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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24 16:48:25 制度 我要投稿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能公正、公平、公開的順利開展,完善學生資助相關資料、文檔的匯總和匯編,便于資助工作得以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細則

          第二條學生資助對象為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三條學院根據學校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通過民主評議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申請認定時,需提交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家庭及其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

          第四條學生資助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標準合理”的原則,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院評定相結合;

          第五條學生資助工作必須嚴格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六條學院成立專門的學生資助評議小組,負責各種資助項目組織的組織評審、及過程指導、監督和協調;成員主要由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輔導員以及學生代表等組成;

          第七條學院成立專門的學生資助工作小組,負責本年級學生資助工作的組織、評審、監督和協調工作;成員主要由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干部代表、學生代表等組成;

          第八條學生資助工作程序::學生在網上申請貧困認定后,向學院提交資助申請表,通過班級、年級、學院三級評審小組審查;

          第九條受資助學生名單公示:經過三級認證后的受助學生的名單,必須在學院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第十條建立受資助學生信息檔案:每學年應定期對受資助學生進行資格復查,不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時候資助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考察;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金,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加強誠信感恩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陷入變化情況,學院及時作出相關調整;通過思想引導做好事資助者的感恩教育;

          第十二條落實暑期家訪制度,重點走訪經濟困難認定的A等特困生、孤兒、殘疾、學習困難以及獲得我校突發事件特殊困難補助的學生家庭。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和規范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實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切實解決我校貧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殘疾家庭經濟困難的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孤兒、殘疾學生、貧困軍烈屬家庭子女、殘疾家庭子女、享受農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戶)的家庭子女、貧困單親家庭子女、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二、資助項目

          學生資助項目是國家政府對于高中階段在校家庭困難生生活費補助。我校資助貧困生的`具體方式是根據實際實際情況,核定資助對象。我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方式對資助對象進行審核、確定與上報。

          三、資助程序

          資助對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資助申請。學生或學生家長(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提供相關材料,送交學校作為評審確定資助對象的依據。

         。ǘ┰u審確定。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根據市、區上級部門提供的申請標準,對申請學生所提供材料進行審核,并最終確定資助對象。

         。ㄈ﹨R總上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確定的資助對象匯總,報送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資助經費

          資助經費,由區教育局同區財政局按核定的資助對象和標準直接發放至學生賬號。

          五、資助管理

          我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全校貧困生資助工作,并成立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學生資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高度重視并切實抓好這項工作,確定專人具體負責資助生登記、核實及資助對象的報送等工作。我校結合本校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生資助工作制度,建立有關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從制度層面保證公開、公正、規范、有序地做好學生資助工作。

          六、資助監督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校將學生資助政策、資助工作程序及資助方式、標準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接受廣大教師、學生的監督。在校長領導下,組織各方面的人員,對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確保有限的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學生。學校年終督導考核內容將學生資助工作納入,并占一定權重。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篇3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工作的意見》、《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于做好技工學校國家助學金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上級有關政策,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學院全日制學生免、助學金以及院級特困生補助評選方案如下:

          第一章國家免學費

          第一條免學費對象

          免學費政策范圍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享受免學費的城市家庭困難學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

          涉農專業為中央規定的21個專業(包括“農林類”的種植、農藝、園藝、蠶桑、養殖、畜牧獸醫、水產養殖、野生動物保護、農副產品加工、棉花檢驗加工與經營、林業、園林、木材加工、林產品加工、森林資源與林政管理、森林采運工程、農村經濟管理、農業機械化、航海捕撈,“能源類”的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專業,“土木水利工程類”的農業水利技術專業)和農村醫學(中醫)專業。

          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農村戶口和縣鎮非農戶口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重點考慮農村低保家庭學生、孤殘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學生、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的學生、家庭無勞動力及收入低下的學生。

          第二條免學費標準

          人社系統注冊學生每生每期1600元,教育系統注冊學生每生每期1200元抵交學費。

          第三條申請、審批與發放程序

          (一)涉農專業學生無需申報,自然享受上級規定標準的免學費待遇。

          (二)非涉農專業學生,符合條件者,須先由本人向所在班級申請,并準確填寫好《湖南省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申請表》,在規定時間內將表和由鄉鎮、村委會開具的困難證明一并交班主任處。

          (三)班主任根據學生的申請,結合學生日常表現、貧困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并將初審后的名單報系(院)審核。

          (四)各系(院)對本系(院)各班上報的學生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免學費學生名單后上報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中心)。

          (五)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中心)對全院各系(院)上報免學費學生學生進行比較審定后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有被反映問題的`學生,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中心)將進行進一步調查,并根據落實情況確定最終免學費學生名單。

          (六)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中心)將免學費學生名單上報上級資助部門。

          第二章國家助學金

          第四條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

          助學金政策覆蓋范圍為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學生(除涉農、集中連片特困學生以外)的15%確定。

          第五條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的認定

          1.農村戶籍學生憑戶籍或戶口遷移證認定。

          2.城市家庭積極困難學生憑城市低保證、殘疾證明等認定。

          3.學生在校期間觸犯法律、嚴重違反校紀校規或其他原因學校認為不宜資助的,經學生資助機構批準后可不予認定為資助對象。

          第六條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

          每生每期1000元。

          第七條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與發放程序

         。ㄒ唬┬律谛聦W年開學一周內向學校提出申請,準確填寫并交回《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及身份證或戶口本學歷證明復印件。

          (二)學院受理學生申請,對受助對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資助名單。

         。ㄈ⿲W院將確定的資助名單在校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ㄋ模┕緹o異議后,學院將《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匯總表》報勞動和教育部門審核。

          第八條國家助學的管理

         。ㄒ唬⿲W院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任組長、學生工作處處長任副組長,各系(院)總支書記、學生工作處負責國家助學金的專職人員為組員,各班班主任為工作人員。

         。ǘ⿲W院為每位受助學生免費辦理中職助學卡。國家助學金到帳后及時發放。

         。ㄈ⿲W院建立學生資助工作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受理結果、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

         。ㄋ模⿲W院實行“綠色通道”制度,對攜有可證明其家庭經濟困難材料的新生,可先辦理入學手續,根據核實后的家庭經濟情況,學院酌情予以減免學費的資助,再辦理學籍注冊。

         。ㄎ澹⿲W院加強對國家助學金的管理,實行?顚S,專賬核算,并自覺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的監督。

         。⿲W院對學生的助學金不截留、不抵押、不挪用,直接發到學生卡中,由學生自主支配使用。

          第三章院級特困生評選

          第九條評選目的意義

          做好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體現黨和國家、社會對經濟特困學生的高度重視,體現了我校對學生的關心和關愛,同時受資助的同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還可以因為受到學院的關愛而激勵自己的學習勁頭,有效的促進教育、教學工作,確保學生在校期間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十條評選條件

         。ㄒ唬⿲W生本人及家庭確實困難,無固定的經濟來源或學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無力支付學習期間的全部或部分基本學習、生活費用的學生。

         。ǘ┕、殘學生及烈士子女或單親家庭或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正常學習生活危機或靠民政部門救濟的學生。

         。ㄈ└改富加兄夭∏覇适е饕獎趧恿,經濟收入極低或父母雙雙失業且無正常經濟來源的學生。

         。ㄋ模┘彝ソ诎l生重大病、災事件,造成家庭經濟異常拮據的學生。

          (五)來自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學習及生活費用的學生。

         。⿲W生在校期間生活作風樸實、節約,無生活奢侈品,如手機等;不鋪張浪費、不吸煙、不酗酒、不沉迷于網絡游戲,無社會交往過濫等不良行為的學生。

         。ㄆ撸┳袷貙W院各項規章制度,道德品質好,學習態度好的學生。

         。ò耍┯捎谄渌蛟斐山洕乩У膶W生。

          備注:具備上述1、2、3、4、5、8條件之一且符合條件6、7的學生方可申報特困學生資助。

          第十一條評選范圍及資助標準

         。ㄒ唬┰u選只對現在校二年級及以上班級(頂崗實習班級除外)學生評選,評選比例為本期統計注冊在校學生數的4%。

         。ǘ┍辉u上的學生,每生資助1000元。

         。ㄈ⿲W院每年拿出學費收入的一定比例作為院級學生資助資金。

          第十二條評選程序

         。ㄒ唬└飨担ㄔ海⿲⑻乩脑u選條件通過班主任向本系(院)各班學生進行公布、宣講,特困學生依據評選條件填寫個人申請表。

         。ǘ┌嘀魅胃鶕䦟W生的申請,結合學生日常表現、貧困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并將初審后的名單報系(院)審核。

         。ㄈ└飨担ㄔ海⿲Ρ鞠担ㄔ海└靼嗌蠄蟮奶乩W生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受資助特困生名單后上報學生工作處。

          (四)學生工作處對全校各系(院)上報受資助特困學生進行比較審定后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有被反映問題的特困學生,學生工作處將進行進一步調查,并根據落實情況確定最終受資助特困生名單。

         。ㄎ澹⿲W生工作處將受助特困生名單上報學院批復。

          (六)根據學院批復發放資助資金。

          第十三條申報時間

          各系(院)特困生推薦名單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學生工作處。愈期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篇4

          根據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助學工作實行校務公開陽光運作的通知》(閩教財〔20xx〕176號)文件的要求,為加強學生資助資金的'管理,規范收支,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學生資助資金運行規范有序,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實施的“獎、貸、助、勤、補、減、緩”等各項資助支出項目。

          第二條根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資助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建立資助資金專帳,實行分賬核算,?顚S,不得截留、擠占、挪用。不得與其他資金混合管理使用。

          第四條嚴格按照工作流程辦理資助資金收支業務,認真及時做好資金的收支余核算,做到收支清晰,賬實相符。

          第五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資助資金專款專用。任何人和部門都不得截留、挪用、抵扣和拖延支付。

          第六條對資助資金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同時資助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和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生資助管理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學校學生資助項目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國家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校內資助資金、貧困高一新生慈善愛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五條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全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開展。

          第六條校長是學校資助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學校資助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務處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七條資助經費來源包括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贈、學校自籌等。

          第八條學校要嚴格按照各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第九條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

          求單獨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條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資助政策沒有統一規定的,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規定,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

          第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十二條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顚S茫坏媒亓、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還包括:

          一、高中貧困生建檔

         。ㄒ唬└咧屑彝ソ洕щy學生情況調查表(附相關證明材料)。

         。ǘ└咧须A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匯總表。

         。ㄈ└咧须A段家庭經濟困難歷屆學生統計表

          二、高中國家助學金

         。ㄒ唬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相關證明材料)。

         。ǘ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明細表

          (三)X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匯總統計表

         。ㄋ模┵Y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ㄎ澹┥霞壪逻_的銀行單

          (六)學生簽領憑證

         。ㄆ撸┵Y助對象受助后相關情況反饋

          三、貧困高一新生慈善愛心捐助

         。ㄒ唬┦苤鷮W生匯總表。

          (二)學生申請材料

         。ㄈ┖烆I憑證等

          四、校內資助資金

         。ㄒ唬┥暾埍

          (二)公示材料

         。ㄈ﹨R總表

          (四)發放簽領表

         。ㄎ澹⿲W生品學兼優相關資料。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負責核定各資助項目的資助人數和資助標準,報上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批。每學期結束前,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務處要將各資助項目的落實情況和資金的下達、發放等情況向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資助工作的督查指導。

          2015年1月1日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篇6

          一、積極宣傳各級政府的資助政策和有關規定,督促各級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的資助政策和規定。

          二、督促各級學校認真評議申請資助的學生在校期間的經濟生活狀況,確保符合條件的學生得到資助。

          三、督促各級學校根據評議結果,將受助學生名單在校公示一周以上,無異議后上報名單及有關證明材料。

          四、準確掌握國家助學金及其他資助資金的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嚴格的審查。

          五、適時對有關受助學生使用資助金的情況進行調查;對受助學生異動情況進行檢查;對各級學校發放資助資金情況進行審查,防止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專項資助資金。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六、及時向財政及有關部門申請下撥資助款,確保資助資金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七、監督資助資金發放的清查、記賬工作,確保專款專用。

          八、做好資助工作資料收集、整理、存檔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篇7

          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陳希原21日指出,進一步規范學生資助管理制度,規范各級監督管理職責,規范學生資助程序,規范資金管理,規范信息管理。

          21日,國新辦就《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會上,有記者提問稱,在學有所教領域,《國家標準2021》主要明確了各級各類學生資助項目的標準。這些學生資助項目保障學有所教的效果如何?今后在保障學生實現學有所教方面還有哪些考慮?

          陳希原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學有所教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目前,我國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在制度上實現了“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為做到學有所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其中,學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補助”的原則,由地方政府對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予以資助。

          義務教育:對城鄉所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為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

          普通高中教育: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對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中等職業教育:對所有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族地區學生、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免除學費,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

          陳希原指出,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的全面落實,切實減輕了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的經濟負擔,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為辦好人民滿意教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較大的貢獻。

          一是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經濟問題輟學,促進了我國各教育階段入學率和鞏固率的提高,促進了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

          二是提高了貧困地區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水平,明顯改善了他們的營養結構,增強了身體素質。

          三是推動了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結構的調整,促進了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四是有效促進了貧困家庭子女通過接受教育實現高質量的脫貧。

          陳希原稱,學生資助是一項需要長期抓好的工作。下一步,教育部將全面提升學生資助的.服務水平,進一步織密扎牢學生資助保障網。

          一是在完善政策上下功夫。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受助需求,適時調整資助范圍和資助標準,進一步完善資助政策,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完成學業、成長成才提供堅實的政策保障。

          二是在規范管理上下功夫。進一步規范學生資助管理制度,規范各級監督管理職責,規范學生資助程序,規范資金管理,規范信息管理。

          三是在精準資助上下功夫。努力實現預算分配精準、資助對象精準、資助標準精準、資金發放時間精準。

          四是在資助育人上下功夫。在教育教學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重點幫扶,形成全員參與、各部門配合、各教育教學環節統籌協調的資助育人機制,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更好地成長成才。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管理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區資助中心學生資助政策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1、學生資助管理制度的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二、組織機構和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對象初步評議小組,實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三級管理負責制度。

          1、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認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公示并審批確認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

          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xx

          2、學校資助評定小組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象認定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由學校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學校資助評審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推薦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提出擬確認資助對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學校資助評審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由xxxxx擔任學生資助工作管理人員,負責學生資助管理具體工作,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困難證明材料、受理結果、公示情況、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由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承擔資助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資助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負責本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和認定于民主評議工作。

          三、認定標準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生評定相結合的原則。不得降低條件和標準,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隨意擴大資助范圍。

          四、資助申請審批程序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學生及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信息。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或金額,通過在校內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信息。

          3、申請資助的學生于每學年開學初,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社區)委員會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狀況證明。

          4、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后,評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認定,擬確定資助名單。

          5、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認真審核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若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認定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審核通過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提交學校學生資助更正領導小組。

          6、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經研究、審批,確定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在學校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縣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五、資金管理

          1、資助經費來源于財政預算安排。

          2、學校要嚴格按照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核定、發放工作,做到公平、公主、公開。

          3、學校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資金發放完成后,應當做好資助資金發放表(領取人簽字按手。┗蛲ㄟ^銀行卡發放的`銀行回執存檔,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4、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六、檔案管理

          學校要做好學生資助管理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名冊等檔案資料,包括:

          1、上級相關資助文件;

          2、學校資助管理辦法;

          3、學生資助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

          4、宣傳、評議、公示、發放過程等影像資料;

          5、卡戶學生名冊;

          6、受資助學生簽字名冊(通過銀行卡發放的還要必須有銀行發放回執、憑證);

          七、監督檢查

          為加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的管理,學校資助評審小組和班主任每學期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對象進行資格復查,通過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受資助資格。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對象認定工作舉報電話,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將及時做出調整。

          xxx中學

          20xx年9月x日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篇9

          一、資助對象

          在肥合六八一中學就讀的全免費生中品學兼優、家境貧寒的學生。資助比例不超過全免費生的10%。

          二、資助方式及標準

          勤工助學:主要用于解決貧困生相關學習費用,學校安排勤工助學崗位,標準為10元/小時,按每人工作時間,由學校按月向學生發放現金。

          三、申報和評審

          (一)申報

          1、申報程序:由學生本人書面說明家庭經濟狀況,提出勤工助學申請。申請交給班主任,由班主任初審后交年級部,由年級部統一審核,并報政教處。

          2、申報資料:

          (1)學生書面申請及《肥合六八一中學貧困助學申請表》。

         。2)學生所在村委會或街道(社區)提供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

         。3)班主任及生活教師的意見。

         。4)年級部簽署審核意見。

          3、申報時間:每年9月15日前。

         。ǘ┰u審

          1、評審程序:

          (1)各年級部對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報送學校政教處。

         。2)政教處報學校助學管理辦公室組織審定,確定受助名單。

          2、公示

          (1)獲勤工助學資格的學生名單在校內公示一周。

          (2)經公示無異議,確定最終獲得勤工助學資格學生名單。

         。3)審定時間:每年9月30日之前。

          (三)學生助學實行一年一審。

          四、資金來源

          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專項經費。

          五、勤工助學工作的管理

         。ㄒ唬C構及職責:由校長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勤工助學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教處。勤工助學管理辦公室全面負責有關規定及方案的制定,資格審查及認定,以及負責相關的其它各項工作。

         。ǘ┙涃M管理:

          1、由會計室負責現金發放。

          2、每學年由學校安排足額專門款項用于助學,?顚S。

          3、建立健全相關的財務和審計制度,勤工助學管理辦公室應加強平時款項使用的'管理;并在每年6月底之前進行助學款的財務審計。

          (三)情況跟蹤與反饋

          1、加大管理力度,及時了解享受勤工助學者家庭經濟的真實情況,確保有限的資金用在最需要的學生身上。

          2、班主任應準確掌握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變化,一旦好轉,應及時通過年級部向助學管理辦公室反饋,由助學管理辦公室作出是否中止的決定。

          3、由助學管理辦公室組織,每年6月30日前各年級部應將接受資助學生的各方面表現情況報校助學管理辦公室。

          4、加大監管力度,杜絕在貧困生助學金的評定和發放中弄虛作假及以權謀私的現象發生。一旦發現上述情況,立即停止勤工助學資格,追回已發款項,并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理。

          六、其它

          1、勤工助學如無特殊原因,不得半途而廢。

          2、受助學生如因學習成績不佳導致補考,則暫停受助資格。

          3、受助學生如因行為不端導致紀律處分,則取消受助資格。

          七、未盡事宜由助學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本規定自20xx年x月起實行。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做好貧困生救助工作,為學生學習提供一個穩定的環境,根據教育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落實和完善中小學貧困生助學基金制度的通知》和《上饒市教育基金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在校長領導下,由專人負責資助貧困生工作,成立由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負責貧困生的初審和申請,研究擬定受資助學生名單和資助形式,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何新中

          副組長:繆恢金、徐 輝、方曉青

          成 員:金祿春、黃開軍、楊建軍、各完小校長

          二、資助對象: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資助資金的使用原則和救助條件

          用于老、弱、病、殘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戶子女救助。享受資助資金的學生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社會公德和校規,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勤奮好學。

          2、確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未入學、輟學或即將輟學的學生。

          3、下列情況,品學兼優的學生優生資助:

         。1) 烈士子女、殘疾學生。

         。2) 父母一方死亡,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

         。3) 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 因受災、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貧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一般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江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2、學校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學生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排序,提出貧困生資助名單和資助形式,在學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后,學校將資助名單,公示情況上報上級資助小組審核確定。

          3、學校通知受助學生填寫《江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領取表》,并由學生及其監護人和班主任簽字確認。

          五、資助資金實行專帳,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免雜費、免費提供教材的資金全部發給貧困學生本人。

          六、受資助學生名單、資助項目和金額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建立檔案,并報上級部門備案。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生。對于出現問題的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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