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告訴孩子離婚的事實
離婚對孩子是多少都是有影響的,但無論怎么樣,家長們也請告訴孩子離婚的事實!
今天看到一則讀者留言,理了理,大概如下:
W先生和妻子離婚,房子和孩子判給前妻,W先生凈身出戶。
但因兩人同城,離婚后,W先生沒錢買新房,一直居住在原來的房子里,同進同出,因為“怕給孩子造成分離的痛苦”。
直到后來,他遇見現任妻子,從那里搬離,組建了新的家。
再婚以后,W先生對現任說,我不能對不起我兒子,所以,我得經常回去住幾天。
現任說,回去探望可以,但不能留宿。
W先生愛子心切,不接受。他執著地孤身前往,留宿一兩天,再若無其事地回來。
現任說,你已經結了婚,不再是一個人,所以,請你照顧一下我的感受。
她提出兩條建議:
我不反對你看兒子,但你可以帶我一起去呀。
非要留宿,就把兒子帶過來,住在我們家,房間有的是,我也會陪他,和他一起玩!
W先生以一個理由否決了:我不能讓兒子看到你。因為他會疑惑,怎么又來了一個阿姨,然后懷疑我和他媽媽離婚......這會對他造成傷害。
他隱藏著這個秘密,如同懷揣著贓物的竊賊,躲著、防著、偷著,獨自前往前妻家,為兒子上演父母雙全、家庭和睦的折子戲。
現任漸漸心生抵觸。
因為隔絕,所以心生距離。因為對抗,所以排斥理解。
她想:你和前妻兒子如此不依不舍,為什么又要娶我呢?!終于,在W先生又一次在前妻家留宿的夜晚,她收拾好自己的東西,訂了次日的機票,離開那個家。
W先生很委屈,他在來信中說,我只不過不想傷害我兒子,不想讓他知道離婚的事實,我錯了嗎?
我說,是的,你錯了,你早就應該告訴孩子這個事實。
許多大人因為離婚時受到傷害,會覺得離婚恐怖至極。
但事實上,它和結婚一樣,是一種自由選擇的結果。都有取與舍,都有愛與痛。不愛了,于是不茍且,下一個路口說再見,選擇另一種生活。
而且,這種選擇的背后,還必須有錢、人格與能力的支撐。
經濟夠獨立,才能妥善安排后事;
人格夠獨立,才能明晰自我需求;
能力夠強大,才能處理復雜糾紛。
因此,離婚就是一個大寫的'自由——自由不是想要什么就要什么,而是想不要什么就可以不要什么。
這是多好的事情啊!
但,奇怪的是,許多成年人認為,離婚意味著不合,不合意味著問題,問題意味著毛病,毛病意味著人格缺陷、性格弱點、精神殘障等一系列古怪的衍生物。
真是扯雞巴蛋。這世界就因為類似的蠢人太多,才變得越來越糟。
如果你還有點理智,就不必對離婚心懷羞恥,而不要將這種情緒,投射到孩子身上。
與W先生相反,是教育界的一朋友。他離婚時,孩子正好七歲,父母坐在一起,直言不諱對她說:“寶寶,爸爸媽媽離婚了。”
孩子不懂。
于是改口告訴她:“就是爸爸媽媽不在一起生活了,但我們依然愛你。”恬淡得就像討論,明天早餐,我們吃白粥和油條哈。
然后,又輕松愉快地聊了些話,比如很多大人離婚,這是很平常的事情,與寶寶沒有關系,只是爸爸媽媽需要換一種方式相處,這樣呢,爸爸媽媽和寶寶,每個人都可以非常開心。好不好?
最后抱著她,說:“你永遠是爸爸媽媽最棒的孩子,是我們一生最愛的寶貝。”
孩子沒有任何掙扎地接受了。
對離婚的理解,大人與小孩,是不一樣的。
對于小孩而言,離與結,都是他們世界之外的東西。他們不懂。他們能感知的,是愛的多寡,關注的增減,快樂的升降。
兒童心理學家說,孩子能察覺到的只有情緒,越小的孩子越是這樣。
因此,如果離婚是和平的,父母分手是友好的,孩子接受起來,就會非常容易。
但倘若離婚裹挾上暴力、悲傷、羞赧、恐懼的情緒,孩子接受起來,就會很艱難。
所以,離婚以后,我朋友偶然一次聽到孩子和小伙伴聊天。
孩子說,男人和女人先結婚,然后離婚。在他們眼里,離婚就像結婚一樣必須。
我問他,是什么讓你決定告訴孩子的?
他的原因如下:
1,欺騙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孩子遲早會知道的,如果由別的渠道知道,傷害會更大,他們會產生強烈的被騙感,并且很長一段時間,對父母以及周圍的世界,都產生不信任。
2,隱瞞會造成詭異的氛圍。
父母為了回避離婚這一事實,必然會顯示出局促、不安和恐懼的家庭氛圍。
3,孩子難以忍受的,是被棄,被忽視,而不是父母離婚。
分離是看得見的事實。
相比于離婚的事實,長期以工作為由不見面,更讓孩子產生被棄感。
原本是父母的問題,他卻會把錯誤攬到自己身上:一定是我不好,一定是我讓人討厭,所以爸爸不要我。
因此,長此以往,孩子會加倍嫌棄自己,甚至出現邊緣性人格。
4,我們低估孩子對事實的接納。
孩子對事實的消化能力,對新生活的接納能力,比我們想象的要強。
并且,實驗證明,孩子越小,對改變的接納越容易,大了,認知有了定勢,接受起來反而難。
因此,當父母離婚,和孩子心平氣和地談這件事。
談的時候,父母最好都在場,同時注意內容和態度。
態度要樂觀平和,不要有恐懼的表情,和羞恥的語調——這些,都會對孩子接受事實,帶來不必要的干擾。
內容呢,則要簡單清晰,不要枝枝節節,啰啰嗦嗦,讓簡單的問題復雜化。
1,這不是他們的錯。
2,我們依然愛著你。
3,你以后會有兩個家,會有更多人愛你。
4,你永遠是安全的。
如此,孩子也會慢慢地,和你們一起,接受現實,開始新生活。
法國有一幼兒讀物,叫《小兔湯姆成長的煩惱圖畫書》,其中有一本,講述了魯魯因為父母離婚而傷心不已的事。
湯姆的爸爸是這樣開解魯魯的:
爸爸輕聲對魯魯說:“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有時候會不再相愛了,但是,你永遠是他們的兒子。爸爸愛你,媽媽也愛你,他們永遠愛你。”
“我希望爸爸媽媽永遠相愛!”魯魯回答。
“你爸爸媽媽曾經非常地相愛,正因為這樣,才有了你。但是,當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不能再生活在一起的時候,他們就會分開。”
“可是,我,”魯魯問道,“我不能分成兩半啊?”
“你可以有時候到媽媽家,有時候到爸爸家。你會有兩個家,像我一樣,不是也挺好的嗎?”父母也離婚了的寶麗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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