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工資2015標準及加班工資計算
今年廣西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南寧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00元。按此計算,勞動者在4月18日、19日、20日、21日這4天加班,且單位不安排補休,勞動者獲得的加班工資最低約為644元。值得提醒的是,最低工資標準只是職工計算加班費的底限,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實際工資計算支付。
今年的三月三與雙休日連成了一個4天小長假,面對這樣的假期,有人快樂出游,也有人因為工作必須在崗加班。假期加班費怎么算,成了許多加班族關心的`問題。昨日,記者了解到,三月三假期加班的勞動者,可獲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以南寧市為例,4天都加班,且單位不安排補休,勞動者可獲得的加班工資最低約為644元。
早在去年,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通知稱,壯族三月三是本自治區少數民族習慣節日,本自治區內全體公民放假2天。根據《勞動法》中關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的規定,本自治區內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這兩天工作的,按照上述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根據相關規定,法定節假日若安排職工加班,應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并且不得以補休來代替;休息日可以選擇給職工安排補休而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能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倍支付加班工資。
其計算公式為:三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雙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
■加班費教你算
以目前南寧最低月工資標準1400元為例計算:
●4月20日、21日
1400元(南寧最低工資標準)÷21.75天(每月計薪天數)×300%×2天=386.2元
●4月18日、19日
1400元(南寧最低工資標準)÷21.75天(每月計薪天數)×200%×2天=257.4元。
如果4天都加班,最低可以拿到386.2元+257.4元=643.6元
舉例說明:最低工資標準只是職工計算加班費的底線,企業實際應按照集體合同、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計算支付,集體合同、勞動合同未約定勞動者工資標準的,以勞動者本人上一個月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發工資總額作為支付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例如文女士從事行政工作,她四天都需加班,她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為5000元,那她這四天加班費應該這樣算。
第一步:4月20日、21日加班工資=5000÷21.75×300%×2=1379.31元;
第二步:4月18日、19日加班工資=5000÷21.75×200%×2=919.54元;
如果肖女士4天都加班,可以拿到1379.31元+919.54元=229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