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為保障師生們的人身安全,安全隱患排查是十分有必要的。以下由YJBYS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為保障我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明確責任,細化分工,保證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機構,明確分工;建立由保衛科、總務科、學生科等組成的安全隱患排查小組,抽調專人定期對校園內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整改。
二、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進行排查。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及開學后的前兩周定為校園安全問題普查月,全面檢查校園基礎設施包括教學樓、宿舍,校園建筑、電器設備,消防設施,實訓設備等各種設施存在的安全問題。每月第一周定為安全隱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長帶隊,對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較全面的檢查整改。每周一定為安全隱患排查日,對重點部位(電器、消防、樓道欄桿等)進行排查。
三、設立舉報箱,在師生中廣泛宣傳安全常識,鼓勵群防群治。
四、明確責任,齊抓共管,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校園安全專題校務會,按照一崗雙責的具體分工,由各科室負責人向校務會匯報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意見。
五、建立校園安全檔案,對存在的問題嚴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領導上報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表。
要害部門管理規程
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學校的實訓室、計算機房、圖書館、檔案室、財務室、學生餐廳、學生公寓等,實行專人負責、責任到人。
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工作,自覺遵守崗位職責。
四、加強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和財物規定存放的數量。
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重點部位。
六、學校治安管理人員對重點部門、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況。
重要信息報送制度
為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規范和完善學校緊急、重要信息報送制度,建立暢通的信息反饋渠道,維護校園安定穩定局面,特制訂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圍的認定
1、各種政治性事端,各種非法聚會、示威、上訪、游行、靜坐和張貼大小字報的苗頭及行為。
2、自殺、行兇的傾向或行為。
3、師生傷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傷病住院等事故。
4、學生打架或群毆事故。
5、師生違法或嚴重違紀現象。
6、失竊、盜竊現象、師生起哄現象和火災、水災等安全隱患事故。
7、師生患精神分裂癥,或有精神障礙和嚴重心理障礙的以及由此引發的影響校園安定穩定的事件。
8、因教學、管理、保衛、就業等工作不滿而引發的躁動和混亂以及影響社會或校園安定穩定的其它因素。
9、學生出走、失蹤、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未歸、未按時注冊或請假后未按期歸校的現象。
10、國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時期的學生思想動態和反應。
11、校外人員到校內游串或各種傳銷現象等。
12、影響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校園安定穩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報送制度
1、對重要信息,必須做到發生或發現后即時上報,不得延誤,并對事態進展、處置進展、處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針對事件所開展的工作等情況要及時續報。
2、對重要信息,必須全程、準確匯報,出現漏報、遲報、瞞報等現象,視情節影響和后果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實行信息報送責任制。學校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所轄范圍信息的'報送責任人,學校校長為學校信息報送責任人。辦公室秘書為學校具體報送人。
4、在一般情況下,信息報送實行逐級上報制度。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先越級匯報。
5、學生工作系統方面,堅持建立班級信息員(優秀班干部)——班主任——學生科——學校領導的信息反饋渠道;學校教職員工方面,堅持建立教師骨干(教師黨員)——科室負責人——學校領導的信息反饋渠道。通過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饋網絡,不斷強化信息意識,做到遇事必報,大事即報,反應訊速,措施得力,處置得當。確保學校能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并按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維穩要求及時上報維穩信息,確保我校校園的和諧平安。
教室規則
一、上課鈴響應立即進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課所有用具準備好,無故不得遲到、早退、曠課;因故遲到、早退者要報告老師,經允許才準進入教室或離開教室。
二、上課由班長或副班長向老師報告出勤情況。
三、上課時服裝必須整潔(不準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褲上課),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聽課要專心,老師提問題時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課應在教室或圖書館(要報告副班長)學習、保持肅靜,不得吵鬧喧嘩影響他人學習,不得離校外出。
五、輪流值日,必須每天下午下課時打掃教室、走廓衛生、清倒垃圾、擺齊桌椅,保持室內外整潔;值日生要負責熄燈、鎖門。
六、愛護室內一切設備,損壞時一律按價賠償。
圖書館、閱覽室管理規定
一、圖書館規則
1、本館只為本學校師生服務。
2、凡進本館的人員都要自覺遵守本館一切規章制度,保持安靜,愛護公物,講究衛生,嚴禁在館內吸煙,違者按規定罰款。
3、借、還書一律憑本人借書證辦理手續。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借書證要保管好,如有遺失,不再補。
4、讀者憑工作證或學生證領取借書證。學生借書證每個限借圖書三本;教工借書證每個限借十本。
5、借書期限,學生借每冊定半個月,逾期不還者,每冊逾期一天罰款2角。教工半年清還圖書一次。
6、圖書未經辦理借閱手續,不得擅自攜帶出館外。
7、珍藏本對讀者實行有償服務,工具書、合訂本雜志。報紙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館內參閱,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借者,須經館長批準。
8、借書時,讀者應當面檢查圖書,如發現有污損,殘缺等情況,須立即向管理員聲明,加蓋印證。
9、讀者要愛護圖書,不得損壞,涂改、圈點,批注和割竅等,否則,按圖書館有關規章制度賠償,情節嚴重者,報有關部門處理。
10、要辦理離校手續的讀者(包括教工),應將所借的圖書及借書證清還本館,否則,不予簽蓋離校證明。
二、閱覽室規則
1、持閱覽證方許入本室。
2、為了保持室內整潔,肅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攜帶食物入室。
3、閱覽室中所陳列的圖書,報刊概不外借。
4、閱覽室書刊不得污損,割壞。如有污損,割竅須負責賠償。
5、愛護圖書,閱覽后須放回原處,不得攜帶出室外。
6、進室閱覽者,帶來的書刊,書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帶入室,須存放在指定地方,離室時自行取回。
三、圖書遺失賠償規定
1、丟失圖書,按原價4倍賠款。
2、多卷冊圖書丟失其中一卷(冊),按全套(部)書價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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