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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3-02-18 10:51:29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全省港口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體制和機制,提高應急救援反應能力,規范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水路交通運輸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所轄區域內港口危化品企業所從事的危化品倉儲、裝卸等過程中發生危化品庫區和集裝箱、散雜貨堆場、碼頭以及危化品泄漏、中毒、燃燒、爆炸、火災等事故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

          (2)需要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處置的港口危化品事故。

          發生在本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所轄區域內的港口危化品事故引發環境事件、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按省其他相關預案執行。

          本預案同時指導本省其他各級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港口危化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級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急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

          (3)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加強港口危化品事故預警和應急技術的研究,建立應急咨詢專家組,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事故災害的科學決策和技術指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反應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建立和完善監測、預測和預警體系,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

          1.5事故分級

          港口危化品事故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江蘇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省有關部門(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開展港口危化品事故防范和應對工作。

          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省長。

          副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協助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秘書長,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應急廳、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人防辦、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適時發布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和終止應急響應狀態的命令。

          (3)必要時協調省軍區和武警江蘇省總隊調集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5)督促、指導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港口危化品事故應對工作。

          2.1.1各成員單位職責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人民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

          (5)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投入的重大應急處置項目和災后重建項目,并監督實施;負責協調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納入相關規劃。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負責組織事故區域人員疏散撤離、治安管理以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事權劃分負責做好省級資金保障。

          (10)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1)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定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環境損害責任調查。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參與港口危化品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4)省水利廳:負責港口危化品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5)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6)省應急廳: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參與港口危化品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7)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危化品倉儲、裝卸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18)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19)省人防辦:負責指導人防設施和兼顧人防工程的`搶修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和人員防護保障行動。

          (20)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事故現場火災撲救、爆炸泄漏等險情控制,并組織人員搜救。

          (21)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2)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23)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遇險人員水上搜尋救助、事故現場船舶疏散、水上交通管制,協助開展水上水下打撈救援、水上污染物清除作業等。

          (24)連云港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水下打撈救援、事故現場船舶疏散、水上污染防治和水上交通管制。

          2.2辦事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主任由省交通運輸廳分管負責同志兼任,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傳達、落實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部署。

          (2)匯總、上報港口危化品事故和應急處置情況。

          (3)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辦理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決策和指揮工作。現場總指揮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指定負責同志擔任。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的前沿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告知事故事態發展、應急救援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

          現場指揮部下設工作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密切跟蹤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的進展,及時向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報告,并組織、協調和指揮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力量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協調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其他工作。

          (2)應急行動組: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武警江蘇省總隊、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水利廳、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港口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利用環境監視,對大氣及泄漏物質進行監視監測;負責港口區域清污工作;負責組織事故區域人員疏散撤離、治安管理以及交通管制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及時保護可能受污染的敏感區域,采取適當措施疏散或救助可能受危化品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擴散、泄漏污染影響的人員。

          (3)醫療救護組: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和儲備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傷員的轉移、運送和醫療救治;負責協調有關醫療機構和醫療物資。

          (4)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省財政廳、省通信管理局、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統籌相關資源,為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反應工作的開展提供各類保障,包括做好應急物資的供應,組織和協調應急隊伍和其他參與應急的相關人員開展工作;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裝備、人員、物資的運輸;為應急行動提供氣象等決策支持保障;做好日常的溝通聯絡工作,并協調開展相關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5)信息發布組: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發布港口危化品突發事故信息;創建信息溝通和交流平臺,收集輿情信息;負責加強社會公眾的信息溝通,引導社會輿論。

          2.4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港口危化品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處置等應對工作。要建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港口危化品的應對工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應做好指導。

          2.5專家組及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由港口、環保、石油化工、消防、醫療衛生、應急管理、安全管理、氣象、保險、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為港口危化品事故預防、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事故現場指揮部研判事故危害發展的趨勢、程度,參與應急處置技術方案制定與決策。

          2.6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主要職責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落實危化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安全責任制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與當地人民政府相關預案銜接,配備應急資源。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人員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港口企業平面布置圖、專業人員信息、物資儲備情況、生產運行情況與應急處置相關的基礎技術資料,配合現場指揮部做好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3預防、監測與預警

          3.1預防

          對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在裝卸、倉儲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中毒、泄漏事故風險,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落實危化品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事故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本單位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確保本單位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與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銜接暢通,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各級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職責針對可能發生的港口危化品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3.2監測和預警

          各部門(單位)應加強港口危化品的動態監督管理,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會商評估,預測事態發展趨勢,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應急響應準備工作。

          3.2.1預警信息發布

          接到預警信息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突發事件分析評估工作,視評估結果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通過本級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及解除程序依據《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執行。

          3.2.2預警信息內容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2.3預警措施

          預警信息發布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預警響應。立即啟動相關預警響應,相關單位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發布預警公告,宣布進入預警期,并將預警公告與信息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時收集、報告相關信息,加強對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

          (2)及時研判。組織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3)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示標志,增加宣傳頻次,利用各種渠道告知公眾避險和防護的常識、措施;對港口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預警,組織專業人員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排除故障,做好故障排除前的防范工作。

          (4)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影響的人員并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

          (5)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

          3.2.4預警變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當確定事故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按照信息發布渠道,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接到港口危化品事故的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及數量、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故重大變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港口危化品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先期處置

          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1)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

          (2)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港口現場人員撤離。

          (3)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根據需要請求臨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應急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6)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立即開展應急救援,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受困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造成的傷害;組織實施港口周邊交通管制、事故現場隔離、秩序維護及受威脅人員疏散;加強現場監測和應急防護,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及時掌握輿情動態,堅決制止謠言散布行為,防止信息倒流,以免造成群眾不必要的恐慌。

          4.3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以及其他需要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處置的港口危化品事故,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級別按港口危化品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4.4.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時,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同時報請國務院有關部門。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現場搶險救援、危險源控制、現場監測評估、醫療救護、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特別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急響應還應接受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導。

          4.4.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或其指派的省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報告,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請求國務院協調支援。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現場搶險救援、危險源控制、現場監測評估、醫療救護、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按照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全力開展應急救援。

          4.4.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港口危化品事故,事發地設區市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及時報請省人民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省有關部門啟動應急待命狀態,跟蹤事態發展,適時研判,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或事故發生地設區市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請求,派出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4.4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港口危化品事故,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省有關部門跟蹤事態發展,適時研判,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5處置措施

          在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港口危化品事故類型,研判現場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港口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并設置警示標志,將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水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船舶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水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及環境污染處置。開展事故現場及港口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采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6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6.1港口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著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倉儲設施、裝卸及管線損壞程度,現場及港口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水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車輛和船舶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后,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溫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采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采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管線等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采取冷卻、泄壓,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采用毛氈、沙袋等堵住雨水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港口前沿水域、雨水口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

          4.6.2港口危化品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水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車輛和船舶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船舶拖帶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采取開閥導流、排貨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雨水口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于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貨物外流入水。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入水的泄漏物采用圍控裝置圍控、吸收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雨水口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

          其他港口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7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港口危化品事故,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布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一般或較大港口危化品事故信息的發布,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相關規定具體負責。

          4.8應急結束

          港口危化品事故處置結束后,經專家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估和鑒定后,確定事故已得到控制,由原啟動應急響應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對于Ⅰ、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向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后,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對于Ⅲ、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港口危化品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善后恢復主要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與補償、社會救助、衛生防疫、保險理賠、環境恢復等。及時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5.2保險賠償

          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保險監管部門指導和督促轄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應急處置和理賠服務工作。當地保險行業協會及時統籌做好承保排查統計和后續理賠服務工作。保險機構按照急事先辦的原則,優先處置重特大事故,確保及時撥付賠款。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為保險機構順利開展查勘定損提供必要的指導和便利條件。

          5.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5.4總結分析

          發生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分析總結評估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保障

          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力量的統一協調和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掌握港口區域內所有危化品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組織開展對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應急處置和現場救援能力。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進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強化應急配合功能,增強應急實戰能力。

          6.2應急資金保障

          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6.3裝備物資保障

          省相關部門應當掌握港口危化品的救援裝備情況,根據部門職責,配備救援和搶險物資裝備。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港口危化品應急救援物資、應急處置裝備和生活必需品等儲備制度,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根據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及時更新和補充。

          6.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

          6.5交通運輸保障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根據需要對港口周邊現場道路交通管制,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及時運送到位,并保障人員疏散所需車輛。

          6.6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港口危化品事故處置過程中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恢復受破壞的公用通信網設施。

          6.7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港口危化品應急信息數據庫,充分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應急救援專業技術的研發能力,研發或引進危化品應急救援新技術和新裝備,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7監督管理

          7.1宣傳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對港口危化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港口危化品事故的發生。

          7.2培訓與演練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加強危化品應急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港口危化品應急處置專業人才。

          按照本預案的要求,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進行不同類型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實戰演習,提高防范和處置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一旦發生港口危化品事故,能迅速投入應急救援中。原則上本預案每2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

          7.3責任與獎懲

          (1)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危險化學品: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港口危化品事故:指危化品在港口倉儲、裝卸等作業過程中,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毀損的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

          本預案中危化品的范圍采用《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第八十七條的危險貨物的范圍。

          8.2預案管理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本預案的編制和日常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2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3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范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松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

          4.2.5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于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迅速送醫院治療。

          4.3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盡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采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每次發生事故后,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后應及時補充。

          5.3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4

          黃山中學危化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是學校事故處置工作的協調決策機構,事故發生后,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一、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x

          職責:

          1、對危險化學藥品萬一發生火災、泄露、丟失等意外情況,指揮中應視具體情況迅速組織各相關人員成立應急小組,制定相關措施。

          2、保障各種應急物品、器材及所需資金。

          3、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4、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5、緊急呼救電話:巡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6、市教體局安全科電話:xxxxxxx

          (二)搶救組

          組長:xxx

          成員:xxxx

          職責:

          發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對外界的聯絡暢通,并掌握所有成員的通訊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達,同時應做好救災組織與預先人員之間、救災組織與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之間的信息,同時當通訊系統被破壞時做好利用其他方式進行聯絡的可能性。發生事故后對傷勢較重的人員要做好與附近醫院的聯系,并保證急救藥品和設施的齊全與良好,同時對危險化學品的物、化性質要逐一了解,并對可能造成的傷害要有相應的搶救措施。

          二、危險化學品急救措施

          在實驗室中發生人身中毒時,必須采取急救措施,應先行急救,再送醫院治療。

          (1)吸入毒氣:將其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讓中毒者昔日

          新鮮空氣,如輕度中毒者會較快恢復正常,如果發生昏迷休克,可給中毒者做人工協助呼吸,保持安靜,注意保暖。

          (2)消化道誤服中毒應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鹽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氫鉀溶液或1:5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能太濃,防止灼傷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邊喝邊使中毒者嘔吐。如果沒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溫開水,沖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嘔吐。洗胃藥反復進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沒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劑。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湯等。主要毒物的.毒性癥狀及其急救措施。

          三、善后處理調解要求

          (一)事故發生后,應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涉及的人員和事故的性質進行全面的調查,形成完整的書面材料,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呈報。

          (二)動員各種力量,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穩定受傷者家人的思想情緒,會同有關方面協商確定善后處理方案。

          (三)對受傷者進行全面徹底的治療,務求對受傷者的傷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召開事故分析會,研究落實整改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5

          1、目的

          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預防和遏制化學品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遇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依據

          本預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范圍

          適用于院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突發事件。

          4、工作原則

          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范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院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3規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

          5、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在事故現場設派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5.1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由院長擔任(院長因公外出,可授權委托其他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擔任

          成員: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地巖院負責人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a)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b)按季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c)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d)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e)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2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院長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長、經營處長、項目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經營處長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a)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按照領導的指示,立即組織協調院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和物資備品等保障;

          b)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的發生情報;

          c)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5.3現場應急指揮部

          5.3.1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的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5.3.2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是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的人員組成。

          5.3.3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a)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b)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c)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的有關資料;

          d)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e)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6、應急啟動標準

          在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于泄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7、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立即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援。

          8、應急響應

          8.1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減負荷運行等。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8.2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8.3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b)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8.4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匯報指揮中心。事故信息的披露要嚴格按照我院有關信息披露程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

          8.5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9、培訓與演練

          10.1院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2由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3預案演習每年進行一次。

          10.4應急演習結束后,各演習組織機構應在15日內向院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演習報告。

          10、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6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確保統一指揮,迅速反應,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由于自然人為的原因,在危險化學品貯存、經營、運輸、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泄漏、燃燒、爆炸造成危害人員生命和健康及財產損失的事故。我市危險化學品危險源分布點多面廣,種類較多。現有危險化學經營,使用單位90多家,涉及石油、燃氣、爆炸品、有毒物品和農藥。共達50多個品種。有以貯存、經營為主的油料、化工、燃氣倉庫等超過臨界量的重大危險源20多處。這些潛在事故隱患隨時可能引起事故發生。

          一、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處置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災害事故現場情況,查明事故原因,適時調整行動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搶修危害源。

          (二)組織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調度各單位之間的通信聯絡。

          (三)組織協調救援的指揮、物資、設備、防毒面具、衣物等器材。

          (四)組織事故現場所需電力、可燃氣、液體以及交通運輸等相關保障工作。并轉移危險物品。

          (五)組織搶救人員,送療保障。

          (六)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疏散區域內人員,維護救援現場秩序。

          (七)組織消除危害后果,恢復正常秩序。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編成及任務區分

          (一)市安全生產救援指揮部是應急救援最高指揮機構,總指揮由安委會主任分管副市長、秘書長、安監局領導組織。主要職責是統一組織領導救援工作,決策救援行動,指揮調度各種救援力量及社會各有關方面的行動。

          (二)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負責承辦日常救援事務。主要職責是:制定和組織落實救援行動預案;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建立危化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準備好救援物資、器材等;組織建立起指揮、通信、值班勤務等社會保障力量。并指揮指搶救隊執行救援行動。

          (三)消防和搶險救援組,由消防隊組織。主要任務是:滅火、消,協同事故單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險化學品泄露和擴散,營救重度、中度危害區人員,搶修設備排除險情。

          (四)現場管控組。主要任務是對救援現場實施警戒,嚴禁無關人員出入現場。疏散群眾撤離危險區,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導現場搶險車輛,并對主要路段進行管制。

          (五)調查取證組。負責進行現場勘察,提取物證。對重大責任人采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療救護組。主要任務是對事故現場受傷害人員進行急救和護送治療,通報相關醫院做好接治傷員準備工作。協調市血站、防疫部門做好搶救受傷人員的準備工作。根據需要開設現場救護所。

          (七)新聞宣傳組。主要任務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宣傳教育和采防報道、為能干擾事故搶險。負責發布現場救援作息、傳達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項工作。

          (八)環境監測和氣象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監測情況,跟蹤監測危險物品災害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氣象組將天災情況送達指揮部,分析天氣對救援的影響,協助修改應急方案。

          (九)運輸組。主要任務是:運送疏散人員,協助醫療隊護送傷員,轉移物品,運送搶險救援物資。

          (十)搶修組。主要任務是:對建筑物實施搶險搶修,以大型工程機械作業手段實施搶險救援。

          三、應急救援指揮及協調方法

          (一)報警。市安監局救援中心建立全天候值班,并與市政府,火警、治安、急救、交警建立聯動報警系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電話為7512327。遇有危險化學品災害事故,事故單位立即向市救援中心報警。

          (二)接警。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接到報警后,立即報告總指揮,通知指揮部成員到指揮中心或事故現場,通知各救援隊,保障組立即集結,服從命令,前往事故地點進行救援。

          (三)現場指揮。各救援組到達現場后,立即按規定任務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指揮救組移交,事故單位交消防隊,再交現場指揮部。

          (四)疏散組織指揮。事故單位組織本單位人員疏散,街道、社區組織群眾疏散。運輸隊協助運送,治安隊協助疏導。

          四、落實措施和要求

          (一)要全面落實人員和裝備。各救援組要按照預案配齊配強人員,落實到人頭。根據任務分工自行調整配備車輛、器材,保證調動執行任務需要。、

          (二)建立完善值班聯絡系統。各救援組要設立24小時值班員,電話號碼:,掌握同指揮部的聯絡方法。救援車輛、設備、器材情況能移與值班員保持聯系,以便隨時調用。

          (三)落實行動方案。各有關部門,救援組織和重點目標單位要根據預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參加救援行動了人員、任務情況,同時要適時開展演練。

          (四)及時收集整理救援信息。各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要經常檢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各救援組織要適時調整、補充人員、裝備、器材并上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要及時搜集整理救援資料。完善救援數據信息庫。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7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因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等引起的化學品事故或險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學校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配備專業或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及救護設備設施,承擔本單位危險源發生事故時的搶救、救援和處理處置工作,并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實驗室工作人員、辦公室、教導處、教科室、功能室、后勤辦公室、負責人組成。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指揮參與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開展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迅速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并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人員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危險源控制組、現場警戒組、救援排險組、醫療搶救組、物資供應組、善后處理組等六個組和應急救援辦公室。其職責和單位組成如下:

          (一)危險源控制組由實驗室、功能室人員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由事故單位人員和專業隊伍組成,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好專用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專用工具等。

          (二)現場警戒組由黨、政辦室組成,由派出所負責人任組長。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通道的暢通。

          (三)救援排險組由政辦室人員組成

          1、火災、爆炸類事故由派出所的負責人任組長。

          2、普通事故由政辦室的負責人任組長。

          (四)醫療搶救組

          由教導處、教科室人員組成。負責現場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依據不同傷情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

          (五)物資供應組

          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后勤辦公室組成。

          (六)善后處理組

          由學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扶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由工會、團委組成。

          四、應急救援程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救援、事態監測與評估、后期處置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告與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露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指定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

          2、現場指揮部設立后,要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按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3、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基本程序

          1、防護

          根據事故現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全部進入防護區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應防護標準采取相關防護措施。

          2、詢情

          (1)遇險人員情況;

          (2)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時間、部位、形式、擴散范圍;

          (3)學生、周邊居民、地形、電源、火源等情況;

          (4)消防設施、工藝措施、到場人員處置意見。

          3、偵檢

          (1)搜尋遇險人員;

          (2)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范圍;

          (3)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數據;

          (4)確認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

          (5)確認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7)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4、警戒

          (1)根據詢情、偵檢情況確定警戒區域;

          (2)將警戒區域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視情設立隔離帶;

          (3)合理設置出入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物資,并進行安全檢查、逐一登記。

          5、救生

          (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2)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安全區域;

          (3)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標識和現場急救;

          (4)將傷情較重者送交醫療急救部門救治。

          6、控險

          (1)啟用單位噴淋、泡沫、蒸汽等固定、半固定滅火設施;

          (2)選定水源,鋪設水帶,設置陣地,有序展開;

          (3)設置水幕或屏封水幕墻,稀釋、降解泄漏物濃度,或設置蒸汽幕;

          (4)采用霧狀射流形成水幕墻,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危險源擴散;

          (5)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6)若易燃氣體泄漏,所有堵漏行動必須采取防爆措施,確保安全;

          (7)關閉前置閥門,切斷泄漏源;

          (8)根據泄漏對象,對不溶于水的液化氣體,可向罐內適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

          (9)轉移較危險的.瓶(罐)。

          7、救護

          (1)現場救護

          將染毒者迅速撤離現場,轉移到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有條件時應立即進行呼吸道及全身防護,防止繼續吸入染毒;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采取心肺復蘇措施,并給予氧氣;立即脫去被染污者的服裝;皮膚污染者,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沖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2)使用特效藥物治療;

          (3)對癥治療;

          (4)嚴重者送醫院觀察治療。

          8、洗消

          (1)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

          (2)洗消的對象:輕度中毒的人員;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現場醫務人員;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以及群眾互救人員;搶救及染毒面具。

          (3)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造成次生災害。

          9、清理

          (1)少量殘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洼、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

          (2)現場環境檢測合格后,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應急救援結束后,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對救援情況進行評做,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將評估結果報應急救援指揮部,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五、附則

          (一)任何部門和教師都有參加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原則上不組織學生參與搶險。

          (二)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險情、事故。不及時服從指揮、調度或臨陣逃脫的部門和個人,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發生重特大事故時,本預案與《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并執行。

          (四)本預案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8

          一、危險化學品的種類

          包括壓縮氣體、爆炸品和易燃的液體和固體、液化氣體、自燃物品、遇濕也易燃的物品、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及腐蝕品等。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

          (一)從事儲存、保管和使用的物質部門和處置廢棄化學品的單位要履行自己的職責

          主要負責人要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符合有關法規、法律、規章中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負責。對安全知識、法律和法規、專業技術、職業防護知識和應急救援知識進行培訓。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和使用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保管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統一實行規劃和審批,并形成制度,區市級在編制總體規劃時,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應當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進行規劃用于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儲存,物質部門在儲存和保管危害化學品時,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區市級的規劃,要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許可,要建立健全的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劇毒化學品儲存的物質部門要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設區的市級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

          危險化學品儲存和保管要有專用場地,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要符合國家標準,并有專人管理。

          2、危險化學品的領取要經過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入市場

          物質部門在領取化學品前,要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獲得許可文件后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并時刻接受監督和管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

          物質部門在危險化學品沒有出庫之前,要看生產企業有沒有生產許可證,看危險化學品有沒有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包裝物。

          因公安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經公安部門監督檢查后,可獲得劇毒化學品的購買憑證、準購證和公路運輸通行證,有了這些證件以后,物質部門才能經營、保管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在運輸時,無論采取鐵路、公路、水路或是民航方式,其相應的部門都要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其公路和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都要有資質認定,并負責運輸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如采取郵寄方式運輸危險化學品時,郵政部門要負責監督檢查。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據其種類、特性,作業場所設置監測的設施和設備,單位,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在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保證處于正常適用狀態;劇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對其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采取保安措施。

          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在使用前,應檢查并記錄,記錄至少保存2年。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在停業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不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報在地有關管理部門,由其負責,并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眾上交的危險化學品,由公安部門接收,再交由環保部門進行認定。

          三、發生事故時的應急預案

          事故發生前,應向環境保護、公安、質檢、衛生等有關部門查問危險化學品的登記,了解危害化學品的特性,建立相應的營救、撤離預案。

          事故發生后,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營救、撤離,采取措施對人員進行保護;迅速地控制危害源,檢驗、監測危險化學品所造成的危害,測定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監測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并進行處置,直至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為止。

          四、小結

          危害化學品在人們的生活當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強其預防措施,做出合理應急預案,才能使危害化學品不再有危害。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9

          一、總則

          1、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處置,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產生的嚴重污染,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上海市化學事故應急救援辦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十六字方針:“統一有序、快速高效、沉著穩妥、周密細致”。

          堅持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現場急救與信息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充分整合現有的專業和社會的應急救援資源,完善工作體系,建設責任明確、反應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范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污染和破壞事故,包括: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

          4、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學校認為性質特別嚴重、對教學、科研及師生員工的工作、生活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啟動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在全校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體系的基礎上成立上海電力學院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一旦發生事故時,以領導小組為基礎,設立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

          組長和總指揮由校長和黨委書記擔任;如有特殊情況校長和黨委書記不能到位時,由分管副校長和黨委副書記代任;常務副組長和常務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校長和黨委副書記擔任;成員由校辦公室主任、黨委公室主任、保衛處長、后勤管理處長、實驗與設備處長、教務處長、學生處長、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院長、總支書記、環境與化學實驗中心主任和事故部門主要負責人等組成。

          上海電力學院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作為常設機構。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設在保衛處,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主任由保衛處長擔任。

          應急處置指揮中心電話:xx。

          (二)職責:

          1、領導小組: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檢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

          2、指揮部: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處置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在校區內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根據事故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負責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楊浦區民防辦或上海市民防辦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

          3、總指揮: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根據預案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需要社會支援時,迅速組織有能力救援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置;迅速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并組織實施。

          4、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5、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和事故處置工作;根據總指揮的指示下達救援指令、協調救援工作、調度救援力量(含人員、物資、設備等);平時檢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評價其有效性;檢查配備的安全、消防、電氣設施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組織檢查落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習工作。

          6、事故部門:事后發生后,迅速報警并發出警報信號;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配合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情況、對周邊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和事故可能發生的后果等有關信息;提供相應的救援裝備。

          7、保衛處:負責事故危險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影響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負責有關直接責任人的監護;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參加事故調查。

          8、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負責提出確定危險化學品主要使用、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為應急處置提供詳細情況;檢查督促相關實驗室、研究室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配置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隨時投入救援工作。

          9、衛生科:負責制定人員救護的搶救預案;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藥品、器材的供應;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救護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危險化學品管理、使用和儲存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規范進行管理。

          2、保衛處和管理部門應加強對相關設施的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并盡快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對可能出現的危險的情況進行預估,及時報告領導小組,若確有必要,由領導小組授權發布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一般包括報警、實施應急處置(緊急疏散、搶救傷員、險情處置、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等幾個方面:

          1、事故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事故部門負責人;事故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必須以最快的方法,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向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門名稱、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2、救援程序

          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和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校長、黨委書記、分管安全生產的副校長和黨委副書記,由校長、黨委書記、分管安全生產的副校長和黨委副書記按本預案規定,迅速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同時通知有關成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部門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協助專業救援隊伍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任務,展開處置和救援工作。

          保衛部門應協助民防辦和公安部門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衛生科應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藥品、器材的供應;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救護工作。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部門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3、相關要求

          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車輛應服從指揮部和專業救援隊伍的調度,并按要求行駛和停放;事故污染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五、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部門必須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足夠的專用防護用品、器材及專用工具等。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校預防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事故的搶險救災。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加強對危險品管理和使用人員的業務培訓,加強宣傳,定期組織針對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模擬演習。

          1、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模擬演習:主要演習火災控制、周圍容器的隔熱降溫保護、受傷人員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等。

          2、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模擬演習:主要演習防護器材的使用、火災控制、現場環境狀況測定、周圍容器的隔熱降溫保護、受傷人員的搜救和現場急救、人員疏散、撤離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等。

          3、發生同時具有火災、爆炸、有毒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擬演習:主要演習防護器材的使用、危險源的控制、現場環境狀況的測定、泄漏區域防爆隔爆保護、泄漏點堵漏、中毒人員的搜救和現場急救、人員疏散、撤離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等。

          七、監督檢查與獎懲

          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校紀委、組織部會同業務主管部門組成監督小組,在校黨委的領導下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對在事件發生時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實施獎勵。反之,對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動和損失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處罰。對事故發生部門的有關責任人和部門領導要追究相關責任。

          八、附則

          1、預案管理

          本應急處置預案將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不斷修訂、充實和完善。

          2、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校長辦公室會同保衛處等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制訂、修訂和完善,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經校長辦公會審核批準后實施。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0

          一、總則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處置各環節的安全管理,提高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快速、有效、有序的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穩定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環境,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性質、影響范圍的大小以及后果的嚴重程度制定本預案。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掌握隱患信息,對突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采取科學、有效的控制和消滅措施,充分做好安全救護工作,迅速有效的將事故損失減少至最小,以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為目的,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5、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適用公司轄區內可能

          造成或造成危險化學品事故。

          二、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成員。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

          長:梁照輝

          付組長:史可斌、盧金花

          成員:劉承兵、聶天忠、馮梅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2)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4)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按照領導的指示,立即組織事故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和物資備品保障。

          (5)隨時掌握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情況。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啟動標準

          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啟動本預案。

          1、危險化學品發生灼傷皮膚和眼睛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于泄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四、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部門請求給予支援。

          五、應急響應

          1、灼傷皮膚和眼睛事故

          (1)灼傷皮膚和眼睛進行處理時,需用大量清水沖洗。皮膚灼傷時,用清水沖洗皮膚,將皮膚上的化學品沖洗干凈,如皮膚還有紅腫刺痛時,需轉大朗醫院治療。

          (2)化學品濺入眼睛時,需馬上到洗眼睛臺,開啟洗眼臺用清水沖洗眼睛。如還有刺痛感,轉大朗醫院治療。

          2、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器具,如泄漏的是易燃易爆的物質,事故中心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涉及區域人員的撤離。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在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找到漏點進行封堵。

          (4)稀釋與覆蓋

          用水向泄漏液體進行稀釋,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用大量水進行滅火。

          3、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滅

          真對化學危險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查,進行火災撲救,火場撲救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毒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名稱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大時,應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下,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能看到或聽到)。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起火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4、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今后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依據。

          (2)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危害程度。

          5、應急救援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確認、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宣布應急救援結束。

          6、培訓與演練

          (1)公司應每年組織洗水部人員進行一次本預案演習。

          (2)應急預案演習結束后,組織演習部門應向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提交演習報告。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以下簡稱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機制,科學有序、及時高效應對運營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險性事件信息報告與分析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規范》和《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因列車撞擊、脫軌,設施設備故障、損毀,以及大客流等情況,造成人員傷亡、行車中斷、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因地震、洪澇、氣象災害等自然災害和恐怖襲擊、治安案件等社會安全事件及其他因素影響或可能影響江蘇省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時,依據省其他相關預案執行,同時參照本預案組織做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處置等相關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確保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正常運行。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城市軌道交通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開展運營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發生運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預案,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判斷決策,運用先進技術和裝備,提高救援效率。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單位將運營突發事件預防作為日常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建立責任體系,加強基礎工作,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監測預警、維修保養,強化檢查督促,開展宣傳教育,防止和減少運營突發事件發生。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運營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5.1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0人以上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1.5.2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24小時以上。

          1.5.3較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6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

          1.5.4一般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2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分級應對

          (1)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運營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國務院及交通運輸部予以支持;初判發生較大、一般運營突發事件,由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省人民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予以支持。

          (2)超出屬地人民政府應對能力的運營突發事件,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負責應對。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建立江蘇省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省運營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2.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2.1.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省長。

          副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協助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秘書長,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應急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人防辦、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地震局、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其他有關省級部門和單位。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1.2各成員單位職責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各處置部門及時發布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信息。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互聯網信息的監控、管理及網上輿論引導工作。

          (3)省軍區:根據省政府或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救援部署,按照有關規定,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4)武警江蘇省總隊:根據省人民政府或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救援部署,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指揮所屬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投入的重大應急處置項目和災后重建項目,并監督實施。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組織協調救援裝備、監測設備、防護和消殺用品、醫藥等物資的采購、供應工作;協調相關工業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

          (7)省公安廳:負責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對事發地區實施封鎖和道路交通管制;監督指導重要目標、重點部位治安保衛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犯罪活動,控制肇事者等特殊人員,維護社會秩序;組織、指揮、協調現場防爆和人員搜救工作,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參與現場勘查、事件原因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

          (8)省民政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傷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事權劃分負責做好省級資金保障。

          (10)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監督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地質災害防治,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11)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事發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監測與評價,就因運營突發事件衍生環境污染事件提出對策和建議;參與處置運營突發事件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協調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搶險隊伍,配合運營單位專業搶險隊伍開展工程搶險救援;負責組織指導城市河道、排水管渠等排水設施的疏通維護工作,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隧道、站點等低洼部位的排水防澇工作;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運營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做好運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完善城市軌道交通應急救援保障體系,建立健全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協調應急救援運輸保障單位及時運送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14)省水利廳:組織、指導各級水利部門做好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周邊水利工程設施險情排查、監測、應急搶險和水毀修復重建工作;負責行洪河道洪水監測和預報,發布相關水情信息。

          (15)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運營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相關市衛生健康部門合理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傷病員現場救治、轉運和醫院收治工作,統計醫療機構接診救治傷病員情況;根據需要做好現場防疫和消毒工作,視情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做好傷病員的心理援助;參與事故調查。

          (16)省應急廳: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組織、指導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做好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

          (17)省市場監管局:參與軌道交通運營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并提供技術支撐,組織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

          (18)省糧食和儲備局: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19)省人防辦:負責指導人防設施和兼顧人防工程的搶修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和人員防護保障行動。

          (20)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組織指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中現場火災撲救,按照國家規定承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

          (21)省地震局:負責提供地震資料信息并提出城市軌道交通應對地震災害防范對策,參與城市軌道交通遭遇地震災害的緊急救援工作。

          (22)省氣象局:負責提供事發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域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為事故現場勘查、分析和案件調查提供氣象方面的協助。

          (23)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突發事件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恢復受破壞的公用通信網設施;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24)省電力公司:發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電網側故障時,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搶修,及時恢復電網供電電源;發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內部電力故障時,指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做好電力應急處置工作。

          2.1.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指示和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有關工作要求;

          (2)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指導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運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4)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5)決定啟動應急響應并按程序終止應急響應;

          (6)按規定及時上報運營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對事件結果進行評估和報告;

          (7)檢查督導各有關部門、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預測、預警,落實應急措施。

          2.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江蘇省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主任由省交通運輸廳分管副廳長兼任。

          主要職責:

          (1)負責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貫徹落實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和部署,組織、協調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匯總、上報運營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情況;

          (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分析運營突發事件發展趨勢,評估事故損失及影響,提出應急處置方案;

          (5)辦理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文件,承擔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應急工作組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應急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件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有關事項等。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公安廳、省應急廳、省財政廳等單位組成。

          (2)搶險救援組: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搶修受損設施設備及清理事件現場等。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等單位組成。

          (3)醫療救護組:負責協調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等。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等單位組成。

          (4)新聞報道組:負責媒體接待、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氣象局、省應急廳等單位組成。

          (5)社會穩定組:加強事發后的治安管理,依法處置有關社會治安事件;協調化解事件造成的矛盾糾紛。由省公安廳牽頭組成。

          根據需要,還可成立交通疏導組、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分別負責協調跨區域交通疏導、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善后處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2.4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運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處置等應對工作。要建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運營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應做好指導。

          對跨城市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應建立跨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合作機制。對跨省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由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與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設區市人民政府建立跨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合作機制,明確各種運營突發事件情景下的應急響應責任主體。

          2.5現場指揮機構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收集、匯總事件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并及時報告,落實交辦的其他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必要時,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可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可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設立若干工作小組,分別負責人員搜救、疏散轉運、交通疏導、醫學救援、搶修搶險、維護社會穩定、新聞宣傳等工作。

          2.6運營單位

          運營單位是運營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制,針對可能發生的運營突發事件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與有關單位的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

          2.7專家組

          各級組織指揮機構及運營單位應建立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專家庫,由線路、軌道、結構、車輛、供電、通信、信號、環境與設備監控、運輸組織等方面專家組成。發生運營突發事件時,各級組織指揮機構及運營單位應根據需要設立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專家組,對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運營單位監測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監測體系,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的特點和規律,認真做好對線路、軌道、結構工程、車輛、供電、通信、信號、消防、防護設備、特種設備、應急照明等設施設備和環境狀態以及客流情況等的日常監測工作,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開展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特別是針對洪澇災害風險,重點排查地勢低洼車站、過渡段、長大區間等重點區域排水設備設施的能力;排查排水管道與周邊市政管網的聯通情況;排查在建線路與既有線路連接處的封堵情況,防止雨水通過在建線路倒灌車站區間;加強地面高架線路沿線邊坡檢查,對土質疏松、堆土滑坡等風險采取針對性措施;及時核查沙袋、擋水板、排水泵等應急物資種類和數量,補齊補足補強相應設備設施。

          當城市軌道交通發生運營險性事件可能影響正常運營時,運營單位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

          3.1.2管理部門監測與分析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情況的日常監測,會同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應急管理、地震、氣象、鐵路、武警等部門(單位)和運營單位建立健全定期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突發大客流和洪澇、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等信息的收集,對各類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并及時將可能導致運營突發事件的信息告知運營單位。有關部門應及時將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的信息通報同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

          3.2預警

          3.2.1預警發布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對運營突發事件形勢分析預測,主動建立與信息來源部門的信息通報機制,確定信息通報內容、時間、程序、方式等,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并告知運營單位。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樓宇或移動電子屏幕、當面告知等渠道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運營單位要及時對可能導致運營突發事件的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造成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異常預警信息由運營單位向相關崗位專業人員發出預警;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外的預警信息,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收集到的信息對運營突發事件進行預判,啟動相應預警。運營單位特別要做好與氣象部門的溝通對接,加強對洪澇、氣象災害等信息的收集。

          3.2.2預警信息內容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事件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對措施、自救辦法、咨詢電話和發布機關等。

          3.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運營單位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預警響應。立即啟動相關預警響應,應急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發布預警公告,宣布進入預警期;及時收集、報告相關信息,加強對運營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

          (2)及時研判。組織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3)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示標志,增加宣傳頻次,利用各種渠道告知公眾避險和防護的常識、措施;對軌道交通系統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預警,組織專業人員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排除故障,做好故障排除前的防范工作;對突發大客流,及時調整運營方案,加強客流情況監測,在重點車站增派人員加強值守,做好旅客疏導,視情采取限流、錯峰、臨時關閉車站等措施,必要時啟動地面公共交通接駁輸運,疏導客流。對超設計暴雨強度等非常規情況下采取停運列車、疏散乘客、關閉車站等應急措施。

          (4)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影響的人員并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

          (5)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

          3.2.4預警解除

          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按照信息發布渠道,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生運營突發事件或判斷可能引發運營突發事件后,運營單位應立即向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同時告知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和乘客。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得知運營突發事件信息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立即進行核實,對運營突發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對于未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中斷行車2小時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或者對人民群眾出行造成一定范圍影響的,運營單位應妥善處置并在1小時內報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避免引發群眾滯留或強烈不滿。

          初步認定較大及以上運營突發事件的,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并根據事態進展情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及時續報應急處置等有關情況。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當進行核實,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向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報告,其中構成特別重大和重大運營安全事故的,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告。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運營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應按照重大或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上報。

          3.3.2報告方式與內容

          運營突發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運營突發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運營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內容主要包括:運營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簡要經過,對事件的初判級別,警報發布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以及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等。

          續報內容主要包括: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目前事件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以及意見建議等。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運營突發事件過程,處理措施和結果,運營突發事件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

          運營突發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或者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在運營突發事件發生1小時內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寫明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圖片及相關多媒體資料。

          3.3.3信息通報

          運營突發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作為第一響應單位,應立即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成立企業層面的應急指揮機構,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1)根據實際情況,派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迅速疏散站內、車廂內乘客,組織乘客自救,同時封閉車站,勸阻乘客進入;

          (2)根據情況調整線路運營,阻止在線列車進入突發事件現場區域,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3)及時通過電視、電臺、告示牌、站內廣播、站內電子顯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發布車站封閉、運營線路調整等事件信息;

          (4)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積極開展現場救援、搶修等處置工作;

          (5)根據現場情況撥打電話“119”“110”“120”報警,盡快對受傷乘客進行救治,并通報相關部門獲得支援。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視情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調動綜合、專業等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研判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響應分級

          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2.1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運營突發事件,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4.2.2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運營突發事件,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4.2.3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啟動相關部門預案,同時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并報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4)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或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4.2.4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啟動相關部門預案,同時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4)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或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5)對需要國家層面協調處置的運營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或由省交通運輸廳向交通運輸部提出請求。

          4.3分類響應

          (1)火災。

          運營單位要制定完善的消防應急預案,針對不同車站、列車運行狀態以及消防重點部位制定具體的火災應急響應方案。

          處置火災要貫徹“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同步進行”的原則,快速反應,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關鍵時間,把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火災發生后,運營單位工作人員要立即撥打電話“119”“110”“120”報警,并組織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積極開展滅火自救工作。

          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事發地市級消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單位)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2)地震。

          運營單位要制定完善的地震專項預案,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在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先救人、后救物,先搶救通信、供電等要害部位設施,后搶救一般設施。

          發布破壞性地震預報后,即進入臨震應急狀態。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震情發展和工程設施情況,及時發布避震通知,必要時要求運營單位停止運營和維修施工,組織避震疏散;對在建工程和有關設施、設備采取緊急抗震加固等保護措施;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及時準確通報地震信息。

          地震發生后,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將震情和災情報告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并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運營單位按照地震應急預案開展乘客疏散和設施設備保護工作。

          (3)爆炸。

          運營單位要針對列車、車站、主變電站、控制中心以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段等重點防范部位制定防爆措施。車站內發現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排除,任何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在發生爆炸后,運營單位要立即組織疏散乘客;立即通報事發地市級公安、消防、衛生健康等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到發生爆炸的報告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4)大面積停電。

          運營單位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做好供電系統和應急電源系統設備維護,制定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做好大面積停電應急準備工作。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要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做好乘客緊急疏散、安撫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事發地供電部門要根據事件性質、特點,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盡快恢復供電。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到停電報告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5)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

          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實行“迅速反應,先救治傷員、疏散乘客,后恢復運營”的原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組織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的報告后,要立即協調地面公交等有關單位配合運營單位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立即通報事發地市級公安、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報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6)惡劣天氣。

          運營單位要制定熱帶氣旋、暴雨、暴雪、高溫、大霧、灰霾、大風等惡劣天氣應急預案。事發地市級氣象部門要及早發布各項惡劣天氣預警信息,運營單位要及早做好相關應急準備措施。運營單位收到惡劣天氣預警信息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7)地質災害。

          運營單位要制定專項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地質災害發生后,運營單位要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由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迅速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沿線地質災害巡查。

          (8)核、生化、毒氣襲擊。

          核、生化、毒氣襲擊事件應急處置,貫徹“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的原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發生核、生化、毒氣襲擊后,運營單位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積極開展事件現場的先期處置,組織做好乘客疏散、搶救傷員等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

          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報后,要立即報告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通報公安及消防部門,協調做好現場封鎖、乘客疏散、救護工作。必要時,按照程序向軍隊請求支援。核、生化、毒氣事件的排除、洗消工作,由軍隊等相關專業隊伍處置,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處置。

          4.4響應措施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級別,應急指揮機構要立即指揮調度消防、衛生健康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搶險救援,實施先期處置,采取必要措施,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立應急溝通聯系渠道。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組織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人員搜救。

          運營公司、消防、應急管理、公安等單位調派專業隊伍、裝備和物資,在運營突發事件現場開展以滅火防爆和搜救被困人員為主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現場救援隊伍之間要加強銜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2)疏散轉運。

          運營單位及有關部門按照預先制定的緊急疏導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迅速引導現場人員撤離事發地點,疏散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沿線站點乘客至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出口或安全地帶,并妥善安置。對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實施分區封控、警戒,阻止乘客及無關人員進入。

          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按照預先制定的地鐵公交接駁預案,及時調整城市公共交通路網客運組織,利用城市軌道交通其余正常運營線路,調配地面公共交通車輛運輸,加大發車密度,做好乘客的疏運工作。鼓勵建立公安、消防、交通、社區等聯動的人員疏散平臺,探索高效疏散管理模式。

          (3)交通疏導。

          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設置交通封控區,對事發地點周邊交通秩序進行維護疏導,防止發生大范圍交通癱瘓;開通綠色通道,為應急車輛提供通行保障。

          (4)醫學救援。

          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的醫學救援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做好相關人員的心理援助。

          (5)搶修搶險。

          運營公司組織力量第一時間開展搶修搶險作業,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由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公安、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必要時可以調動軍隊、武警部隊等開展以下作業:組織相關專業技術力量,開展設施設備等搶修作業,及時排除故障;組織土建線路搶險隊伍,開展土建設施、軌道線路等搶險作業;組織車輛搶險隊伍,開展列車搶險作業;對于發生淹水倒灌的線路,組織開展積水抽排作業;組織機電設備搶險隊伍,開展供電、通信、信號等搶險作業;組織供水、供電、燃氣、交通、通信等城市生命線搶險隊伍,開展受損城市生命線的搶險保通作業。

          (6)維護社會穩定。

          由公安部門牽頭開展,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劃定警戒區,做好事發現場及周邊環境的保護和警戒,維護治安秩序;對事發地點周邊交通秩序進行維護疏導,對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實施分區封控、警戒,防止發生大范圍交通癱瘓;開通綠色通道,為應急車輛提供通行保障。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做好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及時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通過權威發布、發布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運用微博、微信、APP(手機應用程序)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持續動態發布運營突發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傷亡情況、應對措施、救援進展、公眾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和臨時交通措施、信息發布機關和聯系方式等。一般或較大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重大或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

          4.5應急響應的終止

          在運營突發事件現場處理完畢、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及時組織評估,按照響應分級,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并向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響應終止命令。當確認具備運營條件后,運營單位應盡快恢復正常運營。

          對于Ⅰ、Ⅱ級應急響應,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向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后,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對于Ⅲ、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治安管理、人員安置、心理干預、法律援助、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等。

          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中發生人身傷亡的,事故責任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事故責任單位負責清除事故現場有害殘留物,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范圍內。

          5.2保險理賠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外事協調

          如運營突發事件涉及到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應當遵照國際慣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相關人員的醫療救護、經濟賠償、法律糾紛等事宜。

          5.4事件調查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人員傷亡、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5.5處置評估

          運營突發事件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應急處置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時在現場開通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設備。運營單位要加強城市軌道交通運行指揮調度系統等專用通信網絡建設,確保專用通信網絡暢通。

          6.2隊伍保障

          運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運營突發事件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和人員應急搶修能力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可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確保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化水平。運營單位應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公安、消防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組織培訓專業救援隊伍,并廣泛借助社會力量,形成志愿者隊伍。

          6.3裝備物資保障

          運營單位要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合理設置應急裝備儲備點,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加強相關類別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完善應急物資管理協調機制。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公安、消防、糧食和儲備等部門要根據當地運營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

          6.4技術保障

          鼓勵城市軌道交通所在地研發、應用應急處置先進技術裝備,構建上下貫通、左右銜接、互聯互通的指揮平臺,為運營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輔助決策、協調調度等提供技術支持,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風險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6.5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保障人員疏散。

          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做好人員疏散路線的交通疏導。

          6.6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

          6.7資金保障

          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事件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地方政府按管理權限協調解決。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對軌道交通運營應急管理的經費予以保障,強化系統設施設備建設和培訓演練,提升應急指揮能力和處置水平。

          6.8宣傳、培訓與演練

          6.8.1宣傳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加大對城市軌道交通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運營單位應編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乘車、突發事件應急等宣傳資料,并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車站醒目位置擺放供公眾取閱。

          6.8.2培訓

          運營單位要將應急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相關培訓。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要有計劃地開展城市軌道交通應急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重點基礎設施等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專門人才。

          6.8.3演練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工作應按照規定開展。鼓勵邀請行業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演練評估工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應對運營單位應急演練工作情況開展監督。

          7附則

          7.1術語解釋

          城市軌道交通:指采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系統,包括地鐵系統、輕軌系統、單軌系統、有軌電車、磁浮系統、自動導向軌道交通系統、市域快速軌道系統等。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1)預案制定。

          本預案是江蘇省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專項預案,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關部門預案。

          城市軌道交通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轄區、部門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方案,并及時修訂完善。

          (2)預案修訂。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省應急管理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發展情況,以及應急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和修訂,并報省人民政府審定。

          7.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2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17號令)、《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包括:危險化學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泄漏、環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安全的事故災難。

          1.3工作原則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

          成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政府區長任總指揮,發生一般事故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人武部、安監局、公安分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對發生在x區境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統一指揮;宣布啟動本預案和結束應急狀態;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審定批準現場救援方案;擴大應急時,請示區政府啟動《x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市政府啟動《x市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2辦公室及成員單位

          區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委會辦公室),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機構,承擔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鎮(街道)以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危化品應急救援摸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執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監察局、人武部、應急辦、宣傳統戰部、經發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城建局、環保分局、社會事業局、農林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交通分局、質監分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

          (1)監察局:負責對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行政監察。

          (2)人武部:負責協調駐區隊伍和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應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公安分局和事發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

          (3)應急辦: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傳達和落實上級的指令和命令。

          (4)宣傳統戰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情況的宣傳報道,做好涉外人員的安撫處置工作。

          (5)經發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救援物資及生活用品的發放,做好傷員的安撫工作。

          (7)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8)城建局:負責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網平面布置圖和技術咨詢,組織工程機械參加搶險行動。

          (9)環保分局: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議;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資對環境產生的污染。

          (10)社會事業局:負責組織現場受傷人員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確定救護定點醫院;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調配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救護車輛,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上報傷亡人員情況;超出區屬醫院救治能力時,負責與上級醫療機構、紅十字會、血站協調聯系。

          (11)農林局:負責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質擴散污染附近水域;組織捕撈、獵殺和處理受有毒物質污染的漁、禽、畜。

          (12)安監局:召集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協調各成員單位完成搶險救援任務;負責事故調查處理。

          (13)公安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人員的疏散和現場警戒,保護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維護社會治安,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14)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傷員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有關人員、車輛、裝備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開避救援“綠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16)交通分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組織事故現場物資和疏散人員的安全運輸。

          (17)質監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

          2.3現場救援指揮部

          現場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委派,負責事故現場救援工作,根據救援需要設立若干救援專業組,審定實施事故現場救援方案,指揮調度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應急指揮部上報事故現場救援進展情況。

          救援專業組在區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救援行動,其主要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辦負責,接到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后,通知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必需時,應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當地村委和防化分隊研究疏散方案,及時組織當地群眾疏散。

          (3)搶險救援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消防、工程搶險等專業搶險隊伍,對傷亡人員進行搜救,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并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區環保分局負責組織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及時了解污染狀況,會同專家組提出處置建議。在可能發生對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產生嚴重污染并向下游擴散時,區農林局負責組織力量進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區城建局負責提供地下管網平面布置圖和技術咨詢。區交通分局負責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區質監分局負責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等可能發生風險時的預測,并提供技術保障。事故發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須立即組織就近救援,當地派出所、衛生部門等救護力量應實施前期人員救援。

          (4)緊急疏散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當地村委配合,在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或因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時,對可能波及的相關人員及附近居民進行緊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隊:由區人武部負責,配合區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區公安分局和當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工作。

          (6)醫療救護組:由區社會事業局負責,應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則,組織就近醫療單位以最快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發生群死群傷或集體中毒事故時,負責救護力量的.組織和急救藥品的調撥、供應。

          (7)后勤保障組:由區應急辦、經發局、財政局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組織協調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經費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區安監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對所轄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當需要時,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對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專家技術組:由區安監局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對事故原因進行技術分析。

          (10)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門負責,也可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區環保分局負責提出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可能對環境產生污染的善后處置建議,參與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11)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統戰部負責,對外發布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應急處置

          3.1信息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報告,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害源、事故性質、波及范圍、發展趨勢、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后,迅速調集力量,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根據現場情況,判斷并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方案,各成員單位按響應等級迅速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3.2分級標準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和事發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較大事故(Ⅲ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一般事故(Ⅳ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3.3應急響應

          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后,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組織成員單位進行會商,根據事故的性質、種類作出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方案見附件)。

          3.4信息發布

          區委宣傳統戰部、區黨政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新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發布,組織媒體報道。

          3.5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向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的報告,經區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3.6后期處理

          (1)善后處置。區政府相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態恢復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

          (2)事故調查。區安監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事故展開調查。

          (3)保險。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4)總結評估。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要研究吸取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地完善和補充。

          四、應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區政府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x)和自動傳真(x),有關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開通專線電話,確保通信暢通。

          4.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應急隊伍保障的,由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人武部防化分隊和城建工程施工單位組成。必要時,報請區政府,協調駐區隊伍參與和支援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4.3救援裝備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救援裝備保障的,由區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隊負責保障。事發地政府應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協調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保障。

          4.4交通運輸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交通運輸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隊提供保障。

          4.5醫療衛生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醫療衛生保障的,由區社會事業局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救治單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門及相關派出所保障。

          4.7物資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物資需求保障的,由區經發局、城建局、衛生局等部門保障。

          4.8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所需經費的,由區財政局按照《x區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4.9社會動員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社會動員的,由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4.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緊急避難場所保障的,由區人防辦和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保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組織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二、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參加相關單位舉辦的應急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習、練習。

          三、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實驗室負責人要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和學校化學危險品與放射源管理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二小時。并在二十四內報出《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卡》。并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以及對環境的影響。并對現場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發生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時,應當保護好現場,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偵破。

          五、如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刻停止實驗,注意安全防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開展周邊人員的撤離。并根據泄露危險化學品的化學特性開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發生危險化學品人身中毒事故時,應首先盡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并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采取急救措施,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針對具體情況,采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興奮劑,如濃茶、咖啡等。

          2、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

          3、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膚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適當的緩沖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凈毒物后,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4

          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編制步驟主要如下。

          1、預案編制準備

          (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預案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要求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或專家組成,熟悉所負責的各項內容。

          企業管理層應首先委任預案編制小組的負責人,確定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小組成員應是預案制定和實施過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緊急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員。成員應來自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操作、保衛、設備、衛生、環境、維修、人事、財務等應急救援相關部門。

          此外,小組成員也可包括來自地方政府應急救援機構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醫療、交通和政府管理機構等),這樣可消除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確當事故影響到廠外時涉及到的單位和職責。

          (2)制定編制計劃

          對整個預案的編制過程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使得預案編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3)收集資料

          在編制預案前,需進行全面、詳細的資料收集、整理。企業需要收集、調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①周圍條件:地質、地形、周圍環境、氣象條件(風向、氣溫)、交通條件;

          ②廠區平面布局:功能區劃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分布、工藝流程分布、建(構)筑物平面布置、安全距離;

          ③生產工藝過程: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燒性、爆炸性)、工作溫度、工作壓力、反應速率、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條件;

          ④生產設備、裝置:化工設備(高溫、低溫、腐蝕、高壓、震動、異常情況);危險性大的設備;電氣設備(短路、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

          ⑤特殊單體設備:高壓氣瓶、盛裝危險化學品的承壓容器等;

          ⑥庫區:石油庫、危險品庫等;

          ⑦本企業、相關(相鄰)企業及當地政府的應急預案。

          (4)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編制應急預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廠中所有潛在的危險因素、其發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后果如何,這項工作就是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目前,用于生產過程或設施的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方法已達到幾十種,常用的有:故障類型與影響分析(FMEA)、危險性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FTA)、事件樹分析(ETA)等。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事故類型,選用合適的危險辨識評價方法。

          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主要危險物質的種類、數量及特性;

          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及分布;

          ③危險物質運輸路線分布;

          ④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性質;

          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

          ⑥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5)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辨識與評價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制定應急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企業內部的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布情況;

          ②各種重要應急設施(備)、物資的準備、布置情況;

          ③當地政府救援機構或相鄰企業可用的應急資源。

          2、應急預案的編寫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于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盡可能地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地重復和交叉,并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

          預案編制小組在設計應急預案時應考慮:

          (1)合理組織應合理地組織預案的章節,以便每個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從一堆不相關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連續性保證應急預案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在內容相互銜接方面避免出現明顯的位置不當。

          (3)一致性保證應急預案的每個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邏輯結構來組織內容。

          (4)兼容性應急預案的格式應盡量采取范例的格式,以便各級應急預案能更好地協調和對應。

          3、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布

          為了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編制單位或管理部門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南性文件與評審檢查表,組織開展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應急預案評審通過后,應由企業最高管理者簽署發布,并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簽署發布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1)企業應廣泛宣傳應急預案,使全體員工了解應急預案中的有關內容;

          (2)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各類應急人員掌握、熟悉或了解應急預案中與其承擔職責和任務相關的工作程序、標準等內容;

          (3)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需求,定期檢查落實本企業應急人員、設施、設備、物資的準備狀況,識別額外的應急資源需求,保持所有應急資源的可用狀態。

          5、應急預案的演練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工作,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高應急人員的實際救援能力。

          應急演練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企業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制定演練計劃,確定演練目標、范圍和頻次、演練組織和演練類型,設計演練情景,開展演練準備,組織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培訓,編寫演練總結報告,針對演練中發現的不足項及時采取措施并跟蹤整改糾正情況,確保整改效果。

          應急演練應重點檢驗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能力,發現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及時改正,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6、預案的修訂與更新

          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積極收集本企業、相關企業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的有關信息,積極開展事故回顧工作,評估應急過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適時修訂和更新應急預案。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預案的修訂工作:

          ①危險化學品數量和種類發生變化;

          ②預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

          ③危險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

          ④組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

          ⑤救援技術的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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