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1
為規范食品添加劑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劑應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
二、由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采購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添加劑安全相關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餐飲服務單位主要負責人與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和餐飲加工配料的人員分別簽訂責任書。
三、采購食品添加劑,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實行定點采購,并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對采購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索取并留存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應者名稱、供應日期和產品名稱、數量等內容。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四、入庫前,庫管人員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括檢查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食品添加劑入庫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五、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使用臺賬。食品添加劑出庫使用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時間等,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六、設立專柜貯存食品添加劑,并注明“食品添加劑專柜”字樣,盛放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
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精確的計量工具,嚴格按照包裝標識標明的用途用量或國家規定的用途用量稱量后使用,杜絕濫用和超量使用。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廚師長定期檢查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臺賬記錄、貯存及使用等情況。
九、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使用臺賬以及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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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添加劑應當按照國家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使用。
2、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不得購買。購買定型包裝的食品添加劑,必須查看是否符合規定,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
3、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4、添加劑的使用應在于保持和改進食品營養質量,不得破壞和降低營養質量。不得使用添加劑掩蓋視頻的.缺陷,如變質,腐敗或粗制濫造,欺騙消費者。
5、添加劑的使用應在于保持和改進食品營養質量,改進貯存條件,簡化工藝,不得破壞和降低營養質量。但不能由于使用了添加劑而降低了良好的加工措施和衛生要求。
6、兒童食品不得使用糖精、色素、香精等添加劑。
7、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說明要求添加劑量,不得過量。除了國家預算規定了使用量的添加劑外,其它添加劑使用量為達到目的的最小使用量。
8、食品生產采購食品添加劑,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9、食品生產應當建立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10、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1、使用后剩余的食品添加劑,應妥善保管、盡快使用完,防止變質。一旦變質,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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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的物品。
2、不得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3、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廢棄食用油脂、工業用料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購買、儲存、使用亞硝酸鹽。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點、糕點、肉類加工。
4、發酵面制品、生濕面制品、生干面制品中不得使用明礬或含明礬的復合食品添加劑;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糕點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5、餐飲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管理要做到“五!,即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
6、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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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食品添加劑的管理,確保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內食堂、小賣部等食品經營場所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管理。
第二章 食品添加劑采購
第三條 學校應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采購食品添加劑。
第四條 采購食品添加劑應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生產經營企業,并查驗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第五條 建立食品添加劑采購臺賬,詳細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第三章 食品添加劑儲存
第六條 食品添加劑應專區(專柜)存放,并有明顯標識。
第七條 儲存場所應保持清潔、干燥、通風,防止食品添加劑受到污染和變質。
第八條 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的儲存要求進行儲存,確保其在保質期內使用。
第四章 食品添加劑使用
第九條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第十條 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嚴格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圍、超劑量使用。
第十一條 食品添加劑應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并建立使用臺賬,詳細記錄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品種、用量、使用對象、使用時間等信息。
第十二條 食堂、小賣部等食品經營場所應在顯著位置公示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情況,接受師生監督。
第五章 食品添加劑管理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儲存、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發現違規采購、儲存、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并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對學校食品添加劑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六章 培訓與教育
第十六條 定期對食堂、小賣部等食品經營場所的工作人員進行食品添加劑相關知識的培訓,提高其對食品添加劑的認識和使用規范。
第十七條 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食品添加劑知識的教育,增強師生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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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和管理,防止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確保食品安全。
2、范圍
生產過程中使用到的食品添加劑(含食品加工助劑)。
3、使用原則
(一)食品添加劑使用時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不應對人體產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應掩蓋食品腐敗變質。
3、不應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4、不應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5、在達到預期目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二)在下列情況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劑:
1、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2、作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3、提高食品的質量和穩定性,改進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產、加工、包裝、運輸或者貯藏。
(三)食品添加劑標準
按照GB—2760標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四)帶入原則(不直接添加,通過配料帶入)
在下列情況下食品添加劑可以通過食品配料帶入食品中:
1、根據GB 2760標準,食品配料中允許使用該食品添加劑。
2、食品配料中該添加劑的用量不應超過允許的最大使用量。
3、應在正常生產工藝條件下使用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該添加劑的含量不應超過由配料帶入的水平。
4、由配料帶入食品中的該添加劑的含量應明顯低于直接將其添加到該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4、使用管理流程
(一)采購規范:
1、食品添加劑廠家應具備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
2、采購的食品添加劑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明。
3、食品添加劑標識內容應符合要求,內容完整,包含名稱,型號、規格,用途、使用范圍,使用方法。使用量限制、有效期等內容。
(二)使用前準備:
1、確認所用的食品添加劑均應為GB 2760標準以及相關增補公告中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
2、確認食品添加劑的用量不超過GB2760允許的最大使用量
(三)實施“五!惫芾
1、專人管理。中經過被授權的,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領取,配置、使用。
2、專柜存放。將食品添加劑放在指定區域的專柜保存(存放高風,險添加劑的專柜應上鎖),不得與其他原料或物資混放,存放處應加貼標識。對干需要從大包裝分裝使用的,應在分裝的產品上加貼標識,防止誤用。
3、專本登記。設“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本”專門登記使用情況。
4、專用計量器具。配置專門的并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每次領用食品添加劑應準確稱量,并記錄于《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臺賬》。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工具應專管專用,保持衛生狀況,不得污染。
5、專人添加。安排專人進行配料、投料,按作業指導書操作。
食品添加劑應按生產需要量領用,當天未使用的應退回保存,不得擅自放于專柜以外,并做好退回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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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食品安全,學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堂加工烹飪食品必須使用添加劑時,嚴格執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購買必須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經學校食品安全衛生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方可購買、使用。
二、采購食品添加劑只能向具備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資質,且證件齊全的經營者購買,并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化驗單和使用說明書。并執行嚴格的驗收,登記制度,及時建立臺帳。沒有衛生許可證編號、廠名、廠址、使用范圍、使用數量等說明內容的添加劑不能購買。
三、嚴格加強食品添加劑的保管。食品添加劑應由專人保管,做好入庫與出庫記錄。食堂不得貯存亞硝酸鹽。
四、使用添加劑必須保持和改進食品營養質量,不得破壞和降低食品的營養價值及衛生安全要求。
五、嚴格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制度。加工烹調食品必須使用添加劑時,必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需領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記。
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由兩名以上炊事員在場的`情況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劑必須嚴格按《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圍,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圍。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過期的食品添加劑,過期的食品添加劑,交有關部門按特殊垃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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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買的食品添加劑必須是符合國家使用安全標準要求的。
2、制售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按照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計量標準>進行使用,不得超過國家其規定使用限量范圍。
3、人工合成色素覓菜紅及胭脂紅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限制計量使用。不得超過0.05克/公斤,檸檬黃及酸性靛藍的用量不得超過0.1克/公斤。
4、用于飲料、各式糕點食用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過限量0.2%。
5、亞峭酸鹽的使用,最大用量為每千克不得超過0.15克。(中毒量為0.3-0.5克,致死量為3克)
6、國家允許使用的防腐劑、杭氧化劑、著色劑、酸味劑、凝固劑、疏松劑、品質改良劑等的'使用,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使用限量使用,不得超過國家計量標準。
7、因制品工藝制作要求的需要,應盡可能地從植物中提取所需色素。
8、禁采購添加劑含量超過國家規定限量標準的食品、原料。
9、嚴禁使用超過有效保質期限的食品添加劑或受潮、霉變及其他感觀異常發生色變的。
10、嚴禁使用醫療、工業、化工等非食用食品添加劑,用于食品的生產加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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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專店購買
依法采購食品添加劑。應到證照齊全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實行專店購買,并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食品添加劑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對采購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索取并留存許可證、營業執照、檢驗合格報告(或復印件)以及購物憑證。
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應者名稱、供應日期和產品名稱、數量、金額等內容。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應注明“食品添加劑”字樣。
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二、專賬記錄
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食品添加劑入庫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時間等相關信息。
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使用臺賬。食品添加劑出庫使用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時間等,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三、專區存放
設立專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劑并上鎖,并標注“食品添加劑”字樣。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劑的',應在盛放容器上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并保留原包裝。
四、專器稱量
配備專用天平或勺杯等稱量器具,嚴格按照包裝標識標明的國標規定的用途用量稱量后使用,杜絕濫用和超量使用。
五、專人負責
有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采購及使用者均應熟悉專業知識。由專人負責食品添加劑管理并需經過食品添加劑專業知識培訓合格,專業指導、監督本單位合法采購、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安全管理員、廚師長定期檢查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臺賬記錄、儲存及使用情況。
六、禁止濫用食品添加劑
應嚴格按照GB 2760規定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常見濫用情形:
。1)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點、肉類加工、糕點(除限量使用于陷料及裱花蛋糕以外);
。2)小麥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魚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膨松不得使用含有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也稱“明礬”)成分的泡打粉,應使用配料中不含鋁成份的酵母、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劑;
。3)餐飲單位目前不得使用防腐劑、乳化劑、穩定劑。防腐劑常見有:亞硝酸鹽、苯甲酸、苯甲酸鈉等。
七、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食品
如:硼酸、硼砂、廢棄食用油脂、工業用料、甲醛等,餐飲業暫養的水產品嚴禁使用違禁抗生素等。參照《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規定的非食用物質和添加劑禁止使用。非食用物質≠食品添加劑,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質等情節嚴重的情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食品添加劑使用原則
應在技術上確有必要,并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使用量。對GB 2760規定有“最大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劑品種,應專冊記錄使用及精準稱量使用。具體依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規定,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的品種可不用記錄和精準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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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餐飲行業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與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維護消費者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餐館、快餐店、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旨在明確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存儲、使用、標識及監督管理等環節的具體要求。
第二章 食品添加劑的采購
第三條 食品添加劑的采購應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生產企業或經銷商,確保所購食品添加劑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
第四條 采購時,應索取并查驗供應商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檢驗報告等,建立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章 食品添加劑的存儲
第五條 食品添加劑應專區(柜)存放,并有明顯的標識,標明“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第六條 存儲條件應符合食品添加劑的保存要求,避免受潮、受污染,定期檢查庫存情況,及時處理過期、變質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劑。
第四章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
第七條 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第八條 餐飲單位應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臺賬,詳細記錄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使用量、使用目的、使用時間等信息,確保可追溯。
第九條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由專人負責,使用前應對其進行感官檢查,確認無異常后方可使用。嚴禁使用未經許可或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
第五章 食品添加劑的標識與告知
第十條 餐飲單位應在菜單或食品標簽上明確標注含有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名稱及所含主要食品添加劑,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第十一條 對于可能引起消費者過敏的食品添加劑,餐飲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標識,并在消費者點餐時主動告知,避免發生過敏反應。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餐飲單位應定期自查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存儲、使用及標識情況,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餐飲單位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并公開曝光,形成有效震懾。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所有。隨著法律法規的更新和監管要求的變化,本單位將適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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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鋼廠生產過程中使用的任何間接涉及食品安全的添加劑(如冷卻潤滑劑、防銹劑等在特定情境下可能與食品間接接觸的化學物質)的安全性,保障最終產品不污染食品鏈,維護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鋼廠內所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添加劑的'采購、儲存、使用、廢棄處理及監督管理等全過程。
第三條 鋼廠應建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工作,確保各項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第二章 采購管理
第四條 鋼廠在采購食品添加劑時,應選擇具有合法資質、信譽良好的供應商,并要求供應商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安全性能報告及必要的第三方檢測報告。
第五條 采購的添加劑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嚴禁采購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添加劑。
第六條 采購合同應明確添加劑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要求、檢驗標準、包裝方式、交貨期限及違約責任等條款。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七條 食品添加劑應存放在專用倉庫或指定區域,與食品原料、成品等嚴格分開,避免交叉污染。
第八條 倉庫應保持干燥、通風、避光,溫度、濕度應符合添加劑的儲存要求。倉庫內應設置防鼠、防蟲、防塵設施。
第九條 添加劑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晰,注明品名、生產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實行先進先出原則。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條 鋼廠應制定添加劑使用操作規程,明確使用范圍、使用量、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等,確保使用過程安全可控。
第十一條 添加劑的使用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操作,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避免超量使用或誤用。
第十二條 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添加劑的質量狀況,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并記錄。
第五章 廢棄處理
第十三條 廢棄的添加劑及其包裝物應按照環保要求進行分類收集、儲存和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四條 廢棄處理過程應有記錄,包括廢棄物的種類、數量、處理時間、處理方式及處理結果等信息。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鋼廠應建立食品添加劑管理檔案,記錄添加劑的采購、儲存、使用、廢棄處理等情況,并定期進行自查自糾。
第十六條 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添加劑的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鋼廠應接受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提供相關資料,確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鋼廠食品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隨著國家法律法規的更新和鋼廠實際情況的變化,本制度將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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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與原則
為確保我校師生飲食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特制定本小學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校食堂及任何涉及食品加工的場所,包括但不限于面包房、小吃部等,對所有從事食品加工的工作人員具有約束力。
三、管理職責
1. 食品安全管理小組:負責全校食品添加劑管理的政策制定、監督執行及問題處理。
2. 食堂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添加劑的采購計劃制定、驗收、儲存、使用記錄及日常檢查。
3. 食品加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確保正確、適量使用。
四、采購管理
1. 供應商選擇:選擇具有合法資質、信譽良好的`食品添加劑供應商,索取并保存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
2. 采購計劃:根據實際需求制定采購計劃,避免過量采購造成積壓和過期。
3. 驗收制度:對購進的食品添加劑進行外觀檢查、核對標簽信息(包括名稱、規格、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使用范圍及使用量等),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五、儲存管理
1. 專用區域:設立食品添加劑專用儲存區域或專柜,不得與其他原料混放。
2. 環境條件:儲存區域應保持干燥、通風、避光,溫度、濕度符合產品要求,防止受潮、霉變。
3. 先進先出: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確保食品添加劑在有效期內使用。
六、使用管理
1. 使用標準: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及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添加食品添加劑,不得超范圍、超量使用。
2. 記錄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詳細記錄使用時間、品種、數量、用途及操作人員等信息,確?勺匪荨
3. 標識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劑加工后的食品應有明顯標識,注明添加劑種類或含有添加劑的聲明,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七、培訓與教育
1. 定期培訓:對食品加工人員進行食品添加劑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及操作技能的培訓,提高食品安全意識。
2. 宣傳教育:通過校園廣播、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向師生普及食品添加劑知識,引導健康飲食。
八、監督與檢查
1. 內部監督:食品安全管理小組定期對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儲存、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 外部監督:接受上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積極配合檢查,及時整改問題。
九、責任追究
對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調離崗位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全校師生應共同遵守,確保食品安全與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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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與原則
為確保醫院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患者、醫護人員及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醫院相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醫院食堂內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劑的采購、驗收、儲存、使用、記錄及廢棄處理等環節。
三、管理職責
1. 食堂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并監督執行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組織相關培訓,定期檢查食品添加劑管理情況。
2. 采購人員:負責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工作,確保所購食品添加劑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并索取相關合格證明文件。
3. 倉庫管理人員:負責食品添加劑的入庫驗收、儲存管理及出庫登記,確保食品添加劑在適宜條件下儲存。
4. 廚師及操作人員:負責按照國家標準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做好使用記錄。
5. 監督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問題。
四、采購與驗收
1. 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從具有合法資質的供應商處采購,嚴禁采購無標簽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
2. 驗收:食品添加劑入庫前必須進行驗收,核對品名、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檢查包裝是否完整無損,是否有合格證明文件。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五、儲存與管理
1. 儲存條件:食品添加劑應存放在專用倉庫或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倉庫應保持干燥、通風、避光,溫度、濕度應符合食品添加劑的儲存要求。
2. 標識與分類:食品添加劑應按種類、用途分類存放,并設置明顯標識,標明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
3. 先進先出: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確保食品添加劑在保質期內使用完畢。
六、使用與記錄
1. 使用原則: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鼓勵使用天然、安全、健康的替代品。
2. 使用記錄: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時,應詳細記錄使用的`食品名稱、食品添加劑名稱、使用量、使用時間、操作人員等信息,確?勺匪。
3. 公示與告知:醫院食堂應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接受患者、醫護人員及員工的監督。
七、廢棄處理
過期、變質或不再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按照醫院廢棄物管理制度進行處理,嚴禁隨意傾倒或丟棄。
八、培訓與考核
定期對食堂管理人員、采購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廚師及操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及食品添加劑管理知識的培訓,并進行考核,確保相關人員掌握并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九、監督與檢查
醫院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食堂食品添加劑的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醫院食品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13
為保證食品安全,廚房在制作食品過程中盡可能不使用食品添加劑。加工烹飪食品必須使用少量添加劑時,應嚴格執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購買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時,必須經食品安全衛生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方可購買、使用。
二、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向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資質和許可的經營者購買,并索取產品檢驗、化驗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三、采購食品添加劑應嚴格執行驗收、登記制度,要建立明晰臺帳。嚴禁購買無許可證、無廠名廠址或無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說明的食品添加劑。
四、加強管理。食品添加劑必須少量購買,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做好入庫和出庫記錄。
五、嚴格使用登記制度。加工烹調食品必須使用添加劑時,應經幼兒園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需領取、使用,做好使用記錄。
六、幼兒園廚房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以保持和改進食品營養質量為前題,添加劑的使用不得破壞和降低食品的營養價值及衛生安全要求;所使用的添加劑不得對幼兒身體產生任何危害。
七、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圍,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圍。
八、廚房制作食品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一定要使用的.,要盡量少用,并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使用,且必須由兩名以上炊事員在場的情況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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