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一本好書征文范文400字(通用6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有寫征文的經歷,對征文很是熟悉吧,通過征文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為了讓您在寫征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讀一本好書征文范文400字(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讀一本好書征文1
今天心情大好,拿本書來看看就選《軍犬黑子》。
文章講述了一頭叫黑子的軍犬。一次,指導員給它一個任務,找出誰是“小偷”,黑子很快就找了出來,但指導員看了連連搖頭。最后黑子的自信心被擊敗了,它選了別人。指導員最終把答案告訴了黑子,黑子落下了豆大的淚珠,頭也不回的走了。它不再相信任何人,包括指導員。這件事讓所有人都懊惱。
看完這篇文章,我覺得不論是人還是動物,都應該有自己的尊嚴。而且我認為文中的指導員也不該那樣做,換做任何人都有像黑子一樣的反應。不過黑子的反應也的確讓我出乎意料。因為,在這之前,我認為只有人才會有尊嚴。但我錯了,哪怕是一條狗,也會有自己的尊嚴。人與動物可以沒有任何東西,但絕不能沒有自己的尊嚴。
看完這篇文章,我想起在生活中,我不可以剝奪被人的尊嚴。記得有一次是自習課,老師不在教室,我的同桌和前面那個同學講話。當時我本不想去理會,但是他們聲音越來越大,我實在忍不住。我就把他們2個罵了,就連其他同學也聽見了,后來我很后悔,我罵人不對,影響同學們的友好團結,還傷害了他們的自尊心。我想跟他們說聲“對不起,我錯了”。
讀一本好書征文2
暑假讀了《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這本書之后,我有許多感受。這是一本有許多個片段而組合成的故事。書中以調皮搗蛋的王小瞧作主角展開了幾個五年級的學生、老師等人物的精彩故事。
作者王勇英在每一個故事中都寫清了一個或者是幾個人在這一個片段中的特點。比如在《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這一片段中,作者著重寫了王小瞧調皮搗蛋的特點,而在《王小瞧的怪鞋子》這一片段里的棉花開老師,作者又寫出了她的善解人意……一個調皮搗蛋的小子,一個童心未泯的淘氣老爸,還有一個愛大驚小怪的老媽,再加上一個像天使一般可愛的老師和一群淘氣天真的同學,他們組成了一個又一個的精彩片段。書中的`幽默隨處可見,語言還特別風趣。作者把書中孩子們的許多小事,許多他們要斤斤計較、吵吵鬧鬧、爭得不可開交的趣事一一展現在書中,讓我們看到,這更能體現出他們天真可愛,善良……這本書體現了眾多人物特點,再加上它的內容豐富、活潑,看起這本書來就好似身臨其境,感覺真有這么一回事一樣,就像自己真的經歷過這樣的事。
雖然他們經常為了一點小事兒而爭吵,但還是能夠可以看到他們之間的友善、團結。
讀一本好書征文3
看完《我們永遠不分開》之后,我覺得蘇婷寶的外婆“老姜茶”實在有點奇怪,她老說些新奇的話,什么“秘密爛在肚子里,肚子就會疼”,還老是做些不像老人們做的事兒,比如:在來的路上,她在車上大口大口地喝可樂,一會兒一大瓶可樂就被喝完了,一點兒也不像我外婆,我外婆連涼水都不敢喝。別說我外婆了,這樣喝可樂連我也比不上她。
外婆雖然奇怪又搞笑,但是婷寶特別喜歡她,因為外婆喜歡的那些事兒她都喜歡干,外婆說的那些話,婷寶稱為“老姜茶語言”,講給班里的同學聽,同學們都特別驚訝。但是,那年暑假,“快樂老家”的家吼爺爺口漏風,得了病,慢慢地去世了,婷寶特別傷心,“老姜茶”就對她說:“每個人都是要說再見的!辨脤毧拗f:“我們永遠不分開。”那怎么可能呢?每個人都是要說再見的,但是那個人會永遠永遠活在愛他的人心中。
我從小到大也有很多秘密,但是我不會像婷寶一樣窩在心里,第一時間就告訴媽媽,這樣,秘密永遠不會爛在肚子里。
讀一本好書征文4
這個暑假我讀了由著名作家張煒寫的兔子作家的這一個系列:《為貓王立傳》讀完后我受益匪淺!
這本書主要寫了:在叢林深處有一位“老作家”一只年輕的兔子每天以“5個蘑菇換一本”長期從作者家那里借書看。突然有一天,年輕的兔子想要當一名作家。從此,他踏上成為座駕的道路上!
在這條道路上,有許多的困難:一、年輕的兔子拜作家為師,成天看著作家戴著個眼鏡。于是兔子以為眼鏡是當作家的必需品之一。他向作家借,作家不借。于是,他自己用木頭、繩子、自己做了一個。動物們紛紛夸他有學問,這想當作家還遠遠不夠哩!
二、作者給兔子三個忠告:多讀書、多交朋友、多看星星。兔子對第三項很是不解!這天夜晚,兔子一直在看星星,漸漸地她明白一個道理:如果你不看星星,星星不會看你,你一旦看它,它也會看你。這不正是生活中的交友經驗嗎?你不去和同學交流,他們也不會成為你的朋友。兔子克服了重重困難終于當上了大作家!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我們一定要多看書,多積累經驗這樣肚中才能有“墨”,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打開心靈大門的鑰匙。只有多讀書,多學習,才能成為像兔子一樣的大作家!
讀一本好書征文5
站在生機盎然的森林里,任憑清風吹著耳邊的細發,閉上眼睛,我像是進入了沈石溪老師的小說里。暖暖的陽光灑在樹葉上,在稀稀疏疏的陽光投射下,我仿佛看見了那模糊而又年邁的身影……
他,是猴群的首領;他,是真正的王者;他,就是麻子猴王!
在小說里,年老體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輕力壯的黑披風雄猴奪取了王位,它們漸漸展開王位之爭,麻子猴王被黑披風雄猴打得傷痕累累。逐漸,金絲猴群里發生混戰,麻子猴王不斷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況。最終,為了猴群的安寧,麻子猴王選擇了死亡。
沉浸在小說的情節中,我的心仿佛微風拂過溪中的花瓣激起陣陣漣漪。對麻子猴王的敬佩,對黒披風猴王的憎恨,以及對大紅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棄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話:“對生性好斗的金絲猴群來說,任何一頂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紅的;如果有一頂王冠岀于某種偶然的原因,沒有被鮮血浸染過,那么可以斷言,這頂王冠終將黯然失色!笔茄,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會永遠耀眼。
讀一本好書征文6
這一本書是著名小說家楊紅櫻的作品,寫在《淘氣包馬小跳》中,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貓,它會笑。這本書的主人公,就是笑貓了。老老鼠無意中發現了“綠狗山莊”
,在那里,所有的狗都是綠色的,它們的耳朵不是像普通的狗一樣垂下來,而是豎起來的。在探尋這個神秘的“綠狗山莊”時,笑貓的好朋友京巴狗地包天也不幸被“綠狗山莊”
的主人一位帥氣的雕塑家捉走了。在營救地包天的過程中,笑貓和老老鼠得知原來所有的綠狗都是被染成綠色的。于是笑貓決定救出所有的綠狗。正當他們為營救的事而苦惱的
時候,球球老老鼠喝了一種有魔力的紅酒,具有了“飛行”能力,營救就簡單多了,他們救出所有的綠狗后。帶著他們找到了馬小跳的朋友一位寵物醫生。最后,寫出了綠狗耳朵
的奇特―這是因為雕塑家在狗的耳朵放入了鋼絲,強行把耳朵給立起來。
看完這本書后,我深深的對動物感到憐憫。雕塑家為了自己成名就去殘害小動物,甚至強行把它們的耳朵拉起來。我們人類殘害小動物,什么時候才可以停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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