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目標管理
第1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2條制定安全目標,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后落實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3條成立由裝飾管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4條裝飾管理部主要負責人與各施工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負責。
第5條半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6條各分包施工單位在組織施工中,必須保證如果有本單位施工人員施工作業就必須有本單位領導在現場值班,不得空崗、失控。
第7條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主管審批簽字后實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條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方案》中應有專項的安全管理內容,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用書面形式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9條建立機械設備、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過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第三章 施工現場管理
第10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11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12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報裝飾管理部備案。
第13條管理者不得隨意指揮,操作者不得隨意作業,抵制隨意指揮,制止他人隨意作業。
第14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
第15條每月定期由總經理或裝飾管理部經理組織各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16條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四章 臨時用電管理
第17條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操作規程,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第18條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第19條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第20條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第五章 附則
第21條本制度由裝飾管理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2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
企業在施工過程當中,應當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少施工企業都制訂安全管理制度,這是一項不錯的措施,但要努力實施。為了方便大家,以下提供一則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各位參考。
1、范圍
1.1 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2.1 《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 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 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 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 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 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 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 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 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3
1、搭設作業
。1)搭設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必須嚴格按國家《建筑安裝安全技術規程》、市建工局關于《高層建筑雙排鋼管腳手架施工規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設計和搭設。
(2)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及裂變的桿件不宜采用。
。3)嚴重銹蝕、變形、,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宜采用。
。4)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外理。
。5)鋼管腳手架座立于槽鋼上的,必須有地桿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保護。
(6)不宜采用承插式鋼管做底步立桿交錯之用。
(7)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9)斜桿接長,不宜采用對接扣件。應采用疊交方式,二只回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視二只扣件間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業
。1)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
。2)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3)如遇強風、雨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實施拆除作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
。4)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
。5)建筑立體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擋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8)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9)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2)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13)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4)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1 、 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決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 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4) 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 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 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 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2 、 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制
(1)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要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文明生產體系,定期監督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及遵章守紀教育。
(3)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并監督實施,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問題,督促全體職工做好本職工作,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中的先進和科學的管理經驗。
(4)組織領導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5)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監督實施。
3、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安全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公司技術現狀,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方案和公司目標,并檢查實施情況。
(2) 對各單位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全面負責,對安全技術工作實行“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及時研究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3) 負責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安全技術深入到各個施工環節,具有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達到科學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 配合其他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特別對外來勞務人員的進場培訓),大力推動科技進步,不斷提高全員職工的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 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特殊施工工藝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監督現場實施,同時有審查、修定不符合實際的安全要求及技術條例規程等責任。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檢查實施情況。
(7) 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各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綜合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針對查出的問題責成分公司、項目部限期整改。
4 、 工程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積極貫徹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 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開展危險預知活動,逐級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監督檢查,并每月在公司生產例會上匯報安全生產動態。
(5) 協助領導組織好定期和不定期綜合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司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6) 按照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及時向公司領導建議獎勵安全生產工作好的和處罰安全生產工作差的分公司、項目部,要有理由、事實和依據。
(7) 正確使用防暑降溫、防凍保護費用,確保按標準發放并進行監督。
(8) 參加因工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分析,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9)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5、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 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對項目工程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2)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情況,制定本項目工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 項目部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 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時,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系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人員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5)組織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要對本項目部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7) 領導、組織施工現場進行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要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8) 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6、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本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3) 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 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 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和工程部,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組織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堅決杜絕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 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安全隱患,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
(8) 參加配合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7、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2) 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3) 經常檢查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及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簽字驗收方能使用。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 定期不定期組織各班組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有關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組織整改存在的問題。
(5)發現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8、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2) 制定安全作業巡視計劃,進行方針目標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視記錄,對巡視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本人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工程有關負責人,并可以越級上報公司。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 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制定安全制度。
(4) 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的培訓考核,辦理上崗證的復查工作。
(5) 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安全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 分析安全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制止違章作業,排除安全隱患。
(7)鑒定專控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其勞保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
(8)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和分析,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9、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根據本班組人員的技術、體系、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 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對新調入的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3) 作業前,要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交底,虛心聽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議,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
(4) 有權對作業環境、機具、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作業區)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協助完善。
(5) 有權對違反安全紀律、違章作業、違反技術操作規程作業等人員進行批評、警告,有向上級報告的責任,領導班組文明生產,做到工完場清。
(6) 每天應組織進行一次班組自檢、互檢活動,做好記錄,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糾正,并及時將有關較大安全隱患問題上報項目經理。
(7)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第二章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每兩周對所建工程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次周二復查。項目工程連續兩次檢查、復查不合格,給予項目部3000元經濟處罰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項目部、勞務公司要嚴格按照住建部建質【20xx】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及專職安全員配備辦法》要求配備專職安全員,如發現安全員配備不全給予1000元罰款,責令其配齊安全員。
3、 項目經理、安全員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好檢查、復查記錄。
4、 項目部督促施工班組要每天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后對作業環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5、施工現場每個工種在作業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環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
第三章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1、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公司組織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培訓學習,取得上崗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范圍、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2、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如有發現給予200元處罰;若由此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當事人、安全員、項目經理500-20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后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并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4、特種作業人員嚴禁酒后操作,如有發現給予當事人1000元處罰。
第五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 根據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一章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施工現場若發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責任人一定數量的經濟處罰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
(1)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100萬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總經理及相關責任人2000-10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10萬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公司安全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1000-5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并給予安全員、項目經理500-2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傷亡事故發生后,保護好現場, 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
4、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5、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6、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分公司、項目部、勞務公司,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六章 門 衛 制 度
1、門衛人員不得監守自盜。
2、門衛人員對進、出場材料、機械車輛進行檢查并做好出入登記。
3門衛人員對進場人員要求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 消防保衛制度
1、 建立消防保衛組織,配備義務消防隊員,定期進行教育培訓。
2、提高認識,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分工到人。
3、施工現場滅火器的配備
(1)、一般設施區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器。
(3)、倉庫或材料堆場內,應根據滅火對象的特性、分組布置酸堿、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于四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30m。
(4)、各工種要嚴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進行作業,施工中發現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2000元-5000元處罰。
電 工
(1)、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安裝與維修的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施工現場暫設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與維修應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要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體、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及照明燈具。
(5)、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定,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
(6)、配電盤內應保持清潔干燥,嚴禁在附近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
(7)、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8)、 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處,各種電氣設備應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9)、雨季前檢查避雷裝置,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
倉庫保管員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儲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火方法,要嚴格按照其性質、包裝、滅火方法、儲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別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嚴格按照“五距”儲存物資。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m;照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應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庫前應進行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6)、庫房門窗等應當嚴密,物資不能儲存在預留孔洞的下方。
(7)、庫房內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 并做到人走斷電、鎖門。
(8)、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9)、庫房管理人員在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管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準離開。
(10)、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種加工作業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電器設備
(1)、雨季施工來到之前,應對每個配電箱、用電設備進行一次檢查,都必須采取相應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在雨季要隨時檢查有樹木地方電線的情況,及時改變線路的方向或砍掉離電線過近的樹枝。
(2)、雨季之前,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用儀器進行搖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避雷裝置處于良好狀態。
(3)、電石、乙炔氣瓶氧氣瓶、易燃液體等應在庫內或棚內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曬發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應遠離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產生高熱引起周圍可燃材料起火。
稻草、草簾、草袋等堆垛不宜過大,垛中應留通氣孔,頂部應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發生自燃。
(5)、明火作業要嚴格審批手續,發現火情,立即撥打119報警,并積極組織人員撲救。任何個人或施工班組不經過項目部批準擅自進行明火作業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并給予XXX元處罰。
第八章 廁所衛生管理規定
1、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置廁所,廁所的合理設置方案如下:
廁所的設置要離食堂30米以外,屋頂墻壁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便槽內鋪設瓷磚。廁所要有專人管理,應有化糞池,嚴禁將糞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溝渠中,露天糞池必須加蓋。
2、廁所定期清掃,設專人天天沖洗打掃,做到無積垢、垃圾及明顯臭味,并應有洗手水源,市區工地廁所要有水沖設施保持廁所清潔衛生。如每次檢查時發現廁所不干凈給予項目經理200元罰款。
3、廁所滅蠅蛆措施:廁所按規定采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定期打藥或撒白灰粉,消滅蠅蛆。
第九章 食堂衛生管理規定
1、食堂距離廁所、拉圾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的場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場地平整、清潔、無污。
2、食堂內設置通風、排氣和污水排放設施。
3、食堂外墻面,抹灰刷白,內墻面局部貼面磚,抹水泥地面,安裝紗門窗。
4、生熟食品分開并設有標記,有防蠅設施,室內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時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衛生許可證,飲食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飲食和生活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持衛生防疫部門發的健康合格證上崗。
第十章 醫療保健制度
1、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殊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
2、對防暑降溫藥品要保證及時供應,并檢驗清涼飲料衛生狀況。
3、協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防治。
4、發生工傷事故要積極搶救治療,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和歇工日數。
第十一章 治安保衛制度
為了維護工地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和保證正常施工,特制訂以下制度:
1、項目部成立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安全員為副組長,其它管理人員及班組長為組員。
2、項目經理從整體上抓好本項目的治安綜合治理,確保項目部正常生產,各班組長具體負責本班組的治安保衛工作,搞好班組的安全生產。項目安全員及其它管理人員監督管理施工現場與周圍環境的治安保衛工作。
3、領導小組每天對工地進行治安巡邏值班。
4、 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5、 建立聯防體系,與當地派出所聯系,搞好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人員不受到傷害。
第十二章 施工防塵、防噪音及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固體廢棄物及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應妥善處理泥漿水,不得將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3、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工地現場融瀝青或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
4、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過程中揚塵、禁止將有毒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區內施工,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采取有效的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二十二時后,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使用噪聲大的施工機械。
6、 施工車輛(機具)駛出工地必須進行清掃沖洗干凈,不得污染馬路,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不得撒漏飛揚污染市容,建筑垃圾運到規定的地點卸放。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6
1安全標志使用要求
1.1凡工程所用的安全標志的圖形、顏色及材質都必須符合國家宣貫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的要求;
1.2對工程所用的安全標志牌應在工程開工前準備就緒,按工程的實際進度及安全標志總平面布置圖在相關位置及規定地方進行整齊掛設;
1.3工程安全標志牌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掛設;
1.4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標志牌,對故意損壞者應加倍賠償。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達信息含義的`顏色,用來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們能迅速發現或分辨安全標志,提醒人們注意,預防事故的發生;
2.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2.2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2.3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指在操作人員容易產生錯誤,有造成事故危險的場所,為了確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種標示。此標示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復合構成,是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標示,設置安全標志的目的,是為了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發生。
3.1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志的顏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3.2指令標志: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標志底色均為藍色);
3.4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用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3.5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4安全標志設置要求
4.1各施工階段的安全標志應根據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進行增補或刪減,其變動情況可在“安全登記表”中注明;
4.2根據工程特點及施工不同階段,有針對性的設置安全標志;必須使用國家統一的安全標志;
4.3安全標志設置位置的平面圖;
4.4施工現場安全色及安全標牌應符合下列要求:
●提示(綠色)
安全狀態通行,用于安全通道、行人車輛通道、外架施工層防護、人行通道、防護棚。
●警告類(黃色)
①機械傷人:用于機械操作場所、電鋸、電鉆、電刨、鋼筋加工現場、機械修理場所;
②當心塌方:用于坑下作業場所、土方開挖;
、郛斝幕」猓河糜诤腹げ僮鲌鏊。
●指令類(藍色)
①必須戴防護眼鏡:用于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車工操作間、焊工操作場所、抹灰操作場所、機械噴漆操作場所、修理間、鋼筋加工場所;
、诒仨毚┓雷o服:用于通道口、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電焊作業場所、油漆防水作業場所;
、郾仨毚靼踩保河糜谕庥秒娞莩鋈肟、現場大門口、吊鉤下方、危險部位、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業。
●禁止類(紅色)
、俳箍缭剑河糜谑讓油饧芩闹、欄桿、未驗收的外架;
、诮古实牵河糜谕庥秒娞莩鋈肟、通道口、馬道出入口;
、劢雇ㄐ校河糜谕饧懿鸪、坑、溝、洞、槽、吊鉤下方、危險部位;
、芙刮鼰煟河糜诓牧蠋旆、成品庫、油料堆放處、易燃易爆場所、材料場地、木工棚、施工現場、打字復印室。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7
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指標及承諾
1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
a)不發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責任事故;
b)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傷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發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人民幣的火災);
d)不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同時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發生流行x傳染病(無甲型傳染病、其它常見傳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時患病);
f)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生活、工業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和大面積水土流失)
g)不發生對施工區附近核電站的安全生產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設備損壞、人身傷害、安全執照事件或停機、停堆事件等);
h)不發生治安保衛事件(構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盜竊直接損失超過1萬元人民幣的事件);
i)不發生因人為失誤造成的重大設施、設備等財產損失(直接損失一次超過10萬元人民幣)。
j)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資的消耗,減少資源的損失和浪費。
2安全和環境管理指標
2.1死亡事故為0;
2.2造成1人重傷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為0;
2.3年度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為0;
2.4年度重傷事故(損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為重傷的事故)發生頻率為0;
2.5年度輕傷事故(損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為輕傷的事故)發生頻率為6 ‰以內;
2.6未遂事故事件(損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意外事件等)發生頻率:項目部總體控制在5件以內;
2.7大于1萬元的盜竊事件發生率為0;
2.8隱患事件項整改率100%;
2.9違章和違紀事件整改率100%;
2.10職業病年發生率≤0;
2.11施工安全不符合項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率達100%;
2.12重大設備、交通事故發生率為0。
2.13廢水排放達標率100%;
2.14施工噪聲排放達標;
2.15固體廢物控制:生活營地生活垃圾應分類在指定的地點傾倒、堆放,不得隨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發生滲漏的應裝入防泄漏的垃圾桶內;在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按有毒、無毒、無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點分類堆放、統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進行外運。
2.16項目部計劃在施工全過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費 918000元。
2.17節能降耗創造價值不少于項目部年總產值的1%。
3承諾
承諾在本項目中全面實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
承諾把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諾嚴格遵守與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承諾按計劃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意識,掌握必要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知識和技能;
承諾在施工中系統的控制危險源和環境因素,預防安全事故、污染事件及職業病,做到無救援工地,爭創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程、環境保護先進單位。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
一、傷亡控制指標
1、絕對制止有死亡現象,既不允許發生人身傷亡。
2、輕傷控制在3%以內。
3、重傷控制在1‰以內。
二、安全目標管理,實現措施
為保證安全生產,開工前必須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強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配備專職安全員和項目經理一起對工人進行三級教育,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在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一線施工項目以項目經理為首安全員、技術員、工長、質檢員、班長、生產工人組成樹枝狀的安全保證體系,認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產責任真實落實到個人,技術員同項目經理要認真組織編寫,施工組給設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措施,切實落實。
對該項目的`年度安全生產及整個項目的安全生產制定目標,在管理過程中,努力完成目標,使安全生產有目的、有依據、有控制方向,項目與企業簽訂安全經濟承包合同。保證目標的實現。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9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點控制點
根據貴工程特點及現場情況,以下部位和事項為安全控制重點。
⑴易燃物品儲藏處的安全控制;
⑵現場用電安全控制;
、悄局破穲鏊姆阑鹂刂;
⑷油漆、電焊作業的防火防范控制。
、蓡螇K較大面積玻璃的運輸及安裝。
2、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⑴進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強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擬赴貴方的人員,保證是高素質的,他們已習慣于接受入場安全培訓,同樣習慣于辦理各類必須的.簽證手續,我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已完成實現了建卡備查。
、茖I工種施工人員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
、墙、健全各級安全責任制,職責明確,落實到人。
、日J真執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對工人進行全面的針對性的如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不吊等安全紀律與技術交底,受交者履行簽名手續。
、筛魈胤N作業人員都按要求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證不超期,名冊齊全,真實無誤。
、拾踩珯z查記錄齊全,隱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
⑺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班前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并做好上崗記錄。施工人員具有防護衣帽等設施。
⑻各級管理人員,佩帶證明其身份的證卡,各類施工人員,戴胸卡、戴安全帽、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⑼組織防火領導小組,分施工層、分工種各負其職。
、谓M建義務消防隊,群防群治。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設過程中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工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建設部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安全生產監督制度
開工前施工單位負責辦理安全生產監督手續,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
第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是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安全生產保證能力的企業。
第三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措施,明確各級負責人和部門的安全職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五條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工程技術部要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要求施工單位建立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并檢查各級交底記錄,確保施工安全。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從事地下作業、高空作業、鋪架作業、爆破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起重機械、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由有資質單位裝拆及檢測、驗收登記制度。
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八條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工程監理建設情況,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季節性、專項性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檢查應當目的明確、內容具體,記錄完整,確保起到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促進作用。
第九條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書面告知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條辦理工傷保險制度
工程技術部監督施工單位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第十一條從業人員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發生傷亡事故后,安全領導小組和責任單位立即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上報。
第十二條“三同時”制度
本項目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三章各參建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一條工程科安全責任
。ㄒ唬﹪栏駡绦泄こ探ㄔO程序,制定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措施,督促并檢查各參建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建設項目安全生產。
。ǘ┰诎l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其他建設業務時,應考察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選擇綜合素質好、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承擔本項目建設業務。
(三)在工程招標資格審查時,檢查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審查擬任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記錄和安全培訓合格證。不得接受沒有合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擬任項目負責人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試不合格或被限制進入建設市場的施工企業的投標文件。
。ㄋ模┫蚴┕挝惶峁┦┕がF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信號、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施工中發現文物、古跡、爆炸物、電纜以及放射性污染源等,應當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ㄎ澹┌匆幎▽⑴鷾矢潘阒兴_定的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通過工程承包合同撥付施工企業,不得挪作他用。
。┰诮M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包含安全生產保證措施,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其他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要求,包括安全生產制度要求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置要求,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等。
。ㄆ撸┎坏脤辈煸O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在不具備安全保證的條件下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ò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目標,建立健全工程建設安全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檢查督促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健全、有效運轉和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實。及時調查核實施工、監理等單位反饋的設計未考慮或考慮不周而客觀存在的安全隱患,并采取防范措施。
(九)組織各參建單位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物資準備、應急程序、人員財產救援措施、事故分析與報告以及事故處理后的恢復措施等方面的內容。應急救援預案需報所在地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核備。
(十)建設項目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營救,根據國家、建設部和水利部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第二條勘察設計單位安全責任
。ㄒ唬┛辈煸O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
。ǘ┛辈煸O計工作應達到規定深度,符合國家和建設部規定的質量標準,提供能夠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要求的設計文件,防止因勘察工作錯誤或設計不合理發生安全事故。
。ㄈ┛辈煸O計單位應系統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以及項目周邊環境對施工安全的影響,提出保證施工和安全生產的具體技術措施,并納入設計文件;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應詳實完善,準確無誤,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應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導意見。
。ㄋ模┛辈煸O計單位應依據勘察成果向局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信號、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
。ㄎ澹┛辈煸O計單位應按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提出改善安全作業環境和安全施工的措施。
(六)勘察設計單位應根據營業線施工情況,提出營業線施工過渡方案,提出營業線在施工期間保證安全運營的措施和施工注意事項。
。ㄆ撸┙ㄔO項目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及特殊結構的,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及相關要求。
。ò耍┛辈煸O計單位應參加安全事故分析,對因勘察設計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相應責任,并對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因勘察設計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責任。
第三條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ㄒ唬┍O理單位應按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生產監理,安全生產監理應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實施,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協助工程技術部制定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編制建設項目安全監理細則,制定針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按照安全生產監理細則實施安全監理。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1
裝飾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交于各項專業技術管理。其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一、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實施責任
1、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責任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4、施工項目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作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項目安全員安全教育與訓練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2、安全教育、訓練。
3、全教育的內容碎實際需要而確定。
a、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
b、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c、結合生產組織安全技能訓練,干什么訓練什么,反復訓練,分步驗收。
d、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a、教育內容全面,突出重點,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b、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習慣;
c、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
d、告訴受教育者怎樣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e、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三、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有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三種。
四、安全管理要點:
1、裝飾工程施工多發事故:
a、火災;
b、觸電;
c、物體打擊;
d、機械傷害;
e、高處墜落。
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a、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日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保衛、防火工作檢查,建立保衛、防火工作檔案;
b、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防凍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c、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d、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e、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f、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g、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應設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現場明火管理:
1、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使用明火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使用無齒鋸,需開具用火許可證;
2、電、氣焊工作人員均應受專門培訓,持證上崗。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隨身攜帶滅火器具;
3、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4、油漆施工注意通風,嚴禁煙火,防止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防止物體打擊及高空墜落的措施:
1、止物體打擊事故的措施:
a、進入現場的人員戴安全帽;
b、高空作業的人員應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隨手放入工具袋,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2、防止機械傷害事故要點
a、圓鋸的傳動部分應裝防護罩。
b、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需裝不少于108°的防護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剩余不足25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2
1、安全管理目標:無安全事故,做到“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施工影響區域安全”。
2、總承包方自進入施工現場后,即承擔保障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員安全的責任,直至工程竣工。
3、根據政府有關法規規定,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工地規章制度。
3.1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要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各施工隊或分包方簽字認可。
3.2班前檢查制:專業責任工程師和區域責任工程師必須督促與檢查專業分包方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進行了檢查。
3.3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實行驗收制:凡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使用中的大型設備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并將專用閘箱上鎖保護。
3.4周一安全活動制:項目經理部每周一要組織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本周的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做必要的交底,使廣大工人能心中有數,從意識上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3.5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經理部每周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制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整改并作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
3.6管理人員和特殊作業人員實行年審制:每周由項目部統一組織進行,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違章指揮。
3.7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度與事故報告制。
3.8危急情況停工制:一旦出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險情,要立即停工,同時即刻報告公司,及時采取措施排除險情。
3.9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必須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4、現場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現場擬設2名專職安全員和6名保安人員。以上人員都應經過培訓和考核,獲得相應的證書并具有較豐富的經驗,以負責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和防止事故發生。工地安全員有權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措施以防止事故發生。
5、在合同簽訂后,總承包方將本工程的詳細安全計劃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并在隨后的工作中貫徹執行該計劃。根據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分別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安全計劃及安全實施細則。
5.1周邊居民通行防護安全計劃。
5.2塔吊安裝安全計劃。
5.3腳手架搭設安全計劃。
5.4高空作業安全計劃。
5.5施工臨電使用安全計劃。
5.6其他施工機具使用安全計劃。
6、制訂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所有用電項目做到有計算、有安全措施,F場設專職電工,非電工嚴禁接電。所有電路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7、現場機械人員必須持合格有效證書上崗,機械應保證良好的操作狀態,任何危及安全的隱患排除并經檢查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嚴禁機械帶隱患使用和運行。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教育。
8、全部工程所需支撐部分及腳手架、起重機械使用等均應經過設計計算,保證必要的安全系數,并經安全、技術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此項工作應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以留有充足時間不致影響工程進度。
9、針對惡劣天氣可能帶來的危害,制訂并督促落實安全措施。
10、勞務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勞務人員隊伍,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本方人員施工中安全措施的執行。該安全員應出席各種安全會議,傳達各項安全要求,并有權力停止本方任何危及安全的行為。任何分包方必須服從并得到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安全處罰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均有效。
11、現場醒目位置及危險區域(如樓梯口、施工洞口、出入口)設置各項安全標志、標牌、宣傳品等,提醒施工人員注意安全。平時作好日常安全檢查工作。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3
1.編制目的
用于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進行全面管理,確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工程建設全過程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職責
3.1總工程師辦公室負責本規程的制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3.2項目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時為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質,地下管線設施等資料和其他必要條件。
4.1.2工程開工前,檢查相應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市政公用設施等安全防護情況。
4.1.3審查設計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4.1.5檢查施工單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標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
4.1.6檢查施工單位設置的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并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4.1.7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4.1.8檢查施工單位使用的施工機具,不合格的施工機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寫《施工單位機械設備證明文件統計表》。
4.1.9檢查施工單位特殊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并填寫《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工種人員資質證明文件統計表》。
4.2事中控制
4.2.1檢查用地紅線范圍內或者經有關部門批準臨時占用的場地和道路,應當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4.2.3檢查施工單位建立的專業檢查、職工自檢和安全自檢的制度執行情況。
4.2.4督促施工單位根據季節和生產情況的變化,組織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
4.2.5檢查施工安全措施,現場設置的機具、機構或設備應要求施工單位定期維護和保養。
4.2.6檢查施工現場設置必要的預防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檢查施工單位施工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情況,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審批制度,F場應設置符合消防規定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會同監理單位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在監理例會上向施工單位指出,要求按時整改。
4.2.9督促施工單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礎分部工作量50%、主體分部已結頂、裝飾分部工作量的30%時,及時到安監機構申請安全達標驗收,驗收合格的,將安全達標牌懸掛在施工現場的顯著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檢查施工單位對安全技術資料設專人管理及歸檔的情況。
4.3.2重大事故發生后,應要求施工單位積極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立即向市建筑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同時,項目工程部應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匯報事故情況。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確定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對可能造成周圍建筑物、構筑物、防汛設施、道路、地下管線損壞或堵塞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并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保證文明施工。
5.1.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檢查工地周圍的遮擋圍墻,按要求圍墻設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預制板或磚砌筑,封閉嚴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潔完整。
5.2.2督促施工單位設置施工標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檢查工地排水系統,要求設置連續、通暢的排水設施和沉淀設施,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檢查施工單位臨時舍施,要求按施工區域與非施工區域嚴格進行分隔。
5.2.5檢查建筑材料、機具設備按工地總平面圖的位置在固定場地整齊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護設施。
5.2.6檢查施工現場道路是否暢通,場地是否平整,有無大面積積水。
5.2.7夜間施工作業,應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事先向環保部門申請《夜間施工許可證》。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內應用砼硬化,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沖洗后出場。
5.2.9按政府主管部門規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線堵塞或損壞的,應要求立即疏;蛐迯;對工地周圍的單位和居民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由施工單位承擔濟濟賠償責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單位按要求及時拆除工地圍墻、安全防護和其他臨時設施,并將工地及四周環境清理整潔,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潔。
6.編制依據
6.1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6.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實施指南
7.相關/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過程控制程序
8.質量記錄
8.1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工作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統計表(gt/qr15-03)
8.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gt/qr15-05)
8.3施工單位機械設備證明文件檢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記(gt/qr15-10)
8.5施工方案審批表(gt/qr15-11)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4
1、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安全帽。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2、國家標準中規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以試驗時木質人頭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離為80~90mm。國家標準對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夠承受5000n的沖擊力。
3、正確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一般約40~50mm),帽襯不得輕易松脫或顛動搖晃。領取安全帽時應及時檢查,發現有缺襯缺帶或破損的安全帽應立即更換,不準使用有安全隱患的安全帽。
4、使用安全帶時要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當發現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換新繩時要加繩套。使用3m以上的長繩要加緩沖器。
5、在攀登和懸空作業中,必須佩戴安全帶并有牢靠的掛鉤設施,嚴禁只在腰間佩戴安全帶,而不在固定的設施上拴掛鉤環。
6、安全帶不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使用兩年后要做抽檢,抽檢過的樣帶要更換新繩。
7、懸掛在施工現場的水平安全網內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網下不能堆放物品,網身不能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防止受化學品與酸、堿煙霧的污染及電焊火化的燒灼等。
8、安全網支撐架不得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其連接部位不得有松脫現象,網與網之間及網與支撐架之間的連接點不允許出現松脫。所有綁拉的繩都不能受到嚴重的.磨損或有變形。
9、施工現場水平網內的墜物要經常清理,保持網體潔凈。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網內,避免高溫或蒸汽環境。當網體受到化學品的污染、網繩嵌入粗砂;蚱渌赡芤鹉p的異物時,即需進行清洗,清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10、安全網在搬運中不可使用鐵鉤或帶剌的工具,以防損傷網繩。網體要存放在倉庫或專用場所,并將其分類、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許亂堆。對倉庫要求具備通風、遮光、隔熱、防潮、避免化學品侵蝕等條件。在存放過程中,要對網體做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以確保安全。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5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我集團公司、項目、崗位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安全學習制度:項目經理部針對現場安全管理特點,分階段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各分包隊伍在專職安全員的組織下堅持每周一次安全學習,施工班組針對當天工作內容進行班前教育,通過安全學習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3、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項目經理部必須分階段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書面交底,各施工工長及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對各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書面交底。
4、安全檢查制: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由項目經理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專業工長和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所管轄區域的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督促各分包隊伍對安全防護進行完善,消除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整改,并組織復查。
5、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驗收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后,必須經廣州市勞動安全部門進行驗收后才能使用;外腳手架搭設前需進行詳細的載荷驗算,搭設完成后,必須經我集團公司工程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7、安全隱患停工制:專職安全員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進行制止;發現安全隱患,有權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時上報我集團公司,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8、安全生產獎罰制度:項目經理部設立安全獎勵基金,根據半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結果進行評比,對遵章守紀、安全工作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和獎勵,違章作業、安全工作差的.班組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9、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總監和專職安全員長駐現場,并每周組織一次所有現場工作的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10、另外,進場后積極與業主、監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章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6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和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制定安全目標,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后落實到項目部,定期考核。
3、成立由公司質安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各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會議,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5、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質安部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主管審批簽字后實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6、建立機械設備、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過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一,施工現場管理
1、裝修改造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室外、幕墻裝修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2、公司必須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3、局部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4、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5、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設備;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
6、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設備設施。
7、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8、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9、施工人員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規。
10、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11、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2、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上報公司質安部備案。
13、公司管理者不得隨意指揮,操作者不得隨意作業,抵制隨意指揮,制止他人隨意作業。
14、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并按規定配備滅火器。
15、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樓道內的公共空間,封堵緊急出口;室外堆料應遵守甲方規定,避開公共通道、綠化地、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裝,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應控制粉塵、污染物、噪聲、震動等對相鄰居民、居民區和城市環境的污染及危害。
16、每月定期由公司質安部負責人和項目安全生產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17、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8、管道、設備工程的安裝及調試應在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須同步進行的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裝飾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設備的使用和維修。涉及燃氣管道的裝飾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19、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要求施工單位設立隔離帶,按裝防護網,先在建設的樓基四周劃定10米的隔離帶,再扯上2米高的'防護網,做到施工區與教學區、生活區隔離,并在顯眼的位置張貼安全警示標語;
二、要求工人文明施工,不得隨意出入學生生活、學習區域;
三、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安裝安全防護設施;
四、要求施工單位的建筑材料擺放規范,設立圍欄,與教學區、生活區隔離;
五、要求施工方合理調整施工時間,盡量減少工地噪音,在確保施工安全的同時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六、要求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七、要求施工單位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師生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學校內部安全管理要求
一、校長與班主任及班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制。
二、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要緊密結合工程施工的特點,開展安全教育,使師生掌握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每星期一召開一次全體師生安全教育大會,進行專題安全教育;每星期上一堂安全教育課;
三、成立“項目校安全管理領導組”,明確職責,并將職責落實到具體人頭上;并制訂、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四、積極有效地處置安全事故;一旦發生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助,把事故損失降至最。
五、安排專職門衛,加強對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查驗其身份證原件,統一造冊備案,每日入校時進行查驗和登記,無證人員、閑散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六、學校門衛要對進入校園的施工車輛作好登記,并劃定具體停車位置,不得亂停亂放;施工方所有車輛,特別是運料重車,禁止在學生活動和上下學期間進入校園;
七、開辟教師、學生專用安全出入通道和活動場地,嚴禁學生靠近和進入施工場地;
八、設立安全管理員,全天候在工地四周值班、巡邏,特別是學生課間活動和上下學時間,要重點管理;
九、上學放學各班學生必須排隊入校或離校。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8
1、編制依據
1.1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法令、法規和政策。
1.2國家電網公司和xx省電力公司關于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規定。
1.3電力建設安全管理規定。
1.4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5工程合同有關條款及規定。
2、安全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努力實現人身傷亡事故“零目標”,杜絕以下事故:
杜絕人身死亡事故;
杜絕重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杜絕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杜絕重大垮(坍)塌事故;
杜絕3人及以上重傷事故,千人輕傷負傷率≤6‰;
杜絕交叉跨(穿)越停電施工引起的人身傷亡和負主要責任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
3、安全管理職責
3.1指揮部
3.1.1指揮部應編制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手冊,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總體監督和管理,督促監督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規定的有關安全職責和義務。
3.1.2由指揮部、監理、施工承包商等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組成“現場安全管理委員會”,施工單位應成立“文明施工領導小組”,領導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2監理
3.2.1履行合同委托范圍的安全職責權限,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和現場文明施工的控制和旁站監理工作。監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對違章行為提出糾正及整改意見。
3.2.2審查、核準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術方案、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措施。
3.3施工承包商
3.3.1制定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并在工程項目中實施。
3.3.2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負責,對安全負有保證職責。
3.3.3接受監理和指揮部的安全管理監督。
4、安全管理內容
4.1安全監察機構
施工承包商應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成立施工安全監察機構,并于工程開工前,報監理和指揮部備案。
4.2施工的安全管理
4.2.1施工承包商必須編制行之有效的安全保證體系、安全技術和安全施工措施。
4.2.2施工承包商編制的重大施工、帶電或臨近帶電設備作業、大件運輸方案和作業指導書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符合編、審、批程序和時效。
4.2.3監理審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大型安裝、帶電或臨近帶電設備作業、大件運輸(包括運輸路徑)等重大施工技術方案的組織、安全保證措施等。
4.2.4用于施工的工器具、設備必須具備合格證明材料和定期安全檢驗、標識,重要承荷設施、繩索、工器具必須做負荷試驗。
4.2.5嚴格執行安全工作票,高處作業、深坑作業、爆破作業、帶電或臨近帶電設備作業等必須進行安全監護制。
4.2.6合理配備和使用施工安全設施、安全器具、安全防護用品。
4.3安全檢查
4.3.1指揮部組織分部工程安全大檢查。
4.3.2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填寫“安全施工問題通知書”送有關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發現重大或涉及施工現場安全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同時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4.4安全工作會議(例會)制度
4.4.1施工承包商應按有關規定建立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協調、解決安全施工中的具體問題,檢查本單位安全目標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情況,研究對策提出下一階段的安全工作要求。
4.4.2安全工作例會形成會議紀要,有完整的記錄并保管存檔。
4.5對施工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4.1施工承包商應對施工分包商的安全全面負責,應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4.2施工承包商選擇的分承包商,必須由其安監部門和監理對分承包商進行安全資質審查。
4.3施工承包商對分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指導、教育、考核的責任。
4.6安全獎懲及事故處理
4.6.1施工承包商應制定本工程的安全獎懲制度,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違章行為進行處罰,對安全方面的好人好事進行表彰、獎勵。
4.6.2施工承包商對施工期間發生的各種安全事故,按“三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及時口頭報告監理、指揮部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24小時內提交書面事故報告。
4.6.3施工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和主持;指揮部、監理、工程承包商參加并協助調查,配合開展相應工作。
4.6.4施工單位每月定期編寫安全月報,反映本單位安全體系的運轉情況和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和相應對策,表揚宣傳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方面突出的人物和事件。
4.6.5指揮部的生產調度(協調)會、工程簡報、安全月報,監理單位的安全月報中都要通報安全和文明施工情況,提出存在的安全問題及限期整改意見。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9
。ㄒ唬┕霉こ誊囬g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及時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規律,認真吸取教訓,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細則
2.1 事故分類:
2.1.1 在生產操作中,因違反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或由于誤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損失,為生產事故。
2.1.2 生產裝置、動力機械、電氣儀表、輸送設備、管道、建筑物、構筑物等發生故障損壞,造成損失或減產,為設備事故。
2.1.3 產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質量標準,基建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機電設備檢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裝不良等造成經濟損失為質量事故。
2.1.4 發生著火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為火災事故。
2.1.5 發生化學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為爆炸事故。
2.1.6 違反交通運輸規則,造成車輛損壞,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為交通事故。
2.1.7 在生產活動所涉及的區域內,由于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的影響,突然使人體組織受損傷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機能,以致負傷人員立即中斷工作,為工作事故。
2.1.8 各級管理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錯誤,造成惡果的事故為管理工作事故。
2.2 事故等級和損失計算
2.2.1 重大事故:
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10%以上,同時產量損失費達一萬元以上;或直接損失費達5000元以上事故;或經濟損失雖未達到上述金額,但性質嚴重,情節惡劣的事故(火災、爆炸等),造成人身肢體殘廢的事故,均屬重大事故。
2.2.2 一般事故:
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5%,或直接損失費達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負傷休三個月以內的事故,屬于一般事故。
2.2.3 微小事故:
2.3 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
2.3.1 各類事故的管理:由公用工程主管領導做出處理意見上報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的事故的報告、調查分析。
2.3.1.1 生產、技術事故由工藝主管領導負責。
2.3.1.2 設備事故,由設備主管領導負責。
2.3.1.3 火災、交通事故,由所在界區的主管領導負責。
2.3.1.4 事故的賠償由公用工程綜合管理人員負責。
2.3.1.5 事故責任者的紀律處分,由所在范圍內的主管領導決定,報公用工程車間主任批準后執行。
2.3.2 凡發生事故,應立即向所在界區的主管領導報告,采取安全措施,如屬于重大事故應立即向公用工程車間主任報告。
2.3.3 發生事故的界區或單元,應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單”,按規定的時間上報有關分管領導,報告上交時間:一般事故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不超過五天。
2.3.4 發生重大事故,由主管領導寫出“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書”按規定逐級上報。
2.3.5 不論事故大小,事故所在范圍的負責人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本著“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調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出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公司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公用工程車間主任簽署意見后,上報公司相關部門。一般事故由公用工程車間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批準,微小事故由公用工程車間處理,報安環部備案。
2.3.6 事故發生后查不出責任人時,由事故所在范圍的專責人擔負一半責任,無專責人時,由單位領導負擔一半責任。
2.3.7 發生事故后,視事故責任人對錯誤的認識態度及表現予以不同處理,對能主動承認錯誤,虛心檢討的,經領導批準后,可以從輕處理,對隱蔽事故情節,推卸責任,嫁禍于人者,加重處分。
2.3.8 對事故責任者給予制裁,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2.3.9 公用工程車間建立事故檔案,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
2.3.10 發生事故后,各生產崗位不得隱瞞,并對事故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
2.3.11 各班組和崗位負責解決和向上反映各類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若不予解決或拖拉、遷就,有關人員將對所造成的后果負責。
(二)公用工程車間庫房安全管理規定
1、 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嚴禁外來人員任意進入庫區,查看物資。
2 、庫區嚴禁吸煙、動火,如工作需要動火必須按制度辦理動火手續,方可動火。
3 、嚴格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班前二查:查有動態器材的帳、卡、物三對口;查器材擺放是否完好。
班后三查:查完成任務和代辦事項,查工具、用具、單據的管理是否齊全;查門窗、鎖門、閉燈,清潔衛生。
4 、庫房消防器材、報警設施要保持完整好用,庫房人員要定期檢查更換,人人懂消防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5 、如遇下雨、下雪要適當增加檢查次數,及時排水、除雪,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立即報告。
6 、庫區庫容經常保持清潔,做到料架無灰塵,庫區無垃圾,料場無雜物。庫區的消防通道應始終保持暢通。
7 、嚴禁在庫房內用汽油、苯類及其它易燃和易爆品擦洗地面和設備。
8 、庫房應科學合理地分區,并掛好分區標志牌,物資應擺放整齊,嚴禁混放,胡亂堆放。
9 、新到的物資要做到及時登記入庫,嚴禁擺放在外面。
10 、庫房人員每天應對檢查情況作好詳細記錄,庫房主管人員每周應對庫房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11 、車間每月要對庫房進行考核,并作好記錄。
(三)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1、 沒有批準的動火證,任何情況嚴格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3、 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4 、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5 、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6 、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ㄋ模C動車輛七大禁令
1 、嚴禁無證、無令開車。
2、 嚴禁酒后開車。
3 、嚴禁超速行車和空檔溜車。
4 、嚴禁帶病行車。
5 、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6 、嚴禁超標裝載行車。
7、 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
。ㄎ澹┓阑、防爆十大禁令
1 、嚴禁在廠內吸煙及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入廠。
2、 嚴禁未按規定辦理用火手續在廠內進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 、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油氣區工作。
4、 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油氣區及易燃、易爆裝置。
5 、嚴禁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 、嚴禁未經批準的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罐區及易燃、易爆區。
7 、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8 、嚴禁在油氣區用黑色金屬或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
9、 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設施。
10 、嚴禁損壞廠內各類防爆設施。
。拔宀粍踊稹惫芾碓瓌t
在企業的生產過程中,由于生產維修、改造等作業需要動火,如果現場存在有易燃、易爆的氣體或物質,必須堅持現場“五不動火”的管理原則,即:
1 、置換不徹底不動火。
2 、分析不合格不動火。
3 、管道不加盲板不動火。
4、 沒有安全部門確認不動火。
5 、沒有防火器材及監火人不動火。
。ㄆ撸﹦踊稹拔逍盼宀恍拧痹瓌t
在石油化工等存在易燃、易爆的場所,企業在進行動火審批時,其審批火票要堅持“五信五不信”原則,即:相信盲板不相信閥門,相信自己檢查不相信別人介紹,相信分析化驗數據不相信感覺和嗅覺,相信逐級簽字不相信口頭同意,相信科學不相信經驗主義。
。ò耍┗どa區十四個不準
1 、加強明火管理,進入廠區,不準吸煙。
2、 生產區內,不準帶小孩。
3、 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通行。
4 、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脫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5、 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6 、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7 、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者,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8 、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9 、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10、 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1、 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12、 不戴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3、 腳手架、跳板不牢固,不準登高作業。
14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石棉瓦作業。
。ň牛┤松戆踩蠼
1 、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考核不合格者,嚴禁獨立頂崗操作。
2 、不按規定著裝或班前飲酒者,嚴禁進入生產崗位或施工現場。
3 、不戴好安全帽者,嚴禁進入檢修施工現場或交叉作業現場。
4 、未辦理安全作業票及不系安全帶者,嚴禁高處作業。
5 、未辦理安全作業票,嚴禁進入塔、容器、罐、油艙、反應器、下水井、電纜溝等有毒、有害、缺氧場所作業。
6、 未辦理維修工作票,嚴禁拆卸停用的與系統聯通的管道、機泵等設備。
7 、未辦理電氣作業“三票”,嚴禁電氣施工作業。
8 、未辦理施工破土工作票,嚴禁破土施工。
9 、機動設備或受壓容器的安全附件、防護裝置不齊全好用,嚴禁啟動使用。
10、 機動設備的轉動部件,在運轉中嚴禁擦洗或拆卸。
。ㄊ┎僮鞴さ牧鶉栏
1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
2、 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3、 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 嚴格執行操作法(票)。
5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 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ㄊ唬┻M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 必須申請、辦理,并得到批準。
2 、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 、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 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 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 、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7 、必須有人在容器外監護,并堅守崗位。
8 、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ㄊ┫拦ぷ鞴芾硪幎
1 消防設施管理
1.1 消防設施包括室外消防栓、室內消防栓、干粉噴淋系統、水噴淋系統、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消防水炮、消防水炮罩、火災報警系統等。
1.2 各班組、崗位在進行巡檢的同時要對消、氣防設施進行檢查,在交接班時進行交接,并做文字記錄。
1.3 發生消防設施丟失一律照價賠償;發生前班不記錄,后夜班檢查發現消防設施丟失情況時,前班進行賠償。
1.4 未發生火災情況禁止動用消防設施。
1.5 各班打掃衛生需動用消防水帶時,到庫房領取。
1.6 發生火情,動用滅火器材后,原班應及時補上,并記錄。
1.7 消防設施的衛生按區域分到各班組進行打掃。
1.8 責任區班組職責:
1.8.1 負責對責任區的滅火器材(滅火器箱、滅火器、室內消防箱)進行衛生打掃。
1.8.2 負責對責任區的滅火器材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記錄并負責進行更換。
1.9 消防設施達標檢查內容
1.9.1 滅火器箱應完好、無銹蝕、變形、箱內無雜物。
1.9.2 現場滅火器壓力在正常范圍,鉛封完好、無銹蝕,附件完好、未過有效期;衛生良好;嚴禁爆曬雨淋;標簽完好;每月檢查并記錄。
1.9.3 消防水帶接頭,水槍,水帶齊全完好;室內消防箱完好,衛生良好。
1.9.4 消防栓隔斷閥全開,消防栓好用、不漏水、保溫良好、門蓋打開容易、頂部蓋打開在閥桿摸油;現場至少有一個消防扳手,方便人員使用時獲取,并好用。編號且衛生良好。
1.9.5 消防炮無漏水,開啟容易,旋轉和調整水量輕松,編號且衛生良好。
1.9.6 氣防柜衛生良好,氣防柜頂無物品,氣瓶良好。
1.9.7 現場無失效滅火器,消防設施使用時可方便獲得。
1.9.8 人人知道滅火器類型并會熟練使用消氣防設施,會報火警。
報警電話:1119或4881119(廠內), 119(廠外).
2 公用工程車間防火安全職責
2.1 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公用工程車間防火安全制度。
2.2 根據公用工程車間防火安全制度制訂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報批通過后嚴格執行。
2.3 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2.4 負責組織本部門員工接受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培訓和考核。
2.5 定期對所管轄區的防火安全進行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2.6 發生火警積極組織撲救,并及時通知廠義務消防隊和報火警。
2.7 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3 防火安全措施
3.1 各崗位、班組在生產和工作中,都要嚴格執行總廠防火安全制度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實施細則。
3.2 公用工程車間所有員工在生產范圍內一律不準吸煙。
3.3 公用工程車間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告誡和勸阻來訪客人不要在廠區內吸煙,客人吸煙只限在生產區外會客室,且接待人員必須在場。
3.4 在生產現場的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特殊情況經批準除外,但須加強管理)。
3.5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采取多種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對車間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全體員工必須掌握“三懂、三會、四能”。
“三懂”是指懂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
“三會”是指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報火警119。
“四能”是指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能有效撲救初期火災。
3.6 相關主管領導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各部門主管協助完成具體工作。
3.7 公用工程車間建立逐級例行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各部門、崗位(班組)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在每日下班或交接班前,對所管轄區域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每周對所管轄區域組織一次防火安全大檢查。各系統的防火責任人每月對本系統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大檢查。公用工程車間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各級人員每次例行檢查都必須詳細記錄《防火安全例行檢查記錄單》,該單一式兩份,一份由領導小組留存,一份報公用工程車間主任保存。
3.8 每逢節假日和季節變化、異常天氣變化時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對全車間進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電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因素以定人、定措施、定時限的方法予以解決。
3.9 生產區、辦公區以及各生產崗位、倉庫、化驗室等要害部位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要定位置定人管理,不得損壞、挪位、移作他用。
3.10 公用工程車間生產區內嚴禁明火。如特殊情況需要在作業中動用明火的,要由動火部門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動火的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待批準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同時報安環部備案。
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崗位主管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核,報公用工程車間主任批準;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主管領導提出申請,經公用工程車間主任審核,報公司安環部批準。動火期間必須由專人監控,妥善清理現場,不得脫崗。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3.11 不經公用工程車間主任批準,任何人、任何部門不準私拉、私改電源線,必需時由主管領導批準,協調電器專業人員操作。
3.12 從事電工、電焊工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國家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3.13 電源、電器設備以及煙囪、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設備應指定責任人并定期檢查,大風、大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3.14 生產崗位、庫房的消防通道應保證通暢,嚴禁堆放各種物品。
3.15 工作地點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應放于安全地點,妥善保管,非本部門專業工作人員不得動用。
3.16 庫存物資中的易燃、易爆、危險品要隔離存放,注意通風散熱,實行定位置定人管理。
3.17 工作時間生產崗位的大門不得上鎖。
4 火災撲救
4.1 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安環部或公用工程車間防火消防小組報警,并積極叁加有組織的撲救活動。公司安環部接到報警后要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進行撲救或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4.2 火災目擊者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4.3 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必要時通知臨近其他單位戒備。
4.4 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4.4.1 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紡織物等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4.4.2 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4.4.3 先救人,后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4.4 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4.4.5 如火焰封住出路,應設法從窗口逃生。
5 防火工作獎勵與懲罰
5.1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班組、崗位或個人,給予行政和經濟獎勵。
5.1.1 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5.1.2 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5.1.3 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5.1.4 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1.5 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5.2 對下列情況之一的崗位、班組或個人,視情節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必要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2.1 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
5.2.2 超過整改限期尚未完成整改的。
5.2.3 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
5.2.4 發現火險隱患或火警未能及時報險、報警致使公司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
5.2.5 損壞消防器材設備、消防設施或挪作它用的。
5.2.6 未按規定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的。
5.2.7 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
5.2.8 其他威脅單位防火安全或造成火險、火災事故的行為。
6 火災防護知識
6.1 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6.2 生產崗位工作時間大門不得上鎖。
6.3 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6.4 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儲藏揮發性易燃物,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6.5 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同時要熟悉使用方法。
6.6 電線不得接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閉電源。
6.7 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
6.8 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大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6.9 爐篦、煙囪、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設備應經常檢查。
6.10 使用電器設備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后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6.11 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報火警,在場員工,均應盡力協同滅火。
6.12 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6.13 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叁加搶救,一面沉著指揮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單位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同時通知其他單位戒備。
6.14 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6.15 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6.15.1 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6.15.2 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6.15.3 先救人,后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6.15.4 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6.15.5 如火焰封住出路,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ㄊz修安全制度
1 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1.1 檢修任務確定后,根據檢修工作量的大小、危險和復雜程度認真填寫檢修任務書,經公用工程車間主任或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生效。
1.2 凡進行復雜的,危險性較大的大中修工作,必須事先制定檢修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公用工程車間主任或主管領導以及總廠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進行。
1.3 檢修任務書辦理后,檢修工作負責人應向參加檢修的所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教育,并有專人負責安全和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1.4 檢修過程中需要進行動火和動土工作時,應嚴格按照安環部《動火制度》和《動土制度》辦理動火動土證。
1.5 檢修前應對檢修現場和檢修所用的工具,設備進行認真的檢查,保證其安全、可靠、良好。
2 檢修工作中的安全規定
2.1 檢修單位沒有得到工藝人員的同意,不得任意拆卸。工藝單位必須給檢修單位創造安全、良好的檢修條件。
2.2 檢修臨時照明應使用36伏安全燈,(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內應用12伏)。
2.3 高空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2.3.1 多層交叉作業要設安全網、盡量避免垂直交叉作業,進入檢修現場要戴安全帽。
2.3.2 登高二米以上(有毒區1.5米以上)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
2.3.3 作業時必須注意附近架設的架空電線,在高壓架空電線附近作業時必須保持二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2.3.4 作業時嚴禁上下拋擲工具,物料和其它物品,必要時應選擇安全的拋擲地點,但周圍必須設圍繩和指定專人監護。
2.3.5 有心臟病、高血壓、貧血、昏暈、癲癇病者不得安排高空作業。
2.3.6 腳手架必須符合安全規定,腳手架堆放之物料和作業人員總重不超過270Kg/C㎡。
2.3.7 在石棉以及簡易不堅固的房頂上工作前必須搭設蹺板,防止踩塌和墜落。
2.3.8 夜間作業必須照明充足,六級以上大風暫停作業。
2.4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區域檢修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2.4.1 準備好必要的防火、防毒用具。
2.4.2 加強通風換氣和對有害氣體分析。
2.4.3 參加檢修人員必須熟悉防火、防毒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4.4 設備管道內介質為易燃易爆性質的禁止用鐵器敲打,應用銅質工具,否則應在使用的工具上涂以黃干油、防止撞擊發生火花。
2.4.5 在有毒區域,無關人員一律退出,并掛上明顯的警告牌或專人看守,檢修人員較長時間工作時,應輪換休息。
3 檢修人員安全規定
3.1 檢修竣工后,生產和檢修雙方要執行交接驗收手續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合格,安全裝置恢復齊全。
3.2 檢修單位細致檢查,切勿將工具、材料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3 生產單位對檢修前所堵的盲板和切斷的管線等,要責成專人檢查處理。
4 《檢修工作票》制度
《檢修工作票》是明確檢修內容和保證檢修人員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必要手續,也可作為檢修人員考工記分的依據,為了保證《檢修工作票》的正確使用和順利執行,特作如下規定:
4.1 工作票的簽發
工作票的簽發在崗位上由設備技術員簽票,設備技術員請假由設備或工藝主管簽票,重大檢修項目由公司設備主管領導簽票,簽發后的工作票一式三分,兩分交檢修負責人,一份由簽發人員保存。
4.2 工作票的內容
4.2.1、必須寫明工作負責人的姓名、工作內容及參加人數。
4.2.2、必須寫明工作期限。
4.2.3、必須寫明需采取的安全措施。
以上三項內容缺一不可,安全措施欄如無明確具體的內容,工作人員可以拒絕接受。
4.2.4 從事特種作業(如動火、進塔入罐、登高、在有毒區域工作等)應按規定辦理相應票證。
4.3 工作票的交換
4.3.1 工作人員接到工作票后,應在十五分鐘內到檢修現場,將工作票交工藝班長(單元長),班長應負責盡快具備檢修條件,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開始和結束時間。
4.3.2 凡檢修轉機設備必須確認停電并掛禁動牌后方可工作,其確認方法是,待電工通知己停電后,啟動待檢設備驗證。
4.3.3 班長應認真審查工作票,尤其是安全措施有無漏項并在工作票上簽字,檢修工應持班長簽字的工作票到崗位找工藝人員,確認具備條件后方可開始工作。
4.3.4 工作完畢檢修現場應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并經試車合格后,由值班工藝人員驗收并簽字后,檢修工持此工作票到主管領導處備案。
4.3.5 檢修過的機械均應通過試車驗證檢修質量,以便決定“投運”或“備機”。堅決消滅備而不備現象,特殊情況需設備主管領導批準。
4.3.6 檢修人員應及時到設備技術人員或設備主管處在設備缺陷本上寫明消除時間和消除人姓名。
4.4 工作票的收回
4.4.1 工作負責人應及時將工藝人員驗收簽字后的工作票交給檢修領導處,班長應在設備運行72小時后進行復檢,確認合格后方可計工時。
4.4.2 完工后的工作票要妥善保存,并注明實用工時,月底隨考勤交上級領導,凡無匯總的工作票不批考勤。
。ǘ┕霉こ誊囬g崗位文明衛生管理制度
1 現場所有設備物品實行定置管理,定置圖上墻,圖物相符,現場流動物實行定量化,做到物流有序。
2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設備維護保養等規章制度,搞好專責設備衛生,做到無缺件、無灰塵、無油垢、溝見底、軸見光、設備見本色。
3 操作人員進入現場前,班長要對全體操作人員的著裝進行一次檢查,凡衣帽不整齊,勞動保護用品使用不合理者,不準上崗操作。
4 加強對崗位一切設施的管理,例如:紀錄、桌椅、各種器材、工器具紀錄夾等,要做到完整、整潔、要求每班必須擦洗一次。
5 保持衛生,隨時清掃地面、泵房和地溝,做到無積水、無雜物、無廢料、無油垢,消除死角。
6 廠房墻壁、頂棚無孔洞、無油跡、無灰塵、無蜘蛛網,每周至少清掃一次。
7 保持門窗、玻璃完整,做到無缺損、無灰塵、無油垢、窗明幾凈。
8 現場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9 操作記錄、交接班日志填寫及時工整、仿宋化、無涂改、無污損,做到班班檢查,車間日檢查,月評比,嚴禁在設備、管線、閥門等處掛放物品,嚴禁在操作臺、記錄桌、電話臺、器材柜上擺放各種雜物,保持現場整潔。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0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作具體化簽證及文字化
a生產責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質安部審批。
b生產責任制:分為項目經理生產責任制、工長生產責任制、質安員生產責任制、班組長生產責任制、工人生產責任制、特殊工種生產責任制、防火小組責任制、文明施工責任制。
2、簽訂合同
a由施工隊與各班組長直接簽訂合同
b合同內容:應包括甲、乙雙方的責任、工人進入工地應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傷亡率、安全施工檢查、文明施工檢查的標準,進入工地現場應遵守的安全規章制度及法規、技術交底。安全生產指標、獎罰制度等。
c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雙方經辦人簽證。
d設立安全生產指標。
3、制定各項工種、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及管理制度
a工種操作分別為鋼筋、模板、砼、砌磚,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規程。
b工具操作規程為:鋼筋機械、鋸木機、振動棒、砂漿機等工具的操作規程。
c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度:參加人員應為工人、施工員、質安員、項目經理。工具操作規程應由工人、施工員、質安員、機電工、項目經理制定。操作規程應參考工程報建時的操作規程標準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將操作規程打印好,張貼在工地的顯眼處。
4、目標管理
a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應分解成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目標、文明施工達標目標。
b責任目標考核辦法:考核的內容和標準及考核辦法,考核的獎罰措施。
c考核的部門:由同一等檢查單位的部門考核。
5、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安全部分應具備以下內容:施工安全措施、用電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1
一、編制目的
為落實兩化融合手冊要求,切實加強項目安全喊話效果,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特制訂貝肯山項目安全喊話管理制度。
二、編制依據
《企業管理手冊2.1》、《項目管理手冊2.1》、總承包公司《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司班前喊話活動的通知》
三、具體要求
項目安全喊話分為項目領導班子晨會喊話、分包隊伍班前安全喊話。
。ㄒ唬╉椖款I導班子晨會喊話
1.喊話人為項目領導班子,組織人負責召集班組、留存影像資料,參加人為分包單位作業班組。
2.項目安全總監編制晨會安全喊話計劃表,保證每個月班前喊話覆蓋現場所有班組,喊話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總監、建造總監、安全總監帶班,且每周每人不少于1次。
3.召開班前喊話時,喊話人員講話聲音要洪亮,保證喊話效果。參加班前喊話的所有人員整齊站隊,正確佩戴安全帽,身穿黃/藍色馬甲。
4.項目部安全部門應每天提醒項目班子成員開展喊話活動,收集整理喊話照片,于每日上午8:00前發到哈爾濱分公司安全群(QQ群:367771369)中。上傳照片要求:使用“水印相機”APP軟件拍攝照片,照片能分辨人員面部及人數,附有分包單位班組名稱及時間水印。
5.如喊話人員臨時有事,可以和其他喊話人員調整,嚴禁自行取消晨會喊話。
6.如當天現場無人施工,須將作證照片發送給項目安全部。
。ǘ┓职犖榘嗲鞍踩霸
1.班前喊話活動開展的地點,統一為各班組生產、施工現場。
2.班組長在每日開展班前喊話時主要布置當天的生產任務和安全提醒,做到三查、三交。(“三查”:查人員精神狀況、查人員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完備;“三交”:交代工作任務、交代現場安全措施、交代現場危險點及預控措施)
3.各班組在召開班前喊話的同時,要認真做好《項目“班前喊話”記錄表》,安全活動記錄由安全部定期檢查、收集存檔。
4.班組長在每日召開班前喊話之前,必須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杜絕毫無準備,隨意召開的'現象。
5.召開班前喊話時,班組長講話聲音要洪亮,保證喊話效果。參加班前喊話的所有人員整齊站隊,正確佩戴安全帽,身穿黃/藍色馬甲。
6.項目部安全部門應每天督促各班組開展喊話活動,收集整理喊話照片,形成《附件2:項目“班前喊話”記錄表》于每日下班前發到總承包公司班前喊話群(QQ群:743206528)中。上傳照片要求:使用“水印相機”APP軟件拍攝照片,照片能分辨人員面部及人數,附有分包單位班組名稱及時間水印。
四、其他要求
項目安全喊話活動是提升工人安全意識的有力手段之一,項目管理人員須全力配合、支持工作,嚴禁造假。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信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新建、改建和擴建等活動及實施通信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條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以下簡稱“建設單位“)、通信工程勘察設計企業(以下簡稱“設計單位“)、通信建設監理企業(以下簡稱“監理單位“)、通信工程施工企業、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通信用戶管線建設企業(以下合稱“施工單位“)等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保證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有關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
(四)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標準,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
(四)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傷亡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及時受理通信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對超出管理權限的,應當及時轉送有管理權限的部門。舉報制度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
(二)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核實;
(三)督促落實整頓措施,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條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實行定期報送和統計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報告上季度安全生產情況,每年1月10日前報告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本年度工作計劃。各行政區電信運營企業、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將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報送本行政區通信管理局;各電信運營企業總部和中央企業所屬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將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電信運營企業(即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緊急預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確定責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提取費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預算中明確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三)不得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通信建設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建設單位在對施工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時,應當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通信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進行審查。有關人員未經考核合格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的投標資格。
第十二條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設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對其設計安全性負責。
(二)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三)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四)設計單位應參與設計有關的生產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緊急預案。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五條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施工單位應當按規定范圍內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所需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企業為員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第四章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二十九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本行政區通信管理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
第三十條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十一條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于2小時內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條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內容。
第三十三條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條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電信運營企業(即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未按本規定按期報送安全生產情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停業整頓,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撤銷資質。
第三十六條電信運營企業(即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進行處罰。
(一)對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及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業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三)將建設工程及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第三十七條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未提供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或未按期足額支付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挪用安全生產費用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費用提而不用導致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六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未按規定單列安全生產費用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
第四十二條監理單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2008年8月1日施行。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3
一、項目部編制鐵塔安裝的安全技術施工方案,落實相關的安全措施。
二、進場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施工現場做好工前的三交三查工作。
三、隊伍進場后對工程材料及已完工的前期建筑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后方能進行安裝。
四、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后需正確佩戴安全帽、保險帶等安全用具。
五、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危險區、都必須掛有安全警示牌,將吊裝作業區封閉,并設專人加強現場安全警戒,防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吊裝危險區。夜間施工配備足夠的照明。
六、施工人員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操作規范要求進行施工。
七、拉線類鐵塔安裝時,第一檔永久拉線未完成前不得繼續往上安裝鐵塔及相關部件。
八、施工機械進場時做好相關的'安全檢查,確認相關證件齊全,施工機具不得以小代大。在雷雨天氣、六級以上大風的情況下不得登高作業。吊裝作業時要統一指揮,信號明確,關鍵部位設專人看守。
九、絞磨放置要平穩,錨固要牢固,嚴禁在受力的情況下采用直接松尾繩的方法卸荷。
十、塔上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用繩索吊送,嚴禁拋擲。
十一、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期間嚴禁飲酒,酒后不得從事登高、電工等特種作業。
十二、焊接作業時,施工場地周圍必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要配備擋風板,對焊接火花做接取火花等嚴密的處理措施,F場應配備滅火器,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拆裝由專業電工進行,施工現場配備配電箱,下雨時禁止露天焊接作業,作業場地變動時應切斷電源。氣割作業也必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和氧氣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米,使用時兩者不得小于10米。
十三、單管塔在鋼管內安裝的人員應身體健康,反應靈敏,具有豐富的施工經驗,中午時間鋼管內溫度過高,不宜從事安裝工作。
十四、在電力線附近進行安裝時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工具材料與構件:10kv及以下安全距離為2米;35kv安全距離為3.5米作業人員活動范圍:10kv及以下安全距離為1.7米;35kv安全距離為2.5米
十五、注意安全規范用電,配電箱必須完好無損,嚴禁違章用電。
十六、施工現場整潔有序,每天工作完工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七、堅持文明施工,協調好各方關系。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4
第一節裝飾施工多發事故
1、火災
裝飾施工階段易燃、能燃物品多,外墻門窗封閉后油漆、防水作業區揮發性易燃氣體濃度高,交叉施工明火作業頻繁,這些因素一旦失控便會導致火災。
2、觸電
裝飾施工階段電動工具特別是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廣泛,防護和管理不力便可能引起觸電。
3、物體打擊
裝飾施工與結構施工及機電安裝立體交叉頻繁,作業環境易導致物體打擊事故。
4、機械傷害
現代裝飾施工除了廣泛使用電動工具以外,還采用大量氣動工具甚至以火藥致動的工具,導致機械傷害事故的因素多。
5、高處墜落
裝飾施工階段,特別是結構外沿和各種洞口尚未封閉之前,各種等級的高處作業隨處可見,防護不力即導致高處墜落事故。
第二節防火措施
(1)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使用明火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使用無齒鋸,須開具用火許可證。
(2)冬季裝修施工采用明火或電熱法的,均須制定專門防火措施,專和看管,人走火滅。
。3)冬季爐火取暖要專人管理,注意燃料存放、渣土清理及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
(4)工地設吸煙室,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5)電、氣焊工作人員均應受專門培訓、持證上崗,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隨身應帶滅火器具。吊頂內安裝管道,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頂棚內進行電、氣焊作業,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6)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7)油漆施工注意通風,嚴禁煙火,防止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第三節現場明火管理
(1)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使用明火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使用無齒鋸,須開具用火許可證。
。2)冬季裝修施工采用明火或電熱法的,均須制定專門防火措施,專和看管,人走火滅。
。3)冬季爐火取暖要專人管理,注意燃料存放、渣土清理及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
。4)工地設吸煙室,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5)電、氣焊工作人員均應受專門培訓、持證上崗,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隨身應帶滅火器具。吊頂內安裝管道,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頂棚內進行電、氣焊作業,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6)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7)油漆施工注意通風,嚴禁煙火,防止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第四節安全用電要點
。1)手持電動工具均要在配電箱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裝置。電動機具定期檢驗、保養。
。2)每臺電動機械應有獨立的開關和熔斷保險,嚴禁一閘多機。
。3)使用電焊機時對一次線和二次線均須防護,二次線側的焊把線不準露銅,保證絕緣良好。
。4)電工須經專門培訓,持供電局核發的操作許可證上崗,非電氣操作人員不準擅動電氣設施。電動機械發生故障,要找電工維修。
第五節預防物體打擊事故的措施
。1)進入現場的人員戴安全帽
(2)交叉作業通道搭護頭棚。
。3)高處作業的工人應備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隨手放入工具袋,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4)高處碼入的板材要加壓重物,以防被大風掀翻吹落,高處作業的余料、廢物須及時清理,以防無意碰落或被風吹落。
(5)高處作業的操作平臺應密實,周圍欄桿底部應設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以防物料從平臺縫隙或欄桿底部漏下。
第六節防止機械傷害事故要點
(1)施工電梯的基礎、安裝和使用須符合生產廠商的規定,使用前應經檢驗合格,使用中定期檢測。
(2)卷揚機須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固定機身須設牢固地錨,傳動部分須裝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3)圓鋸的傳動部分應裝防護罩。長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鋸片半徑的木料,嚴禁上鋸,破料鋸與橫截鋸不得混用。
(4)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須裝不小于180度的防護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5)各種施工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6)經常保養機具,按規定潤滑滑或換配件,所用刀具必須匹配,換夾具、刀具時一定要拔下插頭。
(7)注意著裝,不穿寬松服裝操作電動工具,留長發者應帶工人帽,不能戴手套操作。
。8)打開機械的開關之前,檢查調整刀具的扳手等工具是否取下,插頭插入插座前先檢查工具的開關是否關著。
。9)手持電動工具仍在轉動時不可隨便放置。
。10)操作施工機具必須注意力集中,嚴禁疲勞操作。
。11)保持工作面整潔,以防因現場雜亂發生意外。
第七節防止高空墜落要點
1、洞口、臨邊保護
。1)1.5m、1.5m以下的孔洞,應預埋通長鋼筋網中加固定蓋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須設兩道護身欄桿(高度大于1m),中間掛水平安全網。
。2)電梯井口須設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屬防護門,井道內首層和以上每隔四層設一道水平安全網封嚴。
(3)在安裝正式樓梯欄桿、扶手前,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立掛安全網;回轉式樓梯間中央的首層和以上每隔四層設一道水平安全網。
。4)陽臺欄板應隨層安裝;若不能隨層安裝,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立掛安全網封閉。
(5)建筑物樓層臨邊,無圍護結構時,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立掛安全網加一道防護欄桿。
2、外沿施工防護
(1)外沿裝飾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支3m寬的水平安全網(高層建筑支6m寬雙層網),網底距下方物體不小于3m(高層建筑不小于5m)。
。2)外沿裝飾腳手架須按規范搭設,特殊腳手架和高度超過20m的高大腳手架必須有設計方案;裝飾用外腳手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1960n/㎡。
。3)插口、吊籃、橋式腳手架及掛架應按規程支搭,設有必要的安全裝置;工具式腳手架升降時,必須用保險繩,操作人員須系安全帶,吊鉤須有防脫鉤裝置;使用荷載不超過1177n/㎡。
3、室內裝飾高處作業防護
(1)移動式操作平臺應按相應規范進行設計,臺面滿鋪木板,四周按臨邊作業要求設防護欄桿,并安登高爬梯。
。2)凳上操作時,單凳只準站一人,雙凳搭跳板,兩凳間距不超過2m,準站二人,腳手板上不準放灰桶。
(3)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梯子底部綁防滑墊;人字梯兩梯夾角60度為宜,兩梯間要拉牢。
(4)從事無法架設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帶。
第八節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
。3)進場安全教育制;
(4)上崗安全交底制;
。5)安全檢查制;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0-09
工程安全監理管理制度12-27
裝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28
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10-19
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制度11-22
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制度范本07-17
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07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08
工程單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08-21
工程安全環保管理制度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