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安全崗位責任書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教育部、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切實保障師生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學校特與各部門、全體教職員工簽訂以下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學校各部門、全體教職員工職責:
1、切實加強安全教育工作。
校、班配合保證每年10課時的安全教育時間,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2、加強學校設施的安全管理,經常檢查學校用房、用電、用氣、防火等安全,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不發生任何有關事故。
3、加強學生課內、外集體教學活動的管理。認真做好外出活動的安全教育,堅決貫徹“就近、徒步、安全”原則,精心組織,確保安全,不發生死亡、傷害事故。學生的安全教育記在心中、掛在口中、抓在手中,天天講、事事講,堅決杜絕吵架、追逐、奔跑、攀爬等不安全、不文明的現象。在校園內或學校組織的其他戶外集體活動中不發生死傷事故。美術、科學、勞動等課堂教學中如使用剪刀等工具,必須強調安全使用,落實安全措施。建立上課、集體活動點名制度,發現缺席查明原因。
4、加強課間、課余活動的指導和管理,班主任經常教育提醒,值日、值周教師勤巡視、嚴督查。
5、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無營運證的不安全的車輛,不發生因違反交通規則而造成的傷亡事故。接送學生隨車教師增強安全意識,嚴格照章辦事,確保學生乘車和上下車安全。
6、嚴格管理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加強消防工作,嚴防爆炸、中毒、火災等事故發生,火災事故的次數不得突破零次。
7、加強食堂管理。嚴格按食品衛生法操作,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
8、加強體育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在體育課和各類體育活動中,做到有教育、有組織、有指導、有監督,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9、加強教職工的自身安全防范,在切實履行學生安全教育職責的同時,不發生自身傷亡事故。
10、嚴禁學生參加商業性禮儀活動,必須參加的活動需報學校批準。
11、加強學生宿舍就寢管理,值班教師時常到位,巡視督促,不讓學生床上跳躍,床下滾爬,攀爬門窗等不安全、不文明現象發生。
12、一旦事故發生,及時上報學校,不得隱瞞,并嚴格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二)學校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文件、會議精神,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建立并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認真做好防范工作。
2、爭取經費,解決安全必要設施。
(三)考核及獎罰
1、每學期末考核一次。
2、未達管理目標任何一條,不能評為先進,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情節嚴重給予校紀校規處理。
3、對在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或有見義勇為先進事跡者,給予重獎。
學校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部門(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教師一份,學校存檔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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