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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觸電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觸電事故應急預案1
一、總則
為確保安全生產,加強對公司觸電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快速反應和協調能力,有效保障公司員工生命財產有受損失,最大限度的減輕觸電造成的損失,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及聯系方式
經公司研究決定,成立觸電應急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石立田
副組長:石鳳磊
組員:賀可勝、董玉宏、曹恩現、張維芹等
社會救援電話:醫療急救:120施工部:
三、職責
各應急人員現場觸電急救工作,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公司所屬人員都有參加觸電急救搶險的義務。
1、按照“預案”要求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迅速制定并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預測事故的性質及初步原因,及時報施工部;
4、迅速調集公司搶險隊伍,并指揮其進行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資轉移,及時與外部求援119、120取得聯系,尋求社會幫助;
5、收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匯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經理辦公室;
6、負責調集搶險物資到位,組織事故現場撤離和傷員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受傷人員善后和安排工作及信息聯絡;
四、應急處理和工作程序
1、各應急小組的搶險物資、器材準備要充分、及時到位;
2、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核實情況,進入響應工作程序,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通報本單位進行救援搶險工作。
3、應急小組接到通知后,應在10分鐘內迅速進入各自崗位,按本部門應急預案協調好救援工作;
4、根據事故性質與規模,組織人力進行搶險救援,視情況與外部相關方聯系尋求支持。
五、應急措施
1、崗前培訓
通過培訓使應急小組成員學會防觸電常識。
2、盡快脫離電源、減少損傷程度
A關閉電閘電閘在附近時,立即關閉電閘,這是十分重要而又簡便易行的安全措施。
B斬斷電路附近沒有電閘,碰到斷落的電線發生觸電,又不能將電線挑開時,可用干燥帶木柄的.刀或锨等,斬斷電線,或用絕緣的鉗子鉗斷電線,使電流中斷。
C挑開電線如觸及折斷垂下的電線,電閘又不在附近,可用絕緣物(干燥的木棒、竹竿、塑料、橡膠制品、書本、皮帶、瓷器等)將接觸患者的電線挑開,并放置妥當,防止他人再觸電。
D拉開觸電者如觸電者趴在漏電的機器上,電閘又不在附近,可用塑料繩、干繩子,衣服擰成的帶子,套在患者身上,將其拉出。
注意,搶救者在救助觸電者時,未斷離電源前,絕不能用手直接接牽拉觸電者,腳下必須墊干燥的厚木板或絕緣品,以防自己觸電。
另外,如患者高處觸電,下方必須有防護措施,防止患者墜下造成骨折或死亡。
3、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4、包扎電燒傷傷口,局部電燒傷,創面按燒傷進行消毒,包扎,并并給予抗生素預防感染。
5、迅速送醫院或呼救120。
六、應急處理支持與反饋
1、應急事故處理工作結束后,項目部應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
2、事故處理完畢后,相關人員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整改,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公司觸電事故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范生產現場管理和作業行為,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及時對事故進行施救,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1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長:副總經理
副組長:安全正副主管、生產經理
組員:各車間主任和班長
值班電話:xxxx
1.2領導組下設搶險組(組長:車間主管1)、通訊聯絡組(組長:人資部經理)、疏散引導組(組長:車間主任)、安全警戒組(組長:保安隊長)和后勤保障組(組長:采購經理、物流經理、機電科長),組員為各組組長所屬部門人員。
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負責對生產現場發生的觸電事故進行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2.1由生產部負責主持、組織車間每年進行一次按觸電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
2.2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
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
2.3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存。
2.4安全正副主管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5安委會負責對應急預案和救援體系的建立進行檢查。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3.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3.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二、應急響應
1.脫離電源對癥搶救,當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首先使觸電者脫離電源。迅速急救,關鍵是"快"。
2.對于低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2.1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立即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切斷電源。
2.2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干燥木柄的斧頭、干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2.3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觸電者。
3.對于高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1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3.2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3.3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4.觸電者如果在高空作業時觸電,斷開電源時,要防止觸電者摔下來造成二次傷害。
4.1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并送醫院。
4.2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將觸電者抬至空氣暢通處,解開衣服,讓觸電者平直仰臥,并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礙呼吸,若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溫,并迅速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搶救。
4.3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停止跳動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并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許多觸電者就是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的。
4.4人觸電后會發現神經麻痹、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萬萬不可當作"死人"草率從事。
4.5對于觸電者,特別高空墜落的觸電者,要特別注意搬運問題,很多觸電者,除電傷外還有摔傷,搬運不當,如折斷的肋骨扎入心臟等,可造成死亡。
4.6對于假死的觸電者,要迅速持久的進行搶救,有不少的觸電者,是經過四個小時甚至更長的時間搶救過來的。只有經過醫生診斷確定死亡,停止搶救。
5.人工呼吸是在觸電者停止呼吸后應用的急救方法。各種人工呼吸方法中以口對口呼吸效果最好。
5.1施行人工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等解開取出口腔內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斷齒、血塊、黏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觸電者仰臥,并使其頭部充分扣仰(可用一只手拖觸電者頸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暢通。
5.2救護人員用手使觸電者鼻孔禁閉,呼吸一口后緊貼觸電者的口向內吹氣,時間約為2秒鐘。吹氣大小,要根據不同的觸電人有所區別,每次呼氣要使觸電者胸部微微鼓起為宜。
5.3吹氣后,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并放松觸電者的鼻子,使空氣呼出,時間約3秒鐘。然后再重復吹氣動作。吹氣要均勻,每分鐘吹氣約12次。觸電者已經開始恢復自由呼吸后,還應仔細觀察呼吸是否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應再繼續進行人工呼吸,這時人工呼吸要與觸電者微弱的自由呼吸規律一致。
5.4如無法使觸電者把口張開時,可改用口對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緊嘴巴緊貼鼻孔吹氣。
6.胸外心臟擠壓法是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后的急救方法。
6.1做胸外擠壓時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堅實的地方,姿勢與口對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護者跪在觸電者一側或跪在腰部兩側,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處。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擠壓壓出心臟里面的血液。成人應擠壓3~5厘米,以每秒鐘擠壓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鐘擠壓60次為宜。擠壓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讓觸電者胸廓自動恢復,血液充滿心臟。放松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部。
6.2應當指出,心臟跳動和呼吸是無法聯系的。心臟停止跳動了,呼吸很快會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臟跳動也維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臟跳動停止了,應當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如果現場只有一人搶救,兩種方法交替進行。可以擠壓4次后,吹氣一次,而且吹氣和擠壓的速度都應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搶救效果。
三、事故后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負責人。
2.以書面形式向場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宣傳事故結果,及對負責人的處理意見。
四、預案終結
1.本預案全部完成后,由原發布啟動預案的負責人宣布預案終結,同時向總經理報告。
2.預案終結7日內對預案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評估會議主持人按事故的等級和管理權確定,評估報告應報總經理。一般事故的評估會議由本安全專員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評估由公司指定人員主持。
3.對預案的評估就是非和符合問題做出判斷,不對客觀因素進行辨析,評估的重點是:
3.1預案時限性是否得到實施。
3.2參加預案實施的單位、部門是否按預案要求開展工作,有無遺漏,過錯,責任是誰。
3.3參加預案實施的管理人員,領導是否按預案規定組織開展工作,有無遺漏和過錯,責任是誰。
3.4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主持評估的部門對評估報告的真實性,符合性承擔責任。對于在實施預案中存在過錯的部門、人員,安委會應對責任者提出明確的批評,對情節和過錯嚴重需要給予處分,安委會提出處理意見后按人事干部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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