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留人克扣拖欠工資年后發
為了留住員工截留一兩個月工資,留到年后再發?對于部分行業的潛規則,廣州市人社局局長楊秦昨日表示,此舉違法,屬沒能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哪怕跟員工達成協議這種協議也是不受保護的”。職工發現此種行為可撥打12345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春節臨近,廣州市人社局、發改委、公安局等10個部門,從2014年12月9日起至2015年1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行動。
昨日,市人社局局長楊秦專程帶隊到金沙洲星匯金沙二期工地現場,有工人私下向記者表示,每月工資只發了80%,剩余部分過年前才結算。行動結束后,記者將這一現象反饋給楊秦。“這種做法其實很愚蠢,反而是留不住人的。”楊秦坦言,上述做法在建筑、餐飲和部分制造行業確實一定程度存在,可謂行業內的.潛規則。今后職工發現這一行為,可以撥打12345或110向人社部門舉報,“我們在巡查的過程中如果發現一樣會處罰,因為工資必須按時足額發放!睏钋卣f。
市人社部門還介紹,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用人單位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將責令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