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通用11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責任書頻頻出現,責任書可以讓大家知道完成目標是每個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團結一致。那么相關的責任書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通用11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1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跟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范行為
1、跟車接送教師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每次上下車跟隨車接送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3、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跟車接送教師要面向學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學跟隨車接送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
1、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跟車接送教師未面向學生,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跟車接送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4、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責任人:xxx
20xx年五月十八日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2
“為每一位學生的終身發展服務”是之源學校的辦學宗旨。為實現這一宗旨,我們必須做好每一項工作。接送學生是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一環,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凡在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必須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并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上午九點,學生返校日上午十點。
3、凡參加各線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隨車,不得中途下車。
4、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往返。
5、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系,做好電話記錄(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6、車輛?繒r需密切注意來往的其他車輛,學生上下車、過馬路,護送人要下車迎送,護送學生到達父母身邊或安全地點,,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7、護送人要做到“兩懂兩會一監督”,即:懂得相關法律法規、懂得救助知識,會提示駕駛員安全行車不搶道,不搶時,會提示學生乘車安全,監督駕駛員違法行為,同時禁止同駕駛員閑談;每次發車前要求駕駛員檢查車輛,時時處處強調慢行,道路狹窄處要下車查看,組織學生下車,不得強行通過。
8、護送教師每次接送學生后要向德育處匯報學生往返情況,并由德育處做好記錄。
9、做好兩個登記:
(1) 登記接送時沒有家長在場的學生,事后與家長聯系并提出要求。
(2) 登記提前到校沒有說明情況的學生,事后進行教育并聯系家長。
10、非護送人員不得搭乘學生專車,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11、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系,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12、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后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13、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接送人員簽字: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3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坐車幼兒安全上園返家,跟車教師必須盡量做到以下安全責任:
一、 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有固定人員持卡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系,才能讓他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或無卡接孩子的;一律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無卡的要在登記冊上簽字;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 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 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 幼兒上下車時,老師不得接打電話;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額頭是否發燒)、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下車時老師要先下車將孩子安全的抱下車;不得提著孩子的胳膊讓孩子跳車。
五、 跟車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盡量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 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 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 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要時刻注意不得讓孩子在乘車時吃零食;以及喝飲料或牛奶;防止食物誤入器官,發生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十、 如若出現安全事故,本園有權追究當事人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4
為切實加強學生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校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學生,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學生,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把學生按時送到指定地點,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
4、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校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校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主管領導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5
一、重視工作安全
1、 學校應對接送學生工作高度重視,經常對接送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及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接送服務質量。
2、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并及時上報或報警,妥善處理后續工作。
二、接送人員責任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安全工作培訓,自覺配合司機工作,經常學習有關接送工作的相關要求,牢記接送人員崗位職責、標準和要求。
2、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送學生時提前5分鐘到崗,接學生提前10分鐘到崗,不遲到,不脫崗、有事請假,履行請假手續。
3、熟練掌握職責規范,根據接送名單,詳細掌握接送人數、所在班級、姓名、上下車地點、聯系電話,與班主任及家長交接好學生,不漏接漏送。
4、組織學生按順序上車,維護秩序,定好學生座位,定好接送時間,下車時,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學生起身離座,老師攙扶學生下車,并安全將學生送到家里或家長手中。
5、行車途中不得與司機聊天,密切注視前方行人、車輛,及時提醒司機不開快車,不違反規則。教育學生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無特殊情況或家長不允許,不得讓學生在非接送點下車。學生橫過馬路,老師必須在視線好的地方經觀察安全后帶學生過去。
6、對家長沒有及時接又不認識家的學生要與家長聯系或帶回學校后妥善處理。
7、教育學生在車上要團結友愛,互相謙讓,不準高聲喧嘩,保持車內安靜,愛護車上物品,保持車上整潔。
8、若遇自然災害或突出事故,要冷靜處理,及時打電話通知學校領導或打110報警。
三、學校、接送人員雙方責任
1、若學校未對接送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未建立接送人員管理制度,而發生事故,由學校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2、若因接送人員違反接送人員責任中有關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接送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接送人員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學校負責人(簽名):
接送人員(簽名):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6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
4、加強對幼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7
一、為加強對幼兒園接送幼兒校車的管理,確保幼兒交通安全 ,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本責任書:
二、幼兒園都應對校車進行嚴格管理。
三、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
四、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六、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钟邢鄳獪蜀{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 3 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ǘ┙20xx年未發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ㄈ┙20xx年無交通違法記滿 12 分記錄的;
。ㄋ模┥眢w健康,無不良嗜好;
。ㄎ澹┪词苓^刑事處罰。
七、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八、校車必須保持車輛整潔,車窗不得用金屬材料固定封閉。
九、校車接送幼兒,必須有固定的行車路線和站點,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備案。不得隨意更改行車路線,不得隨意?,不得到有危險的地方行駛。
十、校車接送幼兒,除駕駛員外,必須有專人跟車管理學生。要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載幼兒,嚴禁超載。嚴禁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十一、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十二、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應當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幼兒園須及時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抄送的駕駛人違法情況對駕駛員進行懲處。
十三、幼兒園要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經常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確乘坐校車的紀律;主動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邀請交警進校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要教育幼兒并告知家長,不得乘坐貨運車、農用車、大小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上學、放學。
十四、幼兒園應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幼兒園路段設置交通標志。
十五、幼兒園要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與校車駕駛員和校車跟車管理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須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安全責任。
十六、幼兒園園長是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跟車管理員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要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校車接送幼兒的安全。校車發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煙閣鄉綜治責任人(簽章) 幼兒園園長(簽章)
煙閣派出所(簽章)
年 月 日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8
甲方:(中小學;蛴變簣@)
乙方:(校車服務提供者)
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一致。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學校性質: ①公辦;②民辦。
2、學校辦學類型: ①小學;②初中;③九年一貫制學校;④十二年一貫制學校;⑤幼兒園。
3、校長(園長)姓名:
4、聯系電話:
5、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況
1、乙方性質: ①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②城市公共交通企業;③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④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經營者。
2、法人代表:
3、聯系電話:
4、地址:
三、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
2、車型:
3、發動機號:
4、核載人數:
5、校車標牌編號:
6、校車標牌取得日期: 年 月 日
7、校車標牌發放機關名稱:
8、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 年 月 日。
9、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見校車標牌。
10、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 年 月 日。
11、保險投保情況: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②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③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合同期限 年 月 日;④車上人員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⑤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⑥投保其他商業險險種: 責任限額 萬元。
四、校車駕駛人由乙方指派。
1、駕駛人: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 年 月 日;⑤準駕車型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聯系電話:
2、備用駕駛人: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 年 月 日;⑤準駕車型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聯系電話:
3、駕駛人變更時,乙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
五、隨車照管人員由 方指派。
1、隨車照管人員1: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聯系電話:
2、隨車照管人員2: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聯系電話:
3、派出方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履行職責。
4、隨車照管人員變更時,派出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參與校車安全管理,負責與乙方對接。
2、會同乙方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確保候車學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車交通事故的處置和處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開展應急疏散演練,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校車駕駛人工作。
6、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現一車一檔。
七、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出車前的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對于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及時停運,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用于接送學生。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校車使用許可、校車標牌超出有效期前應及時重新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
2、保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配備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和按照規定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3、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車駕駛人強化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和校車駕駛要求,嚴禁超載、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逆向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督促組織校車駕駛人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配合甲方組織開展校車應急疏散演練。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配合相關部門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確保駕駛人身體健康良好。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主動向甲方如實提供能夠證明校車和校車駕駛人條件的有關證件、資料。乙方因提供變造、偽造證件、資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時,應另選擇安全的線路并告知甲方。若需變更行駛線路,應重新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6、遇校車接送學生期間發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當會同甲方及時進行處置,安全轉運學生,并配合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7、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校車標牌和校車標志燈。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的,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校車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乙方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8、本責任書所載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乙方應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八、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校車或駕駛人出現不符合本責任書規定的情況時,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報告并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
九、本責任書一車一簽,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報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十、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每學期簽訂一次。本責任書有效期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9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職責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刻,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鐘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務必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職責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一天出車前要自我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好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安全標語)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用心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狀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職責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職責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職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10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交通安全責任,使車輛得以安全、正常運行,特簽訂此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熟練掌握駕駛技術,嚴禁酒后駕駛。
2、經常學習交通法規,安全駕駛、謹慎駕駛,保證不超載、不超速、不疲勞駕駛。
3、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維修;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4、行車前要檢查好車輛情況,做到安全行車,并規劃好行車路線,隨時備好各種備件和工具。
5、行車時精力集中,不吸煙,不攀談,不接聽電話,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接聽,下班休息好,保證睡眠,不開帶病車,以充沛的精力確保行車安全。
6、每天認真、準確、填寫校車安全檢查記錄本,做好行車記錄。
7、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孩子生命安全。
8、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分,謹慎駕駛,任何情況下安全為重,不急躁不開快車,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
9、在幼兒乘車時,車輛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同時,協助班車老師把好上下車環節安全關,嚴防幼兒下錯車,協助做好安全工作。
10、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車損、違章由本人承擔后果 。
11、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12、因事需要臨時更換司機需提前一天上報。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字: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幼兒園接車老師安全責任書11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
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
學校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學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兒童安全管理,以及家長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
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①要詳細掌握學校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
②要對接送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蹐詻Q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
④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賬,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尊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菀ㄆ诤筒欢ㄆ趯π\囘M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學校要確保校車每次運載幼兒時不出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迣铀蛯W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勵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藥依法追究責任。
六、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七、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單位:
中心學校單位:
責任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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