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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租戶消防安全責任書范文
除了管理公司外,業主/租戶對物業也有責任,下面是YJBYS小編整理的業主/租戶消防安全責任書范文,歡迎閱讀。
業主/租戶消防安全責任書范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下稱《消防法》)和《***廣場消防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的規定,為確保***廣場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特制定***廣場業主/租戶(下稱業戶)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確定業戶負責人為***廣場層號商鋪/寫字樓的防火負責人,其責任如下:
一、建立本單元商鋪/寫字樓以防火責任人為主導,單元使用人和單元內工作員工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及條款。
二、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單元使用人和單元內的工作員工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后開關(閘門)要關閉。
三、配備必需的消防設備器材,定期檢查維修,并在有效期結束前或使用后及時更換或填充材料。
四、經常對單元使用人和單元內員工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其都能正確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五、定期對本商鋪/寫字樓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同時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單元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商鋪使用人員或公司員工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責任或按《消防管理規定》予以處理;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業主或租約終止時為止,業戶中間更換責任人則須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物業單位負責人承擔當然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業主/租戶一份,管理公司一份。
責任單位:***商業有限公司
區層號商鋪附火警電話:119
物業服務中心報警電話:
管理單位:
責任人:責任人:
電話:電話:
附:
消防安全責任書范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特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為警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層層落實、全員防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安全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組織實施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六)火災發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四、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從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 部門負責人(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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