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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時間:2021-05-06 13:41:08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

          1、范圍

          1.1 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2.1 《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 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 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 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 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 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 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 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 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2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XXX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九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內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布置臨設,并將總平面布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并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凈,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并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于區分;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并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特別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采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準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并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準后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及外架基礎松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責任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準,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斗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斗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工地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范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

          2、 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必須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必須有經甲方審查批準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并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建筑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必須向甲方提供《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復核字認可后方可開挖。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必須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于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和監理,并提供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后的驗收項目,在甲方、監理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情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后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現必須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復測時,施工單位應于積極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后,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后(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混凝土澆筑過程中除必須有值班工長外,還必須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后,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提供的戶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可大面積施工。

          11、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

          12、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并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所有進場材料均需提供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后方能應用于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并保持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梁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必須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并設立專人計量監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并視情節予以索賠。

          16、各施工單位必須做好廚房、衛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100——200/項.次。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于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責任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20元/人,缺席者罰款5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即每周例會時提出下周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時檢查本周計劃完成情況。配合協調情況、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況、材料供應情況、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形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匯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后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周工地例會前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周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責任工長簽字并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于100——2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

          5、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日完成并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于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元的罰款。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3

          1、搭設作業

         。1)搭設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必須嚴格按國家《建筑安裝安全技術規程》、市建工局關于《高層建筑雙排鋼管腳手架施工規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設計和搭設。

          (2)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及裂變的桿件不宜采用。

          (3)嚴重銹蝕、變形、,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宜采用。

         。4)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外理。

         。5)鋼管腳手架座立于槽鋼上的,必須有地桿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保護。

         。6)不宜采用承插式鋼管做底步立桿交錯之用。

         。7)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9)斜桿接長,不宜采用對接扣件。應采用疊交方式,二只回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視二只扣件間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業

         。1)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

         。2)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3)如遇強風、雨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實施拆除作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

         。4)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

         。5)建筑立體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擋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8)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9)、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2)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13)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4)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公司現實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屬礦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包括礦、土、安)的施工項目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管理的責任制,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性;明確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的內容、程序等。

          第二章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第四條按照科學管理、合理組織施工的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必備的開工準備條件。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第五條施工單位準備開工時應向建設單位申報開工報告,建設單位派工地代表對開工條件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全部達到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交付施工單位執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施工單位不能按時開工,必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建設單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工期不予順延。

          第三章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

          第七條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步驟,各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第八條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前提條件:

          1、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圖紙。

          2、在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各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審圖,并提出初步意見。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3、在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出席,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一般應在工程開工10天之前進行。

          第九條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

          1、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工藝要求、布置與結構設計特點和施工單位應注意的事項。

          2、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釋說明的問題。

          3、設計單位答疑。

          4、建設單位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5、建設單位負責寫出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各方簽字。

          6、圖紙會審紀要應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存檔。

          第十條圖紙會審重點內容:

          1、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按圖紙劃分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2、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

          3、設計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是否能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4、預制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5、各專業之間及設備和系統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筑物預留洞孔及預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系統連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系等。

          6、施工圖之間、總圖和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尺寸之間有無矛盾。

          第十一條對會審中有可能出現的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簽證后交施工單位執行。

          第四章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報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工程開工前,承建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提交建設單位會審。

          第十三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工作,由建設單位主持,質監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會審后,由建設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簽字后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設備、機械化程度、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縮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條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設單位對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

          2、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3、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進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論據,并征得設計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5、符合現場具體條件。

          第十六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1、工程概況,工藝流程,設計與設備特點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及質量控制點。

          3、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5、施工綜合進度安排,包括開工、竣工日期、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網絡圖。

          6、施工場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7、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計劃和保證措施。

          8、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

          9、費用估算及工作量進度。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確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安排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執行。因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費用。

          第五章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局部變更:

          1、設計圖紙有差錯。

          2、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現場條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規格、品種、質量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4、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5、施工差錯經有關方面批準的處理意見。

          6、圖紙設計與實際不符以及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簽核后方可執行。

          第十九條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由要求設計變更的單位提出變更事由,經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第二十條設計變更按其性質與大小,分為下列三類:

          1、一般小型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下),原則上不增減預算費用,不改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美觀,如圖面尺寸差錯、材料等代換、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這類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核簽、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2、較大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工程內容與工程量有變化,但不涉及初設審定的原則,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費用,要對局部施工計劃與施工進度有一定影響,這類設計變更由要求變更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簽核、建設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執行。

          3、重大設計修改(XX萬元以上),涉及原初設審定的設計規模、設計原則、結構布置的修改,或涉及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概算需要調整,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原設計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設計變更應按其性質與大小先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之后才允許施工,不得先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后補辦手續。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施工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三條設計變更資料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應妥善保管,后作為竣工資料統一歸檔。

          第六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未經三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會審,不準開工。

          第二十五條不按要求提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準開工。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保證工程質量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予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進行試化驗的,不準開工。

          第二十八條施工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

          第七章施工總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施工總平面布置是施工組織總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完成施工場地的劃分,交通運輸的組織,各種臨建,施工設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設,場地的豎向布置,并滿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整個施工場地布置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節約用地、文明整齊。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根據合同所規定承建的工程范圍,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繪制施工總平面圖,由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不得在給定的施工場地之外私建、亂建臨時設施或堆放設備材料,更不允許占用道路作為施工場地。如有必要,應由建設單位批準。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要對其所占用的施工場地范圍內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種污水不得隨意亂堆亂排。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要開挖已有道路,中斷交通或需要中斷水源、電源時,必須提前__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并予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并影響建設單位正常生產、生活,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并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需建設單位提供水源、電源時,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指定地點和容量連接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定交納費用。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礦區內取土或棄土,應在建設單位指定地點進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應由施工單位及時運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

          第三十六條設置在施工場地的測量標志或永久測量標石,施工單位應予以保護,不得損壞和移動。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后,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所建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的目的是為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將質量保證體系貫穿到每個操作工人的工序中,從工程建設內部層層把關,使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工作,一般驗收項目如下:

          1、工程建設工序進行中間環節驗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鋼筋工程,驗收內容有: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預埋件的數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況等。

          2、埋入地下的基礎工程。驗收內容有:地基開挖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基礎斷面尺寸,樁基中樁的位置、數量及制作質量、入土深度、最后貫入度等。

          3、埋入結構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的防水層防水處理措施及防腐處理等的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隱蔽工程驗收,必須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四十一條隱蔽工程驗收,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通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單位未通知建設單位自行隱蔽,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提出重新開挖檢查,費用由施工單位自理。經檢查存在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返工處理,不按要求返工處理的,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停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文件長期保存。

          第八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第四十三條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單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規定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質量標準。

          2、必須移交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完整、齊全。

          3、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單位工程驗收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簽證單,內容包括驗收時間,驗收意見等。

          4、單位工程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

          5、隱蔽工程記錄。

          6、主要建筑及設施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第四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預驗收和正式驗收。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整理移交全部驗收資料,填寫竣工驗收申請書。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等有關人員進行預驗收。

          2、單位工程竣工正式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質檢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參加,驗收結果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六條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確定驗收日期。

          2、審閱驗收文件及記錄。

          3、審閱預驗收的驗評結果。

          4、檢驗或抽檢。

          5、驗收總評意見,確定工程等級。

          6、驗收成員簽字。

          第四十七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搞好工程決算。

          第四十八條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應及時辦理移交工程相關圖紙資料手續或代保管手續。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條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十一條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的辦法和自理原則。

          第五十二條施工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式。

          4、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5、設計變更。

          6、結算方式。

          7、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8、爭議解決方式。

          9、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5

          為加強工程部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提高辦事效率,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制訂本管理制度。

          總則

          一、工程部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工程部的主要職責為執行公司的各項設計、工程、設備以及其它與工程相關的合同。

          三、工程部應根據各項合同對工程實施現場管理、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應為公司決策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持。

          四、工程部實行“專業工程師責任制”。各專業工程師為本專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五、工程部處理各項事宜應遵守“小事不過周、大事不過夜”的原則,若超出此時限,應把原因及時上報上級負責人。

          文件收發、存檔規定

          一、工程部派專人為檔案、文件責任人,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文件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二、工程部所有接收和簽發檔案、文件,經專業工程師和工程部負責人處理完畢后,原件必須在公司存檔,工程部留復印件供隨時查閱。

          三、各類工程合同、設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公司歸檔,工程部留復印件供隨時查閱。

          四、接受的文件由檔案員負責簽收。檔案員應詳細記錄簽收日期和時間,并應在接件后即時轉交專業工程師或工程部負責人處理。

          五、簽發的文件由檔案員負責發送。檔案員應詳細記錄簽發日期和時間。

          考勤和請、銷假制度

          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由公司統一制定。

          二、工程部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在檔案員處登記。

          三、工程部周六、日和其它法定節假日安排兩人值班,值班計劃由工程部負責人統一安排,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四、工程部考勤情況,由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人應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

          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工程部辦公室。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檔案柜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柜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廢棄紙張、物品擺放整齊、圖紙擺放整齊;桌椅擺放端正;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

          三、衛生清理實行輪流值日制度,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全體員工監督執行。每天的衛生達標情況由檔案員統一記錄。

          四、為保持好辦公室衛生,每位員工應加強自律:檔案、文件查閱后及時歸位;圖紙翻閱完后及時整理;廢棄紙張統一擺放,定時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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