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制度范本(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制度1
一、聯系內容和方法
1、經常了解學生思想狀況、學習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2、聽取學生對教學、學生管理工作的意見。
3、聽取學生對學生干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
4、對學生學習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學生進行文明守紀教育,對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進行督導。
6、每周至少與聯系學生進行一次談話。
7、每月至少到學生宿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8、定期聽取所聯系學生干部的工作匯報。
二、具體分工
1、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黨委書記、副書記;院長、副院長均應聯系學生,且聯系學生數量不低于50名。
2、具體分工由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學生辦公室根據各層次學生的實際情況向院黨委提出初步意見,最后由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黨委研究落實。
學生制度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對學生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教育行政執法的實際,為維護青少年學生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請范圍:
1、學生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受侵害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的權利受侵害的;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生證書的權利受侵害的;
4、對學生給予的處理不服的;
5、學校、教師或其他人員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受侵害的。
二、受理申訴部門:
1、學校成立以李淑玲為主任、何永根書記為副主任的《學生申訴辦公室》。
2、申訴須寫明申訴人的自然情況,被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請求、請訴理由、其它有關情況。
三、調查、聽證辦法:
1、學校申訴委員會或學生管理部門接到學生或監護人的申訴材料后,組成三人以上的調查組,對申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作筆錄;
2、屬校內申訴委員會受理的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然后召開學校領導、教師、家長和學生以及被申訴對象等方面人員參加的聽證會,進一步核實案由;
3、調查、聽證過程的筆錄或聽證材料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檔案。
四、處理:
1、依據《教師法》第八章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所在學;蚪逃姓块T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B、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所列情況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學校接到學生或監護人提出的申訴書,在30日內做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其個人檔案,作為今后考核的依據。
3、學校對第一項處分決定撤銷處分的決定,都要及時報市委法制科備案。
4、受行政處分的個人如不服學校給予的處分決定,可以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市教委或所屬教育行政機關申訴行政復議中申訴,由市教委或其所屬教育行政機關對其處理決定進行復議和裁決。
學生制度3
1、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制訂的一切規章制度,尊重宿管員的勞動,服從宿管員的勸導與管理。住宿生之間應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和睦相處。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2、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樓內大聲喧嘩、奔跑、嬉笑打鬧,熄燈后不講話、不走動、不聽廣播等。
3、不準將校外無關人員、不住宿的同學帶入宿舍樓。
4、不在宿舍內玩撲克牌,不將籃、足、排球帶入宿舍樓。
5、宿舍區內必須文明禮貌,講究公共衛生,禁止亂擲食物、垃圾和將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6、因故不參加夜自修、不住宿學生,必須事先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及時報有關管理員。
7、不使用明火、不私接、私裝電源插座,嚴禁將電源線拖進宿舍進行“照明”和使用“熱得快”、“充電器”等電器用具。嚴禁夜間在宿舍內點燃“蠟燭”、“蚊香”,以防失火。
8、宿舍內學校提供的一切設備、設施必須保持完好,不準私自改裝、拆卸、搬走。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9、上課期間不得回寢室,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要進入或離開宿舍,必須持有班主任或政教處主任的書面證明,并交管理員存查。
10、不得玩弄宿舍內報警設施,碰到外來人員入侵宿舍和夜間發生不安全情況,應立即打開報警裝置開關報警。
11、講究個人衛生,床鋪、行李、被子、衣服、鞋襪、雜物、洗漱用品等擺放整齊,宿舍內保持清潔、整齊。
12、愛護宿舍里的一切公物,不在門、窗、墻上亂涂亂畫、亂貼、亂釘。
13、每一寢室設一名寢室長,寢室長應協助宿管老師管理好寢室的紀律、衛生和安全工作。
14、提倡文明住宿,爭創文明寢室,建立文明寢室評比制度,天天有檢查,每周有評比。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者,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勸阻,堅持不改或違紀情節嚴重者,作行政處分。
學生制度4
為了保證每位學生安全順利離校、返校,體現我!耙磺袨榱藢W生,一切方便家長”的服務宗旨,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坐班教師職責
1、坐班教師必須在學生離校當天中午12:00準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要求學生安靜耐心等車,不允許學生在戶外活動,配合跟車接送教師安排學生上車回家。返校時,必須在學生返校當天下午上班時間按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
2、坐班教師留守到最后一個學生回家,離校時必須將本人負責班級的門窗、水、電關好,鎖好門,將鑰匙交到門衛室,方可離校,否則按曠工處理。如果有學生家長沒有來接,必須要將學生交給行政值班,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二、接送學生教師職責
1、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通知到各家長,約定停車點把學生安全送到,交給家長。出現問題由帶隊教師負責,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校長室報告。接送學生時要事先與家長、學生約好時間、地點,以便學生順利安全返校。
2、學生離校時,接送教師必須將自己負責的學生組織到指定的地點整隊,等候上車。
3、負責自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放學時間通知到各家長。
4、特殊情況:學生離校提前或延遲的,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通知家長(自接送學生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學生家長),確保學生安全。
三、班主任職責
1、開學初,班主任必須將學生的接送基本信息登記好,確保準確無誤。在學生第一次離校時,將“學生接送安排表”通知班級每一位學生家長,使家長掌握接送時間。
2、對自接送的學生,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將“桃李園學校學生離校批準單”填好。
3、臨時改路線的學生,班主任必須將改動信息及時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4、有家長自己來校接學生的,班主任必須將學生名單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學生制度5
為加強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的安全,規范學生出入校門的手續,特制定本請假制度,要求全體學生遵照執行。
1、學生因事(。┱埣贂r,必須出具家長簽名的請假條。超過一周的請假手續要存入學生檔案;超過3個月的請假時間,要按規定辦理休學手續。
2、學生在校期間,因急事(或病)在請假離校前,憑班主任簽名的假條出門,出校門時把班主任簽名的假條交門衛,回校時到門衛處銷假。門衛將記錄請假學生的出、入時間,供班主任查對學生是否按批準的時間按時返校;對不按時返校的學生,門衛有義務及時向班主任反映。
3、需續假或急病、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時,可電話向班主任請假,過后到班主任處補齊請假手續,用于備案。
4、請假審批權限:兩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至一周內由級部主任批準,并告知教導處;超過一周由教導處批準,并告知分管校長。
5、不按學校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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