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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管理制度

        時間:2021-09-09 15:10:07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公司管理制度1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记谝幎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準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4.6.4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喪假

          4.7.1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匯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于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注明沖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周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周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并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公司管理制度2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財會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公司經濟實力為宗旨,制止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把財務工作做好。

          第二條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濟活動。

          第三條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四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制度的款項,應拒絕支付、并及時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

          第五條建立穩定的財會人員隊伍。財會人員調動或因故辭職,應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完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第六條一切現金往來,須憑據收付。

          第七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報銷,必須用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辦人簽名,經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八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3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匯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并加罰20元/次;

          第五條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墻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后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下班后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后,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條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查看,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并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征得保衛科長的同意并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衛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后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匯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保持監控室設備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系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并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的內容。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運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條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并登記。

          第三條會議室內的設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設備調試。

          第四條會議期間損壞設備,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簽確認。

          第六條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后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6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運行。為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匯報。

          第四條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調度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條保衛科要定期到各業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條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現金存放不得超過規定數額,F金、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柜。第六條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第三條公司員工自行車、電動車、轎車要按指定地點存放。

          第四條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對重點隱患地方要經常巡視。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第五條門衛要做好值班,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保衛人員協同處理。

          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條保衛科負責對公司和園區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第二條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第三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條公司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第五條由專職保安負責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保衛科長匯報,采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第六條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業戶,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條嚴禁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衛科采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三條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播放淫穢錄像、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條園區內禁止玩火、破壞公物,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子女由家長承擔);

          第五條嚴禁在園區內任何場所大聲喧嘩、起哄、擾亂公共秩序;

          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條保衛人員值班巡邏,必須按規定著裝并佩帶各種警用器械。

          第二條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園區治安保衛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時處理各類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處理的及時向領導匯報。

          第三條加強夜間巡邏,確保園區內部各項安全,嚴防治安事故發生。

          第四條提高警惕,明確任務,善于發現可疑跡象和隱患并及時處置。

          第五條嚴格執行園區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邏記錄。

          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條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說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審核、批準。

          第五條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請假期間,扣除請假期間的工資。

          第八條假期規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本人婚嫁給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給予2天;產假(女)90日;流產假(女)7天;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給假3天;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條著裝儀表規范

          1、公司員工日常著裝應以端莊大方、整齊清潔為標準。

          2、儀容要以干凈、整潔、素雅為標準,不得濃妝。

          3、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不得打架,斗毆,酗酒,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4、說話要和氣、謙遜,要使用“請、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等文明用語。為集體創造團結、友善的氛圍。

          第二條工作行為規范

          1、遵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部門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臨時有事外出必須向部門主管領導請假,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3、辦公室工作人員在接待來訪和接聽電話時要注意行為規范和文明用語;辦公電話鈴聲應調到適量位置,講電話聲音應適量;不準用辦公室電話進行私人交往或閑聊。

          4、各部門應每天安排部員值日,注意保持室內辦公環境和辦公臺面的整潔有序

          5、保守企業秘密和施工技術秘密,不準對外泄露與施工質量、技術、單價、資金及經營管理等有關的事情。

          6、生活區內嚴禁隨地亂扔、亂倒垃圾,嚴禁從窗戶向外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煙頭、紙屑、吐痰等

          7、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停。

          8、愛護辦公設備、儀器,節約使用紙張,能用廢紙打印復印的不得使用新紙,嚴格按照辦公室規定使用辦公設備。

          9、每位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維護公司利益,愛護公司財產,嚴禁將公司財產居為私有。為企業樹立良好的形象,

          第三條就餐制度

          1、開飯時間:早7:30中12:00晚6:00

          2、全體工作人員都要按時就餐,無故延時就餐者,不能要求炊事員另外做飯。因加班或因工作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就餐者,要通知炊事員預留飯菜。

          3.、公司所有人員,除事假和出差之外,無論是否在項目部吃飯,均扣除生活費

          4、就餐人員要理解炊事員的辛苦,尊重炊事員的勞動。就餐時,如對飯菜不可口或有建議的,可向辦公室反映,以便加以改進。

          5、眾口難調,不能超標準要求飯菜質量,不能挑肥揀瘦,鋪張浪費。

          第四條辦公用品購買

          1、辦公用品購買本著實用、節約的原則,每月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臨時急需使用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報經理同意后采購。大型辦公用品采購必須報請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

          3、采購人員應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及時了解市場商品信息,選擇對口適用,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辦公用品

          第五條辦公用品發放和使用

          1、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2、辦公室管理人員須清楚的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清點,庫存不足及時申請和購進。

          3、已配發的各種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門和個人認真保管、愛惜使用,不得私自轉借和處理。對無故損壞者,由個人負責。

          4、各部門的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由部門主管指定專人負責,禁止其他人員隨便使用;出現故障需以報告形式交辦公室,由辦公室報請經理批準后聯系維修,并對故障原因予以追查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罰

          5、公用復印機,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打印復印登記制度。辦公室應每次對打印復印的部門、人員、主題、份數和日期做好登記。

          6、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單位挪作私用。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辦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六條辦公室負責全體員工的考勤工作。

          第七條考勤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記錄,記錄必須準確真實,相關票據要和考勤表有照應可追溯。

          第八條出勤規定。本公司工作人員節假日實行輪換休息制度,應按時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應按照請銷假制度執行,到辦公室備案。

          第九條考勤員應認真負責,加強考勤,做到不虛報、不亂報、不徇私情;

          第十條考勤表必須與所批復的請假條相一致。無假外出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無工資獎金,月曠工天數累積超過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和獎金;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資福利,清退回公司。

          第十一條考勤表在每月的1號由考勤員負責整理,報送財務部門經領導審查后作為當月工資獎金發放的依據。

          第十二條印章種類

          1、公章:是單位的最重要的印章,代表單位的權利、憑信和職責。

          2、專用印章:是項目為了使職能部門履行自己的專業性職責而發給部門使用的印章,這種印章有單位名稱及用途。

          3、領導人名章:是項目領導或部門主管的身份印章,是行使職權的標志。

          4、其他印章:是起標識作用,如財務用的各類標識章、竣工資料特定章。

          第十三條印章保管

          1、公章、領導人名章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專業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專人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經理私章必須分開由專人保管。

          2、印章要放在保險、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鑰匙不得亂放。

          3、印章保管人外出時,由領導批準后交給指定人代為保管。

          第十四條印章使用

          1、凡蓋公章、領導人名章,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或授權。

          2、凡蓋專業印章,須經部門主管批準。

          3、印章保管人在蓋章前應認真檢查領導簽字,審閱用章文件和全部資料。

          4、印章保管人用印須登記,并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

          5、蓋印要符合要求、位置恰當、字跡端正、字圖清晰。

          6、不準在空白信紙、信封、紙張和介紹信蓋章。

          7、在文件、文書、資料上蓋錯了章要及時銷毀。

          8、嚴禁私自帶印外出,如因投標、簽訂合同須帶印時,須經公司經理批準,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帶上,并按規定實施使用。

          第十五條印章丟失

          如印章遺失,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機關,及時到當地公安部門登記,并聲明作廢,其補刻按印章頒發權限再行刻制,新刻制印章應與原印章有明顯的區別。

          收發文制度

          請銷假制度

          第十六條職工外出,必須履行請銷假制度,并按時返回銷假,工作時間內無特殊事由不得請假。

          第十七條批準事假權限

          1、各部門主管請假需報分管領導同意后由經理審批。

          2、所有批準假期時間包括往返時間。

          第十八條出差

          1、公司人員出差一律書面報批,出差人員需填寫《出差審批單》,由經理簽字批準。

          2、部門以上負責人出差需報分管領導和公司經理批準;各部門部員出差需報部門主管和公司經理批準。

          3、如有特殊情況需出差,來不及辦理手續的,應先電話告知經理事后補辦手續。

          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條公司名稱:寧夏廣軟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銀川市民族南街184號

          第四條公司由王濤郭軍儉霍禮鈴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公司依法在銀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公司經營期限為10年。

          第六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八條公司宗旨:自主創新、專注務實,服務社會

          第九條本公司章程范本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本公司章程范本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十一條本公司經營范圍:計算機系統集成,通訊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條本公司注冊資本為貳佰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股東的姓名

          王濤郭軍儉霍禮鈴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五條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辦理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王濤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7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4%。

          股東乙:郭軍儉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3%。

          股東丙:霍禮鈴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3%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以上并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公司章程范本中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立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2、當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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