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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差旅費管理制度

        時間:2022-10-28 10:09:45 制度 我要投稿

        關于差旅費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差旅費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于差旅費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1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出差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請、登記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須詳細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特別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務需要安排,由分管領導核定。

          2.1.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

          2.1.4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

          2.1.5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本市業務)及5個工作日內(市外業務)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意見后給予報銷。

          2.2出差審批權限

          2.2.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并由經理安排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生緊急、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為主,一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情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

          3.差旅費管理辦法

          3.1臨時出差

          3.1.1出差紀律

          3.1.1.1臨時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為臨時出差。

          3.1.1.2員工出差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3.1.1.3出差路線的選擇以最佳路線為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承擔。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1.2差旅費補助

          3.1.2.1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實行包干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二《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

          3.1.2.2上述3.1.2.1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3.1.3.1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制的車船發票。

          3.1.3.2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發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3.1.3.3車船及住宿發票要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相吻合。

          3.1.3.4車船及住宿發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明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干管理

          3.1.4.1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并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放;乘坐汽車按照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放。銷售人員不執行此項規定。

          3.1.4.2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放。

          3.1.4.3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干管理

          3.1.5.1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5.2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按出差天數扣除)。

          3.1.5.3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誤餐費(繞道時間超過1天以上的,耽擱時間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所有費用在報銷時扣除)。

          3.1.5.4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行。

          3.1.5.5出差期間如因業務原因需要招待業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回公司后再補辦審批手續,同時按每百元業務招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6.2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3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4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行。

          3.1.7其他規定

          3.1.7.1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0%。

          3.1.7.2一般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3.1.7.3一般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可據實報銷,但陪同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本規定由綜合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執行。修正時亦同。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2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膳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餐費及住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裁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

          略

          五、其他

          1、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事業部總經理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餐費補助。

          2、不同級別人員一同出差,差旅費標準一般按領導指示標準執行,并堅持從眾、節省原則。

          3、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六、附則

          1、本制度由運營事業部起草;

          2、本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運營事業部;

          3、本制度經總裁審批下發后執行;

          4、若本制度與以往制度存在異議,以本制度為準;

          5、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3

          一、是與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鄧州市城區規劃相銜接

          把鄧州市城區的范圍擴大到湍河以北,不僅包括花洲、古城、湍河三個街道辦事處的全部行政區域,還包括統籌城鄉發展實驗區。在城區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不適用差旅費管理辦法,而是適用于公務車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

          二、是增加了租車的規定

          參照省直機關差旅費規定,增加了工作人員到交通不便地區出差,或需要赴外地、下鄉處理緊急公務,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租車。

          三、是提高了鄧州市境外出差的住宿費標準

          修訂后的差旅費管理辦法按照財政部公布的全國各省差旅費標準執行,但是將住宿費標準進行了提高,并細化到每個地區,此外還取消了對房間(房型)標準的規定。

          四、是調整了鄧州市境內出差的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標準

          鄉鎮工作人員到本鄉鎮以外出差或城區工作人員下鄉出差,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報銷總額不超過200元;公雜費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

          五、是明確對下鄉出差審批及費用報銷管理的規定

          嚴禁把下鄉出差有關補助當作福利發放;同時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完善下鄉出差費用公示制度,每月對所有下鄉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情況進行公示。

          六、是增加差旅費報銷規定

          增加了工作人員參加駐村幫扶、抽調掛職鍛煉、開展審計巡查等專項工作的差旅費報銷規定,明確了差旅費經費開支來源。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4

          一、住宿費限額標準調整。由150元/天提高到330元/天(省內)、310-350元/天(省外)。

          二、補助標準提高;锸逞a助由50元/天提高到100元/天;公雜費由30元/天提高到80元/天。

          三、明確了審批流程。我院職工外出學習、參加會議、進修前,需先經部室主任、主管部門、主管院領導簽批。

          四、規范了報銷票據的要求。報銷發票的名稱、填制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要齊全,票據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進修學習還需附主管部門出具“進修學習考核表”。

          五、改變差旅費支付方式。研究院工作人員報銷轉入公務卡;醫院工作人員報銷原則上轉入工資卡內。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5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6

          一、差旅原則

          1.全體職工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及本單位外差工作安排,單位同意后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審批單,報分管院長、院長批準后方可離院。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范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車的,根據文件要求予以報銷)。

          3、中途伙食補助:鄉級到村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元/每天;到縣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30元/每天;到市級及以上地區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0元/每天(對提供食宿的只補助會議兩頭兩天的伙食補助)。

          4、市內交通費:縣內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內交通費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費80/每人每天。

          5.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復計算。

          6.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7.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并報院長審批后方可外出。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9.到平涼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10.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11.出差回后一周內報銷,出差時需攜帶公務員卡,每次填一張差旅單,經院長簽字后報銷。

          12.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院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3.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4.職工乘坐單位租用車輛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縣級(四類地區、三類地區)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2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市級(二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1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省級(一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3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后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2、本院差旅費報銷只為本院教職工服務。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7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在一星期內將所有票據(原則上應提供正規的車票、餐費、住宿費發票)按規定粘貼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單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財務審核,再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總經理:實報實銷

          中層管理人員:最高限額180元/晚,憑住宿發票報銷。

          其他人員:最高限額120元/晚,憑住宿發票報銷。

          具體規定: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票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伙食及通訊補貼費(含市內公交車費):

          總經理:實報實銷

          中層管理人員:80元/天

          其他人員:60元/天

          具體規定:中午12時前離開本地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地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到達本地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到達本地按全天補助。

          3、交通工具標準: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車硬臥為主,如遇車票緊張只能乘坐火車硬座時可按相應硬臥差價給予補助,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座飛機。

          2)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報銷。

          3)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三、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

          3、外出學習、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報銷程序

          一、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人員出差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審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準金額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后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五、報銷管理程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后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注明所辦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復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費用標準:

          直轄市

          2.省會城市

          3.縣級及以下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干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采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戶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關于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后報銷;

          8.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序

          一、交通費報銷管理規定

         。ㄒ唬┵M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ǘ﹫箐N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乘坐的出租車費用不在報銷范圍之內,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2、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1)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采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0元;銷售人員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第五章 報銷辦法

          1.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專人匯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2.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后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報銷流程圖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9

          參照國家近期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規定:

          一、長途報銷標準:

          1、原則上出差的員工須先填寫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地點、時間、出差人員、事由、日程按排及費用預算。申請表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總經理簽批,最后交行政辦備檔。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出差申請表的,應電話告之行政辦,行政辦進行登記,員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補填。

          2、出差過程中涉及宴請的應事先填寫宴請申請單,出差過程中需要臨時宴請的須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交納會務費及乘坐高鐵、軟臥、飛機須事先特別報告,末經事先審批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每天必須以郵件或手機短信的形式將當日工作向公司匯報,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報告,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

          4、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標準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出差縣市級以下地區,住宿費按10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

          b、普通員工出差到縣市級以下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8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內,出差人員應對出差事務完成情況作出詳細的說明和分析,寫出出差報告,憑出差報告和出差申請表及相關費的原始有效票據(相關的車船、住宿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報銷出差費用。超出時間不予以報銷。

          二、短途報銷標準:

          1、市內不分職級,統一標準執行:公交車費實報實銷,一般市內不報誤餐費,特殊情況市內的士費經總經理書面批準后再報銷。

          三、電話費用

          公司原則上不報銷手機費用,因公出差的可報銷當月電話費用,實報實銷,須出具發票。

          四、本規定自XXXX年2月1日起試行。

          xxx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XXXX年2月1日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10

          為控制費用,提高效率,規范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費開支范圍:

          適用于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以及零星雜支。

          1、交通補助費和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住宿費按實際出差住宿天數計算。

          2、車船費在規定的標準范圍內按憑據據實報銷,零星雜支在規定范圍內按憑據報銷,各分廠部門必須嚴格控制。

          3、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費不在差旅費開支范圍內,按招待費用管理規定報銷。

          4、出差應選擇價格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飛機時,經董事長事先批準,可坐普通艙。需乘坐輪船的,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可乘坐二等艙外,其他人員只允許乘坐三等以下艙。出入機場據實報銷機場大巴車費,經董事長特別批準可報銷的士費。

          二、出差借款審批程序:

          各分廠、部室出差人員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單并注明出差地點,由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簽字,方能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財務部門按照“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認真審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經批準出差辦事人員,回廠一周之內必須辦理報銷手續,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如實際報銷與借款地點不符時應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再交財務部門審核簽字后,按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

          四、出差費用標準:

          1、工作人員區外出差:

          1.1住宿費限額內憑票報銷,限額如下:

          總經理每天70元。

          副總及銷售人員每天60元。

          其他人員每天50元。

          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內交通費憑票報銷,每人每天15元。限額之內節約歸己,超限額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費補助標準

          上海、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廣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補助30元,其余地區每人每天補助15元。

          1.4長途汽車、高速大巴、臥輔汽車符合出差目的地可憑票報銷。

          1.5乘坐列車報銷標準:

          將火車硬座票、臥輔票、空調費、寄存費、不坐臥輔的補助費、夜間坐車的補助費、訂票費合并為綜合旅費。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0.24元計發綜合旅費,不再另外報銷上述費用。500公里以內乘坐火車出差人員,按車票記載金額報銷。

          1.6會務費:

         。1)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應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凡需開支會務費須持

          會議通知或參會申請,經部門主管簽字批準方可開支。

         。2)參會出差途中按規定標準報銷。會議期間凡交納(含食宿)會務費的,其會議期間伙食補助費、住宿費不予報銷,會議期間食宿費用自理或未交納會務費的,按本規定對應報銷標準報銷。

          1.7駕公司車輛區外出差比照1、1、1、3支報。

          1.8工作人員赴港、澳地區出差,按自治區出境(出國)管理辦法支報。

          2 、工作人員自治區內出差:

          實際發生的住宿、交通費均憑票報銷,無補助。

          3 、公司員工探親假旅費報銷標準:

          3.1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憑火車票以每公里0、20元計發綜合旅費,中轉住宿費比照1、1支報,超限不報。中轉市內交通費比照1、2支報,超限不報;500公里以下的按車票面額計報,包括長途汽車、高速大巴、各類火車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親的員工,經綜合管理部審批。探親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執行,并扣除本人基礎工資的30%(自理);500公里以內員工的四年一次探親比照3、1標準計報,但不扣本人基礎工資的30%。

          報銷中如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虛報金額10倍的處罰;再次作弊者,當次所有報銷票據全部不予報銷,給予當事人必要的處理。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運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范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干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并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準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后奏

          二、辦理程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后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并由公司領導簽署核準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序(原始單據注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干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x元/次。

          6、售后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財務管理,保障教師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學習培訓、外差等工作任務,現對教職工差旅費報銷標準作出如下規定:

          一、差旅原則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外差工作安排,學校安排后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學校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報校長批準。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范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目的地為宜城市,交通費按乘坐公共

          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士費用)包干10元;鄉鎮內,鄉鎮間交通費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無的士費用;目的地為襄陽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車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線距離打表計程計時票據為準。

          3、本校教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復計算。

          4、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5、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并報校長審批后方可外出。學校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7、到襄陽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8、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學校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內報銷,每次填一張差旅單。出差前需預借現金要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后領取。

          10、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校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1、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教體局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2、教職工乘坐學校租用車輛進城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宜城市內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5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襄陽市內確因時間原因需提前或推遲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應提前向校長申請。按最高限額每天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國培、省培、襄陽市培訓、大學生頂崗教師培訓以教體局文件為標準。國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學校只報銷培訓人員從學校到集中點的交通費。對于培訓時間超過一月的補助交通費,補助標準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開學報道以及培訓結束回校)。

          4、教師因參加教研室組織大比武,大講賽,說課等活動,若是學校集體活動已組織包車就餐等,不報銷單獨個人交通費住宿費。一人單獨參與活動的交通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住宿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制作課件、購買相關材料費用必須事先匯報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無批準者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年級負責人簽字證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后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出差均無伙食補助通訊費補助,此制度從討論制定后執行。

          2、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3、本校差旅費住宿費只為本校教職工服務。

          4、此制度從XXXX年3月1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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