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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培訓機構接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培訓機構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1
為切實做好接送學生車輛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1、車輛駕駛員要本著“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精神,認真履行學校關于接送學生車輛管理方面的責任,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2、車輛駕駛員要按公安、交通部門要求辦齊各類證照后,方可接送學生。
3、關心、檢查車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排除沿途路橋的`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嚴格執行交通規則,不違章、不超載、不酒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5、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得延誤接送時間,影響學生到校及回家。
6、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禁止學生在車內打鬧和將頭、手伸出窗外,及時關好車門,上下車不得擁擠,做到有秩序上下車。
7、禁止雨、霧、雪天無燈開車,在?奎c,車未停穩不得上下車。
8、接送學生必須做到三點清:即上學時點清人數;放學時點清教師交接的人數;回家下車時,點清學生數交給家長。
9、在接送過程中,必須做到禮貌行車,主動與過往行人、車輛謙讓,限時行駛,保證不出任何事故。
10、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學校安全工作例會,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管理的做法,改正自身工作中的不足,接受學校安全工作考核。
培訓機構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保護幼兒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幼兒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市范圍內幼兒園使用校車接送幼兒的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校車是指幼兒園用于專門接送幼兒入園、離園或者接送幼兒參加相關教育活動的車輛。
第三條幼兒園校車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校車的車型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登記的5座以上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拼裝和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作校車。嚴禁租用個人車輛作為校車。
(二)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應當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安全約束裝置應當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車除正常定期檢驗外,每季度應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應當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的校車標志。未取得校車標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兒。幼兒園新增校車或原校車使用性質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確認手續。
校車應當保持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或者其他旅客運輸業務。
(五)校車應當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第四條校車駕駛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
(七)3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無累計記分滿12分記錄;
(九)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重大行政處罰。
第五條幼兒園聘用校車駕駛人,應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按下列程序審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駕駛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登記表》,接受駕駛證情況、事故情況及違法記分情況的查詢;
(十一)駕駛人接受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處罰和重大行政處罰記錄的查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第六條幼兒園校車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周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十四)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專業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人的情況,并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十五)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校車行經的路線和?康恼军c,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執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十六)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后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危險的發生,并及時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十八)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并將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違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十九)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接送幼兒工作規程
(二十一)嚴格落實幼兒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車發車時刻表,按時接送幼兒上下車,如有特殊情況接送時間發生變化的,需提前電話通知家長。
(二十二)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卡制度。每車配備兩名跟車教師接送幼兒。跟車教師和司機要掛牌服務。每次交接幼兒時,教師與家長要按時轉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時必須由教師、家長共同簽字確認。校車到達幼兒園時,跟車教師要與本班教師交接并共同簽字,本班教師要電話或短信告知家長。不允許家長無卡接送幼兒。
(二十三)幼兒上下車時,一名教師在車下接應幼兒,另一名教師在車內照顧幼兒,維持秩序。乘車途中要細心照顧每一位幼兒,并幫助幼兒系好安全帶。
(二十四)幼兒入園、離園要設定固定接送地點。所有乘坐校車的`幼兒,由本班教師帶到幼兒園指定地點,等候校車。入園時,跟車教師將幼兒交給本班教師,雙方簽字確認。離園時,由各班教師將幼兒交給跟車教師,雙方簽字。跟車教師點名核對確認幼兒和人數無誤后方可發車。
(二十五)所有幼兒入園、離園時,家長要和本班教師交接簽字確認。幼兒要有專人(法定監護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長要寫出委托書并簽字,并電話告知本班教師。受托人接送幼兒時,教師要查看家長委托書,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證件,經教師再次電話家長確認后,受托人和教師簽字,方可交接幼兒,并短信通知家長。
(二十六)家長未送幼兒入園、未接幼兒離園時,本班教師應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幼兒情況。對于家長無法及時接幼兒離園的,本班教師要照看好幼兒,等待家長來園,幼兒交接后雙方簽字確認。
嚴禁將幼兒交給其他家長或讓幼兒獨處。
(二十七)加強與家長的聯系,保持通信暢通。每個幼兒家長至少留兩部聯系電話,確保教師能隨時和家長取得聯系。
第八條校車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二十八)在園長的直接領導下,按照幼兒園有關制度,負責檢查督促校車的安全管理和交通教育等服務工作。
(二十九)及時提供車輛的維修、保養計劃。加強對本園自有車輛維修和保養,監督租賃車輛的運行狀況,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三十)教育司乘人員愛護車輛,督促相關人員做好消毒工作,保證車輛整潔衛生。提醒司機和跟車教師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第九條班車司機崗位職責制
(三十一)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期間嚴禁飲酒,行車途中盡可能保持車速平穩,不超速行駛,文明行車,確保幼兒安全。
(三十二)按照規定進行車輛衛生消毒工作。每天提前半小時到達工作崗位,開窗開門通風,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
(三十三)保證正點出車接送幼兒。無特殊情況不得改變行車路線,確保線路所有接送站點幼兒正點乘車。不準私自外借車輛,不得私自用車。
(三十四)經常檢查保養車輛,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不開帶病車輛,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狀態,保證安全行車。
(三十五)配合跟車教師照顧好幼兒,熱情周到為幼兒及家長服務,保證幼兒乘車安全,不得發生車內幼兒碰傷等事故。
第十條校車跟車教師崗位職責制
(三十六)熱愛、關心每一名幼兒,對幼兒態度親切和藹。尊重家長,工作認真負責。待人熱情,有禮貌,要親切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家長,虛心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妥善處理家長提出的意見和要求。
(三十七)模范執行幼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儀表端正,服裝整潔,不穿奇裝異服,做到勤洗澡,勤換衣服,勤理發,為幼兒做表率。
(三十八)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對幼兒進行上下車前檢查,檢查衣帽是否整潔、物品是否帶全;上下車時嚴格執行登記制度,上下車后點名,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
(三十九)行車過程中,要注意提醒司機保持車輛平穩,車內前后各一名教師,維持乘車秩序,及時給幼兒增減衣服,處理各種問題,保證幼兒的乘車安全。
第十一條建立校車衛生消毒制度
(四十)每車配備兩套座椅套,每月更換一次。車門、座椅把手等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車內空氣、座椅、地面等每天用84消毒液噴灑消毒,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十一)保持車廂內干凈,車內物品要擺放整齊。收車前清理車內的垃圾桶、掛袋等衛生用品。車窗明亮無污跡,車身及時洗刷,保持美觀。
(四十二)每周組織行政人員對校車進行檢查,對檢查結果由司機和跟車教師簽字,檢查整改確認合格后簽字歸檔。檢查過程請家長委員會參與監督。
培訓機構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3
為保障幼兒的安全,維護幼兒園秩序,我園特制訂幼兒接送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幼兒上午7:40——8:30在家長的陪送下持卡準時入園(9:00關鎖園門)。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親自把幼兒交到教師手中,不能只把幼兒送到大門口,防止幼兒走失。
2、教師接待幼兒入園時,對家長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況,所帶的物品、藥品都必須記在交接本上,以防止遺忘。
3、家長每天憑接送卡接送幼兒,如果接送卡遺失的幼兒請家長到各班老師那里進行補辦。
4、早晨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教師的晨檢。
5、接送原則上由父母或指定的人員擔任,家長不得委托未成年人來園接幼兒。如有特殊情況需其他人員接送的,請將接送卡交給委托人。不能給卡時,家長須提前與班主任聯系,說明情況,并將委托人的.姓名、性別、體貌特征、衣著特征及與孩子關系等具體情況告知老師,以確保孩子的安全。
6、因離園期間幼兒和家長過于密集,為確保幼兒安全,建議接到幼兒后盡快離園,如果還在幼兒園繼續逗留和玩耍,請家長嚴格做好幼兒的安全防護工作,并注意教育幼兒愛護公物,愛護綠化。如在此期間發生意外,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7、拒絕陌生人入園,必須入園時請填寫入園登記表。
8、嚴格按幼兒園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行事,不到接送時間不準家長接孩子,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老師說明,經允許方可。
9、幼兒離園時,教師要幫助幼兒做好準備,開大門后,由配班老師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幼兒在園期間發生的事情要如實向家長反饋。
10、接送時間:
4:30——4:50 小小班、小班
4:40——5:00 中班
5:00——5:15 大班
培訓機構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4
1、早上7:40-8:00,中午2:10-2:30為幼兒夏季入園時間;中午11:30,下午16:40-16:50為幼兒離園時間,為不影響幼兒園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請家長在規定時間內接送幼兒,若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冬季:早8:10-8:30,午1:20-1:30入園;中午11:30,下午4:00-4:10離園)
2、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且接送人員盡量固定。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他人代領,父母必須事先與本班教師聯系。身份不明者和未成年不能接送幼兒。
3、家長接送幼兒必須遵守我園的有關規定:車輛停靠在路邊,在黃線外等候孩子。不準圍擁在門口,沒有校方同意,家長不能進入院內教學區。
4、若幼兒生病,需吃藥物,請您務必將藥包好,注明幼兒姓名、服藥時間、藥量以及您所需要的'特殊關照等。
5、上課期間,要探望幼兒須出示接送卡或和園長申請,并在門衛處登記,門衛有權拒絕無卡者進入校園。
6、一般情況下,不要養成幼兒無故缺勤、遲到等習慣。如家中有事不能來園,請主動與教師聯系請假。
7、未經教師許可,幼兒不得將刀片、藥片、鐵釘、針等各種危險品帶入園內。幼兒來園前,家長應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現帶有危險物品,應立即取出。
8、為了孩子的安全,家長要給孩子穿利落、安全的衣服和鞋子,不要讓孩子穿著拖鞋等易產生意外的服飾進入校園。也盡量不帶零食入園。
9、家長每天要給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澡,勤剪指甲。
培訓機構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5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學生上學放學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特制定以下規定。
1、全體教師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2、全體教師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
3、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提前通知學生家長。
4、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5、按時開啟校門,按時清校。
6、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7、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門口要有值班教師,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不安全隱患。
8、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9、放學時,各班要在班級門前排好隊,班主任或帶班老師要檢查路隊旗等各種標識,整隊帶到校門口,叮囑好安全后放學。
10、一年級、二年級學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監護人接送孩子上下學,避免上、下學途中的意外事故發生。
11、放學時、一年級、二年級的學生,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逐一送到家長手中。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12、家庭接孩子的人員要固定,并與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況的家庭(如:離異家庭、孩子吃小飯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況)要有家長的委托書,與班主任說明情況,與委托人見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3、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提前與班主任溝通或電話告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4、家長接孩子時不要擁堵校門,自覺、有序站在校門口兩側等候,做到文明禮讓,方便你我他。
15、每天送孩子上學盡量錯過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囑孩子站在校門口兩側的較安全地帶,做到前后有序、不擁擠、不打鬧。
16、上學期間,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有年級主任、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7、學校必須堅持對早晨入校(園)的學生進行晨檢的制度。學校行政領導、值周教師和班主任每天上學、放學必須在校門處值班。
18、每學期初學校要與年級主任、班主任、安全責任書,強化安全意識。
培訓機構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6
1、要求幼兒按時來園,早上來園時間7:30-8;30分 ,請按時送幼兒入幼兒園,親自交給本班教師,家長不進課室內。幼兒園安排教師在活動室接幼兒進班級,值早班教師7;20分上班,故家長送幼兒來園不可早于7;20
2、按離園時間段準時接幼兒,離園時間幼兒在活動室等候,小班:16:20分接 ;中班:16:30分接;大班、大大班:16:40分接,請家長按時間段在活動室按班級順序接領幼兒。離園時,請主動和老師打招呼后方可離園。
3、每天由固定人員接送幼兒,不要隨意請人代接,如特殊情況不能前來的',請事先告知本班老師,嚴禁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來園接幼兒。
4、中途未經園長許可,不準隨意接送幼兒。如因身體特殊原因要求中途離園的幼兒,由各班老師把幼兒送到幼兒園門口等候接領,老師要記錄 接送時間、原因,并讓家長簽名。
5、下午家長接到幼兒后,仍要在幼兒園玩耍的,請認真照顧好孩子,玩大型玩具時要看好幼兒,要教幼兒要學會謙讓,注意安全,做到不聚談,遵守園內規章制度和游玩注意事項。孩子離開老師,家長帶走后停留在幼兒園玩耍,家長有監護責任,如發生意外,幼兒園老師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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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學初召開家長會,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教師登記每個孩子接送的家長姓名以及聯系電話。
2、培養學生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學生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
3、加強門衛值班,防止學生私自跑出校外或錯接學生等事故的.發生。
4、放學時,任課老師必須把學生集隊,并把隊伍帶到校門口,等待家長來領,家長未領走的學生,或帶回教室或交給值日老師管理。
5、堅持門衛值班制度,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門衛或教職工允許后方可入校。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班主任外出,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
7、雨雪天家長更要堅持做到接送學生上學、回家,如因家長未履行接送學生的職責,學生在上、放學路上發生不安全事故者,家長承擔完全責任。
培訓機構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8
一、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品入園,幼兒入園前家長要查看幼兒口袋,如發現有危險品應馬上取出,并對孩子進行教育。
二、請家長每天8:30分之前將孩子送入園,家長必須把孩子交到老師或是保育員手中,這是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對孩子負責。
三、一般不能讓孩子無故缺席,遲到、除孩子生較嚴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上課,請事先向教師遞交請假條,并寫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是父母親自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為了安全,被委托人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并提前通知老師,將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高、特征、衣著與孩子關系告訴老師。
五、家長接孩子,為確保孩子安全,請有序在校門口接送孩子,不得擁擠,并要求家長接到孩子直接離園,不帶孩子在戶外活動場地玩耍,以防意外發生。
六、穿行樓道時,教育孩子愛護樓道設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鬧、跑,以免發生碰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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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人生安全,就是一切。請家長詳細閱讀本通知。為給孩子創設安全的生活學習環境,保證教育教學活動的有序開展,我園規范管理執行原定的作息制度以及安全接送制度,請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接送時間制度:
每天必須在我園規定的.時間接送孩子。上午入園時間:8:00--9:00,離園時間:10:30--11:00下午入園時間:2;30--3:00,離園時間:5:00--5:30希望家長自覺執行。家長必須按照規定時間接幼兒。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送,請家長與本班老師聯系。
2.接送簽字制度:
為保證安全,請家長在接送幼兒時主動簽字確認。幼兒回園、離園必須與教師打招呼簽字確認后方可離園。請家長每日送孩子來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老師手中,并當面交接,杜絕讓孩子獨自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門口追逐奔跑等,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如接送人發生變化,請務必及時通知班級教師,否則園方不會交接幼兒。
3.接送人關系制度:
幼兒的直系親屬(爸爸、媽媽)和奶奶、爺爺、公公、婆婆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長時間接送幼兒的,為了安全,應委托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接送。其余人接送幼兒,必須先和班級老師打招呼。
以上制度自20xx年2月19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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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幼兒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接送孩子。
一、接送時間
1、來園:上午7:30開始幼兒入園,(如有困難需提前入園的,請告知園領導和本班教師,我園會安排值班老師照顧您的孩子)上午8:30分幼兒入園結束,關閉校門。
2、離園:中午11:30~12:00如家中有事可接回孩子(請事先與老師聯系)下午4:30開始接孩子。靜園時間后,由值班人員帶孩子,值班人員一定要照看好孩子。
二、接送規定
1、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接送人員盡量相對固定。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他人代領必須事先與本班老師聯系。委托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年滿十八歲以上。請提前聯絡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年齡告訴老師。
3、遇幼兒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系,查驗來人證件。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憑接送卡接孩子。
4、上學期間,如需接送孩子,請事先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并由值班人員將孩子送入班級或交與接領孩子者。
三、請假制度
1、一般情況下,不養成幼兒無故缺席、遲到等習慣。
2、如確有事情或生病不能來園,請主動與老師聯系,告知請假。(電話、便條、托人代請等均可)
3、遵守幼兒園各項制度,按時接送幼兒,培養幼兒良好習慣。家長接幼兒不要進教室。
4、接送幼兒時注意個人儀表,要儀表整潔,服飾整齊、文明禮貌,言談舉止為幼兒起表率作用。
5、為保證安全,我園為每名幼兒辦理接送卡,一對一的`接送幼兒,最好是孩子直系親屬接送幼兒。(如接送卡丟失,請及時到園補辦,如不及時補辦,后果自負)、 6送幼兒時要愛護園內設施,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大聲喧嘩。
7、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幼兒來園前請家長將幼兒身上的物品檢查一下。
8、要理智地對待幼兒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不隨意訓斥、恐嚇幼兒或無理取鬧。
9、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活動室;幼兒進餐時間謝絕接待家長。
10、家長與在班教師談話、通電話時間不宜過長,以免影響教師的正常工作
11、家園一致、言行一致。尊重教師,主動與教師合作;尊重幼兒、滿足幼兒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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