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明確目標責任一般與目標分解、協商同步進行。明確目標責任要從上到下,按層次逐級落實,建立起目標責任體系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教師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歡迎閱讀參考。
教師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1
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教師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崗位安全職責,根據上級的要求,特制定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按照“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教師對本教學班學生安全工作負全責,承擔本節課和本崗位學生安全管理責任。
1.上課時,任課教師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節課內學生學習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組織活動應做好學生安全保護工作。
2.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及時通知班主任及學生家長。
3.每節課前清點人數,對缺勤學生要及時了解原因,必要時與班主任、家長溝通。
4.綜合實踐課、勞動課、美術課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師一定要進行指導,學生在上課時,特別是在操作時,老師不能離開現場,下課后清點工具并歸位。
5.實驗課教師不得讓學生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體和氣體,實驗前教師一定要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認真指導,下課后要把儀器、藥品等歸位,關掉電源等。
6.體育或其它活動課不得讓學生離開集體,課前要教育學生,活動要講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適時、適量、適度;教師要把學生控制在自己的視線范圍之內。掌握特殊體質學生的情況,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學校內進行維修時,上課時間,科任教師要教育學生不要靠近、進入施工現場,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在微機室、實驗室等上課的老師,要引導和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下課后按順序排隊依次回到教室,嚴禁學生在走廊或樓梯上推搡、打鬧。嚴防因教師指揮不利,課前電源、器材、備品檢
查不到位或教學組織不當,操作不規范,導致的火電災害和導致學生人身傷害。
9.音樂和體育教師在教師用品的搬運和安裝過程中,不得學生參與,以免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在教學過程中認真關注特異體質學生,講解指導到位,嚴禁實施動作不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教學方法,避免學生受到傷害。
10.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提出離開學校,必須有家長(或親屬)到;蚺c家長認真進行溝通后教師方準給假。學生應持班任教師假條離校,值班門衛應認真查驗核實,并做好登記。
11.正確處理好師生關系,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留懲罰性作業,對學生進行語言傷害,人身攻擊,影響學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傷害和影響。
二、本著“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下列情況引起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追究教師相應行政和經濟責任,并在年終考核中扣除相應的分數。
1.教師負責自己所使用專用教室及教具、電教設備等物資的保管和安全檢查。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放學后,要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門、窗要上鎖。每天堅持做好自己
所負責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后勤取得聯系,妥善處理,避免因發現不及時,報告不及時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課時教師管理不到位,離開教學現場或曠課而致使學生出現受傷等安全事故;不按時放學,學生在放學途中出現意外事故。
3.課間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樓內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樓外由操場護導員負責,中午在校吃飯學生發生意外事故班級內由班任教師負責,走廊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操場由操場護導員負責。
4.校內外大型活動時,教師無故未到場,班上的學生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盡到教育的義務,或教室里有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并未及時向學校反映,因而使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
6.學生私自逃學未及時與家長聯系并未向學校反映的;家長已向班主任通知學生有特殊疾病,教師未采取相應措施使該學生在教學活動中造成傷害事故。
7.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教師語言或行為不當所引發的意外事故。
8.遇緊急情況發生,教師和相關人員未到場或未在第一時間趕到所負責場所,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著“誰的職責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該教師相應的責任。
1.按照學校的特定時間安全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教師必須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堅守和執行本崗位工作(包括放學、眼操、間操、大課間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的安全演練和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在崗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防止學生傷害事故發生。
2.全體教師應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及時處理并報告直接領導(包組領導)和主管領導,防止因處理不及時或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學生傷害和財產損失。
3.每一位教師都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校園內撕瘋打鬧,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教師的安全工作考核與文明班評比,與評職、晉級、選拔、評優選先掛鉤,并且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師本人各保留一份,適用時間為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
校長簽字:
教師簽字:
20xx年 4月 1 日
教師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2
為維護校園安全秩序,確保師生安全,提高教師校內駕駛車輛的安全意識,解決教師私家車校外無法停放的實際困難,根據教育體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允許教師私家車在確定的路線和限速的條件下駛入校內固定區域停放,并由學校責任人與各教職工私家車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簽訂對象:本校教職工進入校園的私家車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目標:杜絕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私家車責任人具體落實好以下工作:
1、駕車人員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交通規則。
2、教師自覺維護校園交通安全,駕駛車輛必須以5公里/每小時以下的速度進出校園,無特殊原因,學校課間活動時間嚴禁私家車進出校園。
3、私家車進出校園要早進晚出,謹慎駕駛,注意觀察,慢速行駛,不得與學生搶道。
4、任何情況下,在校園發生車輛與學生碰撞事故,事故責任將由駕駛人全部承擔。
5、學校在固定區域提供教師停車場所,私家車要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區域,車輛出現碰撞刮擦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學校僅提供從大門到停車場所的通道給教職工駕車使用,其它區域嚴禁駛入。
7、私家車嚴禁停放在校園門口和教學區,不得阻礙師生出入;
8、車輛要按時維護保養,保持車況良好,病車不出門。
9、嚴禁酒后駕車、強行超車、賭氣開車、疲勞開車、超速行駛等。
10、教師私家車必須服從學校的管理。
第三條:責任追究:如因疏于管理、操作不當、違反責任書第二條釀成的安全事故,將按照《十五小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和《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嚴肅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私家車車主為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2、責任書由私家車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
4、責任書一式兩份,私家車責任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私家車責任人(簽名):
主管領導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教師簽名:
教師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3
一、學生安全:
教室內:
1、每天上、下午上課前,班主任必須提前到教室巡視,發現有學生未到校,必須立即與家長聯系。如果沒有及時與家長聯系,學生發生問題,全部責任由班主任承擔。
2、實行每節課點名制,發現缺課學生,任課教師要及時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任課教師沒有及時向班主任反映,學生出現問題由任課教師承擔;如果任課教師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了情況,而班主任沒有及時進行處理,產生后果則由班主任承擔責任。
3、規范學生進校園制度,凡是學生進到校園,任何教師或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學生回家,學生中途因病或其他事必須回家,當堂授課教師要及時通知家長和班主任,由家長親自接走孩子,如因教師工作安排不到位,致使學生出現安全問題,由安排回家的教師承擔全部責任。
教室外:
1、課間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出現安全事故,班主任要承擔教育責任。
2、教師派學生去辦任何事情,必須強調安全問題,在此過程中學生出現安全問題,由委派教師全面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課間操、放學、上下課等學生上下樓梯、各種活動一定要按學
校的規定有秩有序,班主任要加強教育管理。當堂任課教師要全面負責授課班級學生安全,學生發生事故,任課教師承擔相應的責任;班主任如果未加強教育管理,根據事故大小給予一定處分。大型集會等其他重大集體活動,班主任要對學生全面負責,如出現安全事故,班主任承擔責任。
4、各班主任要加強學生午餐紀律教育和管理,學生如需回家吃飯,班主任必須親自將學生交給家長,否則出現任何事故,班主任要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外:
1、班主任要加強學生校外安全教育,不爬高、不玩火、電、鞭炮等任何危險物品,不到池塘、工地、深山等任何危險的地方,不騎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
2、學生要遵守社會公德,凡是因不遵守社會公德被群眾或其他教師反映情況屬實者,在班級考核中給予扣分。
二、教師教學行為安全:
1、教師要按時上課,提前侯課,鈴聲一響必須在教室。上課期間不準再接待家長和客人,不得離開教室,不得接聽電話。如果由于教師上課不及時或離開教室,學生出現任何問題,則全部責任由該教師承擔。
2、從上課鈴響到本節課下課時間,任課教師要對學生課堂上的所有行為負起責任,教室(各室)內有電源插頭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嚴禁學生觸摸玩耍,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如
果學生出現不應有的事故,所有責任要由任課教師承擔。
3、按時下課,不能拖堂。因拖堂導致學生課間行為匆忙,發生事故,拖堂教師要承擔全部責任。
4、體育課:學生上下課帶隊均由體育教師負責,如果鈴響后學生沒帶到位或紀律較混亂,均屬于沒有及時上課。室外體育課期間,師生要統一在操場指定區域活動,嚴禁到教學區亂跑、亂喊、亂叫,否則,學生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當堂體育課老師承擔。
5、所有教師要嚴格按課表上課,不得私自調課,確實需要調課必須向當天值班領導申請批準,并且及時補課。
6、嚴格請銷假制度,有事不能到校,必須提前向值班領導請假,回來后及時銷假。上班時間有緊急事確需外出,要向值班領導請假,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而且承擔外出的全部責任和后果。
7、教師有事不能參加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必須及時向值班領導請假。
8、放學后,教師留下輔導學生或做其他事情,教師本人必須留在教室,不能讓學生留學生,并要親自護送學生回家,發現留學生而教師本人不在教室,在此期間學生發生事故者,則由該教師承擔全部責任。
9、衛生大掃除期間(早7:50前、午13:00前)班主任必須合理安排,及時督促學生打掃衛生,班主任不到位而出現問題由班主任承擔責任。
10、教師要關愛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凡是經反映調查屬實者,情節較輕者教師考核列最后一名;嚴重者還要進行停課反思,乃至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教師不得私自組織學生參加任何校外活動,不得利用雙休日私自讓學生到校補課,若違反規定導致學生發生事故,要承擔全部責任。
三、后勤管理安全:
1、教師個人或集體用電,包括微機、錄音機和電熱水器等,教師必須親自操作,不得委派學生操作,如出現問題由委派教師承擔一切責任。
2、安全管理員要加強對學校食堂、教學區和清潔區的檢查,確保師生飲食安全。
四、值班安全:
1、帶班領導要認真、全面落實帶班領導職責,要對值班當天的所有事情負全責,進行檢查、監督、糾正和教育。如因工作不到位失職,則追究其責任。
2、值班人員要嚴格按坐班制度認真負責值班,確保學校各方面的安全。凡是不能按學校要求做好值班工作的,扣發當月值班獎金10元,如果造成損失或給學校造成嚴重影響者,要加倍賠償。
3、值班教師要認真做好教師簽到、來客登記等工作,規范填寫值班記錄,有事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
校長(簽字):
責任教師(簽字):
20xx.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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