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應急預案
引導語:你知道如何制定飲用水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飲用水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飲用水應急預案
為了及時、有效地應對生活飲用水突發事故,避免或減少因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立即控制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2、有效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迅速查明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原因,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
3、緊急救治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二、組織機構
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區衛生局成立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區衛生監督、疾病控制機構領導和專家組成。工作職責: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領導、協調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調查、處理工作。
2、下設三個工作小組。
1、調查處理組。組長:區衛生監督所所長,成員由區衛生監督所及區疾控中心有關人員組成。工作職責:立即到達現場,迅速了解現場的基本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制定控制措施及調查方案。
2、采樣檢測組。組長:區疾控中心主任,成員由區疾控中心有關人員組成。
3、醫療救治組.組長:區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成員:各醫療衛生單位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工作職責:及時救治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三、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報告。醫療衛生機構、有關單位和個人發現突發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機構同時報告,接到報告的區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機構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衛生局報告,區衛生局按照《鎮江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向區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對符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要求的,由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登錄《中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網站,進行網絡報告。
2、水質采樣監測。采樣監測人員應立即對污染水源進行現場采樣監測,對現場調查的污染物的種類、污染的程度進行快速篩查;結合現場調查初步分析確定主要的污染物,制定開展進一步水質檢測方案,盡快查出主要污染物,對其水質污染的趨勢和動態,作出分析和判斷。
3、現場調查處理。
(1)現場調查處理人員應立即開展下述現場調查:生活飲用水突發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可能原因、過程以及當事人;污染物的品名、種類、性狀、數量、污染程度等。
(2)根據污染物的毒性分析,調查可能發生的中毒危害或已有的中毒者,以及對污染的擴散趨勢進行分析推測。
(3)調查供水區人群的.異常現象,做好異常現象的登記、調查和病癥者的調查。
(4)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控制或減少污染物污染的范圍和程度,污染嚴重者,應立即通過當地政府,積極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對供水單位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臨時供水措施。
(5)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告知當地居民,在事故解除前,不得擅自飲用疑似污染的水體。
(6)向當地政府提出進一步防控污染水源的建議或方案。最后,對事故原因進行總結和報告,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直至刑事拘留。
(7)污染原因消除后,受污染水質經衛生監督檢測合格,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后,公告居民方可飲用。
4、醫療救治。立即組織當地和臨近地區的醫療機構進行轄區人群的健康體檢和醫學觀察,嚴重者應立即組織醫療救治,提高治愈率,降 低死亡率。
四、應急保障
1、應急儀器、設備保障。配備生活飲用水現場快速測定感官、化學、毒理及細菌學等指標中常見污染物所需設備、試劑、容器、容量瓶等必備用品.配備常規調查取樣器材以及現場調查取證器材。
2、應急人員技術保障。應急小組成員應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專業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學習,掌握生活飲用水衛生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的處理。對常見水體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理進行演練,做好日常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測工作,特別是對容易導致污染水源的危險因素做好預防控制工作。
3、經費及后勤保障。做好應急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的各種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經費、交通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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