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種隱患,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安定,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頒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將預防工作納入科學化、規范化管理軌道。學校中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學校的發生和發展。
二、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
三、監測網絡
建立起學校、政務處(值班室)、年級組(班主任)三級突發事件防控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華晶學校預防監測領導小組指揮長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務工作的副校長任副指揮長,預防監測站設在校政務處(值班室)。
學校按照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
四、防控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學校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范圍內各種情況報告后,年級組(班主任)必須在半小時內報到政務處(值班室),學校必須在1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教育科技局報告。
預警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必須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名稱、性質、可能原因、波及范圍、發病人數及健康狀態、潛在威脅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時報告報告單位和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誘發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責任報告人應對上一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信息進行確認。
五、突發事件預警分級
根據《保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突發事件分為三級預警。
六、防控措施
根據預警級別的不同,采取相應措施。
三級預警:
1、防控領導小組進入工作,主管領導主持日常工作,并隨時向領導班子匯報,進行必要的防護知識的宣傳。
2、學校實行部分門禁,進入校區實行驗證制度。
3、學校門口設立主要病癥檢測制度。
4、加強環境衛生狀況檢查。
5、進行防護水平升級的人力、物力準備。
二級預警:
1、學校開始實行門禁制度。
2、住校學生一律不許出校門,走讀學生進校門要進行主要病癥檢測。
3、建立學生疫情監控制度,實行學生每日健康登記制度。
4、教職工限制出入,嚴格控制與疫區之間的人員流動。
5、學校開始設置醫學觀察區,對外來人員進行一定時間的必要觀察。
6、每天定時在規定部位消毒。
7、校領導帶班,安排人員值班。
8、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準備狀態,相關物資、設施到位。
一級預警:
1、學校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除領導機構成員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員在搞好防護并經校長批準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員一律不許出入校門。
2、學校主要領導主持防控工作。
3、校領導24小時晝夜值班。
4、校領導至少1人實行保護性隔離,給所有在一線工作的人員配備防護藥品,實行嚴格防護。
5、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實行局部隔離,部分區域非學校主要領導任何人不能出入。
7、開始全方位的消毒,對重點區域進行嚴格消毒。
8、對出現疫情的班級停課。
9、與政府防疫部門、醫療機構保持熱線聯系,確保病員的及時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資支持。
10、做好特殊時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華晶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教育局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開展工作。
華晶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教務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
1、綜合協調辦公室: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對內對外的協調、聯絡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時、暢通的'聯系,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指揮協調各組的應急工作。堅持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信息。負責起草出臺的各種文件。統一宣傳報道工作。
2、應急分隊: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協助領導深入學校組織學生的身體健康的監控,以及有關應急工作。
3、學生工作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等組成。負責各年級的聯絡工作,做好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
4、后勤保障組:由總務處負責資金、物質保障和防護物品、藥品的供給。
5、教學保障組:教務處組成。負責調整教學計劃,組織應急時期的教學工作,維護教學秩序。
6、信息情報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組成。負責監測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傳達、報告工作。
7、安全保衛組:由政務處(含體育組)和當時值班人員組成
八、調查與控制
1、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要及時通知本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衛生監督機構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現場勘察并采取措施,確定危害程度,做出評價報告。
2、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組織力量,群防群控,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并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傳有關衛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科學預防知識。
3、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時,學校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4、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緊急應對機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
5、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將依據有關法律依法處置。
6、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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