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小學寒假安全目標責任書
小學寒假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了讓學生度過一個愉快、安全的寒假,徹底杜絕寒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寒假安全責任書:
一、班主任寒假前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并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簽訂好寒假安全目標責任書。
二、學生在寒假期間,學生家長必須監護做到:
(一)、警鐘長鳴,注意安全。
1、認真學習安全常識,遵守安全公約,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
2、天寒地凍,減少外出,如須外出須在家長帶領下外出,必須做到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掌握安全用電常識,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靠近電源,不隨便動各種電源插頭、電線。使用電器須由家長指導。
4、不玩火,遠離火源,注意消防安全,預防煤氣中毒。
5、不在危險地帶玩耍,不做危險性游戲,遠離危險因素。
6、遠離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不準進入網吧、臺球廳等不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不打架斗毆,不搞惡作劇,不做有損自己和他人的事,不長時間看電視或玩電腦游戲等。
7、注意飲食衛生安全,不暴飲暴食,不吃冷食和生食,不亂吃水果及不明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二)、做好學習、生活安排。
1、按時完成假期作業。
2、抓緊時間適當補差、補缺。
3、寒假期間多讀有益書籍,開展“每人讀一本好書”活動。
4、過一個節儉、文明、祥和的春節。
三、學校要求學生家長對學生寒假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把學生寒假期間防煙花爆竹傷害、防觸電、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四、安全警鐘,應長鳴不止,希望每位家長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確保子女假期身心安全。凡在假期出現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學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社會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六、利用假期時間認真分析前一段時間學習狀況,總結成績,明確不足,同時制訂出下學期切實可行的學習、生活計劃。
七、放假時間:
依上級要求,寒假從2015年1月 日(農歷臘月 )起,至2015年2月 日(農歷正月 )結束, 月 日正式開課。
學 校(蓋章):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 生(簽字):
2016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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