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托管協議書范本
篇一:養老托管協議書范本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范,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養老服務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三方協議主體
甲方(養老服務機構):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丙方(入住老人的法定贍養義務人、親屬、原單位或其他擔任入住老人擔保人的單位或個人): 姓名(法人名稱):
身份證號(機構編號): 與乙方關系: 地 址:電話: 手機號:
二、協議內容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家政服務機構,能夠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務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經實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開辦的合家樂家政服務公司,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丙方同意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付款義務的連帶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限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長,則保證責任期限相應延長;
4、乙方指定丙方在緊急情況下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處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對此表示同意。
5、乙方進院后,甲方提供吃、住、洗衣服等生活服務。甲方會照顧好老人的生活活動,讓其舒心過日子。乙方當團結院民,服從管理,不打架、吵架,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對其退回。
6、乙方在入院時,需要說明有無病史。如乙方入院期間生病,需進行治療,其中涉及的治療費、護理費等開銷需乙方支付,乙方無法支付的由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甲方有義務將乙方的健康情況通知丙方。
7、乙方不得私自外出,外出需請假。如外出不請假者出現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8、乙方進院應提供醫院的體檢證明和身份證件。如乙方正常死亡,丙方應無條件帶走。后事與甲方無關。
9、乙方在每月16號之前付清次月生活費、護理費等一切費用共計 元。若乙方不能承擔,丙方需要負無限連帶責任。對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所定時間入住期間,甲方按照日均費用的一半進行退換。
10、乙方入住期間為:至 。若期限屆滿,需要繼續入住,可以續簽協議。
10、本協議自三方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附:乙方入住續簽期間:1、至 。
2、至 。
3、至 。
以上協議如乙方、丙方無意見將按此協議進行
甲方:
乙方:
丙方:年 月日
篇二:養老院托管合作框架協議
甲方:
主要負責人: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主要負責人: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鑒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協議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和公平的原則,就項目合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本框架協議,以資遵照執行。
一、本協議的宗旨地位
1.1 本協議旨在對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協議各方就養老院運營托管事宜業已達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對有關交易原則和條件進行初步約定,同時,明確相關工作程序和步驟,以積極推動養老院運營托管的實施。
1.2在養老院運營托管移交時,協議各方和/或相關各方應在本協議所作出的初步約定的基礎上,分別就有關運營托管、資產整理、資產移交、債務清償及等具體事項簽署一系列協議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屆時簽署的該等協議和/或其他
法律文件生效后將構成相關各方就有關具體事項達成的最終協議,并取代本協議的相應內容及本協議各方之間在此之前就相同議題所達成的口頭的或書面的各種建議、陳述、保證、承諾、意向書、諒解備忘錄、協議和合同。
1.3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第90個工作日止,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排他期。在排他期內,乙方對于合作項目具有排他的優先合作權,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合作項目的相關信息,并承諾不與任何第三方洽談合作項目的融資合作、不與任何第三方締結養老院托管或合作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其它形式的契約。
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自違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如果合作項目方案及合作協議通過乙方的內部審核程序,甲乙雙方應于排他期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署有關項目合作的執行法律協議。因甲方、乙方原因未能簽署的,視為甲方、乙方違約,甲方、乙方應自違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分別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
如果合作項目方案未能通過乙方的內部審核程序、或因相關監管政策、法規變化等因素導致雙方無法繼續推進本項目的,排他期自動結束,甲乙雙方的合作自動終止,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作目的
2.1 合作目的:服務社會,進一步發揚尊老敬老養老的優良傳統,幫助老人安度晚年。
2.2 合作范圍: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為老年人提供住養生活護理等綜合性服務
2.3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以托管合同形式確定委托方、受托方、員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養老院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運營機構。
2.4 托管經營期間,所有養老院堅持“院長-經理”負責制。
2.5 托管經營期間,所有養老院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三、合作方式與內容
3.1 甲方自愿將養老院經營的全部業務排他性委托給乙方全權管理,其權限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托管期間,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決定養老院的一切經營事項,享有養老院的經營管理權;
。2)在合作托管期間,乙方享有被托管養老院的全部完整的人事決定權、獨立的財務審批及管理權,包括:現有資金及存貨的使用權、其他經營性資產(指所有商品)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權等,但是老人入住所繳納的保證金、押金除外;
。3)為托管經營的目的,乙方可以以甲方的名義對外處理相關事務。如有對外事務需要甲方本人到場或需要提供相關證件,甲方需無條件配合;
乙方亦可以自己名義代理甲方的對外事務,在乙方向善意第三方披露真實情況后,所產生的相關后果由委托方承擔;
。4) 甲方不得再自行行使經營管理權或者將經營管理權委托他方參與行使。非經甲方同意或除緊急狀態下為保護甲方之利益,乙方不得擅自將其受托經營管理權轉委托他方行使;
3.2 在合作托管期間,甲方定期于每月5日按照月實際營業額的%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費用,作為乙方的利潤。
3.3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普樂園”養老品牌的品牌使用費萬元/年,一次付清,使用年限年,品牌使用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3.4 甲方承擔合作托管期間經營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
四、合作期限
4.1本協議的合作期限為5年,自2015 年 月 日起至自2020年 月 日。
五、雙方權利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移交給乙方的資產進行監督,每年聽取一次甲方對清產核資的報告;
。2)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定期檢查監督;
。3) 有權對醫院的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予以指導、檢查;
。4) 有權加強黨、團、工會、婦委會等群團組織建設,并隨時督促、檢查和規范;
。5)及時與乙辦理資產、證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續;
。6)在甲方沒有違反托管協議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經營管理;
。7)支持乙方開展醫療活動、公共衛生、防疫保健、社區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等各項工作;
。8)積極協調各部門的關系,協助乙方辦理各種手續;
。9)乙方需要引進人才時,甲方應積極協助辦理各種手續;
(10)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各項乙方應得的費用和利潤;
。11)不干涉甲方開展符合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工作。
5.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及時接受甲方托管的各項資產、財務、生產生活資料等;
。2)對甲方養老院/敬老院/托老所享有經營管理權;
。3)對新投資形成的資產享有所有權;
。4)積極開展養老院的經經營活動,促進養老、衛生事業的發展;
。5)有權對養老院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內部運行機制等管理制度進行整合調整;
。6)有權引進資金、技術、人才,擴大養老院規模,快速發展;
。7)有權確定引進人才或調入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8)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嚴格按照規定開展各項養老業務活動;
(9) 把服務和醫療質量放在首位,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杜絕業務事故的發生;
(10)負責安置甲方在編職工,辦理職工的檔案管理手續,但停薪留職人員自理,退休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
。11)承擔護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12)需要使用甲方移交時的資產做資本動作時,應征得甲方及資產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
。13) 保證養老院非盈利性質五年不變(5年后是否改變,另行書面商定),各項稅收仍按現行政策辦理;
。14)接受相關部門檢查監督,及時為甲方各種證件辦理年檢、換證手續。
六、管理與移交的規定
6.1 本養老院托管項目前期調查及方案論證過程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調查費用、可研報告費用、項目方案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2乙方有權根據方案論證的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后續托管運營協議的撰寫及內部審核程序對本項目方案與合作協議的審議;如果乙方內部審議通過項目方案,甲方應按本協議第一、二、三條的約定,同乙方簽訂有關項目合作的法律協議。
6.3甲方的養老院全部財產移交給乙方經營管理。移交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處理。甲方應積極收回債權并償還債務,對確屬無法收回的債權,乙方同意核減移交的資產。
6.4在移交時,甲方的各種資質證明等也相應移交給乙方。
6.5本合同期滿后,移交財產、證件等按本合同附件——雙方簽署的移交表由乙方移交給甲方。相應移交資產現狀返還給甲方,增資的部分或是乙方投資所有的部分,甲方應予補償。
七、雙方陳述和保證
7.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擁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并已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要的授權。本協議一經簽署,即構成對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該等義務依其條款對其具有強制執行力。
7.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乙方擁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并已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授權。本協議一經簽署,即構成對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該等義務依其條款對其具有強制執行力。
篇三:養老院協議書范本
為進一步發揚尊老敬老養老的優良傳統,讓老人安度晚年,延年益壽。我院以服務社會為宗旨,開辦自費入院頤養業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簽訂此協議: 甲方:電話:
乙方(委托責任人):
入院老人: 年齡: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送來自費養老人員 性別: 出生 年 月日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二、乙方為老人所選擇的護理等級為 級,每月按入院開始向甲方交納服務費、伙食費、床位費費用包干價共計人民幣元/月(大寫: 整)。(若變更換護理等級或調整收費標準按新標準交納)
三、入院的老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將其退送回家,同時終止協議履行。
1、發現有傳染病、精神病患者(暴力者);
2、不按期交納各種費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方,而無來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妨礙他人入住且甲方認為無法為其管理者。
四、老人在本院養老期間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若擅自外出不歸、失蹤或在途中發生意外,后果自負,甲方均不負責。
五、老人病重、病危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立馬到院,如在乙方未到達前發生死亡,與甲方無關。老人后事均由乙方負責在兩小時內處理完畢。否由甲方將通知殯儀館處理。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凡入院老人在入院時根據其身體狀況和年齡來確定院內規定的護理標準,如老人在養老期間由于身體狀況或年齡超過入院時暫定的護理標準,甲方可提高護理標準,乙方按相關性的標準繳費。
七、離院后,如再次申請入院按新申請處理。老人因病、因事請假外出15天以上可退或停交伙食費(月初按半月計算,半月按一月計算。),其它費用一律照收。若請假15天內,其它各項費用不退還。中途離院一天按半月收費,7天按全月收費。
八、護理老人在養老院進入24小時值班制,病故當月費用全月收費。
九、入住本院的老人在日常生活行動中自己發生跌傷,或自身行為造成傷害或死亡者,由其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十、醫療方面:
1、入住本院老人需提供準確可靠病史,入住后如發現因隱瞞病史而耽誤治療,其后果自負。
2、入院老人如遇突發急病、危、重病或猝死,本院醫務人員本著救死扶傷的精神,在及時通知乙方的同時將給予緊急處理及進行必要的搶救。
3、入院老人如遇突發急、危、重病時導致增加的陪護,護理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住院期間護理人員不進入護理)。
十一、入院老人的貴重物品及錢物由本人妥善保管,如發生丟失、被竊,甲方不負責。
十二、本協議甲、乙兩方簽章并遵照協議條款辦妥有關手續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一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入院老人(簽
章):
年 月 日
【養老托管協議書】相關文章:
托管協議書02-20
托管協議書12-18
托管經營協議書07-09
企業托管協議書05-30
托管運營協議書06-04
學生托管協議書03-24
房屋托管協議書10-28
關于托管協議書02-21
學生托管協議書10-14
門診托管協議書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