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學校會計管理,使財務會計工作有章可循,財務活動卓有成效,學校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財務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法制觀念,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各種法律財政法規,樹立為學校當家理財的思想,嚴格財務制度,堵塞漏洞,協助學校領導管理好財務開支。
2、規范經費開支,做到用款有計劃,專款專用,實行校長負責制的內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門嚴格執行經費定額指標。凡超定額指標者,不得報支。
3、嚴格報銷手續,報銷人員必須提供合法、完整、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人員審核后予以辦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參觀、學習、外調、購物,需要預支車旅費及臨時借款者,必須填寫預付款憑證,經校長批示方可借款,辦事結束后三天內來會計處報銷,結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則上不辦理第二次預借。
5、凡到外地購買物品需要匯款者,應先填寫請匯單,由校長批準匯款,一旦發票、單據收到后立即前來報銷,不得拖延。
6、加強支票管理,嚴格領用支票審批制度,堅決不開空頭支票。
7、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加強現金管理,收繳的.學雜費、書簿代辦費必須及時送交銀行,不得坐支。
8、規范收費工作,杜絕亂收費現象。
9、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嚴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確保資金安全。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2
一、會計年度
會計年度自公歷x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止。
二、記帳本位幣和貨幣折算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三、記帳方法、核算原則和計價基礎
會計記帳采用借貸記帳法;
會計核算原則為權責發生制,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計價基礎為實際成本法。
四、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凡持有的期限短(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確認為現金等價物。
五、壞帳準備核算方法
(一)壞帳的確認標準:
1、因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
2、因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確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
3、因債務人、債務單位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并且超過三年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
(二)壞帳的核算:
1、采用備抵法核算壞帳損失。
2、壞帳準備按決算日應收款項帳齡分析法計提。并計入當年度損益。提取比例為:帳齡、計提率
1年以內、0%
1~2年、10%
2~3年、20%
3年以上、50%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帳款。
關聯企業的經濟業務不計提壞帳準備。
六、存貨核算方法
存貨分類為:船用燃料、庫存物料。
各種存貨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帳;存貨日常核算采用實際成本核算,存貨發出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攤銷法攤銷。期末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價,并按單個存貨項目提取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低值易耗品是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至XXXX年元以下(含XXXX年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在領用時采用一次攤銷法進行核算。
七、短期投資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資計價方法:短期投資以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后的金額入帳。
(二)短期投資收益的確認方法: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獲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短期投資的帳面價值,但收到的、已記入應收項目的現金股或利息除外。處置短期投資時,按收到的處置收入與短期投資帳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
八、固定資產及其折舊核算方法
(一)、固定資產標準:
單位價值在XXXX年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經營的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二年的均應作為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計價
固定資產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并予記帳(若有評估、清產核資等情形影響實際成本計價的另予說明)。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固定資產類別的原價、估計經濟使用年限和預計殘值(原價的、5%)確定其折舊率如下:
資產類別、估計使用年限、年折舊率
運輸工具 10 9.5%
電子及其他設備 5 19%
辦公用具 5 19%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為建造或修理固定資產而進行的各項建筑和安裝工程。
(一)用借款進行的工程發生的借款利息,屬于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計入在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竣工驗收)時,按工程的實際成本轉入固定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
(三)期末在建工程按帳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價,對可收回金額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十、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核算方法
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按形成時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本公司的`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具體項目及攤銷情況如下:
(一)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的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推銷年限不應超過十年;
(二)、經營場地的裝修費用按受益期五年攤銷;
(三)、籌建期內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除應計入有關財產物資價值者外,應當作為開辦費入帳,其開辦費用應當在開始經營的當月起一次性計入當月的損益;
十一、借款費用的會計處理方法:
(一)為專門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長期借款費用,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所發生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二)對于短期借款或不是用于專門購建固定資產的長期借款,其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月預提計入當期損益。
十二、收入確認原則
一、小企業應按以下規定確認收入實現,并將已實現的收入進入當期損益。
(一)本公司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重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并不再對產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相關的收入已經收到或取得收款證據,并且與銷售產品有關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
(二)本公司在勞務總收入與總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本公司,勞務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的前提下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
(三)小企業提供勞務的收入,按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1、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
2、如果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可以按完工進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確認收入。
二、小企業因讓渡資產使用權而發生的使用費等收入確認:
利息收入按使用現金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發生的使用費收入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上述收入的確定并應同時滿足: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現金能夠可靠的計量。
十三、稅項
按稅法正確計算并按時、足額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及其他附加稅費;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本公司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為“應付稅款法”。
十四、利潤分配
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加上年未分配利潤(或減上年未彌補虧損)和其他轉入后的余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具體分配方案與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等按照企業章程和董事會決議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3
一、分公司資金撥款標準:
月銷售規模為該季度預算銷售月平均數,但不包括內銷和退貨銷售。
資金撥付額為每季度核定一次。
資金撥付額中不包含會計報表上的累計虧損數和固定資產凈值數。
分公司資金總占用額=資金撥付額+累計虧損+固定資產新開分公司、新開門店的資金規模根椐預算銷售規模計算。
總部資金實際撥付額=資金撥付額+累計虧損+固定資產—實際投資資金
二、分公司資金撥款的審批:
季度銷售預算指標經總裁審批,交財務管理中心資金管理專員備案,在上述撥款標準內的資金調整,由財務管理中心總監進行審批。
新開分公司、新開門店的預算銷售規模經營銷總監審批后,參照上一條規定執行。
超過標準和臨時性增撥資金,經營銷中心總監、財務中心總監審核,由總裁審批后撥款。
三、相關部門職責:
(一)營銷部門:
負責對分公司商品庫存結構和商品周轉率進行監控;負責對出樣商品資金占用狀況進行監控;負責對供應商帳期和信用額度的協調工作;負責對應收返利回收時間、應收時間進行監控;
(二)財務部門:
負責對分公司商品庫存結構和商品周轉率進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對應收返利和費用按標準進行帳扣及催收工作;負責對應收銷售款的監控工作;負責對資金分布的狀況進行統計、備案及分析工作。
(三)信息部門:
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確保相關部門對信息的需求;負責系統商品信息的正確,確保營銷和財務部門的監控;
(四)總經理:
作為分公司第一責任人,對資金合理分布負責;對分公司預算承擔責任,確保各項預算的'完成;負責各責能部門的協調工作,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四、獎罰規定:
分公司之間商品調撥未在30天內清帳的,對財務部經理處罰500元。
在總部規定的期限內,未將借款和超額資金歸還總部的,每次處罰2000元。
其它相關規定參照財務內控制度執行。
本規定適用公司家電零售單位。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4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5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6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各項資金,正確、及時、完整的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公司董事會有關決議,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部系公司職能部門,公司財務部有權對財會人員進行考核,并有權向公司提請對有突出貢獻的財務人員進行獎勵,對不稱職的財會人員進行撤換。
三、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股東權益不受侵犯。其基本任務時,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籌措資金、有效運用資金,提高企業效益。
四、公司財務部應認真分析、反映本公司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和執行國家有關企業財務法規得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分析產生原因,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五、逐步采用現代化管理辦法,如責任會計、目標利潤、計算機管理等,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財務人員應當好公司領導的參謀,為公司聚財、理財、用財出謀劃策,嚴格把好財務收支關,為提高公司效益努力工作。
財務會計機構、人員和制度
一、財務機構及人員設置
(一)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則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財務會計人員,依法辦理財務會計工作。
(二)財務人員因故離辭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不得中斷財務會計工作。一般財務人員變動應時先征得公司領導批準,并辦理財務人員登記手續。
(三)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設置財務部級財務部經理,主持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財務部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財務部成員按業務活動的.需要劃分崗位攝制。
二、財務會計制度
(一)人員考核:
1、公司財務部對財會人員每年考核一次。對其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財會人員要進行總結和自評。
2、公司財務部應建立財會人員考核檔案,作為晉級及獎懲的依據。
(二)財務部制度的建立:
1、財務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和公司具體情況,指定公司財務制度,包括財務收支管理、固定資產
管理、流動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開支標準與審批程序、內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印簽、支票、發票、會計檔案等管理制度。
2、公司的財務制度應報公司董事會批準。
(三)財務工作要求:
1、公司財務部按財政部規定的格式、內容和時限,定期向主管財稅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帳表、年度報表應附有中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
2、
3、公司財務部應于每月七日前向公司領導報送財務報表。公司應于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會報送月度“收支計劃表”,“資金支付預算表”,待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按批準額執行。
4、公司財務部應按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設置帳戶;應定期核對帳戶,定期財產清查,保證帳實相符;應規范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行為保證各種報表數據的正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資金管理及成本、費用管理
一、資金管理
(一)公司用款按用款計劃撥付。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使用所收
的售樓款,帳務處理上仍計作撥付。售樓款未經公司領導批準部的退款。
(二)非計劃用款要專門向公司領導請示報告。
(三)公司接到董事長簽字之調配資金通知,應立即照辦,不得延誤。
(四)公司將非公司業務之用的資金調出公司系統,應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書面批準。如系口頭通知,需補辦書面批準手續。非經董事長批準將資金調出系統,有關人員以嚴重過失論處。
(五)各幣種之間的兌換一律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私自進行外匯買賣業務。
(六)公司要積極籌措、運用和管理好各類資金,保證工程項目的需要。
二、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的工程項目款項的支付一律實行申請、審批手續,公司財務部對經董事長批準支付的款項及總經理簽字的預算內的申請付款款項,辦理付款手續,對未經申報及申報后未經批準的款項,即不符合財務手續的款項,財務部有權拒付。
(二)嚴格進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的管理和控制。從材料設備采購、日常開支到工程預算,應進行全過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價。不得超標準支付工程款項。
(三)財務部在工程付款記賬方面按部童工或單位、按不同承包單位,分別設置預付款和應付帳款明細賬。預付帳款用于歸集
我公司對各供貨商及承包單位的預付購貨款和預付工程款的詳細記錄,應付帳款反映我公司對供貨單位及承包單位所欠債務的詳細記錄。在合同最后一次付款時經管部必須和財務部對帳,經財務部確認實際付款情況后,方可付款。
(四)公司的管理費用,包括:辦公費、業務費、工資、房租等,采取在經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內,按實報銷的形式,由總經理批準、財務部負責執行,公司財務部控制使用,不得隨意突破限額。凡屬國家規定應于支付的費用如:稅務、財政、會計常年咨詢費按實列支、會議等在發生實單獨申報預算交董事會批準。
(五)購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入費用后,應有辦公室相應建立實物臺帳。
(六)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所有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專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員工做好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節約修理費用,防止毀損和盤虧。
(七)對外簽訂材料、設備、工程承包、勞務等方面合同應嚴格按照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了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后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采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并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準。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長簽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簽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簽批,最后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后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采購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門因工作需要采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并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采取招標等形式并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于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并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8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議工作,保證合作社財務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處理合作社各項經濟業務。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合作社的全部財務工作、會計核算過程都在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政策法律嚴密指導下進行。
三、會計核算
1、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取得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無誤后,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薄,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于記賬規則的規定記賬。
3、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4、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要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完整、做到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5、在財務報銷過程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一律不予辦理。
6、對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本合作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會計人員對于違法的收支,不予辦理,并進行制止和糾正。
五、財務會計人員崗位主管責任制
1、會計主管崗位
(1)對各項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地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銀行借款計劃,籌措資金計劃、并組織實現。
(3)定期開展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不斷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
(4)參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5)審查并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經濟文件。
(6)負責向本合作社領導和全體股東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稽核,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會計報表。
2、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款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
(2)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款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4)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9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務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稅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二部分借支流程
第三條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二)審批流程:經辦人→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副總經理→財務經理復核→總經理審批。
(三)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三部分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四條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部分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第五條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報銷(零星費用報銷):公司財務部每周四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后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8日以后,為了便于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2.借支及其他業務的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第五部分附則
第六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本制度未盡事項后嘗補充。
第七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0
一、總則
為規范我街道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街道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本所屬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由中心學校配備會計人員進行集中核算管理,實施會計工作電算化;各校只設報帳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學校報帳。
二、財務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中心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中小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三)財會人員職責
1.會計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學校事業發展和經濟活動的預測、規劃、決策,學校資金的籌措和使用,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金限額。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和現金使用范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管理,銀行印鑒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報帳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并將收入記帳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中心學校會計人員入帳;
⑵在8000元備用金范圍內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并及時向中心學校報帳;超過8000元的支出業務應按批準權限規定。
4.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編號、認真復核、及時打印、妥然粘貼,發現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由于憑證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發生錯誤,只能通過調整憑證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另編記帳憑證以紅字沖錯誤憑證,重新編制正確憑證,任何人不得通過其他操作對機內帳簿作無痕修改。
5.報表是進行會計信息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文件名稱,并按規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報送及時。
6.做好財務分析。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分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督交接工作。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財產總保管員簽字后,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2.資產的帳、冊
財產分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
學校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減少的鑒定、報批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一般經學校負責人批準。房屋、建筑物、車輛及單價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鑒定,經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后予以核銷。
固定資產經鑒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學校負責人批準方能報損,并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轉入修購基金。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四、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各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范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各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范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布,余額退還。
五、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在經濟業務處理中查錯防弊,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各校應制訂學校內部牽制制度。
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權限審批后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務須經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學校財務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
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鑒,有中心學校會計人員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各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1
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體系,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2.基本任務和方法: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對生產和經營過程進行控制、監督、核算、分析和評價工作,管好用好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有效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3.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公司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人員管理
1.財務人員應當保持公司的商業秘密和財務信息。除法律規定或總經理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財務信息。
2.財務人員調動工作,必須與公司指定的接替人員進行財務移交,且要一切手續完備,財務清楚后,方可調職。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的,須編制移交清單,交接完備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名或蓋章。
3.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
1.公司必須按照規定正確使用會計憑證,合理設置會計賬簿,全面、系統、連續地記錄公司的各項經濟業務活動,及時,真實地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2.公司必須使用財務局統一監制的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保持統一和規范。
3.財務人員填制憑證、登記賬簿,必須嚴肅認真、正確及時,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正確,摘要簡明,字跡整潔,不得潦草、模糊;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并按規定進行更正,不得任意涂改,更換銷毀憑證賬冊。
4.填制會計憑證和登記賬簿,必須用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寫,不得使用鉛筆或圓珠筆,畫線、改錯、沖賬時可用紅墨水筆。
5.記賬憑證和賬簿上的會計科目和子細目,以及往來賬戶名稱,必須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用代號。
6.制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合法的原始憑證作為依據,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對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7.各種空白支票、發票、收據,都應指定專人保管,并設立登記簿,登記領用日期、數量及起訖號碼,并由領用人合適簽收,防止丟失。
8.公司必須設置總賬、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并根據業務和管理的需要,設置備種輔助或備查簿。
9.啟用會計賬簿要在會計賬簿行上寫明公司名稱和賬簿所屬年度,賬簿內的“賬簿起用表”要填寫齊全。
10.登賬必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登記,每一筆賬都要記明記賬憑證的日期、憑證號碼和經濟事項的摘要。登記賬簿應按日期和編號的順序記賬,不能前后顛倒、不得跳行、隔行。
11.各種賬簿在記賬完畢后,必須結出余額,按月進行核對,保證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12.記賬憑證及賬簿,都必須定期按日期及編號順序裝訂成冊,加上封面,記賬憑證上注明年度、月份、起訖、號數、分冊號數及財務主管人員,逐冊編號,交由專人登記會計檔案目錄簿。
13.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是公司的重要檔案,必須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做到完整無缺、便于調閱,無關人員未經財務經理及公司總經理同意,不準任意查閱會計檔案。未經財務部經理批準,不準擅自復印或外借。
流動資金的核算
1.經管債權(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賬目的財務人員經常清理各賬戶款項,定期與有關單位核對余額,經常向部門主管匯報債權清理情況,督促經辦人員及時結清和收回債權。
2.公司應按當年未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等應收款項的余額計提一定比例的壞賬準備金,納入管理費用。
3.公司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確認壞賬損失,即:因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和擔保人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部分。其次,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賬款。
4.嚴格壞賬損失的控制及審批程序。公司若發生壞賬損失時,應先書面報告公司財務部初審、財務部經理復審,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沖賬。如因個人責任造成壞賬的責任者要視情節分別給予經理、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存貨的計價方法規定執行。
收入、成本費用
1.按下述規定收入的實現:
⑴商品或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⑵在交款提供方式的情況下,如貨款已收到,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已經交買方,無論商品、產品是否發出,都作為收入的實現。
⑶采用預收貨款銷售的商品和產品,在商品、產品發出時作為收入的買現。
⑷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產品,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后作為收入的實現。
⑸在采用承付結算方式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情況下,應當在商品、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將發票賬單提交銀行辦委托收手續后作為收入的實現。
⑹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產品,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作為收入的實現。
⑺公司出口銷售的商品、產品、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裝船提單,空運以取得空運單,并實行辦理出口交單后作為收入的實現。
2.實現的銷售收入,應按實際價款記賬,當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是屬于本期還是以前期間銷售的,都應沖減當期的收入和成本。銷售商品發生的銷售折讓(折扣)支出,應沖減當期的銷售收入。
3.當月實現的收入應全部記入當月賬內,并按配比原則計算與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稅金。這些成本、稅金費用應單獨核算,在財務報表上單獨反映,不得低減銷售收入。
4.公司應按會計核算的規定設生產成本,工程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對成本和費用進行歸集和核算。
5.公司應根據產品種類建立產品成本明細臺賬,做到記錄完整、核算準確、資料齊全。同時,要分析成本、費用的升降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6.公司要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定額管理,做到精打細算,厲行節約,降低成本。
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1.月報、季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管理費用明細表、銷售費用明細表、制造費用明細表。
2.年報:企業除報送月報、季報所列表式外,還需加報:現金流量表。
3.公司在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時,應附送財務分析報告。
主要說明:
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
利潤完成情況;
資金使用及周轉情況;
債權債務變動情況;
各類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主要稅項交納情況;
成本、費用升降情況;
其他財務會計方面需要說明的問題包括:
總結和評價公司的財務及經營成果,認真分析影響財務指標變動的各個因素。財務指標主要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本利潤率、營業收入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流動資金周轉天數、次數等。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xx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發展的要求,規范財務行為,完善財務管理工作,改善經營管理水平,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在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規規定及政府管理部門的政策要求下執行。如有不符,以法律法規規定及政府管理部門的政策要求為準。
第二章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為規范財務會計工作,促進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有效防范經營風險,應加強財務負責人工作職責管理。
第四條基金會財務負責人是指在理事會中負責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和監督、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工作的管理人員,即財務部部長。
職位設置
第五條本會可根據具體情況在財務部長下設置會計主管、會計和出納等職位,分別負責會計管理、會計核算及資金收付款等事項,并對財務部部長負責。財務部部長原則上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信至上、遵紀守法;
2、具備會計、金融、審計或稅務等專業的大學本科或以上程度,或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注冊稅務師或特許財務分析師等專業資格,并需從事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業績;
3、熟悉財經法規、財務會計制度,以及管理知識,熟悉所屬行業基本業務,具備組織領導能力,及財務管理能力、資本運作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
職責權限
第六條財務部部長按照本會《章程》、《理事會、監事會職責權限》履行職責。
第七條會計主管/會計/出納等人員應分工協作、相互監督、有效制衡。
第八條會計主管主要職責包括:
1、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制定本會財務相關制度和流程;
2、復核會計憑證和納稅申報數據,復核并上報財務報表;
3、保管本會財務專用章并復核蓋章資料。
第九條會計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維護會計賬目,按時完成銀行收支核算工作,每月按時編制財務報表;
2、按時進行納稅申報,每月完成本會發放給各項目組人員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個人所得稅申報資料按月排放整齊,按年度裝訂成冊,與會計檔案資料一起保管。
3、配合年度審計工作,根據審計結果調整財務系統,維持會計賬目與審計賬目一致,并完成財務系統年結。
第十條出納主要職責包括:
1、跟進慈善項目實施及收付款進度,及時辦理銀行收付款業務;
2、依據《善款收入通知書》,開具捐贈收據,并定期到財政局核銷已開收據;
3、根據留存資金和預計資金計劃辦理銀行短期理財。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應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業務活動。記賬、復核、收、付款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晰。
第十二條本會理事長對本會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領導責任;本會財務部部長/會計主管/會計/出納對所提供的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三條為保障本會行動方案的執行,合理配置資源,加強整體計劃、協調和溝通,本會實行預算管理。
第十四條預算管理是在對計劃執行及以前年度預算進行回顧檢討的基礎上,圍繞本會戰略目標、階段性目標,依托行動計劃而進行的資源配置,以及對一定時期內資金的投放和獲取、各項收入和支出、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方面所作出的具體安排。
第十五條本會秘書長在理事會指導下負責預算管理,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預算管理主要包括業務收支預算。業務收支預算用于支持行動計劃,由項目部負責編制和執行,財務部負責業務收支活動的具體資金安排。
第四章財務報告編制
第十七條本會財務報告是以會計報表為依據,以財務及業務數據為基礎,反映本會業務收支情況的日常管理監控工具。
第十八條財務報告分為月度財務報告及年度財務報告,按月度或年度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第十九條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會計報表包括以下三張報表:
1、資產負債表;
2、業務活動表;
3、現金流量表。
第二十條會計報表附注應包括下列內容:
1、重要會計政策及其變更情況的說明;
2、理事會成員和員工的數量、變動情況以及獲得的薪金等報酬情況的說明;
3、會計報表重要項目及其增減變動情況的說明;
4、資產提供者設置了時間或用途限制的相關資產情況的說明;
5、受托代理交易情況的說明,包括受托代理資產的構成、計價基礎和依據、用途等;
6、重大資產減值情況的說明;
7、公允價值無法可靠取得的受贈資產和其他資產的名稱、數量、來源和用途等情況的說明;
8、對外承諾和或有事項情況的說明;
9、接受勞務捐贈情況的說明;
10、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的說明;
11、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財務情況說明書至少應對下列情況作出說明:
1、本會的宗旨、組織結構以及人員配備等情況;
2、本會業務活動基本情況,年度計劃和預算完成情況,產生差異的原因分析,下一會計期間業務活動計劃和預算等;
3、對本會活動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本會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至少應當于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對外提供。如果本會被要求對外提供中期財務會計報告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外提供。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三條總則
1、資金管理包括對銀行存款、銀行關系管理、銀行戶口、銀行付款等的管理;
2、本會資金由財務部進行管理;
3、本會財務部協調本會整體的資金安排,負責本會整體資金管理政策的制定、監督、解釋及修改;
4、本會實行匹配和相對穩健的資金政策;
5、本會通過編制業務收支預算,對籌款、付款等各項資金活動進行有序安排。
第二十四條庫存現金
本會不設庫存現金,所有資金一律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第二十五條銀行存款
1、銀行存款是指存放于銀行戶口中的貨幣資金;
2、銀行存款的存放應配合本會銀行關系管理的要求。并應在兼顧銀行存款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的基礎上,確定存款的期限、利率和存款機構;
3、所有銀行存款必須及時記賬。本會應定期核對銀行賬目,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做到賬實相符。
第二十六條銀行關系管理
1、銀行關系管理是在與銀行往來過程中,充分利用各銀行在不同業務上的競爭優勢,并有目的地選擇合作銀行,支持本會各項業務持續發展和計劃實施;
2、在與銀行往來的過程中,須恪守誠信,堅持平等互利原則,避免各類違約事件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銀行戶口
1、銀行戶口是指為資金結算目的而在銀行開立的各類戶口;
2、銀行戶口的開立、變更、撤銷應配合本會銀行關系管理的要求。原則上應選擇本會合作銀行作為結算業務和存款的經辦機構,培育核心銀行關系;
3、銀行戶口以精簡為宜,應控制開戶銀行和銀行賬戶數目,定期檢查并撤銷已無業務需要的各類銀行戶口;
4、開立銀行戶口時預留的有效印鑒必須由理事長確定并進行授權;
5、銀行戶口只供本會使用,嚴禁出借銀行戶口供本會外或個人使用;
6、未經理事會批準,禁止以私人賬戶持有資金;
7、禁止開立賬外戶口。
第二十八條銀行付款
1、銀行付款是指通過銀行進行的支付結算行為。銀行付款的方式包括支票、匯票、本票、匯款、網上銀行支付等;
2、應編制付款計劃,做好資金支付的統籌安排;
3、任何付款的全部過程不能由一人完成;
4、付款前應核實付款申請經有效核批,并檢查所附原始憑證的真實性;
5、所開出的支票或向銀行開出的付款指示須與付款申請以及發票相符,并列明金額、收款人等詳細資料。如不一致,需提供委托書。不得開出空白銀行票據或付款指示;
6、應確定銀行預留的授權簽字人的付款權限。可按照金額等因素設定付款權限,授予不同級別的授權簽字人。原則上所開出的支票或向銀行開出的付款指示須經過兩名授權簽字人簽署;
7、所有付款完成后須及時記錄有關會計分錄;
8、對于已開出的銀行票據,收款方未能收到或遺失,須要求對方來函或登報掛失。經銀行確認止付后,才可重新啟動付款流程;
9、應建立嚴格的銀行票據及財務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辦法。空白票據的領用、注銷應制定有關審批手續;
10、網上銀行付款的',除須遵守本節上述對一般付款的規定外,還須遵守:
(1)網上銀行系統設置的授權級次應經過理事長批準;
(2)網上付款的操作流程及審批流程應嚴謹及合理,并經理事長批準;
(3)操作系統應進行身份的電子認證,以加強對操作人員使用權限的管理;
(4)應制定詳細的網上銀行軟硬件系統的維護與管理辦法。并采取防火墻、系統加密等安全保障措施,保證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二十九條總則
1、本制度所稱對外投資,是指以現金出資進行的各種形式的投資活動;
2、本會的對外投資應符合國家關于對外投資的法律、法規,以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為目的;
3、對外投資按投資期限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短期投資一般包括購買能隨時變現的債券、股票、信托、金融理財產品等金融投資產品以及委托他人代為進行短期投資的行為;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期限長于一年的債權投資。
4、對于長期不再運作的投資項目應作必要的清理,核清債權、債務,撤銷有關的擔保、抵押,并妥善保留所有賬薄、傳票、財務報表以及法律文件,如有必要,應注銷。
第三十條對外投資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1、本會理事會為本會對外投資的決策機構,在其權限范圍內,對本會的對外投資作出決策;
2、本會秘書長為對外投資實施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對新項目實施的人、財、物進行計劃、組織、監控,并應及時向理事會匯報投資進展情況,提出調整建議,以利于理事會及時對投資作出修訂;
3、本會項目部牽頭編制對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建議書,負責對外投資項目投資效益評估,并可根據項目需要,聘請外部專家對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出具風險評估報告;
4、本會財務部負責籌措資金,辦理出資手續等。財務部要及時掌握各投資項目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投資收益應及時返回本會賬戶,做好本會對外投資的收益管理。
第三十一條對外投資的審批權限
1、本會的對外投資應按照如下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1)本會對外投資單項標的交易金額達到或超過人民幣100萬元的,須經本會理事會審批;
(2)本會對外投資單項標的交易金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的,須經本會理事長審批。
2、本會對外投資涉及關聯交易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體審批權限如下:
(1)關聯投資單項標的交易金額達到或超過人民幣500萬元的,由本會理事會審批;
(2)關聯投資單項標的交易金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的,由本會理事長審批。
3、本會在12個月內連續對同一或相關項目分次投資的,以其累計數計算對外投資的數額;
4、在不影響基金會正常運作及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使用賬面資金購買銀行或信托理財產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收益。財務部提出購買理財產品申請,填寫理財產品認購審批表(附件1)通過負責部門對資金的預估及測算,經本會秘書長、理事長審批后購買。續期理財產品審批流程與購買理財產品一致。
第三十二條對外投資的審批程序
1、本會的對外投資項目,由秘書長組織項目負責部門編制對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產品說明書/項目建議書等相關議案,并提交理事會或理事長審議。
2、相關議案應主要論述項目投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對投資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是否合理和可行,進行分析、論證,作多方案比較和評價。其內容主要包括: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和依據;項目方案的初步設想及投資環境的初步分析;投資金額的作價依據及合理性;投資估算和資金來源;經濟效益和市場前景的測算。
3、本會理事會應嚴格按照本會章程規定的會議召開、表決等程序,對對外投資的議案進行審議。與會理事應認真考慮相關報告的可靠性、真實性、客觀性,在對投資方案進行充分的技術、經濟以及財務分析的基礎上,作出決策。在審議涉及關聯交易的對外投資項目時,應當根據客觀標準判斷該項對外投資是否對本會有利。
4、由理事長負責的審批項目,審批過程中,應認真考慮相關議案的可靠性、真實性、客觀性,在對投資方案進行充分的技術、經濟以及財務分析的基礎上,作出決策。在審議涉及關聯交易的對外投資項目時,應當根據客觀標準判斷該項對外投資是否對本會有利。
5、經授權批準進行金融市場投資活動的,流程應經過下單、復核、確認批準等程序,并至少由兩人分工完成。
第七章固定資產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預計使用年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在人民幣2000元或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第三十四條本會應按計劃安排固定資產的購置、建設及改良。
第三十五條新增的固定資產由項目部驗收并編碼,由財務部按相應的會計賬目入賬并記錄資產編碼。
第三十六條固定資產應按月以直線法提取折舊,并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
第三十七條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得調整。
第三十八條本會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確保實物記錄與賬面記錄一致。
第三十九條發現溢缺固定資產須查明原因,按一般固定資產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后,及時作出賬務調整。
第四十條對于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已形成實際損失或失去使用價值的各類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交報廢申請報告,并按固定資產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后做報廢處理。
第四十一條固定資產購建或出售(按出售前固定資產賬面余值),須按以下規定提請審批:
第八章行政開支報銷流程
第四十二條行政開支,是指本會開展業務活動所必要的成本費用開支,包括:公司注冊成立費、商業登記證年費、人員工資支出、法定保險支出、福利費、會議費、差旅費、文具費、印刷費、銀行手續費及審計費等。
第四十三條審批權限
單筆行政開支人民幣3萬元(含3萬元)以下由秘書長審批;單筆行政開支人民幣3萬元以上由理事長審批。
第四十四條報銷流程
1、一般行政開支由報銷經辦人填寫xx慈善基金會《費用報銷單》(附件2),清楚列明成本費用的內容及用途,附相關正本原始單據,由秘書長或理事長簽批后交財務部。
2、本會人員工資支出以補助形式發放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項目組人員,由經辦人填寫《xx項目組人員生活補助申請單》(附表3),清楚列明每名人員姓名、工作時間、工作天數及補助金額,由項目部長、秘書長及理事長依次簽批,并加蓋本會人事部公章后交財務部。
3、財務部支付款項后,各項目組人員在《xx項目組人員生活補助申請單》簽名欄內確認收款;并將其單據交回財務部作為賬務處理附件及稅務檔案備查;如遇項目組人員因地區偏遠無法收款的情況,需由各項目組組長(理事會確認)統一收款并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發放至各組人員。
4、對于資金在同名賬戶之間的內部調撥業務,由經辦人填寫《資金內部劃轉通知》(附件4),列明轉出銀行賬戶、轉入銀行賬戶及金額等信息,由秘書長簽批后交財務部。
5、財務部復核費用報銷單,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辦理支付手續。
6、有關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年審詢證費,經財務部審核后可直接根據銀行單據記錄入賬。
第九章公益項目支出流程
第四十五條公益項目支出是指使用本會的資產用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賑災救難、扶助貧困、促進教育、保護環境等慈善公益項目的支出。
第四十六條審批權限
按照《慈善公益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支付流程
1、由項目部填寫《善款使用審批表》(附件5),按審批權限報批。
2、項目部憑簽批后的《善款使用審批表》原件及相關協議復印件、簽報復印件、收款人收款信息等向財務部申請付款。
3、款項付出后,項目部應向受贈方索取有效收據(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政府機關)或發票(法人單位)或確認函(個人或無法開出正規發票的組織),交財務部作為收款確認依據。
4、因時間緊急且屬于重大自然災害、重大人身傷害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填寫《善款使用審批表》,由理事長、秘書長雙簽后交財務部申請付款。事后再按本規定補齊相關手續。
5、對于指定用途的捐贈款,本會要與指定用途捐贈人簽訂捐贈協議,約定該筆捐贈款的目的、負責人、期限、金額、條件、受贈人等事宜。
第十章會計基礎事項
第四十八條本會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會計核算實行財務自收自支、獨立核算的原則。
第四十九條本會以公歷年度作為會計年度。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會計報表按本會統一的外幣匯率折算至本會的記賬本位幣。
第五十條本會會計處理原則上按財會[2004]7號《民間非營利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規定的標準科目和應用范圍進行。標準科目不敷應用時,由本會財務部增加科目及相應代碼。
第五十一條所有記賬憑證應附有原始憑據,并以當地法律、本制度、審批權限、合同協議等為依據進行記錄。
第五十二條月結應在月終后七天內完成。本會應定期核對賬目,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調整,保證賬目記錄準確無誤。
會計管理軟件
第五十三條本會使用的會計管理軟件由本會財務部根據業務需要選擇確定。
法定報表
第五十四條本會應按月或年度及時編制法定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以及其他相應的明細表等。
年度審計
第五十五條本會應重視審計工作,并應組織、協調、配合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保證審計工作按照要求進行及按時完成。同時,不得干預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活動,以保證審計結論的獨立、客觀、公正。
第五十六條本會根據需要,應選擇行業內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工作。
第五十七條本會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的審計業務約定書應列明:委托審計的范圍、內容、雙方的權利與責任、違約責任等項目。
第五十八條會計師事務所擬出具非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應在審計報告定稿前,及時向本會財務部提交詳細報告,說明原因及對收支、凈資產的影響。
第五十九條審計完成后,本會應及時根據審計調整作賬務處理。如涉及資產撥備或核銷調整,在進行財務處理前應根據本制度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第六十條本會應認真分析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提出的意見、問題及管理建議書,對存在的問題,應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會計信息安全
第六十一條本會應針對不同崗位職責,設置相應的會計信息查閱、處理等權限。
第六十二條本會財務部應協同信息技術部門實施本會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跟蹤了解有關最新保障技術,保證所有電算化會計信息的高效傳輸和安全運行。
第六十三條財務人員調離原有工作崗位時,財務部應及時做好會計信息資料的交接工作。調離人員應列明交接清單,由交接人、承接人及其主管三方共同確認,確保資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十四條財務政策、數據、資料均屬本會重大機密,未經授權,各級人員不得對外公布。
票據管理
第六十五條各種支票、委托付款書、收據由財務部負責管理,按有關規定辦理領購、填制、保管、回收、繳銷手續。
第六十六條財務部出納購置各種支票、委托付款書、收據應妥善保管,并作好輔助連號登記。對填寫錯誤的銀行支票、委托收款書、收據,應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并按本制度規定繳銷。
第六十七條向捐款人開具收款收據,應使用廣東省財政廳印制的《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本會財務專用章。
會計信息檔案
第六十八條會計信息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財務會計信息和預算報告。會計信息的保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紙質和磁性介質。
第六十九條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負責管理,所有會計信息檔案要及時裝訂,妥善保管,對于磁性介質的資料須及時進行備份,并異地保存。
第七十條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七十一條磁性介質會計信息資料應長期保存,各種紙質會計信息檔案應按下列時間保存:
1、賬簿、年度報表(報告)、薪金表:長期保存;
2、傳票(應收應付款因有未了事宜不能清銷時,憑證應存至結案為止)、報稅表、合同協議正本:十年;
3、季報表(報告)及月報表(報告)、收據存根、發票副本、信件、銀行支票存根、銀行月結單、現金日報表及其他輔助性會計資料:七年;
4、若當地法律規定的保管時間長于以上規定,按當地規定保存。
第七十二條各種會計檔案超過規定保存時間的,本會應視具體情況自行決定銷毀或繼續保存,對已銷毀資料應保留相關記錄。
稅務
第七十三條稅務管理是指本會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法規向稅務機關和其他政府部門繳納、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和費用等事項的管理。
第七十四條稅務管理堅持誠信、法治、節約的原則。
第七十五條稅務管理的目標是控制稅務風險,降低稅務成本。
第七十六條本會的重大經營活動,包括投資、資產處置、重要合同的簽訂等,應進行稅收風險和稅務成本評估。
第七十七條本會對可能發生的稅務處罰,應充分行使申辯權、聽證權和行政復議權等權力,甚至進行訴訟,以維護合法權益。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七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在xx慈善基金會。
第七十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原《財務管理制度》不再執行。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3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體制
1、在總務處下設財務室,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2、財務室設報帳員一名,報帳員根據《會計法》行使工作職責,負責辦理學校的經費報帳活動業務。
二、預算管理
1、收入預算: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在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對收入進行預算編制。
2、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的可能,在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對支出進行預算編制,支出預算編制,應在保證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3、收、支預算均嚴格按照市區財政局核定的預算控制數進行編制預算。
三、收入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管理:對從教育局拔給的教育事業費、公共醫療經費、養老保險等財政補助收入,嚴格按照財政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業收入管理:對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學費、借讀費、捐贈費、銀行存款利息等預算外收入資金,全部足額按時上繳財政專戶。
3、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范圍,使用財政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合理安排各項支出,貫徹勤儉辦學、厲行節約和量力而為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的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工資、津貼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規定,控制人員經費支出,相對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2、對各項支出實行分類管理,重點是事業支出和建設性支出。建設性支出,不得超預算擠占教育事業經費。
3、對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或預算數代替支出數,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檢查。
4、各項支出應經校長審批簽字,財務室方能辦理報銷手續。
五、資產管理
1、流動資產管理:貫徹內部牽制原則,實現現金和各種銀行存款處理的合理分工,錢帳分理,嚴格執行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會計處理規程,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和現金日記帳,定期或不定期對銀行存款和現金進行核對和清查保證帳實相符。
2、固定資產管理:設立固定資產的分類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結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并按規定程序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進行及時處理。
六、財務監督
1、接受有關部門對校財務預算、預算執行、決算編報的財務監督和內部監督。
2、本校財務監督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的三種形式。
3、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雨湖區教育局《關于學校財務管理等若干問題的規定》及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我校實行由雨湖區教育局“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學校只設報帳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雨湖區教育局財務核算中心報帳。
第二章 財務收支管理
一、預算管理
1、學校財務收支實行預算制度。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
2、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3、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職工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4、學校預算建議方案,由雨湖區教育局匯總報區財政局審核批復后執行。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局,做到票款同步。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2、各項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準權限:學校維修和添置1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1000--5000元的支出,由行政會集體討論決定,然后再由校長審批;超過5000元的開支、基建投資、設備添置,由行政會集體討論后報教育局審批。
四、收費管理
1、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范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2、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范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3、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出明細項目向學生公布,余額退還。
五、出納員(報帳員)職責
1、出納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所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同其他單位之間的經濟來往應當盡量采取轉賬方式進行結算。
2、學校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3、學校支付現金,需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
4、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由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5、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對一切帳務憑證要及時整理裝訂,妥善保管。
6、事業經費支出需主管財務領導批準簽字及有關人員驗收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三章 資產管理
學校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學校應加強對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一、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1、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資產的作用。
2、資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督交接工作。
3、資產保管員要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報損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4、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資產保管員簽字后,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二、資產的帳、冊
1、資產保管員應對分管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
2、學校所有資產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三、固定資產減少的鑒定、報批
1、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須經校長批準。房屋、建筑物及單價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鑒定,經教育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予以核銷。
2、固定資產經鑒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校長批準方能報損,并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轉入修購基金。
3、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第四章 財務監督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
1、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2、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權限審批后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務須經行政會議研究決定。學校財務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
3、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4、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鑒,有核算中心會計人員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5、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四章 流動資管理
第十七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八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十九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一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二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三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固定資管理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應納入固定資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明細帳。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
第二十七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當月照提折舊。
第二十八條 對固定資和其他資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二十九條 無形資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20xx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條 遞延資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二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四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五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八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盤盈、處理固定資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三十七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十章 會計電算化
第三十八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
況確需使用時,應經總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 財務軟體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6
一、酒店財務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
二、會計經理每年對酒店財務會計檔案按種類、分年度裝訂成冊,并在封面上記載檔案內容、時間、頁數、編號予以歸檔;
三、財務會計檔案須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時間進行保管。
四、財務會計檔案未經總經辦批準不得外借,內部借閱須經財務總監批準并辦理相關借閱登記手續。
五、財務部的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監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須在移交清單(冊)上簽認。
六、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會計經理須提交書面銷毀意見及需銷毀的'會計檔案清冊,經財務總監審核,呈報總經辦批準后執行。銷毀時,由會計經理與總經辦指定人員共同銷毀,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及加蓋公章。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7
1、醫院會計檔案的管理應接受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2、醫院每月、每年形成的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整理,按程序編號訂裝成冊、歸檔管理。
3、各種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屆滿需要銷毀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編制造冊,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進行。
4、財務人員調離和離職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借閱財務會計檔案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注銷手續。
6、對會計業務的'重要核算資料要設專柜嚴密管理。其他會計檔案管理事項按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7、酒店財務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
8、會計經理每年對酒店財務會計檔案按種類、分年度裝訂成冊,并在封面上記載檔案內容、時間、頁數、編號予以歸檔;
9、財務會計檔案須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時間進行保管。
10、財務會計檔案未經總經辦批準不得外借,內部借閱須經財務總監批準并辦理相關借閱登記手續。
11、財務部的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監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須在移交清單(冊)上簽認。
12、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會計經理須提交書面銷毀意見及需銷毀的會計檔案清冊,經財務總監審核,呈報總經辦批準后執行。銷毀時,由會計經理與總經辦指定人員共同銷毀,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及加蓋公章。
13、會計檔案管理根據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實際,建立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4、財務管理部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組卷、歸檔工作。平時逐月做好記帳憑證、報表的裝訂工作并加蓋有關人員的印章。按照檔案標準要求,年度終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報表、帳簿的立卷、裝訂工作,按報表、帳簿、憑證順序排列,編好案卷號,抄寫案卷目錄一式三份,一份會計部門保存,一份存入檔案箱,一份隨同檔案移交檔案室保管。
15、會計檔案由財務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檔案室保管,移交時,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明確責任。
16、會計人員和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必須辦好移接交手續后才能離職。
17、會計檔案應做到科學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
18、非財務人員查閱檔案,須經財務部及檔案管理人員同意;財務部人員查閱,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外單位查閱應憑該單位介紹信,經檔案主管部門領導批準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應辦理必要的登記手續。會計檔案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可提供復印件。
19、會計檔案保管到期,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會計部門審查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同時將需永久保存的有關憑證抽出組成永久案卷保管。
20、銷毀檔案時應由會計機構、檔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參加,參加人員應對批準銷毀的會計檔案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經理。銷毀清冊列入會計檔案作永久保存。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8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業務項目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財務部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項目、采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工會組織。
第三條工會會計是各級工會核算、反映、監督工會預算執行和經濟活動的專業會計。工會依法建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與工會預算管理體制相適應。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應當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縣級以下工會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或者聘請兼職會計。
第五條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縣級以上工會應當組織指導和檢查下級工會會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組織工會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第六條工會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
第七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工會的持續運行為前提。
第八條工會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條工會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工會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以權責發生制為補充。
第十一條工會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
第十二條會計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三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四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工會宏觀管理的要求,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滿足本級工會加強財務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工會財務狀況、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六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條工會會計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以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工會會計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對于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
第十九條工會應當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條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第二十一條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并單獨反映。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投資和固定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借出款、應收款項、庫存物品等。
(一)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貨幣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工會應當設置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庫存現金的核算應當做到日清月結,其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如有不符,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工會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金額記賬。
(二)借出款是工會因開展工作或發展工運事業的需要而出借給其他工會或工會所屬單位的款項。
工會應當對借出款嚴格管理,借出每筆款項時均需與借款單位簽訂書面文件,署明用途和還款期限,還款期限通常不應超過三年;對于逾期未還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單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報經批準認定確實無法收回或者報經批準認定不再要求借款單位還款的,應及時予以核銷。
(三)應收款項包括應收上級經費、應收下級經費、其他應收款等。
應收上級經費是工會應收未收的上級工會應撥付(或劃轉)工會經費和補助。應收下級經費是本級工會應收下級工會的上繳經費。其他應收款是工會除應收上下級經費以外的其他應收及暫付款項。
應收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期末,工會應當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對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予以核銷。
(四)庫存物品指工會取得的將在日常活動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
器具等。
庫存物品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有償調入的庫存物品以實際支付的價款記賬。無償調撥、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庫存物品在發出(領用或出售等)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擇一種方法確定發出庫存物品的實際成本,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工會應當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庫存物品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計入當期收入;盤虧的.庫存物品,將其賬面余額計入當期支出。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等,將凈損失計入當期支出。
第二十四條投資是指工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會的相關規定,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投資按其流動性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為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
(一)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以貨幣資金方式對外投資,以實際支付的款項記賬。以實物資產方式對外投資,以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記賬。
(二)投資期內取得的利息、利潤、紅利等各項投資收益,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三)處置(出售)投資時,實際取得價款與投資賬面余額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對于因被投資單位破產、被撤銷、注銷、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政府責令關閉等情況造成難以收回的未處置不良投資,報經批準認定后應當及時核銷。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工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
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以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裝卸費及相關稅費等記賬。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記賬。
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凈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支出。
(三)處置(出售)固定資產時,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處置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會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相應增加固定基金;盤虧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個人收入、應付款項等。
第二十七條借入款指工會借入的款項。
第二十八條應付個人收入包括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
(一)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工資及離退休費。其中,工資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在職人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以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等。離退休費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
(二)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中,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出臺的津貼補貼。
(三)應付其他個人收入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其他個人收入。其中,其他個人收入指按國家規定發給個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誤餐費、夜餐費,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個人國外零用費,發放給個人的一次性獎勵等。
第二十九條應付款項包括應付上級經費、應付下級經費、其他應付款。
(一)應付上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按規定應上繳的工會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二)應付下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應付下級工會的各項補助以及應轉撥下級工會的工會經費和建會籌備金。
(三)其他應付款指除應付上下級經費之外的其他應付及暫存款項。
第三十條各項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五章凈資產
第三十一條凈資產是指工會的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投資基金、專用基金、后備金、結余。
第三十二條固定基金指工會固定資產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指工會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計占用的資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
待工程完工后轉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條投資基金指工會對外投資占用的基金。投資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額入賬。
第三十四條專用基金指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專門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工會干部權益保障金。
提取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計入當期支出;使用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專用基金余額;專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條后備金指縣級以上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儲備金。
提取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沖減結余;使用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后備金余額;后備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條結余指工會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后滾存的累計余額。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條收入是指工會根據《工會法》以及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按照來源分為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
(一)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指基層單位行政撥繳、下級工會按規定上繳及上級工會按規定轉撥的工會經費中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本級工會收到的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回撥補助、專項補助、超收補助、幫扶補助、送溫暖補助、救災補助、其他補助。
(四)政府補助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五)行政補助收入指工會取得的所在單位行政方面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六)事業收入指獨立核算的工會附屬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七)投資收益指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會除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之外的各項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一)職工活動支出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維權支出指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三)業務支出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會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發生的各項日常支出。
(五)資本性支出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實際支出。
(六)補助下級支出指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七)事業支出指工會對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級工會除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四十條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八章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工會會計報表是反映各級工會財務狀況、業務活動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工會會計報表是各級工會領導、上級工會及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工作的重要資料。
第四十二條工會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情況的報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間全部收入、支出及結余情況的報表。
(三)附注。附注應分析說明工會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工會在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經費過程中的成績和問題,分析影響預算執行的原因,經費收支變動趨勢,提出改進措施、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三條工會會計報表分為年度會計報表和中期會計報表。以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編制的會計報表稱為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是以整個會計年度為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工會要負責對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和下級工會報送的年報進行審核、核批和匯總工作,定期向本級工會領導和上級工會報告本級工會預算執行情況。
第四十五條會計報表要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審閱簽章并加蓋審查公章后上報。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工會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當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20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會計管理,規范公司財務會計行為,保證和維護公司全體員工的合法權益,實現公司財富最大化的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公司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應于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及下設的各分公司。
第三條公司財務會計管理體制為統一領導,歸口管理,財務會計工作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日常業務工作。
第四條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制,依法行使公司的理財自主權,對公司的財產完整和盈虧負直接責任;全面負責公司財務決策、指揮、控制、監督,審批財務預算和投資預算方案;接受主管部門、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和審計。總經理負責公司投入的各項資產的'管理和經營管理,財務部門負責本公司成本計劃、費用和投資預算的申報,并按照公司財務管理規定及有關批準的計劃、預算執行。
二、財務會計機構與財務會計人員
第五條財務部由公司總經理直接負責,財務部負責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六條財務部負責組織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日常工作,參加本公司經濟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會議,參與本公司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本公司其他經營活動決策。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根據財務會計業務需要設置財務會計工作崗位和資金管理崗位。
(一)財務會計崗位分為:預算計劃、總賬、往來款核算、材料核算、工資核算、固定資產核算、收入、成本費用核算、報銷、稅務、稽核、檔案管理等。
(二)資金管理崗位負責公司資金的計劃、融資工作的具體實施。資金管理人員應具備財務會計工作人員應具有的素質和技能。
(三)會計工作崗位實行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會計人員的崗位根據需要進行輪換。
第八條會計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敬業愛崗,忠于職守;熟悉法規,精通專業知識;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客觀公正,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嚴守秘密;樹立熱情服務的意識;
(二)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大專以上學歷;
(三)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公司與會計有關的相關知識;
(四)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五)身體狀況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第九條
財務會計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忠誠于公司,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財務會計工作,保證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十條
公司財務會計人員由公司總經辦和行政人事部共同考核,提出意見,根據公司規定程序批準聘任或解聘。
三、會計事務管理
第十一條
各項會計事務的處理,都必須符合統一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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