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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成立直飲水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法定代表人為直飲水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配備直飲水衛生管理員。建立健全學校直飲水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和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每日對直飲水設備進行安全衛生巡查,做好巡查記錄。
二、加強對師生正確飲用直飲水的宣傳教育,嚴禁破壞和污染直飲水設備。禁止用任何物體接觸水嘴(清潔工作除外)。必須用水杯盛水,禁止用嘴巴湊到水嘴直接飲水;禁止水嘴里塞入異物或液體;禁止隨意切斷直飲水設備電源和進水或啟用直飲水設備。直飲水僅供飲用,禁止洗手等。茶水房自來水設備僅供取水用,禁止洗滌任何物品(直飲水飲水處周圍10m范圍內不應有污水池、垃圾桶(箱、房)、粉塵和有毒有害氣體等污染源)。
三、定期公示直飲水水質檢驗結果,配合供應商開展直飲水日常運行維護工作和及時處置直飲水水質事件。
直飲水設備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周或直飲水設備停止使用7天以上(含7天)恢復供水前或更換水處理材料后均應進行全面沖洗和消毒,按照技術要求進行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供水。
四、工作人員每天早上和中午,要把茶水房內的地面和周圍環境衛生工作做好,經常檢查供水設施周圍有無污染物,如發現應立即清除。
五、直接從事直飲水從業人員應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加辛〖、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直接從事上述工作。
從業人員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配備整潔的工作衣、帽、鞋,不得留長指甲、戴首飾、涂指甲油等。對非本校的.直飲水維護人員,校方應查驗其健康證明及其維護當天的健康狀況。
六、每日運行維護要求:
1、使用前打開每個水嘴,放盡管道內的積水。
2、由專人負責每天對直飲水設備進行清潔,以保持飲水臺水槽無茶葉、飯渣等雜物,外殼清潔光亮,無污染物粘附其上。
3、對每個水嘴進行消毒,具體消毒方法如下:用棉簽蘸取75%酒精伸進水嘴中進行消毒,或用棉簽蘸取酒精點燃,用火焰在水嘴處灼燒10秒,消毒完成之后打開水嘴10秒。
七、直飲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按照《普通小學直飲水水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學校飲用水安全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所指飲用水,是指學校供給教職工、學生在校期間使用的公共飲用水。包括自來水、飲水機供給的飲用水,學校集中購買的'瓶裝用水。
一、管理機構
分管領導:趙學清兼職管水員:葉美衛生監督員:林陽
二、辦公室桶裝飲用水管理
1、學校實行招標方式選擇具備以下條件的供水站:
1)持有效《衛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
2)每學期初提供一次近期《產品檢驗報告書》;
3)持《健康證》的送水員(備好復印件二份);
4)提供免費清洗(每學期第1、10、18周)校內飲水機(按編號)服務;
5)自備《送水數量及空桶歸還登記本》《清洗服務簽收本》以便收款有據;
2、門衛保安員負責查驗首次送水人員《健康證》并保存復印件。
3、當周值日教師負責在《飲水機清洗服務簽收本》上簽名;
三、教學樓(實驗樓)學生節能(直飲過濾)飲用水管理
1、學校保證水質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確保水量充足。每年撥專款派專人進行一次水質送檢并公示檢驗報告;
2、學生飲用水作為學校安全巡查時的重點巡查對象之一。
3、要求學生自備飲水用具,學校不得配置公用飲水用具。
4、檔案室負責存放《飲用水水質檢測報告單》;
5、總務處管水員負責定期檢查和上報出水、排水、噪音及水溫等異常情況;
6、總務處負責提醒廠家(碧淶13244862808前河27758028)在開學前對飲水機進行清洗、維護、修理(保修二年)更換過濾芯并做好記錄;
7、校醫、班主任及值日老師負責隨時觀察學生飲水前后的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處理;
8、打掃教學樓衛生間和實驗樓一樓西側的班級負責抹洗飲水機邊緣及臺面;
9、學校應在取水點墻面設立《飲水須知》,提示科學衛生飲水、自帶飲具及節約意識;
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3
本制度適用于本縣境內農村飲水工程的管理和維護。
一、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職責范圍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工程的統一監管工作;農村飲水工程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飲水工程的具體管理工作;具體由所在行政村負責日常管理。
(一)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的基本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宣傳節約用水知識;
2、按要求辦理取水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生產經營所需的各類證照;
3、依法保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護供水設施安全;
4、落實專門人員,建立健全供水工程生產、經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工程管理維護,定期對機井、供水構筑物、管道等設施進行養護及更新改造,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持續正常安全運行,滿足當地用水需求;
5、按照《村鎮供水技術規范》和《農村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定期對供水水質進行檢測,保證供水質量達到生活飲用水標準;
6、定期向縣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水質檢測報告和運行報告,真實反映供水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
(二)供水管理單位與用水戶簽訂供水協議,按協議規定供水。由于工程施工、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 供水管理單位將提前通知用戶;因發生自然災害或供水工程發生不可預測事故而不能提前通知用戶的, 供水管理單位在積極搶修的同時,及時通知用戶。
(三)農村飲水工程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業務能力、責任心和職業道德,相關人員須接受專業的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直接從事供水工作的人員,必須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進行體檢。如果發現有傳染病患者,應立即治療或調離崗位。
(五)保證供水工程在運行中操作無誤,管理安全,無事故;
(六)維護供水工程周邊環境清潔衛生美觀,基礎設施配套齊全。
二、供水工程工程設施保護制度
(一)在供水構筑物、管道、單個水池和泵房保護范圍內不得修建影響供水的其它建筑物,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改動、破壞和侵占供水設施。在供水管線3米以內嚴禁取土、堆放物料、垃圾、植樹和建設永久性建筑等。
(二)供水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圍30米范圍內,不得設立生活區和修建畜禽飼養場、滲水廁所、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
(三)供生活飲用水的配水管道,不得與非生活飲用水管網和自備供水系統相連接;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從配水管網中接管,不得私自更換水表和移動水表位置;
(四)工程受益村組和各用水戶在冬季對村級管網、進戶管道和水表要采取保暖措施,防止凍裂損壞。因管理不善,配水管網破裂,造成房屋、道路、農田等水損失以及人身安全的,其責任和后果由其自己承擔。
(五)工程水泵房設備等由專職管理員負責監控、操作、清潔及日常運行巡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水泵房,嚴禁非管理人員操作各種開關、按鈕。各類控制開關、按鈕、閥門應有明顯操作標志,標志簡單易懂,正確無誤。
(六)水池人孔必須加蓋加鎖,鎖匙由專人保管;水池溢流管口、通氣孔口應有防蚊蟲進入的不銹鋼網;溢流管、排空管不得與下水道直接相連。
(七)水池每年按規定至少清洗一次,并有清洗記錄和清洗后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報告單。
(八)供水設施周圍環境保持清潔衛生,不得有污物堆積和雜草叢生,排水必須通暢。
(九)供、管水人員必須掌握相應的衛生知識及預防措施。如出現飲用水污染隱患或事故,必須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不得造成污染所導致的疾病發生。
(十)發生衛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停止供水活動,及時搶救中毒人員(事件病人),并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供水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進行現場事故調查,控制事故蔓延。
三、供水工程水價核定制度
為保證農村飲水工程長期發揮效益,除分散供水工程外,所有的供水工程都應當安裝水表,實行有償供水、計量收費,堅持計劃用水、節約用水、超定額用水加價計收水費和季節浮動水價等原則,其水價由縣級物價、水利、財政部門按照《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第四號令,2003年)等文件制定。
(一)農村飲水工程的水價原則上由成本和合理利潤構成。供水成本包括以下六部分
1、供水工程運行人員、維護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
2、提水及加壓等機械所耗用的燃料及動力費;
3、日常維修管理及凈化處理所用的材料費用;
4、按規定提取的折舊費和大修理費;
5、供水生產運行管理中所發生的辦公費、差旅費、勞動保護費、管理用房維修費、水質檢測費等;
6、按規定應列入供水成本開支的其它費用。
結合我縣實際情況,供水成本包括管護人員工資福利、管理費用、提水及加壓所耗的燃料及動力費、水凈化處理材料費用、折舊費和大修理費。
(二)水價核定中,計費水量要按工程實際用水量計算。水價按水的用途分類核算,最低價格不能低于成本水價。
(三)水價要以公示欄的形式向社會公開,增加透明度,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四、供水工程水費的計收和管理制度
(一)農村飲水工程實行計量收費。嚴格執行抄表計量收費制度。用水戶均要安裝經質量監督部門校準的水表,按量付費。原則上每月抄表收費。也可根據本村實際,在每月抄表、管線巡查正常的前提下,兩個月收繳水費一次。
1、各村、企事業單位、學校安裝的總表與分表抄收數字不相等時,分攤水損。供水進戶的戶戶安裝水表,以表計量。
2、用戶在接到供水收費通知單后,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交清水費。逾期未交的,可加收滯納金甚至停止供水。
3、供水管理單位應對所有用戶按最低用水標準核定基本用水量,用戶實際用水量超過基本水量的`,按實際用水量征收水費;用戶實際用水量不達基本水量的,按基本用水量征收水費。
4、供水管理單位應對所有用戶按平均日用水定額核定最高用水量,用戶實際用水量未超過最高用水量的,按實際用水量征收水費;用戶實際用水量超過最高用水量的,超出水量要加價,實行階梯水價。
(二)管理單位每月按規定的時間抄表、收費。因水表發生故障致使計量不準或不計量等非人為情況時,可采用下列方法計算收費。
1、參照上月水量計費。
2、按前幾個月的平均數計費。
3、按實際人口、牲畜用水定額計費。
4、按基本用量計費。
(三)管理單位或用水戶認為計量設施不準,可隨時進行校驗,對既不校表、又不按規定繳納水費的,管理單位有權停止供水。
(四)農村飲水工程的水費收入主要用于工程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改造、集體福利基金等項開支。集中供水工程的折舊費、大修費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設專戶、按工程列專賬管理;小型提引水工程的折舊費、大修費由村委會、飲水戶協會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攤派、截留和挪用水費。 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定期公示水費收繳情況。
(五)確定的水費標準,可隨著物價指數、供水量及其供水成本的變化由縣級物價主管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整。
五、供水工程獎懲制度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供水管理單位責令其停止違規行為,限期改進,并可處以停止供水、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村級管網或進戶工程漏水,多次督促不修復者;
2、私自接水、竊水者;
3、拒不交納水費者;
4、私自拆遷供水設施者;
5、擅自提高供水水價者;
6、毀壞供水設備設施者;
7、切斷電源、水源,影響供水工程運行者;
8、破壞水源、污染水質者。
(二)供水管理人員凡有下列情形者,視其情節,由主管部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擅離崗位,無故停水斷水者;
2、玩忽職守,違章操作,致使設備損壞,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3、貪污挪用水費,或以權謀私者;
4、對水源水質監管不力,釀成惡果者。
5、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以外,供水工程停水時間不得超過三天。超過三天者,有關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六 附則
(一) 本制度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二)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4
學校師生飲水安全是學校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必要保障,對教師的健康、學生的成長具有現實意義。為此,特訂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飲水衛生工作,具體負責后勤的教師應加強對飲水安全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存水室要講好衛生,桶擺放整齊,水的存放時間不能超過15日。
三、每學期要對飲水機進行清洗和檢修,搞好飲水機的衛生,確保飲水安全。
四、班級要加強對飲水機的保護,要有專人負責,如有損壞及時送交管理員檢修,是人為損壞的,損壞者要包賠損失,并扣班級考核1——3分。
五、要建立索證制度,每一期送水都要索要飲水質量合格證。
六、要建立飲水機檢修記錄,要詳細記錄飲水機檢修記錄。
七、學校要加大對飲水管理員的監督與管理,管理員每年要進行體檢。
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保障農村飲水安全,改善農村居民生活和生產條件,根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3號令)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納入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
第二條納入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的范
圍為有關。ㄗ灾螀^、直轄市)縣(不含縣城城區)以下的鄉鎮、村莊、學校,以及國有農(林)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場和連隊飲水不安全人口。因開礦、建廠、企業生產及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水源變化、水量不足、水質污染引起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按照“污染者付費、破壞者恢復”的原則由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負責解決。
第三條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地方政府對農村飲水安全負總責,中央給予指導和資金支持。
“十二五”期間,要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衛生計生委、環境保護部與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兵團簽訂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責任書要求,全面落實各項建設管理任務和責任,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如期實現規劃目標。
第四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應當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優化水資源配置,合理布局,優先采取城鎮供水管網延伸或建設跨村、跨鄉鎮聯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發展規模集中供水,實現供水到戶,確保工程質量和效益。
第五條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審批、投資計劃審核下達等工作,監督檢查投資計劃執行和項目實施情況。財政部門負責審核下達預算、撥付資金、監督管理資金、審批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等工作,落實財政扶持政策。水利部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前期工作文件編制審查等工作,組織指導項目的實施及運行管理,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衛生計生部門負責提出地氟病、血吸蟲疫區及其他涉水重病區等需要解決飲水安全問題的范圍,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學評價和項目建成后的水質監測等工作,加強衛生監督。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和環境監管工作,督促地方把農村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作為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項目以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獎促治”政策實施的重點優先安排,統籌解決污染型水源地水質改善問題。
第六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標準和工程設計、施工、建設管理,應當執行國家和省級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規定。工程使用的管材和設施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二章項目前期工作程序和投資計劃管理
第七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區別不同情況由地方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或核準。對實行審批制的項目,項目審批部門可根據經批準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和工程實際情況,合并或減少某些審批環節。對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按規定實行核準制。
各地的項目審批(核準)程序和權限劃分,由省級發展改革委商同級水利等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推進投資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減少和下放投資審批事項、提高行政效能的有關原則和要求確定。項目建設涉及占地和需要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等工作的,按規定辦理。
第八條各地要嚴格按照現行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認真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勘察設計工作,加強水利、衛生計生、環境保護、發展改革等部門間協商配合,著力提高設計質量。工程設計方案應當包括水源工程選擇與防護、水源水量水質論證、供水工程建設、水質凈化、消毒以及水質檢測設施建設等內容。其中,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萬人以上的工程(以下簡稱“千噸萬人”工程),應當建立水質檢驗室,配置相應的水質檢測設備和人員,落實運行經費。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設計文件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
第九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當按規定開展衛生學評價工作。
第十條根據規劃確定的建設任務、各項目前期工作情況和年度申報要求,各省級發展改革、水利部門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報送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年度中央補助投資建議計劃。
第十一條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水利部對各。ㄗ灾螀^、直轄市)和新疆兵團提出的建議計劃進行審核和綜合平衡后,分。ㄗ灾螀^、直轄市)下達中央補助地方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年度投資規模計劃,明確投資目標、建設任務、補助標準和工作要求等。
中央補助地方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投資為定額補助性質,由地方按規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補。
第十二條中央投資規模計劃下達后,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按要求及時會同省級水利部門將計劃分解安排到具體項目,并將計劃下達文件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備核。分解下達的投資計劃應明確項目建設內容、
建設期限、建設地點、總投資、年度投資、資金來源及工作要求等事項,明確各級地方政府出資及其他資金來源責任,并確保納入計劃的'項目已按規定履行完成各項建設管理程序。項目分解安排涉及財政、衛生計生、環境保護等部門工作的,應及時征求意見和加強溝通協商。
在中央下達建設總任務和補助投資總規模內,各具體項目的中央投資補助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資金籌措與管理
第十三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資,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眾共同負擔。中央對東、中、西部地區實行差別化的投資補助政策,加大對中西部等欠發達地區的扶持力度。地方投資落實由省級負總責。入戶工程部分,可在確定農民出資上限和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前提下,引導和組織受益群眾采取“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方式進行建設。
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農村供水工程。
第十四條中央安排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資要按照批準的項目建設內容、規模和范圍使用。要建立健全資金使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轉移、侵占和挪用工程建設資金。
各地可在地方資金中適當安排部分經費,用于項目審查論證、技術推廣、人員培訓、檢查評估、竣工驗收等前期工作和管理支出。
第十五條解決規劃外受益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提高工程建設標準以及解決農村安全飲水以外其他問題所增加的工程投資由地方從其他資金渠道解決。對中央補助投資已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的受益區,如出現反復或新增的飲水安全問題,由地方自行解決。
第四章項目實施
第十六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要通過層層落實責任制和簽訂責任書,把地方各級政府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領導責任、部門責任、技術責任等落實到人,并加強問責,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長受益。
第十七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對“千噸萬人”
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要按有關規定組建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負責工程建設和建后運行管理;其他規模較小工程,可在制定完善管理辦法、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采用村民自建、自管的方式組織工程建設,或以縣、鄉鎮為單位集中組建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負責全縣或鄉鎮規模以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
鼓勵推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代建制”,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工程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
第十八條加強項目民主管理,推行用水戶全過程參與工作機制。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前,要進行廣泛的社區宣傳,就工程建設方案、資金籌集辦法、工程建成后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水價等充分征求用水戶代表的意見,并與受益農戶簽訂工程建設與管理協議,協議應作為項目申報的必備條件和開展建設與運行管理的重要依據。工程建設中和建成后,要有受益農戶推薦的代表參與監督和管理。
第十九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資計劃和項目執行過程中確需調整的,應按程序報批或報備。對重大設計變更,須報原設計審批單位審批;一般設計變更,由項目法人組織參建各方及有關專家審定,并將設計變更方案報縣級項目主管部門備案。重大設計變更和一般設計變更的范圍及標準由省級水利部門制定。
因設計變更等各種原因引起投資計劃重大調整的,須報該工程原審批部門審核批準。
第二十條各地要根據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特點,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監督,確保工程質量。
第二十一條國家安排的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要全部進行社會公示。省級公示可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進行,市(地)、縣兩級的公示方式和內容由省級發展改革和水利部門確定。鄉、村級公示在施工現場和受益鄉村進行,內容應包括項目批復文件名稱、文號,工程措施、投資規模、資金來源、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戶數、人數及完成時間、水價核算、建后管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條項目建設完成后,由地方發展改革、水利部門商衛生計生等部門及時共同組織竣工驗收。省級驗收總結報送水利部。驗收結果將作為下年度項目和投資安排的重要依據之一。對未按要求進行驗收或驗收不
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做好學生直飲水工作,保證學生安全飲水,特制訂本制度。
1、學校成立直飲水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飲用水工作的開展進行規劃、指導、督促、檢查。總務處牽頭,德育處、衛生室參與組建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生直飲水工作。
2、學校應與直飲水設備供應商簽訂售后服務協議,按照相關規定,確保直飲水設備安全運行和及時維護,保證學生直飲水質符合有關衛生飲用標準。工作小組要配合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學生直飲水進行抽檢,定期公示直飲水水質檢測結果,保證讓學生喝上放心水。
3、直飲水設備供應商要建立健全直飲水設備售后運行維護制度、水質檢驗制度,建立相應的管理臺賬。要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學校直飲水設備的`日常使用維護,定期進行運行維護及清洗消毒工作,并做好記錄。按相關要求,定期更換水處理材料和消毒裝置。每月一次做好學生飲水卡補辦工作,對學校反映的直飲水設備異常情況應立即予以響應。
4、總務處要安排專人每日對直飲水設備進行安全衛生巡查,對直飲水設備進行清潔,做好直飲水機的周圍環境衛生工作,并做好巡查記錄。衛生室要對直飲水水質進行周檢、月檢及學期檢制度,以確保直飲水的衛生質量。
5、德育處要通過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正確飲用直飲水的教育。各班要利用班隊會、黑板報等教育學生節約用水,衛生飲水,有秩序飲水,同學之間互相幫助,相互謙讓,愛護直飲水設備和飲水卡,全面落實好《學生文明飲水制度》。各班主任要及時統計飲水卡遺失及補辦事項,對遺失飲水卡的學生要妥善安排補辦前的飲水。
6、衛生室要制訂直飲水水質應急處置預案,及時處置有關直飲水水質突發事件,確保學生飲水安全。
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監理一般規定
(一)水源工程及取水構筑物監理。對打井過程巡回監理。對于下井管和濾料,引地表水的取水工程,水廠泵房、清水池基礎開挖等隱蔽工程,要旁站監理,并做好有關照片和記錄備查。
(二)機電設備的安裝監理。機電設備到工地后,監理人員要對產品質量合格證、企業名稱、產地進行認定和記錄,嚴禁使用“三無”產品;對于消毒設備,必須具有衛生部門認證證書;設備安裝要求實行旁站監理。
(三)管道施工及入戶工程監理。管材到工地后,監理人員要對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法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產品執行標準注冊證書、質量認證證書等進行核查記錄,禁止不符合衛生標準、未經認證的.產品進入飲水工程。管道施工安裝實行巡回監理,同時做好監理日記、月報工作。
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監理具體規定
(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要遠離污染源,管理設施必須單獨成院。單村供水工程一般分為辦公室、生產室、體息室三間;聯村規模供水工程一般分為辦公室、財務室、生產室、消毒室、化驗室、體息室六間。
(二)管理院內綠化占地面積不小于管理院總面積的20%。
(三)管理院內、外墻面全部用水泥沙漿或灰粉沙漿粉涮后,用外墻漆進行涂涮美化,不能出現裸磚墻,墻立面距地面1米內應以藍色為主色調,1米以上以白色為主色調;外墻面要求噴涂宣傳標語(紅色)、“水利”標識(藍色)、供水服務(或維修)熱線電話等內容。管理房外墻要統一粘貼瓷片美化,內墻要用白色外墻漆或涂料粉刷。一個項目縣(市)區工程的外觀形象標準要統一。
(四)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總體質量保證期不能低于15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井出現水渾、出沙等問題不能投入使用(施工合同中應明確水源井保質年限不低于15年)。
(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材應統一使用高密度pe管及其以上符合農村飲用水安全標準的管材。
(六)管溝開挖深度應達到60cm-80cm,回填土的壓實系數應不小于90%,不允許直接將輸水管鋪設在排水溝內。
三、監理人員工作規定
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監理人員不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包括下列行為:監理人員不到工程現場,檢查人員詢問時答不上職責范圍內的問題,不按要求做監理資料,對工程存在的問題不提出整改意見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將視情節輕重,將對監理人員給予警告;警告2次后仍不改正的,將記入黑名單,取消其從事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監理資格。監理單位的監理人員有2人次被記入黑名單,則取消該監理單位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監理資格。
非專業監理人員不得頂崗從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監理工作,一經發現,立即對監理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上報省廳記入不良行為檔案。
四、建設單位工作規定
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積極配合監理單位工作,為監理單位提供必要的監理工作條件(合同中約定的食、宿、交通工具、工程地點或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并不得在工作中故意刁難監理人員。監理人員按要求提出工程質量問題時,項目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糾正問題,否則,監理人員應不予簽字認可,并及時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反映。
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為了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全校師生飲食飲水衛生和身體健康,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加強學校衛生飲用水監督檢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預防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r的傳染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兼職飲水衛生管理員;制定《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
2、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教師用水和學生用水采用桶裝水,不采購無質量安全保障的桶裝水。做到:
1)必須索取桶裝水(包括純凈水桶的)的生產單位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及所用飲水機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飲水機必須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規程和清洗消毒書面記錄,清洗消毒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資質的專業機構承擔。
3、由教導和食堂部門共同負責學生飲用水供應,以經檢測的自來水供應為主。
1)食堂供水的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要求,定期接受衛生監督局的鍋爐和水質監測檢查。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燒水間(食堂操作間),防止人為破壞水源,由專人負責。
2)用于燒開水的`設備有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定期監測鍋爐設備,由后勤部門監督檢查。
3)負責燒水和供水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指定一名工作人員作為兼職水質監測員。
4、在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5、學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干凈。不得將個人杯具轉借他人。
2)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3)一旦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要立即停止飲用,并向衛生室或總務處報告。
6、飲水衛生管理員對供水全過程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并有相應的記錄。
7、發現飲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現象,立即啟動《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停止師生的飲用水供應,包括飲用桶裝水或小賣部的飲料,并保護好水源,等待有關部門前來檢測。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衛生系統防疫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
8、各級各部門責任人因工作玩忽職守、瀆職將追究責任。
9、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裝水污染,出現重大飲水事故,要徹底查清原因,任何環節出現問題,將追查到底,找出責任人并處罰。
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保障師生飲水的安全,我校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特制定直飲水設備安全衛生日常管理制度。
1、由z實業有限公司專人負責設備維護工作,并做好維護記錄。
2、由z保潔公司專人負責日常清洗和消毒工作。每天使用前,打開每個水龍頭放水60秒,以排盡管道中的'水。保持水槽無雜物,外殼清潔光亮,無污染物粘附其上。每天對出水龍頭消毒一次,具體消毒方法如下:用棉簽蘸取酒精伸進出水龍頭嘴中進行消毒,消毒完之后打開水龍頭沖洗10秒鐘。并做好清洗和消毒記錄。
3、3M公司每兩周來校采樣水質并給出檢測報告;博優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每月來校采樣水質給出檢測報告。
4、學校利用宣傳欄、廣播等多種渠道向師生及學生家長進行廣泛宣傳,讓廣大師生及學生家長了解和掌握飲用水安全衛生的基本知識。
5、在飲用水處標明衛生要求,文明使用、預防污染。
6、若水質檢測結果不合格,立即啟動學校直飲水水質不合格應急預案。
直飲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學校人員集中,需要創造一個平安安穩的環境,確保學校師生做到安全用水、用電、用氣尤為重要。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用電、用水、用氣及水路、電路、供氣等設施、設備由學校后勤統一管理,應經常對學校水路、電路及用電器、供氣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特別是暴風暴雨后進行及時檢查,確保師生安全。
2、各校(園)校(園)長為水、電、氣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各班主任是本班用水、用電、用氣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教育宣傳力度,增強師生安全用水、用電、用氣意識。
3、學校后勤工作人員應經常檢查水路和供水設施。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4、應做好師生飲用水消毒殺菌工作,為師生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
5、禁止師生喝生水和不衛生的水,防止、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不在有水池、水塔的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6、教育學生不得違章操作電器,使學生知道人體和大地都是導體,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更不能以人體任何部位直接接觸裸露的帶電體,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7、不準亂拉亂接電線,經常檢查本班電路,發現問題不準自行拆修,應立即報告學校后勤組織維修。
8、注意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電器,不亂摸電源線路、閘刀、開關及電桿拉線,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應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9、教育學生不隨便撥弄燃氣設施設備,避免因燃氣引發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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