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應急預案匯總【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校園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校園應急預案1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切實增強學校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健全高效的組織機構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關鍵,學校根據工作實際,實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組織領導,同時設立專職安全辦主任,具體負責校園安全工作和日常校園安全事務,每個學期初制定新學期校園的安全工作計劃等安全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并形成校長、副校長、級部主任、教職工、門衛等相關人員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制度,明確職責,細化分工,責任到人,杜絕管理漏洞。加強一日常規的落實和檢查,以“為人父母之心”從事學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二、明確重點、強化措施,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根據學校附近交通工作的復雜性,抓好以下幾項工作:要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我校邀請交警部門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在學生中開展了“爭做優秀小交警”主題活動,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在公路、街道上嬉鬧玩耍,不乘座“三無”車輛上下學;進一步強化學校接送學生用車的管理,嚴禁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嚴禁接送學生用車超載、超速;積極協調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排查學校校門前交通標志、標線和警示牌是否完善,不完善的要立即整改。學校每學期都會集中開展至少兩次預防各類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防震、防火等演練,教會學生在發生地震、火災時的逃生知識和技能,并針對暴雨、洪水、雷擊、地震等各類氣象和自然災害特點,組織師生開展專門的緊急疏散和自救、互救與逃生路線,提高避災和搶險救災能力。針對暑期氣候炎熱、自然災害事故易發和師生外出活動多等特點,重點對學生進行防溺水、防自然災害、防食物中毒和預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對安全教育績效評價機制,做到讓學生有反饋信息和對教育活動的效果評價,使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實處。
三、加大人防力度,積極推廣技防,認真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動
每個學期初,要求對校舍和教學設施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重點對樓梯、護欄、圍墻、廁所、用電線路、體育器材及樓道的照明、標志、消防設施等進行全方位排查。進一步檢修和完善學校消防設施,特別是滅火器、消防栓、消防通道、電線電器等設施安全,在消防栓上標明使用方法。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根據《學校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建立日查、周查、月查臺賬,專人負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且要認真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嚴格門衛管理制度,值日領導,教職工執勤簽名制度,加強值班力量。每天至少再安排兩名男教師在上學、放學期間加強對學校門口的值班力度,監督排查對學生構成的各類隱患因素,一旦發現問題,要做到快速反應,及時處置。要求門衛對出入校園的外來人員進行嚴格登記和證件查驗,對學生外出要建立嚴格的請銷假制度。
四、預防為主、教育先行,認真開展開學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學校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利用板塊結合的特點,創建校園安全文化長廊,營造濃郁的安全文化氛圍。充分發揮校園廣播、升旗活動、學校專欄、櫥窗、校園網、黑板報手抄報等安全知識宣傳陣地的作用,利用開學初、“安全教育日”“愛耳日”“世界水日”“世界氣象日”等關鍵時段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在重點強調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網絡安全及防溺水、防雷電、防自然災害、預防季節性的傳染病,同時,結合本校實際,補充、更新教育內容,制作安全宣傳專版,打造安全文化長廊,提高教育效果。制定《學校校園秩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計劃,落實教師,加強體育課、課間、運動會、文藝會演等重大活動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五、通力配合、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根據本校實際及時充實調整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應急工作隊伍,制定《學校校園安全穩定事件應急預案》落實應急崗位責任,完善應急保障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修訂完善治安、火災、食物中毒、擁擠踩踏、公共衛生、自然災害(地震、洪水、臺風等)等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切實增強預案的可操作性,使預案更具體、更明確、更細致、更科學。落實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如舉辦運動會、六一文藝活動、清明節祭掃烈士陵墓等戶外集體活動,必須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疫情流行期間,嚴禁舉辦校內大型集體活動。
六、加大力度,搞好節假日值班,確保校園安全
學期初,制定《學校節假日值班制度》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值班力度,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守值班紀律,盡職盡責,及時、妥善地處理各種情況,對擅離職守、貽誤工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確保信息渠道暢通,一旦發生安全突發事件,要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妥善處理,并按規定上報,不得瞞報、漏報和遲報。
校園應急預案2
一、 指導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系達依鄉中心小學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及《學校消防設施設備配備標準》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二、 組織領導
1、達依鄉中心小學校園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松
成 員:燕紹松 李本春 姚杰 文墨
2、學校成立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必須由學校第一責任人負責現場指揮,包括: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人員救護組、物品管理組、后勤保障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3、滅火行動組負責發生火災時迅速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救火,盡力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疏散引導組負責指揮師生從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離現場;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信息溝通和上報工作;人員救護組負責為現場傷員實施及時有效的.救護,并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鎮級以上醫院;物品管理組負責妥善保管從現場搶救出來的物品,對貴重和危險物品要派專人看管并逐件登記造冊,以免重復損壞、丟失;
三、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 電線電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相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2、采取針對性的預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制定并完善學校火災事故處置預案,制定防火計劃,繪制逃生指示圖,確保師生知曉率為100%。
(3)經常性對地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練,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的自覺性。
(4)按照《貴州省學校消防設施設備配備標準》配置學校消防設施設備,堅持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新,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四、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由學校行牽頭組織學校消防安全應急分隊、教導處、班主任等參與的現場指揮部,指導和幫助學校共同處理。
2、啟動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以“保護師生人身安全”為第一原則,迅速按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并將師生安置到安全場所。
3、如有傷者要及時就近送往鄉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急救車到來期間,由學校滅火行動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五、善后處理
1、解除應急狀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或現場危險狀態消除和得到控制后,學校宣布解除應急狀態,開展善后工作。
2、實施救濟救助。調查統計突發事故影響和損失程度,做好安撫工作,清理現場。
3、調查總結。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分析原因,責任單位寫出應急處置
綜合情況書面材料,向教管中心和派出所匯報,并在廣大師生中開展舉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校園應急預案3
為了建立校園預防欺凌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發生的幾率以及造成的傷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與根據《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xx]22號)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為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育人環境。
二、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三、組織領導
根據教育局要求,相應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重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市教育局、公安部門及時匯報,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成立以陳安金為組長、其他校領導和處室、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
四、處置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和諧校園的創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則。對參與重大事件的學生,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以教育疏導為主,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或初始階段。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言論、動態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
3、本預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校長對學校整體安全負責,學校各處室負責人對本處室安全負責,各年級部主任對本年級學生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安全負責,欺凌事件一旦發生,必須第一時間逐漸上報。對已經發生的欺凌事件,嚴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已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對學生和社會負責。
五、平時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于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震懾力。邀請專家和公安人員來校進行專項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后果,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友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的引導,建設優良校風、班風。
2、開展教育。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范和安全防范知識教育;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成為校園欺凌的制造者;開展主題班會,通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及時制定《校園欺凌事件突發預案》,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明確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當班誰負責”、“誰首見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匯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校長匯報,在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聯系校園保安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并組織緊急救護,后匯報。
4、加強預防。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的學生,要采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的方法開展幫扶工作,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系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群體組織、心理咨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心理干預。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建立完善關于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
5、排查建檔。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摸清底細,建檔造冊;要對與學校、教師和學生家長存在糾紛和積怨的人員、精神異常人員、有暴力傾向或過激行為人員、仇視社會或撰文滋事報復人員等重點對象和人員,進行排查,屬于校內人員的學校要切實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檔,落實專人加強管控,如涉及校外的應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報告。對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行清查。
六、欺凌事件的處置流程
1、一般欺凌,未造成顯著傷害的事件,由年級主任負責調查處理,班主任進行協助,主要對受害人進行寬慰,疏導,告知家長等,對實施欺凌行為人進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長,報學校進行紀律處分,結合其他欺凌事件,對學生進行主題教育,預防再次發生。
2、校外欺凌及校內嚴重欺凌,造成傷害的事件,由德育處負責調查處置,年級處進行協助,首要是對受傷人進行醫治,告知家長,由心理老師進行心理疏導,對實施欺凌行為人,告知家長,嚴厲處分,直至開除學籍,涉及違法的事件要報公安機關處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發生或剛剛發生,造成嚴重傷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1)、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中心電話120,并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后書面。同時,根據情況通知相關學生家長,并做好接待解釋工作,穩定家長和家屬情緒。(負責人:辦公室、政教處、團委)。
(2)、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進一步施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有必要時協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負責:政教處、團委、學校保衛人員)。
(3)、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緊急救治(負責人:醫務室、班主任)。
(4)、馬上把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清點人員,穩定學生情緒,并把情況報聯絡組和校長(負責人:政教處、團委、當日行政值班領導和班主任)
七、每學期要開展的具體工作
1、出一期校園宣傳櫥窗,校園電子屏幕宣傳,讓學生全面了解校園欺凌的相關內容。(負責部門:辦公室、政教處)
2、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啟動“反校園欺凌”活動周。(負責部門:團委)
3、進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級內排查出心理有問題者、有暴力傾向者、搞小團伙者等,并對重點學生進行幫教,心理有問題者個別進行黨支部安排黨員輔導,做到防患于未然(負責部門:政教處)
4、舉行主題班會,運用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普及(負責部門:政教處)
5、舉辦法制講座,讓學生知法懂法(負責部門:政教處)
八、校園欺凌事件處置的后續事宜和責任追究
(1)、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范圍內的學生和其他人員,要不斷的加強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隱患。
(2)、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范圍內的被欺凌人實施跟蹤關注,防止被報復、心理扭曲、自我放棄等行為的發生。
(3)、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全體教職員工都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在我校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不當而發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強安全防范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校園應急預案4
為了建立健全我校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響應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國家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公安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等四部門《關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寧波大學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協調和推進校園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組長:劉劍虹(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趙伐(副校長);唐紹祥(副校長);
成員:鄒日強(黨委辦公室主任);王國榮(黨委宣傳部部長);黃明明(保衛處處長);劉柏嵩(圖書館副館長、網絡中心主任);學校網絡中心負責校園網絡安全技術保障工作。
二、適用范圍:
1、 攻擊事件:指校園網絡與信息系統因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造成學校網站或部門二級網站主頁被惡意篡改、交互式欄目和郵件系統發布有害信息;應用服務器與相關應用系統被非法入侵,應用服務器上的數據被非法拷貝、篡改、刪除;在網站上發布的內容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侵犯知識版權并造成嚴重后果等,由此導致的.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絡癱瘓等情況。
2、 故障事件:指校園網絡與信息系統因網絡設備和計算機軟硬件故障、人為誤操作等導致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絡癱瘓等情況。
3、 災害事件:指因洪水、火災、雷擊、地震、臺風等外力因素導致網絡與信息系統損毀,造成業務中斷、系統宕機、網絡癱瘓等情況。
三、安全預案:
1、通過技術手段對網絡行為進行管理,以降低安全事件發生的機率。
2、對重要的網絡設備進行硬件冗余,重要的數據定期進行本地和異地雙備份。
3、重要節日或敏感時期由網絡中心對校園網絡作24*7監控,暫時關閉含安全隱患的網絡服務。
4、網絡中心定期對重要的網絡設備和服務器作入侵防護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
四、處置流程:
1、網絡中心通過日常網絡安全監控,對安全事件能夠及時發現,保護現場并留存證據。
2、及時向網絡中心向網絡安全領導小組及保衛處報告。同時采取隔離措施,阻止事態擴大。
3、網絡中心應對現場數據進行分析,查找原因。
4、對重大安全事件,網絡中心應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證、分析工作。
5、追究相關責任,依照情節輕重對引起安全事件的校內用戶其采取如下懲罰措施:警告、網上通報批評、停止個人賬戶、報請學校有關部門按校紀處分等。觸犯國家法律的,按法律程序處理。
6、總結經驗,彌補不足,加強防范。
校園應急預案5
一、編制目的
為應對校園欺凌事件,提高學校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各類校園欺凌事件,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原則
分級負責、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主要職責:負責學校欺凌事件處理的調度、指導和組織指揮。
2.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校園欺凌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生處
主 任:
副主任:政教處、安保處、團委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所有校園欺凌事件的各項調度,接到校園欺凌事件報告后向相關領導報告并進行分類交辦、緊急通知發布。
3.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小組
組 長:
牽頭處室:政教處、安保處
協助處室:辦公室、團委、總務處等
主要職責:
學生處:負責落實校園欺凌事件中的相關學生,并聯系家長。
安保處:負責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并上報,協助應急處置。
2.及時報告。在事件發生后立即報學生處或保衛處,15分鐘內報學校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半個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信息上報采用手機短信報告的形式,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簡要經過及當前結果等。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及時向市教育局報告,并由辦公室及時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強化調度。校長是學校現場處置責任人,負責學校內部人員、經費、車輛的安排、調配。當上級應急處置人員到達現場后,服從上級部門的指揮調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在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緊急情況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組長有臨時處置權。
4.控制事態。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與當地公安、司法等職能部門聯系,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學校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上級職能部門聯系。要配合有關部門控制現場,保護學校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避免造成更大損失。
5.引導輿情。事件發生后,要迅速擬好新聞通報,由辦公室把關、校園欺凌事件分類應急處置小組組長審定以后,對外發布。
6.穩妥善后。在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理基本得到控制后,要做好家長、學生等當事人的善后工作,對受到心理影響的'師生,要安排人員做好心理疏導;對在校園欺凌事件中受到傷害的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做好理賠和家屬安撫工作。同時,要迅速恢復事發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五、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實校園欺凌事件的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動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報送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2.人員保障。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并定期進行專業培訓。建立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專職或兼職救援隊。
3.經費保障。校園欺凌保障經費應列入年度應急經費預算。在校園欺凌事件處理過程中,總務處要保障經費按時、足額到位,突發事件處置小組組長對應急經費處置有支配權。
六、責任追究
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因領導人員或有關責任人員工作的失職、瀆職、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或遲報、緩報、誤報的,依據造成的損失或影響的大小,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七、附則
1.本預案啟動實施由學校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或校園欺凌事件處置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
2.本預案由學校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校園應急預案6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欺凌暴力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特制定學校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我校校園欺凌暴力傷害事件。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校園欺凌暴力防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下設四個小組:xx
①應變保護組
組長:xx
組員:xx
②人員救護組
組長:xx
組員:xx
③疏散引導組
組長:xx
組員:xx
④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
組長:xx
組員:xx
2、各組職責
①應變保護組負責在公安部門介入之前與侵犯勢力的周旋,緊急時的格斗等;
②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
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引導學生到安全場所;
④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匯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
四、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發事件的原因
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學生之間的矛盾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①各年級、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②心理咨詢室要結合學校班級實際,開展學生、老師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工作。
③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④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經常性地與派出所、聯防隊溝通聯系,及時掌握校園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時采取有效對策。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xx
1、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若有需要,則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
4、協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為的最后實施。
六、善后處理
1、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2、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后處理。
3、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
校園應急預案7
XX建立預防校園欺凌工作制度,建設平安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我園制定預防校園欺凌工作制度。
為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加強法制教育,建設平安和諧校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整治,從而切實維護文明和諧的校園秩序,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人身及財產安全,特制定此預防及處理制度。
一、加強預防,防患與未然
1、加強校園值班和校園巡查工作,重要時間(早上上學、中午午休、課間活動)、重要場所(操場、食堂、教室)的巡邏和查看。
2、催促學校值日教師、班主任加強校園巡視;制止突發問題。
3、在局部重要場所增加高清監控攝像頭,對已有的`非高清攝像頭進行局部更換,從技術上提高防范、發現、制止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
4、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上報學校領導。
5、要求值班人員認真負責,通過校園監控發現校園內的學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強與學生、家長、班主任、學校領導的聯系和溝通。
6、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系,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并共同教育。
7、向學生公布學校“校園欺凌”救助。 XXX:XX園長班主任:萍
8、利用教職工會議、班主任會議、加強宣傳教育,明確全體教職員工的全員育人職責和要求。
9、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并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二、及時處理,教育懲戒
對已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學生開展處應及時調查處置。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學校或受欺凌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幼兒園關于校園欺凌和暴力問題XX
校園應急預案8
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園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影響廣泛的特點。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幼兒園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幼兒園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
(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筑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自然災害事故(洪水、臺風、破壞性地震等)等。事實證明,及時的搶救,會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傷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為此,我園制定安全事故發生的校園安全應急方案:
一、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園長和值周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幼兒園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幼兒在校園教學內踢球、爬墻、爬樓門、滑樓梯欄桿,違者對涉及的班主任進行處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幼兒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為防止幼兒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幼兒有紀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園長和值周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4.各班教師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幼兒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幼兒園要不定期的對園內大型玩具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幼兒園定期不定期進行各校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幼兒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的自查、復查。
7.幼兒園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一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并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安全工作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
8.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幼兒園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幼兒園安全工作。
二,具體安全事故救助應急預案分析
(一)校園出入管理
事發現象:有陌生人強行進入校園未果吵鬧;有陌生人強行進入到校園。
救助方案:一旦當有陌生人強行進入校園未果而吵鬧時,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解決問題。如涉及治安問題,可移交派出所處理。如有陌生人強行進入到校園時,要立即找到該人,問清原因,及時處理。如涉及治安問題,可移交派出所處理。
(二)火災及爆炸事故
事發現象:發生火災、爆炸事件
救助方案:當發現幼兒園發生火災或爆炸時,值班人員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要將本單位的位置等信息提供給消防部門。
具體的報警語是:這里是和睦幼兒園,發生了火災,火勢(較大或具體情節),火災的具體位置是――(教學樓或其它)的是第( )層樓,是――(電火、其它物質著火),現在火已經―― (著火的現象)。請趕快來救火。我到××路口等候消防車,我穿( )衣服。
1.發生火災及爆炸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如有人員傷亡要同時呼叫120急救,并立即向鎮教育局和鎮政府報告。
2.搶險應急小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幼兒園應急搶險小組全部成員到位,組織疏散師生,有序撤離到安全區域。
4.應急搶險小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之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組織第一輪滅火,消防人員到達后在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6.現場積極協助120急救中心做好受傷人員救護和醫療器械用具的`搬運、輸送工作。
7.火災事故處理過后,幼兒園要立即進行災后重建等恢復性的工作,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教學。
(三)值班工作
事發現象:值班人員不到位;出現火災、被盜等。
救助方案:如出現值班人員沒到崗時,幼兒園要立即找人到崗,同時調查沒到崗人員的原因。出現火災、被盜事情時,按本預案第二款規定辦理。
(四)食堂衛生安全
事發現象:集體食物中毒
救助方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進食過某種同樣食物后,短時間內多數人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頭暈、頭痛、乏力、發熱、抽搐等相似癥狀)時,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或直接送醫院診治。
2.應及時向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幼兒園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聯系人、聯系電話等有關內容。
3.保護好中毒現場,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原料、工具、設備、食品樣品封存,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因食用校外食物所致,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同時要保留病人的嘔吐物、腹瀉物。
4.應急小組要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衛生、公安等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交通事故及其他傷害事故
事發現象:學生上、下學的路上交通肇事;建筑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等。
救助方案:
1.師生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樓道擁擠踩踏及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等其他意外傷害時,要按照“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先撥打120急救中心,后采取其他搶救措施。對樓道擁擠踩踏事故,要迅速尋找其他通道,及時趕至人流上游組織疏導,防止事態擴大。
2.及時向縣教育局、縣政府報告,造成死亡的,應同時向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報告。
3.妥善處理事故,協助公安、安監等部門保護通知受傷害者家屬或家長,做好善后處理工 。
4.協助有關部門迅速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六)幼兒園財務室安全救助方案:報案,同時保護現場。
(七)教師安全事發現象:被打。救助方案:立即保護教師本人的安全,同時報警。
(八)幼兒安全
如有幼兒受到意外傷害時,要立即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其家長到場,向家長說明原因。
(九)事后處理工作要點
一.處理工作要全力以赴,同時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請示工作。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園長為組長,輔以一至兩名副組長,相關教師為組員的工作小組。
三、實行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登記制度,做到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物、經過、處理結果等記載清楚。
四、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事故處理后,須及時將事發的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今后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報告,報縣教育局、中心學校;對因幼兒園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傷害的,分清責任,由上級領導部門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本預案中涉及到的各成員,應在本預案啟動時,相應判斷自己所處的位置,之后自動到達各崗位。在上崗期間,任何人都以有利于救助的措施為命令,發揮其職能。
校園應急預案9
為防止我校校園欺凌傷害學生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據上級部門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本應急處置實施預案。
一、組織機構:
校園欺凌治理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xxx
組員:xxx、xxx
二.校園欺凌治理小組職責:
發生欺凌時,防欺凌組組長和組員應立刻趕赴現場對施暴者勸告、強行阻止。
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將學生迅速分開單獨教育。詢問原因,擺事實,講道理,讓肇事學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接受處罰。
對受欺凌學生簡單心理健康咨詢,安慰。有受傷的'學生應立即根據傷情就醫治療,并聯系家長。
三、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1.若發現者為學生,學生應立即報告學校老師或保安,老師立即通知組長,并組織附近人員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勸解教育。
2.發現者是教師,立即報告組長,并組織附近人員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教育分開。
3.組長接到通知后,迅速趕到現場,啟動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先到人員先指揮勸解。
4.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出終止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校園應急預案10
為應對學校突發火災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全校師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學校的損失和負面影響,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并結合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項預案。
一、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1.早預防。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后勤服務工作,堅持依法辦學,規范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的各種消防隱患。
2.早發現。落實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采取相應整改措施。
3.早報告。要求各校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早救治早隔離。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消防事故,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撥打火警電話,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災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
二、成立火災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蔡振軍
副組長:譚忠 李顯紅
成 員:秦仕方 李圖良 茍大林 汪先瓊 馮仕坤 趙鑫 王琪 張強波及全鎮各中小學校(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樂山鎮中心學校,由李顯紅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辦公。
三、應急工作分工:
1.現場處理組:
組長:蔡振軍
成員:趙鑫 馮仕坤及全鎮各中小學校(園)長。
職責:盡快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報告情況;組織力量并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
2. 通訊聯絡組
組長:譚忠
成員: 王琪 李圖良及全鎮各中小學校(園)長
職責:控制現場,做好人員的疏散自救工作,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組織班主任管理好學生;
3. 后勤保障組
組長:李顯紅
成員:茍大林 汪先瓊及全鎮各中小學校(園)長
職責:做好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醫療救護的后勤工作;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四、應急處理措施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滅火器趕到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包括:學校名稱、詳細地址、聯系電話、報警人及現場火情。
3.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報告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
4.組織師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不得組織學生搶險,教師撲救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5.學校有關人員第一時間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在消防隊到來之前切掉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設施進行初期滅火,搶救學校財產,盡可能使學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6.領導小組成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細致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教育局匯報。
校園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欺凌暴力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惡性 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特制定我校校園欺凌暴力事件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我校校園欺凌暴力傷害事件。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校園欺凌暴力防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XX 組長:
XX 副組長:
下設四個小組:
①應變保護組
XX
組長:
組員:保衛處全體人員
②人員救護組
XX
組長:
組員:校醫、總務全體人員、各班主任 ③疏散引導組
XX
組長:組員:各班主任、科任教師
④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
XX
組長:
組員:辦公室及信息室全體成員
2、各組職責
①應變保護組負責在公安介入之前與侵犯勢力的周旋,緊急時的格斗等。
②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 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引導學生到安全場所。
④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匯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
四、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發事件的原因
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學生之間的矛盾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①各年級、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②牢記校園欺凌報警電話,相關人員第一時間向學校報告。 ③心理咨詢室要結合學校班級實際,開展學生、老師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工作。
④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⑤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⑥經常性地與派出所、聯防隊溝通聯系,及時掌握校園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時采取有效對策。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若有需要,則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
4、協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為的最后實施。
六、善后處理
1、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2、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后處理。
3、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
校園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及時處置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維護校園秩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學校內發生的學生群毆事件、學生對教師暴力事件、外來人員對學校師生實施暴力事件;發生在校園周邊就近范圍內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在校師生發現本校學生校外群毆性欺凌和暴力事件也參照本預案第一時間報警、報告。
三、基本原則
(一)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學校成立校園欺凌和暴力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一旦發生相關事件,保安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啟動校園內報警系統、與公安聯網的報警系統。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緊密銜接,做到啟動預案,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
(二)預防為本、及時控制。立足防范,抓早、抓小,做好相關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有效研判,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欺凌和暴力事件消除在萌芽或控制在最小范圍,避免影響學校總體秩序,影響社會安定。對正在發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現場人員第一時間予以制止,控制事態。
(三)各處聯動,協調配合。一旦發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學校總指揮要統一部署,掌握信息;學校各級負責人、各處室要保持鎮定,協商溝通;發生超出學校處置和控制范圍事件,要立即上報教育、公安等部門,在其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學校教職工和學生統一認識,不單獨接受采訪或對外談論,不拍攝和發布相關視頻,配合整體工作,維護秩序。
(四)減少損失、恢復常態。盡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盡快恢復學校秩序,恢復工作和學習常態,消除事件對學校、對師生和家長的影響,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四、組織領導(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領導小組)。
總指揮:xx(校長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xx(學校分管負責人或處室負責人,排名第一的副總指揮同時兼任現場總指揮,或校長外出時代行總指揮職權)
成員:xx(學校處室負責人、班主任等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xx負責指揮和組織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有關事項作出決策;督促各相關應急處置職能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對分設各職能小組的工作進行指導,對其負責;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五、分工負責機構
(一)組織協調組
組長:xx成員:xx
主要職責:xx負責具體指揮、組織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協助各相關應急處置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部門、單位來人接待工作。
(二)警戒疏散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xx以學生及時躲避暴力、防止暴力傷害為目的,負責疏散學生,或告知和引導學生到某場所集中,或告知學校在教室關閉門窗不外出;負責維護秩序,保護現場;把好校門關口;協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三)緊急救護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xx負責第一時間組織實施自救互救,搶救遇險師生,以搶救生命為第一,其次視情況搶救重要財產、檔案等;檢查學生身心狀況、進行臨時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導;
負責將受傷師生盡快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并迅速聯系急救中心或撥打120,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救護組應對受傷師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為救治傷者贏得時間;預防次生災害發生。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xx負責對內對外的通訊聯絡;負責收集信息,起草事件報告;負責向上級報告和續報情況;做好新聞單位的接待、采訪工作;負責發布信息通稿。
(組織協調組掌握最全面的信息,也具有通訊聯絡的職能,因此,通訊聯絡組可歸屬于組織協調組。將通訊聯絡組單列出來是說明通訊聯絡、信息歸集和發布的重要性)。
(五)后勤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xx負責處置安全事件過程中的車輛保障,負責接待用品,負責用餐、飲水,負責通訊設施,安保設施等的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立即采購。
(六)家長接待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xx做好對受傷學生家長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慰問和思想工作。(家長接待不用于上級及其他相關單位來人接待,家長接待是維護平穩局面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對于事件中傷亡學生的家長,接待和安撫工作尤為重要。)
第三章預防與教育
六、預防與教育
學校在日常做好以下工作,責任分工到具體處室、人員。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各部門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法紀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落實宿舍值班制度;落實教師上課和課外輔導常規,確保教師堅守崗位。
4、在校衛生保健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確保醫生值班。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組織集體性活動要有教師帶班,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值班領導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告請其他領導代履行值日工作職責。
7、印制和及時更新全校教師通訊錄,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領導、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電話暢通。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8、學校負責人、處室要掌握公安、醫院、社區等辦公電話、負責人電話。
第四章應急處置
七預案啟動條件
正在發生較為嚴重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可能導致人員傷亡,需要及時處置。
八、應急響應程序及措施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保安、學生)必須立即制止學生,防止事態擴大,并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xx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班級、程度;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學校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報告應該包括以下信息:xx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
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保安、學生)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或撥打120救護)。
同時,馬上通知相關負責人趕赴現場,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搶救小組組長馬上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在急救車到達前,應急急救組負責受傷學生處置。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簡述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詳細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3、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1、啟動預案后,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xx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的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四)接待家長和后勤支援
1、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學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統一規定要求,協助處理死學生的善后工作。
2、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意表達立場和觀點。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3、事故處理結尾階段,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學校、當事人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以及學校、施暴者、受害者三方達成的補償協議;三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4、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章后續處置
九、后續處置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畢后,學校要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1、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如實提供情況;準備好相應材料備查。
2、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進行科學心理疏導,并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
3、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如屬于責任事故,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4、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并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責任認定。
6、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管理等存在的問題,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六章附則
十、附則
1、本預案的解釋權歸學校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本預案制定于年月,于年月日進行修訂發布,年月日起實施。
3、除統一征求意見外,日常對本預案的意見建議向×××處(室、科)反饋。
4、本預案除根據情況變動外,每學年開始,應根據人員及工作崗位變動情況進行修訂。
5、本預案送×××教育局備案。
校園應急預案13
一、適用范圍
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校園傷害事故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
二、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類型、相關責任人及職能部門
校園意外傷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學生上課安全。誰上課誰負責,上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教務處)
2.學生活動安全。誰組織誰負責,活動組織者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3.學生課間安全: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4.上下樓梯安全。樓梯責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5.校園設施安全。誰管理誰負責,相關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6.“特殊學生”意外安全事故。相關崗位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
學校應成立安全保衛辦公室,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并協同校長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好重大意外傷害安全事故。
三、校園意外傷害事故傷害等級程度和處理程序
(一)傷害事故等級程度的判定:
1.一般傷害事故:輕微的碰擦等導致的皮外傷等。
2.傷情較重事故:個別學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傷人員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與報告程序:
1.事故發生后,首遇教職工必須在第一時間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同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報告給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
2.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傷害事故等級,及時決定如何進行現場處置。
(1)一般傷害事故處理程序:
首遇教職工立即報告班主任,并由校醫進行處理或者直接送醫院,班主任及時與家長溝通,同時報告徐安斌副校長或褚裕鋒校長。
(2)傷情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職工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當天值日行政領導。并視情況緊急程度可直接撥打120,或在條件許可情況下(非嚴重骨折情形)直接護送當事人到醫院尋求救治,必要時尋求警力支持。在無力救助(嚴重骨折、心臟病突發)時,保護現場,不輕易搬動傷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與首遇教職工匯合,指導救治工作。若情況嚴重,通知班主任趕赴醫院(現場),同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匯報。在送診途中,與家長取得聯系,征詢家長意見,到家長指定的醫院就診。情況危急時,直接與醫院聯系,要求開通綠色通道,爭取搶救時間。
第三步:學校領導與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趕赴醫院,在充分尊重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協助醫院開展救治工作,并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匯報當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第四步:在明確責任人的基礎上,及時告知責任學生的家長,說明情況,并要求以積極的態度及時到醫院與對方家長見面,協商處理治療事宜。
第五步:緊急救治工作結束后,學校相關部門要及時向現場師生了解情況,查明事發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筆錄和知情人的證明材料),以便責任認定,進行相關處理。
第六步: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對受傷(發病)學生和家長及時慰問,穩定情緒,做好認真細致的解釋工作。同時督促責任學生家長采取積極態度,與對方家長溝通,處理好善后事宜。
四、關于事故報告
1.屬于重大安全事故應當即報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較大事故(傷情嚴重)學校應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2.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書面報告。
3.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及工作單位。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4.學校應及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系賠償事宜。
江寧中心小學
20xx-9-24
校園應急預案14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學校應當成立校義務消防隊伍,選拔身強力壯的老師擔任隊員(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制定學校防火計劃,繪制防火平面圖,教室門后掛緊急疏散路線圖。寄宿制學校應當每個樓層都要有兩個通道,樓道懸掛應急燈,學生寢室門后掛緊急疏散路線圖。
3、學校應當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4、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鐘”撲救。新生到校報到后的第一節課應當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6、保持通道暢通,不堆雜物。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并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托,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后,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校園應急預案15
為確保我院研究生及教職員工在各類各項學生活動中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克服麻痹思想,落實安全責任,本著既要組織豐富多彩的學生活動,又要確保安全穩定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一、關于校園文化活動的分類
根據學生文化活動類型、參加人數和活動場所的不同,我校學生集體活動分為A、B、C、D等四類。具體分類見下表:
A類
B類
C類
D類
參加人數
校園內活動
講座、報告會、會議
超過1500人
1000-1500人
500-1000人
500人以下
文體活動及其他
超過1000人
500-1000人
300-500人
300人以下
本地區校園外活動
講座、報告會、會議
超過500人
300-500人
100-300人
100人以下
郊游、參觀、教學實習、社會實踐
超過300人
100-300人
100人以下的
文體活動及
其他
超過400人
200-400人
100-200人
100人以下
非本地區活動
會議、參觀、教學實習、社會實踐、旅游及其他
超過100人
100人以下
二、關于學生文化活動的審批
學生各項文化活動實行申請審批制度。一般程序為學生班級向學院提出申請,由學院報學校學生工作部或相關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具體審批程序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主辦單位或相關部門認為有必要的,也可至少提前1天通知校保衛部門,以便安全保衛部門提前安排保衛人員負責安全及保衛工作。
三、關于學生文化活動的審批事項
在各項學生活動的計劃中,必須包括安全方面的相關內容,明確安全責任人員,落實安全責任,對于在校園外組織的活動,還要由活動主辦單位或部門做好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審批時,學生工作部主要審批活動是否必要和可行,安全保衛部主要審批活動計劃中的活動場所是否能容納擬參加活動的人數,特殊的安全要求是否能夠達到,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應急預案是否周全,安全責任是否明確。
四、關于校園內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保障
(一)對于校園內的主要學生活動場所(含西7廣場、七彩石廣場、學術報告廳、露天電影院、各多功能廳等),需由安全保衛部和各相關管理部門合理確定各場所的最大容納人數,完善各場館內外的平面圖、路牌、路線指示標識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同時制定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并明確預案各環節的責任人,在活動的舉辦期間安排專門的保衛人員全程負責安全保障工作。
(二)安全保衛部門要定期對保衛人員和學生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組織應急預案的現場演練。安全保衛人員和活動組織人員要熟悉活動場地的周邊環境、緊急疏散路線和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案,共同維持好現場秩序,做好處理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負責做好疏散引導工作。
(三)對于已經批準的活動中,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安全保衛部和各園區要積極做好特殊安全的保障工作。在園區內舉辦的大型活動涉及到燈光照明(露天電影院、階梯教室等)的,由主辦單位或部門至少提前1天通知后勤部門或相關部門處,由后勤部門或相關部門派人在活動舉辦之前檢查設備,以確保活動的安全進行;在活動舉辦期間要派人值班,做好應急工作。
(四)學生集體活動需要使用校園內活動場所的,由校團委或學生工作部門通知活動場所管理部門,管理部門應提前做好場館及設施的安全維護工作。
五、關于校園外學生文化活動的安全保障
(一)在本地區校園外組織的各項學生活動,組織者必須事先察看活動場所、周邊環境、疏散路線,做到心中有數,對于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不得組織學生參加;A類、B類和C類學生活動,必須由老師帶隊,必要時,須由安全保衛人員陪同。
(二)在非本地區組織的各項活動,組織者必須在出發前對所有參加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到達目的地后,要帶領所有人員對住宿房間、活動主要場所等的周邊環境、安全出口、緊急疏散路線等進行詳細了解,并在接待單位的協助下,制定相應的具體應急預案。
六、關于學生文化活動的安全責任
要本著“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活動的主辦單位或部門是第一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活動的具體組織者、學生工作部門、安全保衛部門等均對安全負有重要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給予嚴肅處理。對于不按規定程序申報,或申報未經批準而舉行學生集體活動并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從重從嚴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突發事件的逐層報告制度
八、本預案適用于研究生院本部研究生的學生集體活動,西山校區和成教學生的集體活動參照本規定執行。
九、本預案經學校通過后開始實施,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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