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疫情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傳染病疫情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傳染病疫情管理制度1
一、疫情報告制度:
學生在校期間如有傳染病的發生,應及時、準確地報告市疾控中心(在經醫院確診或實驗室檢查)。
順序:學生---班主任---衛生室---校長室---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
二、晨檢制度:
在傳染病流行季節,加強晨檢工作。對患傳染病的學生,班主任老師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隔離治療,并對已發生傳染病班級的其它學生要在衛生部門指導下進行預防性服藥,如板蘭根、維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
認真做好教室、專用教室消毒工作,對發生傳染病的班級和住宿部要重點消毒,勤洗曬衣被并用紫外線消毒車和含氯消毒液噴灑、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復課要求:
根據不同的傳染病隔離時間來決定隔離期限,隔離時間未到的必須要有醫院傳染病科證明,并由衛生室復檢后學生才能進教室上課,反之仍作為病未愈不能來校上課。
五、傳染病流行季節,加強這一內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學生勤洗手,及時做好學生的計劃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學生離校一個月以上或外出離本市返回時,應向家長詢問有無傳染病接觸史,并要經過醫務人員重新檢查。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待檢疫期滿后方可回班。
六、對患傳染病的學生所在班和與傳染病患者接觸過的學生進行檢疫,隔離、觀察、不串班。檢疫期滿后無癥狀者方可解除隔離。
七、工作人員家中及學生家長發現傳染病人應報告學校領導,采取必要措施。
傳染病疫情管理制度2
學校領導重視傳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預防保健協調組織,明確校長為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確定專人負責預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報告人,具體防治制度如下:
1、積極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積極配合社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消除老鼠和蚊、蠅以及其他傳播傳染病動物對人體的危害。
2、有計劃地改造學校公共衛生設施,加強飲用水衛生的管理。
3、建立健全全學校傳染病監控與疫情報告制度,做到傳染病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制定晨檢制度,做好晨檢查, 班主任根據學生的缺課情況,發現有疑似傳染病及時報告給學校保健室,學校疫情報告人逐級做好疫情報告并做好登記工作。疫情報告順序為:學生、班主任、保健室、學校領導、疾病防控中心、市教育局體衛科、市衛生局。
4、對發生疫情的班級做到及時消毒、及時隔離,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內環境空氣流通,經常開窗通風,做到濕式清掃。
5、學生患傳染病愈后,須持醫院出具的復課證明及有關化驗單,經學校確認后方可復課。
6、進一步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工作,通過學校網站、宣傳窗、健康教育課、班會、板報、廣播等途經,經常性地對學生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學生了解預防傳染病的相應知識和要求,班主任要關注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現學生健康狀況有異常時,應及時帶學生就疹,養成勤洗手、不面對他人咳嗽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7、根據季節積極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學生預防接種工作,以控制疫苗相關疾病在學校的流行。當有疫情發生時,易感人群、密切接觸者可在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開展應急接種。
傳染病疫情管理制度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每個教職工及學生均為法定疫情報告人,分管領導為學校責任疫情報告人。任何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均有報告的責任和義務。
1、傳染病防治報告程序。
任何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分管領導,分管領導應及時查看,發現可疑病例應及時報告校長、通知家長。若有3人以上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報告縣教育局和縣疾控中心。
2、堅持因傷病缺課登記和傳染病登記,做好因傷病缺課學生情況反饋工作。
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應及時報告,做到“四早”—— 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傳染病控制措施
1、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應馬上采取隔離措施,安排在指定場所進行觀察,通知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送醫院治療。
2、密切跟蹤接觸疑似傳染病的人員,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和預防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3、對傳染病人的居住場所進行必要的消毒處理,切斷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途徑。
4、疑似傳染病的病人經衛生防疫部門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休學住院治 療,待病愈并憑醫院證明方可回校上課。
5、做好學生健康檔案及疫情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建立完整的學生健康檔案。
傳染病疫情管理制度4
幼兒園應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兒園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制定幼兒園傳染病預防控制計劃和方案,落實校長負責制及各部門相應職責,規范幼兒園傳染病防治工作,確保傳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內實施。
一、嚴格執行傳染病報告制度
1、規定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程序,保證傳染病發病信息獲取渠道通暢、及時。
2、幼兒園班主任老師承擔疫情責任報告人,主要負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收集、核實、登記、報告和分析工作。
3、幼兒園發生的各類傳染病應及時填寫報告,在法定傳染病報告時限內上報靖安鄉中心學校、甘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教育局。
4、建立幼兒園傳染病登記專冊,做好傳染病病例的登記工作。
5、禁止瞞報、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
二、加強幼兒健康情況檢查工作
1、開展每日幼兒晨午檢工作,掌握幼兒傳染病發病信息,及時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檢工作登記專冊,做好每日晨午檢記錄并執行相關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兒健康情況向全校師生進行通報,并做好記錄。
三、落實消毒隔離措施
(1)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采取及時、有效的隔離措施,并嚴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兒傳染病的隔離期限,同時對密切接觸者加強醫學觀察和必要的干預措施,嚴格控制傳染病在校內傳播。
(2)按照上級要求,健全和執行幼兒園消毒管理制度,實施預防性消毒和傳染病終末消毒工作。
四、教師通過各種途徑對幼兒開展衛生健康教育,普及傳染病預防知識。
五、嚴格幼兒預防接種憑證入學制度,積極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要求,配合衛生院保證幼兒完成各類疫苗預防接種,提高幼兒免疫水平。
傳染病疫情管理制度5
為了及時有效地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的設置
園長z為我園疫情報告管理第一責任人;副園長z為具體負責人;各班班主任為疫情報告人,幼兒園其她教職員工、家長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疫情聯絡員提供情況。
二、疫情報告人職責
1、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園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工作;
2、具體負責人負責指導衛生保健工作和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定期對全園幼兒的晨檢、班級幼兒的出勤統計情況進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報告人)負責全園衛生保健工作,每天兩次對師生做好晨間檢查和全日觀察。晨間檢查時發現傳染病應立即隔離并報告;全日觀察中發現傳染病應立即隔離并報告園領導。凡發現法定傳染病(甲類、乙類、丙類)、新發傳染病和其他相關文件要求報告的傳染病進行匯總后,向教育局、婦幼保健院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發現需要報告的傳染病時,應立即完整、清晰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并將報告卡送到同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幼兒(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對甲類傳染病和乙類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愛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質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在2小時內通知同安區疾控中心疫情報告人員。
5、乙類傳染病(除上述病種外),應在6小時內通過網絡直報。
6、丙類及其他要求報告的傳染病,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直報。
7、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幼兒園教職工如發現有傳染病疫情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報告,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報告: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三)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的。
8、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教育局、婦幼保健院、區疾病防控中心報告。
五、幼兒園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幼兒園建立幼兒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班主任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記錄排查情況。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強對本班幼兒的觀察詢問,如發現幼兒有發熱、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在幼兒請假時認真登記,并將存在有以上可疑癥狀的幼兒及時告知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并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幼兒因病缺勤情況登記日志上,傳染病流行時做到因病缺勤人數每天上報,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3、加強晨檢,由值班教師負責對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問,了解幼兒健康情況,對因漏檢的幼兒,各班教師應及時反饋給保健醫生。
4、如果幼兒在治療后返回幼兒園,教師應主動詢問患病情況和治療情況,如經正規醫療機構確診為患傳染病的幼兒,須查驗治愈證明,并報告給園長,確定無傳染性后方可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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