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與家長安全責任書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范圍、職責的文書。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責任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車與家長安全責任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與家長安全責任書1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接送車所有人、駕駛員履行下列責任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系家長;對未聯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責任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駕駛員(簽名):
校車與家長安全責任書2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F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六、駕駛員還必須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校車與家長安全責任書3
甲方:××××××幼兒園
乙方:幼兒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愿。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社會都要關心孩子重視孩子的安全工作,樹立"教育安全重于泰山,師幼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觀念。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為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家長需要與園方簽訂"安全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條款。
一、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托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并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二、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三、家長要在早上7:30分-8:00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您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下午4:30----5:30接幼兒(6:00以后開設延點班)。
四、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后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五、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鏈、扣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六、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于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生摔傷、磕傷現象)
七、請協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為規范等。
八、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九、請您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用您的模范行為讓孩子養成好習慣。
十、如您為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并親自交到保健醫生或本班教師手中。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為孩子服用。
十一、本責任書供本園使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后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幼兒園蓋章:
家長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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