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安全責任書(精選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責任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責任書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分內應做的事,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的文書。那么什么樣的責任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學校安全責任書(精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學校安全責任書1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學生的安全,家長、社會、學校都有責任。在學校期間,學校對學生已反復地進行了安全教育,學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識。為了確保學生生命安全,請家長主動對子女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們不管在學校、家庭、社會都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安全規則,使他們在學校是好學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會是好公民。
一、家長必須教育學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遵照執行以下安全公約: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禁止小學生駕駛機動車輛;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上學或放學時,禁止在公路上打鬧、追逐、做游戲、彈珠子等不安全活動,過危險的路段應特別小心。
3、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
4、課間休息時,不在教室、走廊嘻鬧和做游戲活動,不做有損身心健康的活動或游戲,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以防傷人。
5、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6、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有序,不準在樓梯上跑、跳、擁擠或打鬧。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過馬路的學生,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學生。
9、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老師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注:家長,學生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責任人:
日期:
小學學校安全責任書2
家長:
為了使學校和家庭共同聯手抓好安全,確保學生健康成長,保障學生安全,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與您簽訂本學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1、強化領導、加強安全管理。學校校長為學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相關教職工為直接責任人,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
2、學校要堅持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3、學校實行集中路隊放學制,由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按路隊護送到指定路段。幼兒園小朋友和一年學生必須由家長接送。
4、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堅決杜絕學生飲水、食物中毒事件,強化學生集體用餐管理,確保學生飲食安全。
5、學校盡力為學生住宿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為住宿生配備專職保育員,為學生提供必須的生活指導與服務,保障學生食住安全。
6、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中違反工作要求,不負責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應由當事人負責。
7、幼兒園小朋友和一年級學生每天必須由家長親自接送。住宿生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五家長必須負責接送。對上述學生家長既不接又不打招呼、放學后學生在自行回家路上發生的意外,學校不負擔安全責任。
8、凡是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放學后,節假日或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學校概不負其安全責任。
9、對于學生在校進行具有危險性活動,學校、老師要再三告誡,糾正,但學生自己不聽勸阻,拒不改正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安全責任。
10、學校及家長要共同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認真落實學生交通違法記錄卡制度。大力提倡家長為其子女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責任人:
日期:
小學學校安全責任書3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推進我校班級安全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明確責任,杜絕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制定班級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全體班主任教師、科任教師
二、責任目標
1、班主任為班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科任教師為責任人,在實施班級管理中應注意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體師生樹立起“遵章守紀,安全第一”的良好意識。
2、班級中應有一、二名熱心集體、品學兼優的同學負責擔任班級安全員,經常監督檢查,使學生不在走道、樓梯等不安全的地方做游戲,不做危險游戲,夏天不到池塘、河邊嬉戲及游泳。
3、每天早上和下午上學預備時間,要清點班級學生到校人數,并及時上報學校德育處。
4、定期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防止學生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發現問題,及時加強教育并上報德育處。
5、耐心細致對后進生教育,制訂幫教計劃措施,并狠抓落實。加強學校、社會、家庭的聯系;經常檢查學生的出勤,每天早讀時間清點人數,對曠課學生及時了解情況,并上報德育處。
6、教育學生不要攀爬窗戶、圍墻、欄桿、樹木等存在危險的地方;注意公益勞動等大型活動的安全教育,做到班集體活動,班主任、科任教師應當在場指導。
7、學生離開教室,關好教室的門窗和電燈;不亂竄其他教室。
8、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生校外春游、社會調查、各種慶典等活動時,應事先向德育處申請,經德育處同意后,報學校批準后方可外出活動。
9、禁止在教室及其它場所使用明火和自用電器,不在教室及其他建筑物內堆放、焚燒雜物,不將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帶入校園。
10、發生沖突或意外事件時,應及時向學校匯報。
11、責任重于泰山,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在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科任教師年度考核中扣分,當年不得評先評優。
責任人:
日期:
小學學校安全責任書4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向甲方保證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外地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核準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本班未滿十二周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達到十二周歲的學生如果要獨自騎車上學、放學,學生家長必須征得學校同意,并和學校簽訂安全保證書。
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并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小學學校安全責任書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的暫行規定》,加強學校安全,確保學生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積極開展創造安全文明校園。
進一步明確班主任承擔的學生安全責任,學校與班主任、課任老師簽訂此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班級綜合治理、安全工作的主要責任目標:
1、建立健全依法治校機構,并有專人負責,由副校長馮麗華兼職。
2、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實施方案,凈化學校周邊環境。
3、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如開展防火、防盜、防觸電、防中毒等內容的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發生的能力,做到防范于未然。
4、負責班級教室內照明線路,門窗玻璃等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后勤處,采取措施,排除隱患。
5、負責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或到校外參加勞動、春游、看電影、社會實踐等活動時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負責上課期間的一切責任。嚴格執行課程表上的課程安排。體育等戶外活動課,體育老師要杜絕學生走出大門,教育學生不攀爬樓梯和籃球架。
7、所有老師都不得以各種借口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8、負責宣傳貫徹全國《安全教育日》活動。并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9、每天放學前的最后一節課,任課教師應當在小學生父母確認接走后,才能離開教室。否則老師應負有相關責任。
10、建立定期和家長聯系制度,通過校訊通、電話、書信及會談等形式,和家長經常溝通。內容包括學習,心理表現等。
二、獎懲內容:
在年度各項評優、晉級中,如果安全事故、綜合治理不合格或者出現了問題,將取消所有榮譽!造成后果的,還將由上級機關給予處分和追究必要的法律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責任期一年。簽字后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小學學校安全責任書6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范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了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并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并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于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并向學校匯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后,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準,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
小學學校安全責任書7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市、區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認真參加值日(周)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游戲、危險性活動。
3、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游、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組織人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范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4、重視做好學困生、德困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5、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6、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7、學生上學進校后,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學生安全離校。
9、放學后,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0、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1、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匯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并依法追究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安全領導小組和教師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人如有更換,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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