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責任書可以讓大家知道完成目標是每個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團結一致。那么責任書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書1
尊敬的家長:
為了騎自行車學生的人身安全及您的家庭幸福,請認真閱讀并簽定此《責任書》。
一、學生騎車的`要求
1、騎自行車學生必須年滿十二周歲,騎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十六周歲,騎車學生必須熟練掌握騎自行車(電動車)技能。
2、離校較遠的學生必須經家長準許并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后方可騎車上學。
3、騎車上下學學生及家長必須和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狀》和《承諾書》。
二、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騎自行車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在道路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劃分車道要靠右邊行駛。
2、不得闖紅燈,通過路口時要嚴守信號,不得繞過信號行駛;不得騎車逆行。
3、騎自行車不得兩人以上并行,不準騎自行車帶人,不準牽手和大撒把騎自行車,不扶肩并行,更不得騎自行車追逐打鬧、攀扶其他車輛。
4、出行前要先檢查一下車輛的鈴、閘、鎖、是否齊全有效,保證沒有問題后方可上路,騎車轉彎時要伸手示意,不要強行猛拐。
5、遇到惡劣天氣,應有家長接送。
6、未滿16周歲嚴禁騎電動自行車。騎電動自行車不得超速、不得在機動車道行駛。
三、自行車(電動車)車輛擺放的規定
1、上、放學時,推行自行車出入校園,在指定區域存放好自行車,不準在校園里騎自行車。自行車注意擺放整齊、上好鎖。
2、嚴禁破壞他人自行車,在指定區域內,當不慎碰倒別人的自行車時,應及時扶起放好,如果有意破壞別人的自行車,除按價格賠償外,全校通報批評。
學生已年滿12(16)周歲,因上學需要,本人及家長特此申請騎自行車(電動車)上下學。對于學校“關于學生上學放學騎自行車(電動車)的規定”,家長已經認真閱讀,并將嚴格遵守,如果違反此規定造成的意外傷害責任將自行承擔。
申請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書2
為規范我校電動車的`充電管理,確保我校電動車的充電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請大家嚴格執行:
1.我校車棚為唯一指定電動車充電地點,有專人負責電動車充電管理,其他任何地方均不允許電動車充電。
2.電動車充電每日充電時間為上班工作時間,嚴禁下班后、夜間及節假日充電。
3.本校教職工電動車可在車棚指定區域充電,嚴禁外來車輛在校內充電。
4.充電區內嚴禁吸煙,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等帶入。
5.充電區只限電動車充電,不得私自更改線路、插座和開關,嚴禁一座多充,外接排插現象。
6.充電時要先將充電器三項插頭與車體插孔連接,然后再將充電器另一端插頭連接插座上,反之,易出現打火,造成短路,存在火災及人身傷害事故隱患。
7.充電過程中,應將充電器放置水平放置在地面上,嚴禁反方向或傾斜放置,充電器周圍應干燥、通風,無其他安全隱患。
8.每臺車充電時間不準超過4個小時,長時間充電,易導致電子元件過熱,存在安全隱患。
9.教職工必須確保充電器無線路老化、無質量問題,自行保管好充電器,充電結束,將充電器帶走。禁止使用與車輛不匹配的充電器充電。
本人保證遵守學校電動車充電管理規定,如因個人安全意識淡薄、違反操作制度,發生安全事故并造成后果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責任人:
日期:
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書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企業的發展步伐,完成公司全年目標任務,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感,強化生產、經營管理,轉變企業經營機制和管理機制,有效引入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明確責、權、利,確保XX年各項任務指標的完成,結合公司發展實際,將全年任務目標自上而下層層分解,責任到人,由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實施。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電動車的生產和加工的全面工作任務指標交由乙方責任人 全面負責。
第二條:目標責任書執行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管理考核部門
設備廠所有部門。其中對市場部、生產部、技術部、品管部的考核要報公司備查。
第四條:責任目標
第五條:獎懲
一、乙方按時完成全年各項任務指標,且公司總目標完成(以企管財務考核為據)可按年薪 萬元兌現。但要減掉每月 元生活費,(完成利潤 萬,年薪 萬元;完成利潤 萬,年薪 萬元;完 萬元,年薪 萬元。)員工按公司制定薪酬獎懲辦法執行。
二、乙方未能按時完成任務指標,個人收入按完成比例給付,且年終未有任何獎勵。
三、乙方連續兩個季度不成計劃指標(按月計劃考核)時,甲方有權調整責任人。
四、在六項指標中,1—3項指標占85%的份額,4-6項占15%的份額,
五、乙方在協議時間內,除不可抗拒的.災害外,無論何種原因,造成任務完不成,都按規定考核兌現。
六、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依照公司規定及指標內容,對乙方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
(二)甲方尊重和維護乙方生產自主權,并在職責范圍內進行協助解決和維護乙方生產活動中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甲方根據企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審計和考核。在審計、考核中,如發現賬物不實,帳有庫無,庫有帳無,帳帳不符或巧立名目,弄虛作假行為,輕者通報批評,重者追究目標責任人得責任,同時相應對乙方責任人罰款或處理。
(四)責任人應承擔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的責任,嚴格執行各類安全技術規程,以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否則,應承擔經濟和刑事責任。
(五)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交部門任務完成情況
生產活動日報表、費用報表、統計報表、接受甲方考核、監督。
(六)乙方必須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臨時任務。
第六條:本目標責任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變更解除。
(一)因不可抗拒和一方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使一方無法履行義務時,可經雙方協商后,按規定變更或解除責任書。
(二)如乙方生產管理不善,完不成任務指標,出現虧損及造成財產嚴重損失的,甲方有權隨時提出終止責任書,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半年內,完不成計劃的利潤。甲方有權調換責任人或解除責任書。
第七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后預以補充條款,并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報監證部門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書4
為規范電動車的管理,給廣大教職員工電動車的充電提供方便,確保電動車的.充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務處負責電動自行車充電處的用電監管,所有電動車要擺放整齊,不充電的往西放置,充電的往東面放置。
二、充電人員(車主)對充電器雙相插頭至連接車體線路、車體本身和充電過程負全責。
三、本充電處只限電動自行車充電。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更改線路、插座和開關,嚴禁一座多充現象。
四、電動自行車按秩序停放充電, 因充電時間過長,充電器、電瓶、線路陳舊老化、電動車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災及其他傷害,或致他人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的由車主負責。嚴禁下班不拔插頭現象。嚴禁帶電狀態下充電。 充電完成后,充電器保管妥當,不能隨地亂放置。
六、充電人員要對充電電動車進行安全狀態確認,對充電器、插座、插頭、線路進行檢查,堅持做到多聞、多看、防止線路過熱引發事故。發現問題及時停止充電,杜絕不安全充電行為,尤其是對于自身電動車電瓶的使用壽命做到心中有數(超過壽命安全隱患很大),及時到正規廠家維修維護。
八、嚴禁下大雨或打雷時充電,以免引起連電或發生爆炸。
安全無小事,電給我們帶來方便的同時,需要我們切實提高安全用電的警惕性。
教師簽字:
總務處簽字:
日期:
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書5
一、編制目的為規范公司電動車輛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責任書。
二、車輛管理總則
1.各項目主管為電動車輛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電動車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都由直接負責人負責。直接負責人可將電動車輛交給車輛監管人進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電動車輛為辦公所用,不可公車私用。3.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車況良好。
4.在行車過程中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做到安全駕駛,避免發生違法事故,嚴禁無證駕駛,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
5.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個人原因配件損壞或丟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擔維修費用,監管人有連帶責任。
三、車輛使用規則
1、未經上級同意,不得私自將電動車借與他人,違規者出現的一切后果自負,且公司對該行為酌情進行處罰。
2、非上下班時間即正常使用情況下產生的車輛損壞維修費用,由使用人承擔。
3、使用人需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駛,不危險駕駛,如超速、搶道、飆車等。如因違反交通法規產生的.責任及罰款,由使用人承擔。
4.使用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何種情節,無論車損程度如何,都必須及時如實向行政辦公室報告備案。
5.如因使用人保管不當,導致車輛丟失,使用人必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違反上述規定所需支付的款項,公司有權從責任人工資中扣除。
主管領導簽字:
員工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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