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道路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道路事故處理應急預案1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辦公區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3.2應急小組成員聯系電話
略
3.3職責
1.各隊經理助理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經理部設置車輛管理所,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責部門。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經理部主要領導匯報,并組織救援工作,此項工作由調度劉一博負責。
3.經理部辦公室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相關部門。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協助主責部門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辦公室主任楊軍是此項工作的負責人。
4.經理部工程部為相關部門,機械管理人員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值班調度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向工程部部長、辦公室主任和經理部主要領導匯報,并根據公司車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及時傳達給發生故障/事故的單位或司乘人員,并與之保持有效聯系,及時了解和反饋事故搶險的最新動態。
5.經理部安質部為相關部門,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經理部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經理部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緊急搶救電話,同時撥打各隊車輛管理所或經理部值班調度電話,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 “110” 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經理部,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钱斳囕v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仁鹿尸F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⑴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經理部值班調度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調度接到報告后,立即向組長或幅組長報告。對重大、特大事故要在12小時內用電話、電報等上報公司安質處。
、剖鹿受囕v的所屬或使用單位當不能確定是否是重大及以特大事故時,也須在12小時內報公司,公司在24小時內報集團公司安質處,待事故定性后再行更正。
⑶機動車事故統計辦法及報表仍執行集團公司“機動車肇事登記表”、“機動車肇事(月報)統計表”、“機動車肇事情況報告表”制度;一般及以上事故要隨月報表報集團公司;當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職工因工傷亡時,還須按傷亡事故統計規定上報公司安質處。
3.經理部的應急救援
⑴經理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戚p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經理部車管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墙拥街卮蠼煌ㄊ鹿蕡蟾鏁r,經理部委派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副組長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冉拥教卮蠼煌ㄊ鹿蕡蟾鏁r,經理部主要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對于輕微事故,由車輛所屬單位調查處理,并報經理部安質部門。
3.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單位報經理部,經理部可視情節派人協助地方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經理部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報公司。
4.經理部車管所在接到事故的報告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5.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報公司、集團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地方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由公司按規定處理,并報集團公司。
6.經理部車管所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
7.對事故責任者由經理部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報公司。
8.經理部車管所、安質部對車輛事故進行上報,建檔制度,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經理部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須經經理部再次選拔、培訓,擇優上崗。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下崗。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公司或項目經理部等車輛的所屬或使用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經理部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應急演練記錄。
4、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5、車輛事故報表。
道路事故處理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貴州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縣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依法規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處置事故人員的安全防護,提高科學指揮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關程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1.4.2 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增強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
1.4.3 整合資源,信息共享。按照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情報信息的溝通與交流,以信息網絡等為載體,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1.4.4 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死亡1人、受傷3人以上、涉及國外(境外)人員、造成道路交通堵塞,以及其他需要多部門聯合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并根據事故復雜程度視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各有關部門在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
2 啟動條件
2.1 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車輛發生路外交通事故時,也應按照本預案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2.1.1 Ⅳ級(一般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或一次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2.1.2 Ⅲ級(重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重傷10人以上的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2.1.3 Ⅱ級(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2.1.4 Ⅰ級(特別重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以上各級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2 預案的啟動
發生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對接報信息及時研判,作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決定。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縣應急委員會應當迅速報告市應急委員會,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縣應急委員會應及時報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
3 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領導機構
3.1.1 成立關嶺自治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處置指揮部),作為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指揮機構?h應急處置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根據縣應急委員會的指令,統一組織指揮縣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向縣應急委員會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等。
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政府辦、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衛食藥監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法制辦、事故發生地鄉鎮等部門負責人任副指揮長。
3.1.2 縣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由縣公安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傳達和執行應急處置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和報告應急處置指揮部的應急指示的執行情況;負責與縣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現場應急組織保持聯系;協調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負責處理縣應急處置指揮部日常事務和其它交辦事項;對縣應急處置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履行預案中的職責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3.1.3 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縣公安局:負責領導和組織公安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進行維護、負責現場勘查、調查取證、疏導交通,追捕責任事故逃逸人,對事故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核實等工作。依法打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縣交通局:負責優先運送救援人員和物資,組織調配運送緊急救援物資所需運輸工具;負責調度指揮交通事故落水(失蹤、遇難)人員附近船舶進行救助。
縣公路管理段:參與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被毀壞的道路及交通設施等。
縣安監局:參與交通事故的調查工作。
縣司法局:負責協調律師、組織基層司法所,參與重大、特別重大交通事故的調處。
縣衛食藥監局:負責組織實施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工作,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協調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縣法制辦:負責提供法律法規支持和政策咨詢。
縣監察局:負責組織對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察。
縣氣象局:負責監測事故現場天氣氣候,及時提供天氣氣候分析預測信息,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通報。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通過廣播電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播發交通事故案例情況、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傳廣告等。
縣消防大隊:負責緊急情況下專業人員和特種搶險設備的調動。
事故發生地鄉鎮:負責參與相關部門對交通事故的協調、善后處理,配合做好社會穩定和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
4 預警機制和信息管理
4.1 縣公安局要建立以派出所、交警大隊、110指揮中心為依托的交通事故信息常規監測網絡,及時收集、監測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
4.2 發生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公安局接報后,要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最遲不超過1小時),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先期采取的措施、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5 應急處置
5.1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發生地鄉鎮、派出所和交警大隊、基層衛生院等單位要在統一口徑的前提下,立即上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同時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態擴大。
5.2 預案啟動后,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5.2.1 現場搶救。事故發生地的鄉鎮和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
5.2.2 交通管制。根據處置交通事故的需要,報請縣應急委員會批準,現場指揮部可以依法決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的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5.2.3 醫療救護?h應急處置指揮部指令衛生部門緊急派遣醫療機構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現場醫療救護,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現場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護送轉至相關醫院搶救、治療。衛生部門還應密切跟蹤該醫院采取的醫療救護措施,督促或協調醫院不得擅自停止救治工作。必要時,衛生部門應請示縣應急處置指揮部是否商請省、市醫療機構專家參加救治。
5.2.4 調集征用。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縣應急處置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為主,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照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6 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對現場進行清理,報縣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7 事故善后工作
7.1 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或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7.1.1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鄉鎮和有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助工作。
7.1.2 縣應急處置指揮部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及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7.1.3 縣衛生部門要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縣民政等有關部門要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7.1.4 被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應當及時歸還;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7.1.5 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7.2 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縣公安局要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對重大、特別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縣應急處置指揮部和縣應急委員會作出報告。
7.3 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由縣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重大、特別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縣公安局負責;輕微、一般交通事故信息由縣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發布。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通過縣主要新聞媒體、網站發布信息。
8 應急保障
各鄉鎮和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本預案切實做好對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和善后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8.1 人力保障
8.1.1 組建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各鄉鎮也要相應組建。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8.1.2 縣應急預備隊伍由公安、武警、消防、醫療衛生等部門人員及有關專家等組成。
8.1.3 各鄉鎮組織民兵、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應急救援隊伍。
8.2 財力保障
財政部門應安排交通事故應急專項資金,保障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通信系統、救援排險、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8.3 物資保障
8.3.1 建立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交通事故應急物資,包括搶險救援設備器材、防護器材、救治藥品等,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以實物形式為主。對有保質期或有效期的儲備物資,在保質期、有效期內或期滿后,應及時調劑使用或更換。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8.3.2 縣發改局、縣工貿局負責組織、協調重大、特別重大交通事故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等保障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8.3.3 縣衛食藥監局要建立藥品、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設備、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度制度。
8.4 醫療衛生保障
8.4.1 縣衛食藥監局負責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要求,制定相應應急準備措施,組建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安排好傷員接收和跟蹤救治相關工作。
8.5 交通運輸保障
8.5.1 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事故現場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8.5.2 公安和交通部門要及時通報道路維修地段狀況,隨時引導救援車輛通行。根據事故發生地周邊道路情況,盡可能開辟繞行道路,指揮疏導被堵車輛繞行,將交通事故引發的交通堵塞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8.5.3 根據救援需要,調集足夠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優先運輸。
8.6 治安維護
縣公安局要制定應急狀態下維護治安秩序的各項工作方案。應急期間,要組織力量參與事故現場和局部地區現場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故發生地周邊地區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8.7 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交通事故時,應當對事故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大、特別重大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門要及時疏散人群。
8.8 通信保障
8.8.1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后,依托電信、移動、聯通等社會公眾通信網絡,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8.8.2 公安交警部門以交通指揮中心為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大隊以值班室為通信聯絡中心。
8.8.3 交通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領導和保障人員組成的值班隊伍。
8.8.4 當發生施救時間較長、施救難度較大的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鄉鎮、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聯絡暢通。
8.9 公共設施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規劃與建設,應當充分考慮重大、特別重大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9 監督管理
9.1 預案演練
按照預案要求,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演練、指揮協調系統演練、應急專業隊伍演練、應急處置過程演練等。演練科目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現場模擬或模擬現場方式實施。對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9.2 宣傳和培訓
宣傳、法制、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應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縣人民政府將適時組織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上崗前的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本單位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9.3 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因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延誤重大、特別重大交通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撫恤。
對因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10 附則
10.1 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進行重大、特別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鄉鎮和縣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實行定期評審與更新制度。
10.2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10.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事故處理應急預案3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和處置工作,提高緊急應對和快速處置交通事故的實戰能力,保障交通事故傷員得到及時救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根據《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特制定石家莊市公安局關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樹立“時間就是生命,生命高于一切”思想,超前謀劃,精心組織,加強備勤,落實責任,建立快速反應、協調聯動應急機制,根據交通事故傷亡程度,實施相應處置措施。做到接處警快、現場搶救快、勘查現場快、恢復交通快,有效控制突發事故的危害蔓延,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和政治穩定。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ㄒ唬⿷碧幹脵C構
市局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全市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即轉為應急處置指揮部。應急處置指揮部職責:決定應急處置預案的啟動和實施,并負責應急處置的指揮調度工作。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市公安局局長,副組長:市公安局分管交通的副局長。市局指揮部,消防救援支隊,事發地縣(市)、區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及市交管局其他局領導、交通控制中心、辦公室、秩序處、事故處理大隊、公路巡警處、警務保障處、通信處、宣傳處、各縣(市)、區交警大隊主要領導為成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
。ǘ┈F場處置機構及工作職責
事故現場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有交管局一名領導任指揮員,根據處置需要和任務分工,現場指揮部參與處置人員分為:指揮調度、交通疏導、現場保護、現場搶救、現場勘查、后勤保障、通信保障、事故善后、對外宣傳處理9個小組。
1、指揮調度組職責。
市局指揮部和市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為指揮調度組,負責及時掌握和報告事故情況及發展態勢,并準確傳達應急處置指揮部的調度指揮命令。
2、交通疏導組職責。
事故發生地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及通行路線的交通疏導,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傷亡情況,迅速組織足夠警力,對事故現場周圍及其所涉及路段實施交通管制,留出進出現場通道,保證救護車、運送傷員車輛及上級領導車輛安全暢通。
3、現場保護組職責。
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負責事故現場外圍警戒,疏散圍觀群眾,保證受傷人員的組織搶救工作不受影響,保證死者家屬不進入現場警戒范圍內,保證現場物品不丟失,現場痕跡物證不被破壞。
4、現場搶救組職責。
事故發生地交警大隊先期組織搶救事故傷員工作,一是通知“120”救護車趕往事故現場。二是協助醫療部門做好組織搶救工作。三是利用破拆工具拆解車體搶救被擠壓在車內的傷者。四是對現場尸體用“安息袋”包裹,放至適當地點。五是在搶救傷者過程中,需挪動物品時,標明原始位置。
5、現場勘查組職責。
交管局事故大隊及案發地交警大隊組成現場勘查組,一是認真勘驗現場,保證丈量數據準確、細致,現場繪圖規范,現場照相全面,勘驗筆錄完整、無誤。二是迅速組織人員走訪事故現場見證人,做好詢問筆錄。三是對交通肇事人員重點控制,專人看管,并及時進行訊問。四是派員到醫院,搞好傷者的詢問筆錄。五是在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現場勘查和調查訪問情況,初步分析事故成因、判明事故性質,逐級上報。
6、后勤保障組職責。
后勤保障由交管局警務保障處和案發地交警大隊組成,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確保應急處置過程的物資供應。
7、通信保障組職責。
交管局通信處做好日常通訊器材維護、保養,保證應急處置通信系統網絡暢通,一呼百應。
8、事故善后處理組職責。
首先,案發地交警大隊在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清理及物品保管,并及時與殯儀館取得聯系,迅速派車運送尸體。其次,對事故傷亡人員,查明身份,并及時通知家屬,在當地政府及公安機關領導下,做好死傷人員家屬安撫工作。第三,交管局事故大隊與案發地交警大隊寫出事故成因分析及調查報告,呈報應急處置指揮部及上級公安機關。
9、輿論疏導組職責。
交管局宣傳處負責接待新聞部門記者,保證對突發交通事故的報道客觀、真實,避免新聞單位隨意炒作,減少不良影響。
三、應急處置措施及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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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指揮中心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詢問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后,立即通知轄區交警事故處理部門民警趕赴現場處置。有人員傷亡的通知“120”救護車趕往事故現場救護傷員。如果同時發生由交通事故引起的火情或化學危險品泄露、燃燒、爆炸等危險情況,由市局指揮部指令消防救援支隊趕赴事故現場滅火搶險。對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詳細詢問并記錄肇事車輛顏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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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對發生亡人或者有重大影響的交通事故,處理事故民警在迅速報告交警大隊長、轄區公安局同時,立即報告交管局控制中心,交管局控制中心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根據有關規定層級上報相關上級單位。涉及營運車輛的,同時通報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
。ㄈ┈F場處置
1、事故發生地交警大隊接報警后,大隊長首先根據事故情況,迅速組織足夠警力趕赴現場,立即開展以下工作。一是組織和協助醫務人員搶救傷員。二是在現場周圍設置警戒線,在距現場來車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設置發光或反光的交通標志,引導車輛、行人繞行。三是組織民警疏導交通,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安全地帶等候,引導勘查、指揮等車輛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來車方向的道路右側,車輛開啟警燈,夜間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四是對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在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的同時,采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疏散過往車輛、人員。五是對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對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交通事故,市交管局主要領導或主管事故領導到達現場,擔任指揮長,組織應急處置指揮。死亡10人(含)以上交通事故,由主管交通副市長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調動警力和運輸車輛,由應急處理指揮長視情下達調度指令。
3、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市交管局事故科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指導調查。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交管局應急處置機構指揮相關部門,按照9組任務職責分工立即展開工作。
。ㄋ模┈F場調查
1、轄區交警大隊先期組織勘查交通事故現場,勘驗人員穿著反光背心,如夜間需佩戴發光或反光器具,遇有載運危險物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根據需要穿著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
2、勘查現場嚴格按照工作規范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并做好現場攝像工作。對可能因時間、地點、氣象等原因,導致痕跡或者證據滅失的,及時進行測試、提取、保全。對肇事人員驗明身份,依法對肇事車輛及肇事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
3、現場勘查完畢,清點現場遺留物品和財物后,迅速清理現場,盡快恢復交通。
4、對交通肇事涉嫌犯罪人員,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有關部門。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根據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布置堵截和追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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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市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下,市交管局有關部門積極協調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迅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組織對死傷人員家屬的救濟救助,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二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先期搶救費用。三是對死傷人員家屬,做好食品、飲水、住宿等安置工作。四是對參與應急處置的人民群眾,按照有關政策給予褒獎。五是根據事故調查情況,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應采取措施的建議,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市局相關部門及各交警大隊要把應急處置交通事故,做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來認識,根據石家莊市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預案,制定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作為專項應急處置預案的組成部分,確定組織指揮、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現場搶救、后勤保障、事故善后處理任務分工,明確要求,明確職責,明確紀律,明確獎懲,做到統一指揮,全力以赴,快速出警,救助及時,確保人員傷亡減小到最低限度。
。ǘ┘訌姮F場救助培訓,強化物質裝備。一是各大隊要組織對事故處理民警進行現場搶救常識培訓及考核,提高現場救護技能。二是現場勘查車必須備有搶救傷員藥品及救助簡易器材,如:止血帶、繃帶、固定架板、擔架及必備藥品。三是交通事故破拆工具、通訊設備,要保持良好狀態。四是交管局計財處為事故處理民警購置防護服及反光背心,確保應急處置裝備落實到位。
。ㄈ└愫脜f調配合,落實交通事故快速搶救機制!122”、“110”、“119”實行三臺合一和密切配合,為進一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要與“120”急救部門”建立信息通報網絡。各交警大隊要與定點急救醫院、殯儀館等建立交通事故協調聯動快速處置機制,形成布局合理、高效運轉的搶救網絡。
。ㄋ模┘訌娦畔⒎答。各大隊轄區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后,在全力組織搶救傷者的同時,必須立即上報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對遲報、瞞報或誤報造成后果的,實行責任倒查,堅決追究大隊主要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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