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子公司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
充分挖掘經營潛力,推動企業經營管理逐步向理性、科學、精細和規范化的方向發展,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搜集的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為了確保集團公司20XX年度各項經營計劃工作指標得以實現,經集團公司與各子公司責任人共同商討,確定全年工作責任目標如下:
一、經營目標:
1、全年總收入_____元;
2、全年支出_____元;
3、上繳公司管理費_____ 元;
4、凈利潤額_____元;
二、管理目標:
1、全年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1)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員工死傷事故;
2)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公司重要財產報廢、損毀事故;
3)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火災、水浸、惡性治安事故;
2、全年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1)工程項目倒塌或報廢;
2)由于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傷3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3、設施設備的使用完好率達96%以上。
4、員工上崗培訓合格率達100%。
5、員工對公司的滿意率達90%以上;
6、內部資料規范、齊全。
三、服務目標:
1、管理服務工作客戶滿意率達95%以上;
2、客戶投訴處理及時率達到100%;售后服務及投訴回訪率98%;
3、重大投訴全年控制在客戶總數的2%以內。 重大投訴:
1)子公司承諾或合同規定提供的服務,沒有實施或實施效果有明顯差錯,經客戶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決的投訴;
2)由于子公司責任給客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投訴;
3)有效投訴在一個月內得不到合理解決的投訴。
4、重要投訴全年控制在客戶總數的15%以內。重要投訴:因子公司的管理服務工作不到位,有過失而引起的投訴。
5、輕微投訴限時、隨時解決。輕微投訴:因子公司的設施、設備和管理能力問題給客戶造成的生活、工作輕微不便而非人為因素造成的影響,可以通過改進而得到解決或改進的投訴。
6、每季度開展一次客戶互動或走訪活動。
四、經營責任人的權力和義務:
為保證上述經營責任目標的實現,經營責任人的權利如下:
1、 依據崗位任職要求及工作表現對下屬員工具有任免、調配、獎懲及員工解聘的建議權。
2、 依據子公司的經營工作進展情況申請專項經營管理資金和其他資金支持。
相關義務:
1、接受集團公司的統一領導,執行集團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2、定期向集團公司做經營管理工作匯報,不得隱瞞經營過程中的實際情況。
3、確保經營責任目標的逐步實現。
4、自覺接受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監控、考評、檢查,接受集團公司領導的監察和工作指導。
5、積極配合集團公司完成其他專項工作。
6、積極做好員工的思想教育及技能培訓。
五、工作目標考核與獎罰:
1、考核:
1)每月月工資的10%作為預留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每半年兌現一次;
2)每月工作實行月考核打分,月考核成績與收支指標作為預留工資的發放依據。
2、獎罰原則:
1)以凈利潤額作為提取獎金的基數;
A、未完成凈利潤目標總額,基礎工資按年薪分月發放,子公司總經理10萬/年,常務副總6萬/年,部長4.5萬/年,科員3萬/年,其他人員2.5萬/年;
B、超額完成凈利潤目標總額,超額部分按照4/6分成,個人4成,公司6成;
2)獎金提取的系數為0.2,獎金數=獎金基數*系數;
3)以費用節約或超支作為獎勵及懲罰的基數;
節約部分20%作為子公司獎金,80%上繳給集團公司。超支部分必須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和董事長執行計劃外審批手續,經過審批核準的,子公司承擔80%,集團公司承擔20%,未經計劃外審批的,由子公司全額承擔。
4)管理目標的完成情況:
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質量事故,扣發直接責任人年度工資50%及集團公司處罰。 5)服務目標的完成情況:
重大投訴、重要投訴超出規定標準,扣發直接責任人年度工資10%。
3、獎金分配:
所得獎金的80%歸經營責任人,其余20%由經營責任人拿出分配方案報集團公司后全員分配。
4、其他:
1)績效掛構的核算期為一年,年度終了,于次年一月份清算;
2)因工作需要調動崗位,以財務帳面為依據按實際情況分別計算原崗位和現崗位應得獎罰;
3)離職和被公司辭退人員不參與獎金分配。
4)若發生不可抗力而致使經營責任目標無法完成,則本目標責任書失效,遺留問題由集團公司與經營目標責任人共同處理
5)本經營目標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本經營目標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
子公司經營目標責任人: 集團公司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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