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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協會章程
志愿者要有無私奉獻的精神,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章程,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完善我校志愿者工作,加強對我校中國青年注冊志愿者的管理,全面推進我校的志愿者事業,根據《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協會章程》、《福建青年志愿服務條例》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閩江師范高等?茖W校青年志愿者協會,簡稱“閩師專青協”。
第三條 本團體是共青團閩江師范高等?茖W校委員會領導下,閩江師范高等?茖W校學生委員會下屬的,由全校青年志愿者自愿聯合組成的從事社會公益和社會保障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四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精神指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遵從社會道德風尚,服務全黨全國工作大局,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和諧社會的建設需要,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行動準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服務他人、完善自我”為服務宗旨,為社會和全校師生提供志愿服務,推動明校園文化風貌建設,提高全體學生的整體素質,為我校的全面發展和不斷進步做出貢獻。
第五條 本團體接受共青團閩江師范高等?茖W校委員會和閩江師范高等?茖W校學生委員會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志愿者誓詞:我愿意成為一名光榮的志愿者。我承諾: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踐行志愿精神,傳播先進文化,為建設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美好社會貢獻力量。
第二章 機構設置及各部門職能
第七條 本協會設會長、常務副會長、部長等職務,由辦公室、外聯部、策劃部、組織部、宣傳部等部門組成。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關是理事會,管理協會日常事務并對校團委、校學生會主席團負責。
第八條 本協會會長原則上由校團委學生會副主席兼任,擁有協會的最高決策權,從思想上指導協會的工作開展,從方向上把握協會的運行方式,對主體干部的工作進行監督。
第九條 常務副會長負責協會各項日常事務的管理和各項具體工作的開展。協助會長總體上把握協會的發展方向,確定協會的機構設置和人員安排,協調內部各成員的關系,促進協會的穩定和諧發展,執行校團委和校會主席團的各項決議,維護協會的正當權益,對其他干部及主體干事進行監督并對協會負責。
第十條 各部部長:作為部門的負責人,執行校會主席團及協會內部的各項決議,具體落實各項工作的開展,指導各個干事開展工作,協調干事之間及部門之間的關系,切實做到“分工不分家”,從思想上引導干事成長進步,及時向組織反饋干事的思想動態,確定各自部門的人員安排,加強組織的凝聚力和團隊協作,對協會及常務副會長負責。
第十一條 辦公室:依法對協會的財務、物資進行統一管理和調度;負責各類文書材料及檔案的立卷、歸檔以及內部成員的活動考勤、記錄和考核工作;定時對部門的財務收支情況向團委、校會主席團和部門成員進行公開匯報;協助副會長、部長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整理和發布青協內部工作動態,制訂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相關規章制度等,協助組織部負責全校志愿者注冊、管理工作。在實現青年志愿者協會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中發揮其重要的協調作用。
第十二條 外聯部作為青年志愿者協會對外聯絡的部門,負責外出活動相關單位、個人聯系協商;擔負協會與上級青年志愿者組織、社會各界以及兄弟院校相關組織的聯系,加強工作之間的交流合作。要求性格樂觀開朗,善于言談,具有較強的組織溝通協調能力。
第十三條 組織部主要負責協會內外聯活動的組織工作;組織、安排青協各項青年志愿活動。每次活動要有周全細密的策劃書;協助會長對青協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行安排及管理。 在活動期間負責調動志愿者,保證組織活動有序進行。負責注冊和管理志愿者新成員資料。定期總結部門工作經驗,并根據青年志愿者協會在今后工作設想提出宣傳部工作初步計劃與征求意見,主動向會長匯報組織工作情況和請示工作。密切配合青年志愿者協會的其他部門做好青協的各項工作,不斷擴大服務范圍,提升服務質量。
第十四條 策劃部主要對協會日常工作和活動進行策劃;以及制定活動項目、規模、時間、地點。 向有關部門申請協會活動所需要的物品、場地、文件、材料。要求具有創新性思維、靈活性強,懂得如何策劃組織活動,需有一定的策劃經驗。
第十五條 本團體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業志愿者服務隊(組)。本團體機構確需變更的,須經理事會討論并通過,并上報校團委和校會主席團同意。
第三章 協會主要職能
第十六條 本協會的主要職能
(一)以校園為陣地,為廣大師生、孤寡老人、孤殘兒童、軍人家屬、離退休人員及災區、貧困地區的困難群眾提供生活、衛生、教育等方面的服務;
(二)圍繞環境保護、生態保護、社區服務、校園治安、公益事業等方面開展群眾性的志愿服務;
(三)根據社會需要開展具有緊急性、突然性的應急志愿服務;
(四)密切與校內其他團體、各兄弟校學生社團聯系,交流工作經驗,加強合作,增進友誼;
(五)帶動全校同學發揚奉獻精神,提高大學生素質,樹立良好的校風;
(六)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七)規劃、組織青年志愿活動,協調、指導全校青年志愿者組織、溫馨社組織開展工作;
(八)開展與校內外志愿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
第四章 會員
第十七條 本協會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十八條 凡依法成立的本校各系(部)青年志愿者組織、愛心社組織,為本協會團體會員,并為本協會在學校各系(部)分支機構。
第十九條 凡符合規定接受本會的指導與監督,有提交入會申請書并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即可成為本協會的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接受本協會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
個人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和志愿者徽章。
第二十條 本協會理事為協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各部部長。會員為經過校青協理事會審核,并注冊為“中國注冊志愿者”的在校師生。
第二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有優先參加本會安排的各項活動和取得有關資料的權利;
(二) 對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意見;
(三) 有隨時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本會的聲譽,支持本協會工作開展的權利;
(四) 提出困難和問題,請協會給予幫助解決,維護其正當的利益,
(五) 有權請求本協會給予服務時間及獲得獎勵認定的權利,并按照有關規定獲得各種榮譽和獎勵;
(六)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二十二條 會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 擁護本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的決定;
(二) 自覺履行志愿服務的職責,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三) 關心協會的發展,積極參加協會組織開展的各項社會公益和社會保障活動;
(四) 宣傳協會的宗旨,維護協會的聲譽,以實際行動擴大志愿者工作的社會影響;
(五) 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主動關注社會,關心他人。
第二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半年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四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 會員在協會的組織下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會員也可單獨向社會提供志愿服務,并報協會備案。會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務對象的錢物,在志愿服務中不得從事任何盈利性活動。
第二十六條 會員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須報經理事會批準。
第五章 協會干部的選拔與任免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的學生干部是指常務副會長、各部部長及全體干事。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的學生干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堅持黨、國家以及學校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工作能力強,在同學中具有一定影響力;
(三) 學生干部原則上任期一屆,不可以連任,有特殊情況另作決議;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的常務副會長由校學代會選舉通過,并報校團委批準;副部由校學生會主席團任免,并報校團委備案;干事根據有關程序進行選拔和任免。
第三十條 確需中期變更、增補干部時,由各部門決定人選,報請理事會討論,然后提交校團委和校會主席團核準;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可根據有關規定,在全校范圍內招募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并根據有關規定給予服務時間的認定和所獲榮譽、獎勵的認定。
第三十二條 協會的納新工作須遵從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 (2)自由平等 (3)民主競爭 (4)擇優錄取
第三十三條 協會納新程序如下:
(1)確定計劃 (2)報名階段 (3)面試階段 (4)試用階段 (5)筆試階段 (6)錄用階段
第三十四條 協會理事會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學期兩次。協會常務副會長負責召集并主持協會理事會全體成員會議,并執行其決議。
第六章 活動規則
第三十五條 協會的活動要求如下:
(1)提前策劃 (2)準備充分 (3)保障實施 (4)總結提高
第三十六條 活動策劃規則:
(一) 活動是青年志愿者行動的重要載體;顒拥拈_展主要采用日;顒优c主題活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日;顒诱i_展的基礎上,定期策劃主題活動,各部門成員應主動收集社會上可能與志愿者活動有關信息,定期與不定期向理事會提出活動申請并提交活動計劃草案,由秘書部予以整理和規劃;
(二) 活動中貫徹活動項目專人總負責與活動內容分配到人的原則,務必確;顒禹椖控熑蔚饺;
(三) 對協會的日常活動要提前一周、對主題活動要提前一月進行策劃。策劃要顧及實際可行性,內容充實,主題突出,操作明確,形成文字;方案及時打印,經理事會審核并上報校會主席團和校團委,在每月的工作例會上與其它適當時機告知各部(組)及各學院青協,取得配合與支持,具體事項當場落實;
(四) 主題活動的策劃要緊扣熱點,切合需求,富有創意,互不雷同,形成特色;
(五) 在校內應積極發現公益活動內容。如迎接新生,慰問新生,協助校內大型活動的后勤保障,“綠色使者”環保行動等;
(六) 不定期的在校外的固定服務點進行公益服務活動。
第三十七條 活動要求:
(一) 活動前,做好活動具體實施策劃書,明確活動流程以及各部在活動中的任務安排和安全預案,活動時參加人員的分工,聯系活動場地及場地所需物資;
(二) 活動時,按照方案,認真、細致、熱情地組織實施。項目負責人控制好活動局面按順序規范進行,營造聲勢,確保效果。臨時修改方案內容或增加方案中未涉及內容,須經理事會同意;
(三) 活動后,整理活動場地,返還所借物資;整理活動人員名單,及時送與辦公室備案,并由秘書部進行審核后給予服務時間和效果的認定。
第三十八條 活動總結
(一) 每月25號之前,協會各位成員必須上交一篇思想動態,由秘書部整理、備案并上交校會主席團;秘書部每月25號前整理協會本月活動、工作情況,并向校會主席團和校團委上交一份工作月報。
(二) 活動人員在活動組織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寫建議書,在活動后交于各部部長,供協會進一步開展活動、完善各項制度作參考;
(三) 由活動總負責人于活動完畢后向理事會遞交《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志愿服務項目反饋表》及相關的活動總結;
(四) 秘書部應單獨創設機會,或利用開展活動的契機,以新聞報道、標志物、宣傳牌、印刷品、音像資料、廣播、電視等形式,積極開展對外宣傳,樹立健康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擴大社會影響;
(五) 各部收集有關青年志愿者(包括本協會的)的新聞報道與音像資料,統一整理,交由辦公室歸檔。
第七章 財物管理和標志、會徽、旗幟的使用規則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經費主要來源于學校撥款和捐贈;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經費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條 本協會經費由辦公室設立獨立賬戶,統一保管,做好收支賬目。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接受全體會員和校團委、校會主席團的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條 各項活動經費采取先墊后報的方式,各項及經費使用都須由常務副會長批準,并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報銷。
第四十四條 禁止任何個人和社團以青年志愿者的名義、標志和旗幟從事經營性的活動和違法活動。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我校青年志愿者的注冊、考核、評估及獎勵辦法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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