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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2-12-11 09:51:31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

          根據沐川縣環境保護局《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環函12號)的文件要求,為有效防止和應對我鎮突發飲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依據《xxx環境保護法》、《xxx安全生產法》、《xxx水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黃丹鎮刑行政區內發生的`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在縣環保局和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黃丹鎮突發飲用水水源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政辦、由吳林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黨政辦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一)鎮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轄區內發生的較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2、貫徹執行國家環境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環保部門的及鎮政府關于應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組織制定與修改應急預案

          4、負責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與協調各部門合作。

          5、部署轄區內應急工作的公共宣傳和教育,統一發布應急工作信息

         。ǘ┺k公室職責

          1、根據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將重大事件的發生情況上報鎮政府和縣環保局。

          2、負責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得情況及時向鎮有關部門通報,并協助領導小組做好與鎮有關部門之間的聯運工作。

          3、負責在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期間本鎮內部各部門的組織、協調及后勤工作。

          三、應急工作程序

         。ㄒ唬┭杆賵蟾

         。ǘ┛焖俪鰟

          (三)現場控制

         。ㄋ模┈F場調查

         。ㄎ澹┣闆r上報

         。┪廴揪鋮^域的劃定及消息的發布

         。ㄆ撸┪廴靖

          (八)調查取證

          四、終止應急

          (一)終止應急的的條件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達到下列情形之一時,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完全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得到恢復。

          2、采取了有效應急措施和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水平。

          3、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消除,供水系統已全面恢復正常。

         。ǘ⿷苯K止程序

          確認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請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由鎮政府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公告。

          五、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至印發之日起實施。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2

          水污染問題是目前我國重大的資源污染問題,尤其是飲用水的污染,更是直接的影響人們正常的生活。

          近幾年來,不論是國外還是國內飲用水污染事故頻發,從而促使事故安全應急處理的問題受到了越來越多的相關研究學者的關注。

          雖然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我國農村和城市的飲用水污染預防和治理逐漸發展,但是從總體上,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仍然時常發生,所以進行合理的生活飲用水事故應急預案,從而保證一旦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可以及時的進行應對,因此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需要同水監測管理進行協調,并在不斷的研究和實踐上不斷的完善。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類型和等級

          (一)生活飲用水的事故類型

          生活飲用水的事故類型的劃分主要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和水污染的特征以及污染的環節和場所進行劃分,所以通常情況下可以劃分為四種類型:

         。1)按污染物的來源劃分,可以劃分為:生活污染型,是指人們的生活污水、醫院污水、地面徑流等污染水源污染飲用水;工業污染型,是指工業的廢水、廢渣等污染物造成的飲用水污染;農業污染型,是指農藥和化肥的過量使用而造成的飲用水污染。

          (2)按污染的物質劃分,可以劃分為:物理污染、化學污染以及生物污染這三種類型。通常在我國最為嚴峻的.就是化學污染,如包括亞硝酸鹽、氨氮、揮發性酚等化學物質污染水資源。

         。3)按污染的環節劃分,可以分為水源污染、管網污染以及二次供水污染。在我國主要的就是水源污染,是指在飲用水供水的源頭出現污染的問題。

         。4)按水污染發生的場所劃分,主要的飲用水污染的場所有學校、工廠、企業、居民樓等,在這之中居民區發生飲用水污染的事故最為頻繁[1]。

         。ǘ┥铒嬘盟氖鹿实燃

          生活飲用水的事故等級劃分主要根據相關的衛生監督機構進行劃分,并將數據提交到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確認。污染事故的等級一共可以劃分為五個等級:

          (1)零級,主要是指沒有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或者安全的隱患。

         。2)一級,是指發生了飲用水的安全隱患,但是只有供水不符合要求,但是飲用水的水質仍然符合我國生活飲用水的水質的相關規范。并且不會引起人們的健康危機。

         。3)二級,生活飲用水處于污染情況,但是水質基本符合相關規范,只有個別的水源指標不符合規定,不會引起人體健康的危害。

         。4)三級,生活飲用水處于污染的狀況,水質的多項指標都不符合相關的規范,水質的感官產生異,F象,并引起人體健康危機。

         。5)四級,生活飲用水處于嚴重污染的狀況,水質的多項指標都不符合相關規定,并發生水媒的傳染病現象[2]。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的原因

          1.水源的污染

          由于我國的生活飲用水多為地下水,所以通常情況下,水源的污染主要是工業廢水的排放指標不合理從而使江河湖泊的水源受到污染。另一個方面就是農村地區的水源防護較差,特別是眾多的山區會將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投入到水源中,并且農業化學肥料的過度的使用將直接使地下水資源發生污染。

          2.自來水管的滲漏

          主要是指許多區域自來水管年久失修,并且防護措施的應用和管理不及時,就會使自來水管發生泄露的事故。尤其是一些自來水管的管道在進行鋪設時沒有嚴格按照衛生規范進行施工,將水管進行就近埋設,所以如果水管從廢水管道或者廁所下經過就會發生水污染的事故。

          3.自來水管同其它用途的管網相接

          自來水管同其他用途的管網進行相接,也會引起飲用水污染事故,是指有些自來水管與一部分的工業管網或者農業灌溉用水相接,這樣一旦發生停水或者管道的水壓降低,就會使這些不符合水質規范非飲用水倒吸進入到自來水管網中,從而造成飲用水污染。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ㄒ唬⿷敝笓]機構的職責

          有效開展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主要由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其主要的職能有:(1)建立飲用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具體的污染狀況制定預防、控制以及醫療救治的應急方案。

         。2)建立高效、協調的飲用水應急運行機制,通過和衛生、醫療部門的配合,防止水污染的蔓延。

          (3)對飲用水污染防治的效果進行評估,并進一步的完善事故應急的方案。

         。4)積極的組織和開展飲用水衛生、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幫助事故受災受眾克服心理的壓力和恐慌[3]。

         。ǘ┧廴臼鹿蕬鳖A案的實施

          1.水資源事故的報告

          首先水污染的事故報告系統由區級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設立,然后部門制定日常的生活飲用水的監測機構、水污染的發生的單位、區級的衛生行政主管負責人等作為水污染事故的責任報告人。其次責任報告人要在2個小時內報告到人民政府。然后經過監測水污染的等級為3級時,啟動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

          2.生活飲用水事故處理方法

          通常采用分級處理的方法,并根據級數的增加相應投入更多的應急支持,首先,處于一級和二級的時候,主要有區級的衛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并由疾病預防機構進行協助處理。

          再者,處于三級的情況下,要啟動事故的應急預案,由區級的人民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同時加強各衛生主管部門一集自來水公司、消防部門、環保局等的介入。其次,處于四級的情況下,除了具備三級應急的要素之外,還需要區級的疾病預防機構進行介入,對水污染的疾病傳播進行控制,并組織區域內部的街道、鄉鎮等下級機構的介入。

          3.生活飲用水調查處理流程

          首先衛生監督機構接到報告后,要盡快趕赴現場,然后對水質進行調查和檢測核實。然后通過水質的綜合分析對事故進行分級,當達到三級時要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區級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其次衛生監督員要從供水的責任人獲取事故信息,必要時可以對供水的設施進行檢查,然后根據相關法律對肇事單位進行嚴格的懲處。

          1.事故危機解除和善后

          當飲用水污染的事故達到零級時,表示事故危機解除,同時需要市級的突發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對此次事故進行調查和監督、指導。通常情況下區級的人民政府應該作為事故發生的第一責任人,然后下級的衛生機構和各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履行自己的職責。然后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依法對事故的責任人進行刑事或者民事處罰。

          結語:

          生活飲用水發生污染將會造成巨大的危害,不僅嚴重影響區域的生活的正常運行,同時還會對當地的居民身體健康帶來巨大的危害,所以就需要區級政府和衛生部門嚴格的制定事故應急方案,從而保證事故的及時處理和應對。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3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著力提高本單位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社會飲用水安全,為居民供水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創建和構筑安全、放心的飲水環境。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保證泵房能安全正常運行,確保正常供水,同時正確、有效、快速的.處理水質污染問題!

          二、組織機構

          職責:

          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三、具體應急預防措施

          1.加強供水系統的安全檢查和水質監測,發現停水后,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通告各用戶,采取臨時送水等措施。

          2.發現水質污染或水體投毒,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博海售后服務部立即停止供水,通報上級有關部門到場,并配合保護好現場,通過了解中毒者展開各項調查,分析原因,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在處理好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的保障工作,若斷水二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供應。對水池、水塔、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3.傳染病高發季節或傳染病爆發,博海供水技術服務部應立即加大對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確保飲用水安全。

          4、如遇水池、水塔、及管網污染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同時采用城市備用供水方案,等管網恢復后,取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四、應急處理程序

          1.接到客戶電話后要立即停止二次供水設施,核實情況后,經應急小組領導同意,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部門。

          2.泵房管理人員立即撥打120電話,救護,治療病人 。

          3.售后服務部負責保護好現場,穩定用戶情緒。

          4.如需公安部門配合,泵房管理人員立即撥打電話

          5.銷售部負責人了解事故經過,配合做好調查。

          6.售后服務部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7.銷售部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8.售后服務部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4

          為加強我處水污染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處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高效有序地做好庫區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庫區飲用水源地安全,盡可能減輕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及正常的生產生活,結合我處水利工程調度運行現狀,制定本預案。

          一、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安徽省水利廳關于切實做好應對水污染突發事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省佛子嶺水庫管理處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處所管轄佛子嶺水庫、磨子潭水庫、白蓮崖水庫范圍內生物性污染、化學性污染和藻類爆發等引發的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領導

          成立省佛子嶺水庫管理處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轄區內水污染突發事件報告,協助調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質及發展過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向安徽省水利廳及霍山縣政府報告轄區內水污染突發事件及其處理情況,領導省佛子嶺水庫管理處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的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王偉

          副組長:吳壽寶

          成員:李君廷、劉景友、湯義聲、朱克勤、王群國、張明洋、張昌如、郭鍵、胡慶年、楊勇、楊安國、葉遠柱、高曉春、嚴永堂、李成君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電話號碼為:0564-3903035、0564-3903037,具體負責省佛子嶺水庫管理處所轄庫區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辦公室主任:朱克勤(兼)

          四、預防措施

          1、加強日常監測。每月上旬對佛子嶺、磨子潭、白蓮崖庫區進行一次全面巡查;聯系佛子嶺水文站,取得水質化驗報告。鑒于目前庫區水質沒有自動監測設施的實際情況,在庫區不同區域設置監測點,確定監測員,設立24小時舉報電話。在磨子潭水庫東、西河及壩前;佛子嶺水庫磨子潭、汪家沖、掃帚河、舞旗河及壩前;白蓮崖水庫千笠寺及壩前分別設置監測點,爭取在水污染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得到消息。

          2、做好污染源排查工作。重點對轄區內可能向庫區排放生產、生活及醫療垃圾的單位及個人進行相應的法律法規宣傳及監管,杜絕向庫區排放有害的生產、生活及醫療垃圾的現象,確保水質安全。

          3、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落實相關保護措施。加強與農委的聯系,嚴格控制庫區漁業養殖規模,禁止投肥養魚;加強與交通部門的`聯系,庫區周邊的道路應嚴格控制或禁止運輸危險品、有毒的化學品的車輛通行,加強監督經過佛子嶺、磨子潭庫區的六潛高速公路,防止因車輛發生意外而污染水源;加強與環保部門的聯系,杜絕向庫區排污。

          4、認真落實水污染事件報告制度。按時上報水污染月報,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及時上報省水利廳,同時報告當地政府并通報環保部門,積極配合當地政府落實相關預案,努力降低水污染事件的影響。

          五、應急響應程序

          1、省佛子嶺水庫管理處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小組接到水污染事件報警后,迅速調派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領導小組應有一名以上成員到現場指揮,了解掌握事故動態。赴現場人員應盡可能了解以下內容并及時向省佛子嶺水庫管理處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匯報:

         、攀录l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圍。

         、莆廴驹捶N類、數量、性質。

         、鞘录:Τ潭、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采取的措施。

          2、將事件情況立即準確上報省水利廳,同時報告當地政府。

          3、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積極配合當地政府落實相關預案,防止事態擴大。

         、帕⒓床扇∮行Т胧,與相關部門配合,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仆ㄖ吹刂苓呧l鎮及上、下游有關市、區防汛調度部門做好應急調度準備;通過各種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各單位、企業和家庭將利用自備的水池、容器設備等儲水;

          4、根據水情、水質變化情況及時關閉閘門,暫停供水或發電。

          5、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6、根據上級安排或應急工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協助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六、應急后勤保障

          1、交通保障:處辦公室和電站實業總公司要做好運輸車船的保障工作。平時應急車輛須保證100公里以上的行車用油;應急船須保證四個單程(100公里)以上的行船用油;駕駛員在接到命令時能在10分鐘內出車(船)。

          2、通訊保障:應急通知下達與接收以有線通信為主,實現應急信息快速傳輸。在外應急人員的聯絡以移動電話等無線通信為主。電站工程公司要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3、物資保障:電站財務資產部要裝備必要的搶險設備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性較強的應急物資。

          4、醫療保障:赴現場應急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應急過程中若出現人員中毒或受傷,應及時給予必要的救治。

          七、事件后調度

          在水污染事件警報解除后,當地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門解除應急調度,并根據水質、水位情況,正常調度水利工程。

          八、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省佛子嶺水庫管理處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皖佛水政〔20xx〕12號)同時廢止。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飲水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水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從源頭上杜絕學校飲水衛生責任事故的發生,使學校飲水衛生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具體,任務落實,責任到人。

          1、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全校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傳染病的信息報告程序,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飲水衛生突發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充分利用校園網、宣傳櫥窗、版報、廣播等宣傳陣地,對學生進行飲水衛生宣傳教育,切實加強學生防病意識和社會公共衛生的責任感,宣傳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全校師生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周圍公共衛生水平,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的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感,消除不安全隱患,做好因病缺課登記,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校飲水衛生應急領導小組,由校長王海任組長,負責及時處理、上報、協調與落實學校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4、人員配置

          所配置的工作人員必須有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必須要有衛生防疫部門簽發的個人健康證。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1、組織領導

          成立突發飲水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對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全面協調、組織全校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王永良

          組員: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

          應急預案啟動后,各自履行工作職責。組長全面協調、組織全校飲水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校內有關應急事件的信息收集、報送和發布,做到信息準確、公開、透明。組員協助統籌和指揮工作及預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校衛生室負責向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疾控中心報告疫情,負責飲水衛生、疾病預防工作的防治、醫療保障、宣傳工作。工會全面負責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組織、疏散,協助領導小組做好宣傳防治工作?倓仗庁撠燂嬎鹿蕬碧幚淼母黜椇笄谖镔|保障及安全保衛工作。學校各部門及各教師員工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四、突發飲水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飲水事故后,必須在5-10分鐘內向校委會報告,并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請求援助。學校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接到突發飲水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教體辦匯報,飲水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

          五、飲水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飲水事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飲水事故應急預案:

          1.班主任、年級組長或在場教師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學校的飲水事故應急總指揮。

          2.校長及各班主任要立即趕到現場,統一指揮,具體聯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等;在飲水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學校要積極協助衛生機構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中毒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

          4.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緊急集合按順序疏散,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安全地帶。

          5.校衛生室負責飲水事故流行時加強對有發病癥狀的同學及時處理,立即將發病學生送往醫院,協助醫療部門治療,聯系學生家長,安撫他們的情緒,取得家長的合作。

          6.總務處負責安排衛生消毒相關事宜及后勤保障。

          7.司機待命應急出車。

          8.教導處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9.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10.突發飲水事故得到控制后,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11.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水質和樣品。

          12.對突發飲水事故反映出來的問題,要進行整改,防止事件再發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教育、引導、疏散、處理,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強化自身管理,加強監督檢查

          加強飲水衛生的監督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搞好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引導學生多喝礦泉水,盡量少飲或不飲純凈水,不喝生水,定時、定人清掃水池,以免污垢雜質影響水的質量。切實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督促供水單位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6

          一、總則

         。ㄒ唬┚幹颇康

          為切實做好我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應對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機制,高效、有序地組織預防、控制和處置突發事件危機,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供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ㄈ┻m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響到我市的,因環境污染威脅或造成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

         。ㄋ模┕ぷ髟瓌t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監測、監控和監督管理,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或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供水安全。

          2.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職能作用,實行分級響應。

          3.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加強應急管理,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使應急處置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平戰結合,科學處置。積極做好應對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物資和技術準備,發揮專業人員作用,完善行業安全監控體系,加強應急演練,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故的綜合素質。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

         。ㄒ唬╊I導機構

          市政府是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行政領導機構,在市長、分管副市長領導下,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市政府秘書長、相關副秘書長和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協助市長、分管副市長處理有關工作。市應急辦按照《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履行相應職責。

         。ǘ┲笓]機構

          1.市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成立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特殊情況由市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市水利局局長、市水務集團董事長擔任。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外宣辦)、市應急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氣象局、市水務集團、電力局等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人組成。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飲用水源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城市飲用水源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工作;

         。2)負責本預案的響應和終止,及時了解掌握飲用水源污染重大事故情況,根據需要,向市政府或經市政府批準向上級政府或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

          (3)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按搶險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研究決定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4)負責緊急調用各類應急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處理后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做好社會秩序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

         。5)組織指揮飲用水源重大突發污染事件違法案件的查處。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日常工作。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預警信息的發布,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的聯絡,負責收集情況,及時傳達省、市應急領導機構的指示。應急響應時,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省、市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ㄈ┕ぷ鳈C構

          當發生飲用水源水質污染事故時,臨時設立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的設置和主要職責如下:

          1.預防預警工作小組:由市環保局、水利局、衛生局、氣象局、水務集團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組成數據共享的預警平臺,加強飲用水源地和后備水源地水量水質供給條件的預警監測和有關氣象要素的監測,提出預防預警建議意見。

          2.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由市水利局、環保局、建設局和水務集團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改善飲用水源地的水質,啟用后備水源地,保證應急水源供給。

          3.飲用水保障工作小組:由市建設局、經信委、公安局、衛生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應急期間啟動后備水源地取水設施,保證出廠自來水水質達標以及其他應急供給飲用水的衛生合格,保證居民飲用水供應。

          4.環境監察工作小組:由市環保局牽頭組建,主要負責對飲用水源地主要污染物成分、濃度和污染來源的分析,做好對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主要污染源的排污監測;負責應急階段的環境監管,為應急處置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5.物資供應工作小組:由市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局、民政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為應急處置提供物資保障。

          6.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小組:由市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局、質監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責任。

          7.新聞協調工作小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組建,主要負責把握全市的輿論導向,公眾信息的引導、傳播工作,指導各新聞單位做好相關報道工作。

          8.應急保障工作小組:由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經信委、電力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應急經費的落實、應急通訊的暢通和應急電力的供應。

          9.善后處置工作小組:由市水利局、環保局、國土局、農業局、林業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做好水源地周邊環境恢復和生態修復工作。

          10.專家咨詢組:由市科技局、環保局牽頭會同各有關部門建立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專家咨詢庫,專家庫專家由國家、省和市三級有關部門及有關大學和科研單位專家組成。當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發生的等級,迅速組成臨時專家咨詢組,專家組長由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協商確定,由各級衛生防疫、水質檢驗機構、環保、規劃設計、大專院校等科研單位及城市供水、供電企業等有關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小組成員。專家咨詢組參加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發展趨勢、影響范圍和程度;為應急決策者提供應急解決方案、建議等;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市應急指揮部的指派,對事件發生地給予技術支援和支持等。

         。ㄋ模┎块T職責

          1.市委宣傳部

          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響應,協調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應急期間的宣傳工作,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發布的有關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應急信息,及時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網絡等傳媒向公眾發布應急信息。

          2.市應急辦

         。1)負責監督落實和綜合協調應急處置期間的應急值守、信息匯總、上報省應急辦信息工作;

         。2)負責接受和辦理向市政府報送的應急事項;

         。3)承辦市政府領導對飲用水污染處置工作相關指示、批示的督促落實工作;

         。4)完成事件處置過程中需要綜合協調和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市公安局

          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治安維護應急行動方案》響應,重點做好:

         。1)負責對飲用水源水質污染事故的偵查,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2)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確保區域社會治安的穩定,參與事故現場處置和調查處理,隔離和封鎖污染現場,對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做好事故車輛救援的組織工作;

         。3)協調消防支隊負責對事故現場的防火滅火、搶險救援等工作;

          (4)調配消防車輛,協助市民政局進行應急供水。

          4.市環保局

          (1)認定飲用水源污染事故的性質、等級和危害;將現場情況向市政府報告,跟蹤污染動態情況,對建立和解除污染警報的時間、區域提出建議;

         。2)查找污染原因和污染源,確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切斷污染源和控制污染的措施,防止污染范圍繼續擴大;

         。3)會同相關部門評估水源地受污染的范圍和程度,判斷是否在受污染水域內發布禁止取水通告,是否需要向下游提出污染警告;

         。4)組織監測,負責水質監控斷面的設置、監測以及數據的匯總、分析和上報等,協調相關鄉鎮(街道)開展應急監控工作,嚴密監控污染事態;

          (5)負責與上級事故調查組和技術監測組的聯絡;

         。6)對污染事故進行調查取證,追查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初步擬定污染清除和環境恢復的建議措施。

          5.市水利局

          (1)在發生飲用水源水質污染事故后,負責提出水文條件預報,協助分析確定污染傳輸、擴散的可能范圍;

          (2)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開閉相關水閘,保證水體需要的流速、流量,控制污染物擴散,減輕事故造成的影響;

          (3)提出后備水源地啟用的時機,采取工程措施啟用后備水源地,合理調度水資源,提高后備水源的供給能力,并對后備水源地供水工程中水量水質變化情況進行跟蹤監測;

         。4)在飲用水源水質污染危機解除后,參與飲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處置和生態恢復。

          6.市衛生局

          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響應,重點做好:

         。1)負責組織協調防疫部門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確保居民用水安全;

          (2)負責組織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組織開展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相關病原體的檢測和對可能造成疾病傳播的病人進行醫學隔離,對疫情進行評估并提出防治意見。

          7.市建設局

          (1)負責公共供水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劃后備水源地必要的取水和應急供水能力建設,督促自來水企業采用特殊的自來水處理措施,如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停水等,確保飲用水安全;

         。2)出現飲用水源地水污染危機時,會商有關部門制定應急供水水量削減方案,督促采取各種措施,確保必須的供水量和出廠水達到飲用水水質標準。

          8.市安監局

         。1)參與協調各成員單位搶險救援工作;

          (2)組織市危險化學品專家協助事故處理;

         。3)組織開展事故責任單位及附近可能受影響的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并協調事故調查處理。

          9.市發改委

          負責水源地水污染事件預測、預警工程的審批、核準和備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處置物質的儲存、調撥和應急供應計劃,打擊哄抬物價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災害損失恢復規劃和物資保障計劃。

          10.市經信委

          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市通信保障應急響應預案》響應,協調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突發性事件處置物資的調撥和緊急供應,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

          11.市科技局

          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科學技術應急保障行動方案》響應。

          12.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響應,落實相應運輸車輛開展應急救援,保障各類應急物資的運輸。

          13.市商務局

          負責緊急情況下商品飲用水及其他相關商品物資的供應。

          14.市民政局

          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人員基本生活應急保障行動方案》響應,在飲用水源地突發污染造成特別嚴重影響,導致受災群眾生活困難需要救濟或安置時,負責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和轉移安置工作。

          15.市財政局

          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地稅應急保障專項預案》響應,負責預警和應急所需經費的審核、劃撥及其監督管理。

          16.市國土局

          在飲用水源水質污染危機解除后,參與飲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處置和生態恢復。

          17.市質監局

          負責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18.市氣象局

          負責分析氣象條件對飲用水源水質可能產生的影響,根據氣象條件提出控制和減輕水源水質污染的建議。

          19.市林業局

          在飲用水源水質污染危機解除后,參與飲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處置和生態恢復。

          20.市農業局

          在飲用水源水質污染危機解除后,參與飲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處置和生態恢復。

          21.市水務集

          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市應急指揮部和《市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做好應急應對工作。

          22.電力局

          負責保證應急處置、指揮、通訊和信息傳輸所需的電力供應。

         。ㄎ澹┛h(市、區)政府應急處置組織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分別組建相應的應急指揮和處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領導和處置工作。

          三、事件分級

          依據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將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Ⅰ級)、重大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Ⅱ級)、較大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Ⅲ級)和一般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Ⅳ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I級紅色預警)

          1.當水源地水質中生物、化學、放射性物質等嚴重超標,導致湯浦水庫取水中斷;

          2.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嚴重工業或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流入湯浦水庫水源地上游,已可預知將造成湯浦水庫水源嚴重污染,必須提前關閉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造成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3.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4.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供水受影響,且水廠中斷取水達2日以上。

         。ǘ┲卮蠹惺斤嬘盟次廴臼录á蚣壋壬A警)

          1.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中生物、化學、放射性物質等嚴重超標,導致縣級城市供水中斷;

          2.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嚴重工業或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流入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上游,已可預知將造成水源地水源嚴重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3.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4.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供水受影響,且水廠中斷取水達2日以上。

         。ㄈ┹^大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III級黃色預警)

          1.鄉鎮飲用水源地水質中生物、化學物質等嚴重超標,導致鄉鎮供水中斷;

          2.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嚴重工業或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流入鄉鎮水源地上游,將造成鄉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3.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4.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5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供水中斷;

         。ㄋ模┮话慵惺斤嬘盟次廴臼录á艏壦{色預警)

          因飲用水源污染給飲用水源地水質帶來安全隱患的,除Ⅰ級、Ⅱ級、Ⅲ級以外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預警預防

          (一)預防措施

          預防工作應堅持“著眼當前、考慮長遠”的原則,通過強化預警監測能力建設,加快實施對飲用水源污染事故的有效控制和生態修復,改善飲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質。主要采取的措施:

          1.把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開展飲用水源供給保證和水質保護規劃研究,加強基礎工作和完善網絡建設,提高防范意識,構建應急供水安全工程體系,做好應對可能發生的危機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2.加快建設縣級以上飲用水源地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加強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及其附近主要入湖、入江、入庫河流國控、省控斷面水質監測,對于突發污染事件對水源地水質的影響做到早掌握、早預防。

          3.摸清飲用水源地水資源供給條件、水污染和環境狀況以及管理保護措施等現狀,查明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實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

          4.開展飲用水源污染事故的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相關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5.做好污染風險隱患調查工作,建立全市水源地周邊企業、重點企業、油庫等危險品倉儲檔案和工業廢水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污口分布名單,并確保風險隱患清單的及時更新和定期檢查。

          6.嚴格控制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的各種污染活動,治理可能導致保護區(備用水源)水體污染的排污行為,禁止在保護區(備用水源)水域從事圍網養殖。

          7.做好戰略備用水源地規劃,建立戰略備用水源地,保障飲用水安全。

          (二)信息監測與報告

          1.信息預測預警

          可能導致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早期信息:水源地周圍水域水質監測數據顯示異常,上游水域或陸域生產、運輸工程中發生重大有毒有害物質泄漏、污染,人為破壞造成水源水質污染的。

          根據發現的泄漏事故和早期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市環保局和飲用水源所在地縣(市)政府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根據監測數據對可能引發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的級別進行預測。預測和預警信息應及時、準確地向主管部門報告。預測和預警信息應包括: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級別判定、發展態勢以及應采取的相關措施等。

          2.信息報告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有突發性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都有及時上報的權利和責任;發生泄露、污染事件的單位,無論事件級別高低,都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報告;當地政府接報后要求當地環保部門判定事件級別和類別,在2小時內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事件緊急或可能發生重、特大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可先越級上報,隨即再向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補報。

          信息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過程,初步判斷事件原因;

          (2)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有無傷亡,事件發展趨勢;

          (3)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5)事件報告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印章,注明報告時間;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ㄈ╊A警級別的確定、轉化與發布

          1.預警級別的確定

          市應急指揮部收到相關信息并證實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發生時,初步判斷其級別與類別后,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在此基礎上,迅速組織專家研究確定事件級別,有針對性地實施預案和措施。

          2.預警級別的轉化

          根據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發展變化和處置控制情況變化,應及時調整預警級別,在紅色(I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Ⅳ級)之間轉化,也可跳級進行。

          3.預警級別的發布

          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發生或將要發生時,根據事件性質和級別,要及時發布預警公告。

          Ⅰ級(紅色)預警,市政府報省政府批準,由市政府發布。

          Ⅱ級(橙色)預警,市政府報省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發布。

         、蠹墸S色)預警,由市政府確定并發布。

         、艏墸ㄋ{色)預警,由市環保局或事件發生地縣(市)政府報市政府同意后發布。

         。ㄋ模╊A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市應急指揮部應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有關應急方案;

          2.發布相應預警公告;

          3.根據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級別與類別建立相應的應急保障工作機構;

          4.指令應急處置組織和應急救援隊伍進入臨戰狀態,環境監測機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即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調集事件應急所需的專家、人員及有關物資和設備等,確保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ㄎ澹┫绕谔幹

          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和有關部門,要在所在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有關方案,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堅持“早發現早處置、先發現先處置、邊報告邊處置”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同時,迅速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五、應急響應

         。ㄒ唬╉憫瓌t

          應急供水堅持“屬地為主、重點保障”的原則,通過合理調度,盡可能保障所有用戶有序用水。在無法保障全部用戶用水時,要確保居民用戶基本生活用水;重點保障飯店賓館等服務業基本用水;重點保障學校、醫院、部隊等社會重點事業單位的食堂用水;重點保障城鄉運行生命線企事業單位和重要外資企業的正常生產用水;優先保障市區重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合理用水。

         。ǘ┓旨夗憫

         、窦、Ⅱ級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發生或將要發生時,由市政府決定、市長簽發,并報省政府批準或同意后,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發布紅色或橙色緊急預警信息,市應急指揮部同時發布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市應急指揮部按有關方案和相應級別措施,迅速組織實施,同時按規定程序將有關情況報省政府或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請求省政府、兄弟城市、外地有關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軍隊緊急支援。

         、蠹壖惺斤嬘盟赐话l污染事件發生后,由市應急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準,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發布黃色預警信號,同時市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響應,并按有關方案迅速組織實施。

         、艏壖惺斤嬘盟赐话l污染事件發生后,由市環保局或事件發生地縣(市)政府決定,并報請市政府批準,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藍色預警信息,市應急指揮部同時發布Ⅳ級響應,并按有關方案迅速組織實施。

         。ㄈ╉憫绦

          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開展下列工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修改、調整搶險救援方案,并迅速組織實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3.組織各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人員責任分工,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關系、調度應急物資和資源等;

          4.部署做好維護現場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5.向有關方面報告和通報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6.決定緊急處置水源污染的其他重要事項。

         。ㄋ模┲笓]協調

          1.現場指揮

          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態發展變化需要,在充分調查了解和聽取專家等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盡快開展指揮工作,指揮現場人員按預案和規程迅速展開工作;向有關人員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和要求;隨時調用所需人員參與應急工作,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協同、有條不紊。

          2.現場協調

          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為救援隊伍協調提供必要的裝備、工具和設施,為救援人員協調提供安全保障;協調專家組迅速開展工作,及時向專家組通報應急狀態和應急信息,特別是有關資料和技術參數;及時聽取專家對事件危害范圍、發展趨勢的預測和所提出的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積極協調專家參與供水水質情況、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藝改進、水源地環境保護、跨流域調水、臨時啟用地下水等重大決策措施上提供技術支持,發揮參謀咨詢作用。

          3.召開現場辦公會

          召開各種現場辦公會現場解決問題,充分調動全市各部門和單位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動員一切所需力量為應急處置工作服務。

         。ㄎ澹┚o急處置

          1.處置措施

         。1)污染如果是由排污口排放引起的,必須要求立即封堵排污口,防止飲用水源地水體污染擴大。如果是生產、運輸過程中有毒有害化學品的泄露、擴散所造成的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按照污染物的化學、物理特性要求制止泄露。

         。2)如果已經造成飲用水源地水體污染,但影響范圍不大,且危害性不很嚴重時,可要求在污染水體的下游處進行攔截,然后將污染水體直接采用適當的物理、化學方法進行處理,以消除危害。

          (3)如果已經造成飲用水源地水體污染大范圍影響,且危害性嚴重(特別是劇毒化學品污染),應要求立即通知水廠和水源地周圍群眾停止用水,同樣要求在污染水體下游進行堵截,然后采用適當的物理、化學方法進行處理,以消除危害。

         。4)一旦飲用水源地水體已受到污染,參與飲用水源應急的監測人員應立即對污染水域進行布控,并進行監測,及時報告測定結果,供市應急指揮部決策參考。

         。5)如果已經引起周圍農田土壤、作物污染或水生生物中毒死亡時,應采集土壤、作物或水生生物進行專業分析,為污染事件后期處理提供科學依據。

          以上措施可根據實際情況合并實施。

          2.應急監測

          按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局和市水務集團都負有供水質量應急監測責任,對水源地水質、水文狀況、自來水出廠水質和自來水管網水進行不間斷的監測。Ⅰ級和Ⅱ級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發生后,要加強對全市各網點的監測,至少每2小時取樣化驗一次,保證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標以及自來水各飲用指標每2小時報告一次。有關技術負責人和指揮部領導要不間斷地深入水廠、水源面親自查看,實施不間斷的跟蹤采樣、分析,及時掌握監測結果,并及時對事件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做出分析判斷和預測,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3.應急監察

          市監察局組成應急監察組,負責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發生時的監察工作。事件發生地環保主管部門監察室配合應急監察組工作。應急監察組在接到監察任務后,立即趕赴事發現場,了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發展趨勢等;監督、協助、指導現場處置工作,協助做好人員撤離和防護工作;對事件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收集相關證據;做好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卑踩c防護

          1.受影響群眾的安全

          根據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性質(如有毒有害物質泄漏、水質事故),市應急指揮部要及時通過媒體等宣傳渠道,向群眾宣傳防護措施;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群眾進行安全疏散;根據需要設立緊急避難場所,為群眾提供飲用水、食物。

          2.現場處置人員的安全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事件的特點(如有毒有害物質泄漏、水上作業等),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規定。現場監測、監察和處置人員根據需要配備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確、完全配戴好防護用具后,方可進入現場,以確保自身安全。

         。ㄆ撸⿺U大應急

          當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不斷擴大和復雜化,且連續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進一步發展的趨勢,我市處置遇到較大困難時,要及時向國務院、省委和省政府、兄弟城市、有關科研單位和相關大中型企業發出求援信息,必要時可通過國家和外事機構向國際友好城市和單位及個人發出求援信息,爭取國際支援。

         。ò耍┬畔l布

          為保障信息的準確無誤,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有關重要信息的發布必須經市政府認定,由市委宣傳部統一對外發布,以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信息發布應及時、準確,供水企業及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惡意或不負責任地傳播與突發供水危機有關的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和預警號令,隨著事態發展和處置進程,逐步發布詳細信息和預警轉換號令,及時解除群眾的思想疑慮,防止各種謠言的傳播。

          六、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的條件

          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得到控制,緊急情況解除后,預警號令發布機構根據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結果作出應急處置報告,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狀態,向社會宣布解除號令,轉入正常工作。

          應急處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事件的水系水質基本得到恢復;

          2.本次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ǘ┙K止應急響應

          事件應急終止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專家組根據應急監測、監控快報,經評估確認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依次報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指揮部批準。

          2.市應急指揮部宣布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

          3.應急終止后,有關部門應根據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監測、監控和評估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響完全消除為止。

         。ㄈ┖笃谔幚

          1.善后處置

          污染事件發生地政府應會同市級有關部門,積極穩妥、認真細致地做好危機過后有關工作,彌補損失,消除影響,總結經驗,改進工作,進一步落實應急防范措施。

          2.費用清算

          對事件中的傷亡人員、危機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及時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對污染發生地居民群眾的經濟損失,應根據評估結果給予相應補償。市級有關主管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綜合評估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地政府,對水源地污染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綜合評估,并作出報告。綜合評估報告應根據事件等級,分別在應急終止后的30日、20日、15日和10日內完成。

          綜合評估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1)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

         。2)分析、評估事件原因、過程及后果(包括傷亡、經濟損失);

         。3)分析、評估主要應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結論、主要經驗教訓,責任人認定及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5)從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規劃、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進建議等。

          4.事件總結

          綜合評估結束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生地政府全面總結應急處置工作,并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市政府。

          根據實踐經驗,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七、保障措施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總體預案,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子方案做好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要調動各方力量,統籌安排,采取切實有效保障措施,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ㄒ唬╆犖楸U

          各主管部門都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搶險專業隊伍和供給保障隊伍,根據事件發生的級別和工作實際隨時調用。

          1.工程搶險專業隊伍:由城市供水、供電行業相關人員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應急保障和支援隊伍:由各應急職能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及社會半專業性力量組成,平時要做好各項計劃準備,必要時也可臨時從社會征集。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環保監察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接收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并與水利、供水、農業、林業等有關部門及時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協調和組織有關單位的應急力量對供水危機進行應急處置。

         。ǘ┘夹g保障

          各有關應急處置機構的監測、化驗、試驗分隊和專家庫都是應對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重要技術保障力量,要及時提供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技術信息和人力幫助,建立儲備數據庫隨時調用。專家組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和水質情況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有關單位要進一步配備先進監測和分析處理儀器設備,為應對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ㄈ┙煌ê瓦\輸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與實施緊急處置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并依法實施通航管制,落實各類應急保障物資的調運。相關縣(市)政府要協助做好交通和運輸保障工作。

         。ㄋ模┩ㄐ疟U

          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應急響應期間,各通信公司要保障通信網絡系統的正常工作;隨時接收省、市政府的批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ㄎ澹┽t療衛生保障

          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發生后,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衛生局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突發危機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衛生防疫準備,并嚴密組織實施。

         。┥鐣定保障

          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發生后,市公安局負責應急工作中的社會穩定保障,武警市支隊予以協助和配合,并負責相關保衛工作。事件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協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要積極組織開展群防聯防,配合公安部門及時掌握社會動態,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嚴懲借供水危機造謠生事、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為。

         。ㄆ撸┪镔Y保障

          建立和完善應對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物資保障機制,滿足處置工作的需求。

          1.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處置過程中,由市發改委和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保障搶險救援隊伍的相應裝備投入和事發地區群眾日常用水的市場供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藥品的儲存和供應。應急物資的調用,由政府應急辦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2.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積極培育和提升動員能力,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同時,積極探索生產潛力信息儲備,通過建立應急生產啟動運行機制,實現應急物資動態儲備。

          3.建立與其他省、市和地區之間的物資調劑供應渠道,以便需要時迅速調入應急物資;必要時,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八)資金保障

          政府為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提供資金保障。

          (九)教育和培訓

          市環保局會同宣傳、教育、文廣等部門,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節水、環保、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減災等基本常識,增強市民的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政府和各有關方面要結合實際,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等多種組織方式,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嚴格考核,確保質量,切實提高其專業技能。

          (十)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要定期組織演練,以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八、獎懲與責任追究

          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ㄒ唬┏錾瓿蓱碧幹萌蝿眨煽冿@著的;

         。ǘ┰陬A防或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使國家、集體和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ㄈ⿲本仍ぷ魈岢鲋卮蠼ㄗh,實施效果顯著的;

         。ㄋ模┯衅渌厥庳暙I的。

          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匆勒找幎男袌蟾媛氊煟t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供水危機重要情況的;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儲備的;

          (三)對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四)在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置、人員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ㄎ澹┯嘘P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九、附則

         。ㄒ唬╊A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環保局制定,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有新的情況,由市環保局及時修訂。

         。ǘ╊A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環保局負責解釋。各縣(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ㄈ╊A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7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學校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加強飲水安全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

          小組,校長為安全用水第一責任人進一步完善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

          措施,責任到人。

          發生學校飲用水污染事故,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指揮領導

          組、宣傳疏導組、后勤保障組、緊急救護組)為龍頭,展開各項救護工作。

          2、規范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定期體檢,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衛生要求(辦理健康合格證),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并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未進行水質凈化和消蠹的學校自備水源水應標有“非飲用水”的明顯標示;學校應配備茶爐,同時為班級、宿舍配備足夠數量的暖水瓶,確保學生飲用開水;確實不能保證供應開水的學校要號召學生自帶白開水或純凈飲用水。

          3、加強師生的飲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

          廣播等,開展飲水衛生安全及水源性的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學生了解飲

          水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

          護意識。

          4、學校使用的`桶裝凈化水,要及時索取桶裝水生產單位的有效衛生許可證

          復印件或飲水機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復印件;飲水機要定期消蠹,并由供水商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消蠹。做好飲水機定期活洗消蠹書面記錄,提醒飲水機活洗消蠹專業機構定期為學校的飲水機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

          1、建立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飲用水污染事故隱患。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并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蠹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蠹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3、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

          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4、當出現飲用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性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0

          5、當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的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全校教工,及時解除控制。

          6、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7、對病人的處置:(1)停止飲用相關飲用水;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

          封樣。(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已飲用過的水標本,并送檢疫部門檢測。(3)及時將病人第一時間送醫院進行急救治療,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

          8、對可疑飲用水的緊急處置:(1)保護現場,封存有污染的飲用水;(2)追回已流出、儲存、分發的飲用水;(3)在市疾控中心專家的指導下,對有蠹飲用水進行無害化處理。

          9、對中蠹現場緊急處置:對接觸過污染飲用水的茶具、容器進行徹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部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省村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村鎮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省范圍內村鎮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水利廳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縣級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上一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二、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一)Ⅰ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鎮5000人以上或分散農戶1萬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5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鎮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不含50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鎮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應急預案體系劃分

          全省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為四級:

          1、全省應急預案:省水利廳負責編制完成全省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2、市(州)應急預案: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內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縣(市、區)應急預案: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內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供水單位應急預案。供水規模較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省、市(州)、縣三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有關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單位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1、省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

          設立四川省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省水利廳主管副廳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為省農田水利局,省水利廳辦公室、規劃計劃處、水政水資源處,省防汛抗旱辦公室等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省農田水利局,聯系電話:028-86935267、86647004,傳真:86943009,電子郵箱:nsjgsc@163.com。

          (1)領導小組職責:

         、儇瀼芈鋵崌、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②及時了解掌握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省政府和水利部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③審定全省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茉趹表憫獣r,負責協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⑤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省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村鎮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省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專家組職責

          領導小組專家組由供水規劃、設計,大專院校,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地方給予技術支持。

          2、地方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成立相應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村鎮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地區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四、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村鎮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二)監測信息

          1、旱情信息

          參見《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2、水污染信息

          參見《四川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3、水庫工程信息

          參見《四川省水庫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五、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省村鎮供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三級。省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省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地方各級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鎮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省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省政府應急辦公室。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

          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州)級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省級工作組和當地政府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縣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省、市(州)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市(州)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及省應急指揮機構。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縣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市(州)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市(州)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省領導小組備案。

          (四)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及市(州)應急指揮機構。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縣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縣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省、市(州)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備案。

          (五)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

          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

          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具體按照《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5、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當地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六、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盡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

          各級地方政府要設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調用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治安維護

          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八)技術保障

          要建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七、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縣、市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省、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各級政府、省級有關部門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9

          為建立健全婁底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對機制,有效預防和應對枯水期水量不足、水質惡化和地表水環境污染事件對流域水質的影響,確保人民群眾飲用水水源安全,根據《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湘環函〔20xx〕169號)、《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函》(湘環函〔20xx〕304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根據婁底市域范圍內地表水系主要河流水文特征、國家和省水質考核斷面設置等情況,將市域內主要河流資水、漣水、孫水、側水、球溪、升平河、溫江河、四安埠河和雙江水庫共9條河流(水庫)列入本應急預案的對象。

          二、枯水期時間段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湘環函〔20xx〕169號)明確:根據我省降雨和水量的時空分布特征,枯水期時間段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或轄區內主要江河湖庫控制斷面流量低于最小流量管理控制標準時。

          三、預案銜接

          本預案與《婁底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各縣市制定的相關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增強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四、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科學調度水資源,加強枯水期巡查,強化枯水期各類水污染排放源日常監測與管理,切實預防水環境質量惡化,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防止水污染事件發生。

         。ǘ⿲俚毓芾,區域統籌。建立全市統一的枯水期應急指揮系統,按照流域管控分區,各級政府統籌實施區域預警和響應。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三)科學預警,迅速響應。加強水環境質量、氣象條件和主要水系流量日常監測,實行定期會商,及時準確把握水生態環境變化情況,做到提前預警和應急響應。

         。ㄋ模┟鞔_職責,強化落實。各責任單位按照分工落實職責,確保監測、預警、響應等工作環環相扣、有序落實。

         。ㄎ澹┞摲缆摽,公眾參與。及時響應全省和上游流域城市聯動指令,結合水污染實際情況,加強流域上下游協調聯動。加強信息公開,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共同改善水環境質量。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婁底市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婁底市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指揮和協調機構,統一協調地表水體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工作。

         。ㄒ唬┲笓]機構組成及職責

          1. 應急指揮部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副市長向乾勇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秘書長譚任來及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呂余庚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和保障工作。上述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和部門應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呂余庚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市生態環境局:

         。1)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負責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的監測與評估,會同水利、水文、氣象部門及專家組加強國、省考核斷面水流量與水環境質量預警會商和預報,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建議;

          (3)負責落實枯水期主要河流加密監測工作;

         。4)負責污染源排查工作,強化應急響應期間重點行業、企業等執法檢查;

         。5)負責協調、配合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專家組的日常工作;

          (6)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水質監測工作;

         。7)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水利局:

         。1)按職責職能做好枯水期水生態流量調控;

         。2)負責水生態流量變化趨勢、監測斷面水流量預報;

         。3)負責管理取水單位取用水總量和水量調度;

          (4)負責對河道采砂、河道治理、清淤疏浚工程管理,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

         。5)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對存在環境風險的監測斷面和飲用水源保護區上游一定區域內的施工行為予以禁止;

          (6)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負責應急響應期間自來水廠執行停止取水、啟動深度處理設施等應急工作的組織、調度;

          (2)負責監督各自來水廠應急物資的保障和調配工作;

          (3)確保自來水廠出廠水水質達標;

         。4)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督促相關企業加強用水、節水管理,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2)根據省工信廳統一安排和要求,制定高耗水、高污染行業枯水期錯峰生產方案,督促相關企業落實錯峰生產要求;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流域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污染應對工作所需資金。

          市交通運輸局:

         。1)負責制定落實流域枯水期主要河流危險品、化學品的裝卸、過駁和船舶運輸等水污染管控措施;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農業農村局:

         。1)負責指導流域范圍內水產養殖等農業生產活動的尾水達標排放;

         。2)負責處置因農業面源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應急管理局:

         。1)協助處置因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

          (2)負責市級應急物資的調配工作;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水文局:

         。1)負責主要河流水流量監測、預報工作;

          (2)負責水流量變化趨勢分析,配合市水利局開展水流量預警等會商,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氣象局:

         。1)負責婁底市流域降水量的監測、預報工作,配合生態環境、水文部門開展水流量變化趨勢分析會商,及時發布監測預報預警信息;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負責枯水期涉水礦山的強化監管;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委宣傳部:

          (1)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向社會發布預警、應急響應及終止等相關信息,并回應相關輿情;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物資儲備;

         。2)在市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本轄區內應急事件的處置工作;

         。3)及時總結評估本轄區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 現場應急工作組

          應急響應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處置需要成立現場處置組、應急專家組、應急保障組、應急監測組等。

          各工作組組成單位、職責分工見附件1。

          六、監測監控及預防預警

         。ㄒ唬┍O測監控

          各地各部門應密切關注轄區內枯水期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

          1. 市氣象局應加強對枯水期氣候、降雨等氣象狀況的預警預報,并將有關信息函告各相關部門。

          2. 市生態環境局應制定枯水期加密監測工作方案,完善水質預警機制。

         。1)對重點污染源、考核斷面、重要入河(湖)排污(漬)口、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有水質自動監測站點的,要運用實時數據加強預警預報;對水質不穩定、尚未建設自動監測站的重要考核斷面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不少于每半月一次的加密監測。

         。2)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園區污水處理廠、大型企事業單位等重點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對排放量大、排放情況不穩定的重點污染源,適當加大監測頻次。

          (3)對環境敏感區域的畜禽、水產養殖排放尾水,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抽樣監測。

         。4)加強枯水期污染源以及斷面水質變化趨勢分析,及時向同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推送預警和水質超標信息。

          3. 市水利局應加強水文監測和分析,根據各流域降雨、水位、水量等因素及時函告相關單位。

         。ǘ╊A警分級

          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低到高依次為:Ⅲ級(黃色)預警、II級(橙色)預警和I級(紅色)預警。

          1. Ⅲ級(黃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2倍;或任何一項水質指標出現一次臨近于相對應功能區標準值(占標率在80%及以上),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布黃色預警信息,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2. II級(橙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1.5倍;或連續2天地表水部分水質指標臨近于相對應功能區標準值(占標率在90%及以上),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布橙色預警信息,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 I級(紅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1倍;或斷面水質出現持續惡化并持續超出相對應功能區標準限值,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布紅色預警信息,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七、預警預報與解除

         。ㄒ唬╊A警會商

          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全體成員單位不定期召開,分析研判枯水期主要河流水量、水質變化趨勢,研究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

         。ǘ╊A警發布

          1. 發布流程

          市應急指揮部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

          紅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橙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簽發。

          2. 發布內容

          主要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 發布渠道

         。1)通過已建立的應急工作網絡,以文件傳真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2)通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微博、移動客戶端等發布預警信息;

          (3)提供應急預警的新聞稿,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互聯網等媒體發布預警信息。

          4. 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發布后,可根據事態發展、采取措施的效果和專家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再次發布。

         。ㄈ╊A警解除

          突發環境事件經應急處置得到有效控制、水質穩定達標后,可以解除預警。

          八、應急響應

         。ㄒ唬蠹夗憫胧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半個月一次。

          2. 重點排水單位加強管理外排廢水的監測。

          3. 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市水利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

          4. 加大對涉及流域內主要污染物的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重點對廢水排放重點行業和特征重金屬排放重點企業增加日常巡查、抽查、暗訪頻次。

          5. 加強對通航水域船舶管控,禁止船舶向水體違規排放污染物和棄置廢棄物。

          6. 采取合理調水措施。根據枯水期水量、水質等情況,報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實施局部水量微調利用。

         。ǘ㊣I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周一次。

          2. 合理利用調水,各水庫、電站原則上要保證其下泄流量不小于上游來水流量或不小于設計最小下泄流量,同時做好隨時為下游開閘放水的準備。

          3. 流域范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出水的監測頻次,對于尾水未進入工業園區廢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根據應急需要實施減產減排。

          4. 限制轄區內河道外重點取水單位(自來水廠除外)取水。

          5. 河道實行每日專人巡查清理,健全垃圾及時打撈和河道保潔工作機制。

          6. 飲用水源保護區、重點考核斷面上游一定區域嚴禁劇毒化學品裝卸、過駁和運輸等航運作業,依法限制或停止河道采砂、開挖、爆破等水上作業。

          7. 重要流域依法限制通航。

         。ㄈ窦夗憫胧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日一次以上。

          2. 市生態環境局每3天對水質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市水文局每3天對重要河流水位、流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聯合開展預警預報,定期發布提醒信息,實時提出應對措施和要求。自來水供水單位加強取水原水和出水水質監測。

          3. 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加強工業企業巡查執法,嚴格查處水污染物超標排放行為。

          4. 合理利用調水,各水庫、電站原則上要保證其下泄流量不小于上游來水流量或不小于設計最小下泄流量,同時做好隨時為下游開閘放水的準備,服從市應急指揮部應急調度指令。

          5. 流域范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出水的監測頻次,對于尾水未進入工業園區廢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根據應急需要實施減產減排;針對水質污染特征,對重點排污企業實施限產停產。

         。ㄋ模╉憫{整與終止

          市應急指揮部發布應急預警變更或解除指令,應急響應自動調整或終止。

          九、總結評估

          應急預警或應急響應解除后,各有關市直單位和部門要將本單位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執行情況書面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匯總形成全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響應情況綜合總結評估報告,報送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副指揮長?偨Y評估報告內容應包括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響應啟動情況、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等。

          十、應急保障

         。ㄒ唬┙M織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應對能力,確保預警期間能迅速參與并完成各項應急響應工作。

         。ǘ┪镔Y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負責各自轄區內應急物資的儲備、調配工作。

         。ㄈ┵Y金保障

          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保障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響應期間工作經費。

         。ㄋ模┘夹g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要加強信息共享,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相關指標、數據變化過程趨勢的專業技術分析,為市應急指揮部會商、研判提供基礎技術保障。

         。ㄎ澹┩ㄐ疟U

          構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縣市區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組織機構聯絡網絡,確保應急響應指令暢通(詳見附件2)。

          十一、預案管理

         。ㄒ唬╊A案培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應圍繞各自職責的落實和監管方式開展培訓,確保應急響應時迅速反應、監督執法到位;有關企事業單位應圍繞各自所需落實的應急措施開展技術培訓,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實。

         。ǘ╊A案管理。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根據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適時組織修訂。

          十二、附則

          編制《資江流域銻污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作為本應急預案的子方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0

          為了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證校園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堅持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工協作的原則高效處置,及時處置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

          二、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校園內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三、組織機構1.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xx成員:xx

          2.救援救護小組

          組長:xx成員:徐xx

          3.善后處理小組:

          組長:xx成員:xx

          4.事故調查小組:

          組長:xx成員:xx

          四、應急處置

          1、水管員每日巡視二次供水水箱房,在巡視檢查水質時發現有異常現象時(如有異味、有顏色等),應立即報告后勤集團辦公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要立即到現場查看。如果屬實,立即報告后勤集團總經理,啟動應急方案。

          2.集團總經理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經請示上級同意,依法立即、如實向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趕往現場并封鎖現場,切斷污染水源,等待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同時集團辦公室立即通知校區各單位,停止使用飲用水并及時供應清潔飲用水。

          4.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到達現場后,積極配合迅速展開現場調查,查找污染源和污染物,了解污染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

          5.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切實有效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嚴防再次污染。

          6.按照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制定的方案進行實施,直至恢復正常供應飲用水。

          7.立即組織做好校區各單位思想穩定工作,保持校區良好秩序。

          8.組織召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會議,召集有關人員布置任務,迅速投入到搶險、救護和善后工作的.處理等各工作之中。

          9.由校辦負責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媒體、學生家長和教職工家屬,處理善后工作。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安全衛生管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保障廣大師生的健康生命安全,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王啟貴

          副組長:羅玉權楊興華

          成員:陳正楊忠興王啟亮謝洪才

          報告:羅玉權

          二、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生在學校飲用水衛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不在校園內蔓延。

          三、預防措施

          1、組建機構,統一領導。

          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3、依法管理、加強監督。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規范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身體要符合衛生要求,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并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4、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5、強化教育,防患于未然。

          加強師生的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廣播等,開展飲水衛生安全及水源性 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學生了解飲水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 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四、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事故,按要求立即向學校安全負責人報告,并于2小時內向上級和有關行政部門報告。

          2、學校教師將在第一時間送中毒學生到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并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6、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五、責任追究

          在師生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瞞報或玩忽職守者,學校將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將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制訂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呼倫貝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呼倫貝爾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試行)》、《呼倫貝爾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的通知》等。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輕危害:加強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管理,建立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處置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

          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全面負責,并按照級別實行分級響應。

          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建立統一領導,分工協作、責任到位的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工作機制,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協作,共同應對和處置。

          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建立預警和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預警、響應、指揮、處置、善后等環節的緊密銜接,處置手段科學、快速、高效。

          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呼倫貝爾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呼倫貝爾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的指導協調和水污染應急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展態勢及影響,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或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可報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批準,或根據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成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成立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擔任總指揮,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見附件。

          對需要自治區層面協調處置的突發水污染事件,由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向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請求,或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請求。自治區已成立水污染應急指揮部或已派出工作組的,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全面配合自治區水污染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

          對跨盟市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盟市人民政府共同負責。對需要自治區級協調處置的跨盟市級行政區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由有關盟市級人民政府向自治區政府提出請求,或由有關盟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向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請求。

          2.2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級組織指揮機構

          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缙焓袇^、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區域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共同負責,或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共同完成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

          2.3現場指揮機構

          負責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并對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 預警

          3.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按環保部相關規定執行。

          3.2.2預警信息發布

          藍色預警(四級)由旗市區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發布;黃色預警(三級)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發布。

          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根據環境監測信息或相關部門、單位的信息報告、通報,研判可能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時,應及時向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呼倫貝爾市相關部門和單位;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三級預警信息,有上升為二級以上趨勢的,應當及時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并由其按規定啟動預警信息發布程序。

          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環境監測信息或相關部門信息報告、通報,研判可能發生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時,應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時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發布的四級預警信息,有上升為三級以上趨勢的,應當及時報告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及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并由其按規定啟動預警信息發布程序。

          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將監測到的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地區的下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3預警行動

          開展污染源調查。開展對生產、貯存、運輸、銷毀廢棄化學品的普查,掌握全市涉水污染企業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地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區域,立即處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態擴大。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對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調集水污染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防范準備。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情況,并通報同級相關部門。

          事發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要求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

          3.3.1部門間信息通報

          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恐怖活動等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2跨區域的信息通報

          突發水污染事件已經或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跨盟市級行政區域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要及時通報相關區域盟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并向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關區域盟市級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對以下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立即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

          (1)初判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2)可能或已引發大規模群體性的事件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3)可能造成國際影響的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4)境外因素導致或可能導致我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5)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水污染事件。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I級、II級、Ⅲ級和IV級。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分別啟動I級、Ⅱ級應急響應,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啟動IV級響應,由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應對工作。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1.1 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級別。

          4.1.2 較大水污染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xx萬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1.3 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1.4 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4.2應急響應行動

          4.2.1呼倫貝爾市層面應對工作

          (1)初判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立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督促當地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

          初判發生重大以上突發水污染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并立即派遣應急工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2)當需要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協調處置時,成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組。主要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指導地方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根據地方請求,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對跨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3)根據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和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決策部署,成立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赴事發現場或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研究決定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4.2.2響應措施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后,各相關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1)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導截、收容、轉移等針對性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主體不明時,在做好應急處置與應急監測的同時,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立即組織力量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2)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組織制定綜合治污方案,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3)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劃定現場警戒、交通管制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保障受事件影響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必要醫療條件。

         。4)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況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5)加強應急監測工作。制定科學有效的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方法、點位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視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可對監測方案進行適時調整。

          (6)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測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集體中毒等。

         。7)通過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授權發布、播發新聞通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多種途徑,及時、主動、全面、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水污染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

         。8)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3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終止應急響應。

          5 后期工作

          5.1損害評估

          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突發水污染事件損害評估按照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推薦方法(第Ⅱ版)》等相關規定執行。

          5.2事件調查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環境保護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5.3善后處置

          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6 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呼倫貝爾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要積極參加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為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污染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加強水污染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加強水污染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和管理,加強水污染應急監測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水污染應急演練,提高突發水污染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6.2物資與資金保障

          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制訂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庫,組織水污染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存、更新、補充、調撥和緊急配送等工作。鼓勵支持社會化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建立健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健全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緊急運輸保障體系,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保障。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6.4技術保障

          建立健全水污染應急專家、典型案例、水污染應急預案等信息庫,并實現信息共享。各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支持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建立水污染應急指揮技術平臺,逐步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有關專業監測機構應當按照應急需要加強技術保障建設。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后,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或修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3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學校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加強飲水安全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校長為安全用水第一責任人進一步完善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

          發生學校飲用水污染事故,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組(指揮領導組、宣傳疏導組、后勤保障組、緊急救護組)為龍頭,展開各項救護工作。

          2、規范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定期體檢,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衛生要求(辦理健康合格證),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并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未進行水質凈化和消蠹的學校自備水源水應標有“非飲用水”的明顯標示;學校應配備茶爐,同時為班級、宿舍配備足夠數量的暖水瓶,確保學生飲用開水;確實不能保證供應開水的學校要號召學生自帶白開水或純凈飲用水。

          3、加強師生的飲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廣播等,開展飲水衛生安全及水源性傳染疾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學生了解飲水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傳染疾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學校使用的桶裝凈化水,要及時索取桶裝水生產單位的有效衛生許可證復印件或飲水機有效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復印件;飲水機要定期消蠹,并由供水商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消蠹。做好飲水機定期活洗消蠹書面記錄,提醒飲水機活洗消蠹專業機構定期為學校的飲水機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

          1、建立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飲用水污染事故隱患。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并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蠹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蠹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3、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

          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4、當出現飲用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性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5、當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的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全校教工,及時解除控制。

          6、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7、對病人的處置:

          (1)停止飲用相關飲用水;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已飲用過的水標本,并送檢疫部門檢測。

          (3)及時將病人第一時間送醫院進行急救治療,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

          8、對可疑飲用水的緊急處置:

          (1)保護現場,封存有污染的飲用水;

          (2)追回已流出、儲存、分發的飲用水;

          (3)在市疾控中心專家的指導下,對有蠹飲用水進行無害化處理。

          9、對中蠹現場緊急處置:對接觸過污染飲用水的茶具、容器進行徹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

          監督部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衛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4

          為做好我園水污染事件發生控制工作,保障全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幼兒園預防水污染應急預案如下:

          1、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原則:

          1、幼兒園成立傳染病流行應急領導小組,由園長和后勤園長及名班班主任,指揮并調查分析及處理。

          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秦文娟

          副組長:謝強謝暢,劉小敏,李孟文

          組員:黃勝平、唐定美、唐娥、沈映、陳夢筆、呂葉子、

          陳雪星、袁博、吳小玉

          2、一旦發現水污染事件發生,各級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逐級上報到業務園長,業務園長調查分析后在30分鐘內上報園長,園長調查核實后在1小時內上報上級行政及有關主管部門。

          職責分工:

          園長:負責全園師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領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副園長:負責指揮協調各工作組應急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向園長及時匯報情況。

          后勤園長:一旦有水污染事件發生,后勤組要及時提供必須的備品、物資、經費及生活服務,同時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考研組:組織各班班主任全力支持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正確教育引導師生強化體能鍛煉,提高免疫力。

          以上各組要協調相互之間聯系,開通電話、收集、處理相關信息,對突發事件調查分析,及時上報。

          3、幼兒園提高對衛生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的認識,在當地衛生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加強對全園師生進行衛生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

          4、幼兒園每學期安排各班老師和幼兒參加衛生知識學習和培訓。

          2、當幼兒園發生水污染事件時:

          1、幼兒園立刻切斷污染水源,禁止師生飲用,并及時供給清潔衛生水,以保證師生用水。

          2、園長負責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教育主管部門、當地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單位名稱、地址、人數、水污染情況等。

          3、如有受害師生,要及時接受檢查治療,做好隔離、消毒工作,防止再次受害。

          4、保健員負責協助當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水污染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報告,并做好相關衛生工作措施的落實工作,做好師生及家長的宣傳教育工作。

          3、其他

          1、幼兒園的廁所、衛生間必須達到衛生標準,每天清洗兩次,每周清理消毒一次。

          2、幼兒園的休息室、活動室每周進行一次衛生消毒,學生的餐飲必須由學校和食堂管理員把關。

          3、幼兒園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通暢,各級負責人按到緊急情況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

          4、如果各級負責人管理不利,使突發事件生成不應有的損失,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5

          一、工作機制建設

         。1)監管機制健全

          1、有食品安全規劃

          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等。根據本地實際,明確部門職責、時間進度、經費保障等。

          2、部門職責分工明確

          政府(或食安委)責任、部門責任,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無縫隙全程監管責任體系。

          3、有食品安全計劃或方案

          連續三年的食品安全計劃或方案。

          4、有部門例會制度和聯動工作機制

          牽頭(或協調)部門、成員單位聯動機制和例會制度。

         。2)環境衛生

          1、經營場所選址

          距離暴露垃圾場(站)、污水池、旱廁、糞坑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環境和場所衛生

          內部地面平整完好,無垃圾及積水;墻壁及吊頂清潔完好,無灰塵及污物。外部地面硬化、綠化及平整,無暴露垃圾和衛生死角。門窗、外墻和牌匾清潔,無亂貼亂畫。

          3、專用垃圾容器存放、無外溢

          垃圾存放容器配有蓋子,密閉存放,無外溢或散落,外部清潔無污垢。

          (3)食品采購

          1、供貨單位營業執照和食品許可證

          隨機抽取5件食品,注意查看保質期及存放條件。

          2、購貨發票或供貨憑證

          證照在有效期內,經營范圍與所供食品相符。加工廠、大型超市、批發商還應提供食品檢驗報告單復印件。

          3、檢疫合格證

          查閱檢疫合格憑證,品名、日期和數量與所查相符。

          4、進貨臺賬

          隨機抽取2件食品,反向索取購物憑證和進貨臺賬。

         。4)食品儲存

          1、庫房隔墻離地,分類、分架存放

          所有食品不能直接與地面和墻壁之間接觸。食品與雜物、吸潮的食品與青菜及有異味的食品和吸味的食品在同一空間內存放。

          2、生、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

          生品:需經清洗、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半成品:不需清洗直接、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成品不需要清洗和加熱直接能夠食用的食品。

          3、密閉防污染措施

          食用前不能清洗直接入口性食品及散裝食品原材料都需密閉加蓋存放。

          4、儲存條件符合產品標識要求

          標識儲存條件的食品,按標識的條件存儲,易腐食品應放在8℃以下或60℃以上保存。

          (5)食品加工

          1、流程布局合理

          車間是否從原料到成品方向布局,人流與物流界限清晰,內包裝間、冷葷間、分餐間、洗手、消毒是否符合規定。

          2、無腐敗變質、過期或禁用原材料

          查看食品及其原料有無過期、變質、生蟲及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3、無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工具容器混用、摸過生食或污物的手未經清洗消毒直接接觸熟食的問題。

          4、包裝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對使用的包裝袋、一次性餐飲具進行索證、索票。

          5、運輸車輛專用、清潔、溫度符合產品要求

          運輸食品的車輛是否專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冷藏車廂內溫度低于8℃,冷凍低于-18℃以下。

          (6)食品添加劑

          1、專店采購

          檢查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

          2、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查看有無專柜、是否加鎖和有專人保管。

          3、專用稱具

          稱具維修保養完好,稱重精準,能夠正常使用。

          4、專用臺帳

          查看記錄的使用日期、添加劑品名、添加量和添加比例、記錄人等。

         。7)食品檢測

          1、產品安全標準齊全

          所生產的食品分別由對應國(行)標、地標或企標,企標有備案證明。

          2、設備滿足標準檢測需求

          檢測設備與檢測指標一一對應。

          3、人員經過培訓上崗

          資質證件與本人相符,證件真實有效,與所從事的檢測工作相匹配。

          4、檢測記錄齊全

          檢測記錄的數據結果與檢測報告相一致。

          二、餐飲業和集體食堂衛生管

         。1)行政許可

          1、亮證經營

          懸掛在店堂前廳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2、無超范圍經營

         。2)量化分級管理

          量化分級公示率、公示級別與標準相符。

         。3)從業人員管理

          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從業人員衛生培訓及個人衛生、按規定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原料采購

          有供貨單位營業執照和食品許可證、發票或供貨憑證,肉類檢疫合格證、有進貨臺賬

         。5)食品加工

          流程布局合理 ;無腐敗變質、過期或禁用原材料;防交叉污染措施;餐廚廢棄物定點清運

          (6)食品添加劑

          專人采購、保管;專柜存放;專用稱具;專用臺帳

         。7)病媒防制

          消毒設施齊全、場所內無鼠、蒼蠅和蟑螂

          三、牲畜屠宰管理

         。1)管理

          1、實施定點屠宰管理、落實檢驗檢疫制度、實施宰前、宰中、宰后檢疫管理。

         。2)屠宰場所

          1、布局合理、設施齊全 、操作規范、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與管理、檢驗檢疫檔案資料齊全。

          四、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

          (1)管理機制

          1、生活飲用水安全納入城市發展規劃

          查看城市發展規劃是否包括生活飲用水安全的有關內容。

          2、監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查看同級財政預算是否包含生活飲用水監管經費。

          3、集中供水實施許可管理制度

          查看本地區集中供水的許可管理制度或者有關工作的通知方案等,對集中供水單位應實行衛生許可管理。

          4、制定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查看本地區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2)集中供水

          1、建立企業內部飲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應建立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飲用水衛生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飲用水操作工藝流程

          查看集中供水單位的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內容完整齊全。根據不同的水質處理工藝,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的反應、絮凝、沉淀、集泥、排泥、集水、配水、過濾、反沖、排污、消毒等凈化處理設備工藝是否符合要求。生活飲用水的輸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應密封,不得與排水設施及非生活飲用水的管網連接。

          3、持有飲用水衛生許可證

          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的飲用水衛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4、飲用水操作人員持有健康體檢合格證

          查看集中式供水單位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應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能上崗,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崗工作。

          5、生產區30米內無生活區或污染源

          應劃定生產區的范圍。生產區外圍30m范圍內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不得設置生活居住區,不得修建滲水廁所和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渠道。集中式供水單位的供水為地下水源時,單獨設立的泵站、水井、沉淀池、清水池的外圍30米內有無污染源。

          6、水凈化處理設備符合工藝要求

          應配備符合凈水工藝要求的水凈化處理設備、設施和相應的消毒設施,保證正常運轉;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定期對管網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質污染。水處理劑和消毒劑的投加和貯存間應通風良好,防腐蝕、防潮,備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應急處理設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7、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清洗、消毒

          查看清洗消毒記錄檔案,是否定期對各類貯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定期對管網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質污染。

          8、涉水產品許可批件或安全評價報告

          購買或者使用的輸配水設備、水質處理器、防護涂料、水處理劑以及其他涉水產品應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并進行存檔備查。

          9、有安全防范和事故應急處理設施

          集中式供水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具體應急預案,定期檢查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0、配備專職水質檢測人員

          應配置必要的水質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檢驗。

          11、檢驗記錄完整清晰

          水質檢驗記錄應完整清晰,檔案資料保存完好。水質檢驗的項目、頻次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并保障供給的生活飲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

          12、設備設施符合工藝要求,運轉正常

          供水環境、水質處理、清洗、消毒工藝是否符合要求,設備正常運轉。

         。3)二次供水

          1、從事二次供水人員有健康體檢合格證

          查看二次供水單位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應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能上崗,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崗工作。

          2、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無滲漏

          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無滲漏,尤其不能與消防水箱相連或共用。

          3、水箱周圍無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蓄水池周圍10米以內不得有滲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圍2米內不應有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4、設施設置符合規定要求

          二次水箱供水設置在建筑物內的水箱其頂部與屋頂的距離應大于80厘米,水箱應有透氣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應滿足水箱內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應有蓋或門,并高出水箱面5厘米以上,且有上鎖裝置,水箱內外應設有爬梯。水箱應安裝在有排水條件的底盤上,泄水管應設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與泄水管均不得與下水管道直接連通,水箱的容積設計不得超過用戶48小時的用水量。二次供水設施有無水質消毒設備且正常運轉。無負壓供水新設備與市政供水管線連接處是否設倒流防止器、防污隔斷閥以及相應防止局部污染的措施,自來水進水壓力應不低于0.15MPa,使用該設備對自來水管網串接處產生的壓降差小于0.01至0.02MPa,新設備的穩流補償和管道過濾裝置應設有便捷的清洗管道及閥門,使用單位每周至少檢查一次。與飲用水直接接觸的供水設備及用品,是否可能對水質產生污染。

          5、涉水產品許可批件或安全評價報告

          水箱的材質和內壁涂料應無毒無害,二次供水設施中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應具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件。

          6、清洗、消毒制度落實情況

          二次供水管理單位每年應對供水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對水質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恢復使用,以保證居民飲水的衛生安全。

          (4)小區直飲水

          1、原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使用的凈水設備、輸配水設備等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應具有衛生許可批件。原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要求。采用反滲透水質凈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反滲透處理裝置》要求;采用納濾水質凈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飲用水凈水水質標準》(CJ 94)要求;采用其他水質凈化技術時,出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一般水質處理器》要求。每臺設備定期進行水質檢測,有檢測報告。

          2、凈水、配水設備衛生許可批件

          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及其更換的濾芯濾材應取得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批件。機身須有產品銘牌并注明產品名稱、型號、生產企業等。比照經營單位提供的衛生許可批件核對安裝的現場制售水機的名稱、型號等。

          3、定期消毒、更換濾材

          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單位應對制水設備的安全負責,加強日常管理和檢測,安排專門人員每天對制水設備巡查一次,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根據制水設備的技術要求定期進行消毒、更換濾材、開展檢測,并將消毒、更換濾材、檢測、每天巡查等衛生相關信息及的在制水設備的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4、市政供水、自備供水單位管理

          設備的放置應遠離垃圾房(箱)、廁所、禽畜飼養、粉塵和有毒有害氣體等污染源。設備的安裝位置地面平整固化,具備廢水排放設施,周圍不得積水。供水設備不得與非飲用水管道相通,與生活飲用水連接處須裝止回裝置。原水水質和出水水質衛生要求與管道直飲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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