。
以上是人員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內容,希望能夠對公司的安全管理起到一定的指導和保障作用。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9
礦山安全員是整個礦山工作中最關鍵的崗位之一,直接關系到礦山的正常生產、生存發展,崗位十分重要。為確保礦山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礦山安全員崗位責任制,望遵照執行。
一、制定整個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明確各生產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并用書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見;并交企業備案。
三、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作好日常性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結合本礦山的實際情況“安全生產”的思想。
五、安全員必須在生產現場隨時巡視,不得滯留在辦公室。在巡視過程中督促檢查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并及時處置,防患于未來。
六、凡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安全員必須立即向主管負責人報告,并提供真實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盡快妥善處理,安全員必須及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分析事故原因,合同有關部門認定事故責任人。如屬安全員失職造成的事故,安全員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重點妥善組織開山班嚴格按規定時間放炮,并與其一道共同負責檢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在放炮現場設置警示牌、警戒線,拉響警報,確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發生。
八、在不耽誤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服從主管領導的臨時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選題監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機對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證砂石質量。
九、安全員兼職空壓機房的開機管理維護。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0
1、主題內容與目的
為加強外來參觀、實習、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證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所有入廠區的外來人員
3、參觀學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3.1外單位來廠參觀學習,必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接待,并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廠,并由專人陪同,做好登記。
3.2參觀學習人員進廠前,對口接待部門應通知相關單位做好生產、安全等各項準備工作。
3.3參觀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參觀過程中不準私自亂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吸煙,不準大聲喧嘩、打鬧,不準與崗位人員長時間交談,擾亂正常的生產秩序。
4、實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4.1外單位來廠實習,需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2實習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凡實習期限超過一個月的,負責安排的部門必須與實習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4.3負責安排的部門對參觀、實習整體工作和人員的安全負責。
4.4實習人員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可在所在崗位職工的帶領、指導下進行實習。
4.5實習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在單位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私自亂動設備、管道、開關、閥門等。
4.6如遇突發事件,實習單位負責人要按要求組織實習人員緊急撤離,保證人員安全。
5、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5.1資質審查。在確定外來施工單位時,由總工辦對該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審核內容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情況(施工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施工單位必須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凡不具備條件的,不準與其簽訂合同。
5.2簽訂協議。外來施工單位及其人員到企業施工和工作,在簽訂工程項目協議書的同時,安全與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同時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消防責任。
5.3職業體檢。外來施工單位的所有人員進行施工前,要進行職業體檢,禁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員從事施工及高空作業。
5.4安全教育。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準進行施工作業。
5.5安全管理
5.5.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項施工項目,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經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施工所在單位也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5.5.2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外來施工單位的電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所適用的各種工器具,要齊全完好,安全可靠。
5.5.3落實安全措施。外來施工單位進入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要設置圍欄、防護網、安全標志等。
5.5.4確定安全責任人。施工單位必須專人負責施工安全,安全責任人應及時與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溝通,報告施工現場安全情況。
5.5.5嚴格票證辦理。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及相關行業施工安全要求,按規定辦理各種作業票證。未經許可不準亂動企業的任何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擅自亂接水、電、風、汽等管線。
5.5.6加強監管。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指定專人具體協調與施工安全有關的事項。安全部門協助工程項目部門共同做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違章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6、外來廠家維修人員安全管理
來廠進行設備維修、調試的人員,由設備處負責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廠,并由專人陪同。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1
1、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車輛維修檢查制度,并加強管理。
2、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按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對車輛進行維護作業,如有漏項或減少維護項目造成后果,將追究維修人員的'責任。
3、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具備危險品運輸車輛條件的維修企業進行維護作業。
4、危險品車輛維修人員必須配備與運輸危險品性質相適用的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熟悉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5、危險品運輸車輛維修前后必須進行清洗、消毒完畢后,達到標準方可維修,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維修人員全部承擔。
6、出車前、后要對車輛和車輛配備的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有效。
7、維護保養車輛結束后,必須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出廠。
8、危險品運輸車輛維修過程中,非維修人員應遠離維修區,否則后果自負。
9、公司每月要對專用車輛、辦公場所、專用停車場地進行2次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并做好相關記錄和資料存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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