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司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為盡量減少決策的失誤,應充分發揮集體智慧,實現公司重大事項決策上的科學化和民主化,公司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要求,公司決定實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和集體 領導 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訂制度如下:
一、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必須通過高層的辦公會議集體討論研究,才能最終
確定。公司最高層辦公會議成員的組成,原則上由公司董事會成員和公司總經理以及三個中心總經理和黨支部書記組成。若是個別專題討論還可邀請個別專業人員參與;參加人員名單最終由董事長確定。
二、公司實行集體 領導 與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公司總經理和各中心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各部門的經理各崗位的責權劃分,各單位的責權劃分,由集團總經理主持的高層辦公會議研究確定,董事長審批后執行。
三、公司的經營方針,長遠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 計劃 及各單位完成目標的制定,由高層辦公會議研究,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并報董事長簽署后執行。
四、凡公司較大項目的投資(10萬元以上)或商貿活動,必須經高層辦公會議研究分析后確定;總經理簽署意見后報董事長審核同意后執行。
五、公司各中心及部門的機構設置的'改變,人員編制和部門副經理級以上人員的調整,必須經高層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總經理簽署后執行,資料《公司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下屬公司的增設或撤銷也必須由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報董事長批準后執行。
六、公司部門副經理級(含主管)以上人員的招聘、晉升或開除、辭退,必須經由用人單位擬定書面申請 報告 ,報高層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確定,辦公會議通過后由總經理簽署執行。如是各中心總經理級以上人員還需報董事長簽字后執行。
七、年度工資調整和獎金分配或激勵方案的兌現等都要經高層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執行。操作程序是:年度員工的工資調整先由行政中心人事部做好初步方案,交高層會議討論研究,年終獎金分配和激勵措施的兌現,總經理根據考核評比結果作出初步方案交高層會議集體討論通過;會議通過后由總經理和董事簽署意見后執行;激勵措施的兌現,具體獎勵方案必須事前公示聽取群眾意見;公示后3天之內由行政中心搜集各種意見;由行政中心經理匯總整理好各種意見,交高層會議集體討論確定;若意見分歧較大時交董事長最終裁決,裁決后執行。
八、各中心、各部門或下屬各單位對外各類經濟合同的簽訂,各單位經營責任目標和經濟指標的確定,必須經高層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由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九、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應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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