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防暑降溫通知錦集9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能夠利用到通知的場合越來越多,下達指示、布置工作、傳達有關事項、傳達領導意見、任免干部、決定具體問題,都可以用通知。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防暑降溫通知9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防暑降溫通知 篇1
各分公司工會:
目前已進入盛夏季節,日照強度高,高溫天氣持續,為切實做好夏季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工作,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不斷地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各分工會要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我們將適時組織檢查和慰問,故請各分工會做好如下工作:
1、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各分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對一線施工人員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實,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2、合理安排作息時間。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的氣象預報,氣象學將日最高氣溫大于或等于35攝氏度定義為“高溫日”,連續5天以上“高溫日”稱作“持續高溫”。嚴格實行“抓兩頭、歇中間”的避高溫措施,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則上,氣溫超過37℃,嚴禁11:00至15:00進行室外作業。
3、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在夏季根據施工的工藝過程,特別對時間緊、任務重的項目,盡可能調整勞動組織,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防范意識。
4、保證現場飲水供應充足,F場應供給足夠的合乎衛生要求的飲用水、飲料、茶及各種湯類等,有效地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5、落實防暑降溫物品。要切實關心在高溫天氣下堅持施工的廣大一線施工人員,加強對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帶防暑藥物,如:人丹、清涼油、風油精等,落實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溫物品。降剄M按定標準、規定時間及時發放到位公司夏季防暑降溫通知通知,啟示。
6、積極改善建筑工地生產生活環境。要認真落實建筑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確保施工人員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滿足防暑降溫需要,并為施工人員提供清涼飲料和常用防暑藥品。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宿舍和食堂必須安裝電扇,有條件的單位,應在宿舍安裝空調
7、切實做好衛生防疫工作。要切實做好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加強對食堂人員的管理和監督,避免食品變質引發中毒事件;加強對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8、做好夏季防火防徹干燥,火災事故易于發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預防火災措施,對配電房、油料(油漆)倉庫等易燃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同時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還要注意防范臺風、雨季洪水災害的影響,確保人員、住房、設備和財產的安全。
XXX公司工會
20xx年6月25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2
XXX:
為了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人社明*[20xx]26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集團下屬各單位、直管項目部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針對今年夏季極端高溫天氣,要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各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各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各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二、各單位要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要深入作業場所實地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等情況,對于存在的問題要督促項目部及時整改。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當前的防暑降溫工作,要把這項工作作為落實企業關愛職工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開展“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把“雙愛”活動落實在具體行動中。
XXX
20xx年8月8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3
我市已進入盛夏時節,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絕職工中暑和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根據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和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要高度重視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及時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進行周密細致的安排部署,依據國家四部門《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轄區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責任落實。要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嚴防高溫中暑和高溫作業引發各類事故。
二、加大宣傳,增強防范意識
各地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意義及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增強廣大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高溫作業的實際,對勞動者進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自我勞動保護能力。
三、落實責任,合理安排部署
(一)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用人單位要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的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做好各項防范措施
用人單位要強化防暑降溫責任意識,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合理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的工作時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對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照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四、加強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各區縣要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特點,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據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
防暑降溫通知 篇4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相關單位:
目前,我縣已進入盛夏酷暑季節,為切實做好全縣建筑施工夏季高溫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絕工人中暑和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文件要求,現就建筑施工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認識
各單位要提高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嚴峻性的認識,結合實際,制定方案、壓實責任,認真落實夏季高溫酷暑各項防范措施,把防暑降溫落實到每一個項目、每一個班組、每一個作業面,嚴防因高溫等惡劣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嚴格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管理
1、嚴格落實作業時間要求
作業單位要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施工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署的'應急準備工作。
2、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和工作、休息環境
各單位在高溫期間,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適當調整作息時間,采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做好“抓兩頭、歇中間”的同時,要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進行重點管理,尤其是塔吊和施工升降機司機,要與作業工人作息時間一致,防止無證人員隨意操作。作業區和宿舍區須保證良好的防暑降溫條件,特別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樁、管道等密閉的作業環境,要保證通風措施;工地辦公室、休息室和職工宿舍要做到寬敞、明亮、通風,配備淋浴間,有條件的可配置飲水機、電冰箱、空調等防暑降溫設備。各工程項目部不得以職工宿舍悶熱為由,擅自將職工安排進入在建工程內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現場提供足夠茶水、清涼飲料;并在施工現場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要嚴格控制加班加點,避免疲勞作業。
三、強化夏季工地食堂安全管理
各工地要切實加強夏季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不得采購和使用三無產品,不得使用來源不明的散裝植物油、調味品,不得采購來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嚴禁不合格食品流入工地食堂,要搞好食堂衛生,加工過程嚴格生、熟分開,做到標志明確,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等,多措并舉,確保舌尖上的安全,防止發生傳染病、食物中毒等現象。
四、確保建筑工地各項消防措施落實到位
各單位要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施工現場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有關規定,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防火檢查巡查。民工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應采用阻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防火間距、現場臨時消防通道、臨時消防設施等設置應符合國家標準。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暢通。電焊、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和用電操作規程。在建工程不得違規住人及違規設置宿舍,宿舍內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私拉亂接。
五、持續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各單位要持續關注暴雨、大風等惡劣天氣對建筑施工的安全影響;要持續關注施工現場的基坑、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險源,加大巡查、排查頻次,認真落實防范措施,要針對高溫多雨的特點加強預防,特別要做好防觸電、防墜落、防中暑、防重大設備事故,確保汛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六、嚴禁不顧客觀規律隨意壓縮工期。
今年以來,我縣的數起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均發生在工程施工后期階段,且與趕工期、搶進度存在很大關系,因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各工種、各班組交叉作業,安全隱患極大,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帶來嚴峻挑戰。各單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尊重科學規律,科學施工,嚴禁不顧客觀規律隨意壓縮工期,要堅持以人為本,堅決反對用工人的生命換取工期。
防暑降溫通知 篇5
各會員單位、建筑施工企業:
近日我市最高氣溫達36℃,根據天氣預報此后一段時間內進入高溫酷熱階段。連日的高溫天氣將給我市建筑行業生產帶來了較大影響,請各會員單位及建筑施工企業認真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建議做好如下防暑應對工作:
一是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嚴格落實高溫期間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高溫防暑和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實,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工人中暑和各類安全事故。
二是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結合氣象部門發布的'高溫預警,科學安排生產班次和勞動時間,妥善安排好值班和輪休,尤其是對露天、高溫作業工種要按照“做兩頭、歇中間”的方式進行,盡量避開中午高溫時間,適當延長早、晚作業時間,做到安全生產、工程進度兩不誤。
三是認真落實施工現場防暑降溫措施。對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的供水、供電設施,加強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施工人員的用水、用電需求。同時,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供應綠豆湯、涼開水等降溫食品,備足防暑降溫藥品。
四是切實加強防暑降溫知識宣傳教育。通過設立宣傳欄、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等形式,重點加強對民工和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普及降溫知識,提高中暑等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高溫天氣對工程建設和職工健康帶來的影響。
防暑降溫通知 篇6
各區(縣)建設交通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近日,本市受副熱帶高壓控制,天氣睛熱,且午后多雷陣雨。目前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為確保施工現場一線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和健康,做好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
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應高度重視高溫天氣對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產影響,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強化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施工單位要認真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重點做好防中暑、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火災工作;監理企業要加強安全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二、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安全健康
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要針對夏季高溫特點,結合工作實際,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保障在高溫天氣下正常施工和作業人員的安全健康。
(一)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各單位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的'氣象預報,嚴格實行“抓兩頭、歇中間”的避高溫措施,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認真落實建筑施工現場設施管理規定,確保施工人員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符合標準要求和滿足防暑降溫工作需要。
(三)落實相關防暑降溫措施,做好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飲水、飲食衛生和防暑降溫、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為施工人員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涼茶和常用防暑藥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確保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同時加強對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三、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各單位應根據夏季施工特點,制訂相應的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做好氣象部門發布高溫預警后的響應工作,及時發布相關預警信息,落實各項預防措施;細化完善應急預案,做好各類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確保通訊暢通,發生安全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妥善處置。
四、加強防暑降溫監督管理
各市、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針對夏季施工作業人員易疲勞、易中暑、易發生事故的特點,結合下半年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對施工現場防暑降溫措施進行督促檢查。
上海市XX辦公室
二〇XX年七月三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7
一、高度重視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推動用人單位扎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二、嚴格落實防暑降溫各項防范措施
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和《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239號)的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期間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或者記入勞動者健康檔案。對患有心、肺、血管器質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等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環境的勞動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齡較大、體質較差的勞動者,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調整其工作地點或者工作崗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調整的,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對其加強預防中暑和其他疾病的保護措施。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組織開展高溫中暑應急預案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強化防暑降溫監管執法和責任落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海洋與漁業等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職業病防治、管業務必須管職業病防治、管生產經營必須管職業病防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各自職責,結合夏季高溫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對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進行指導,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特別是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各項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是否足額發放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縣市區防暑降溫工作進行指導和對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天氣期間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
防暑降溫通知 篇8
為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生產積極性,保障員工暑期身體健康,確保公司生產、技改目標的順利實現,公司決定在已執行發放20xx年防暑降溫標準的基礎上,再增發3個月防暑降溫現金,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發時間范圍
20xx年7月—9月
二增發對象
公司直屬各單位、各全資子公司,機關各部門在崗的固定工、合同制工、合同工及公司認可的其他用工。
三增發標準
特級增發現金300元/人月、甲級增發現金280元/人月、乙級月增發現金220元/人月、丙級月增發現金200元/人月。
四增發審批發放方式
根據《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關于20xx年防暑降溫工作安排的通知》(新鋼字[20xx]38號)的精神,各單位申報人數、崗位上要嚴格把關,如實申報。
1、7月-9月每月10號前,各單位申報增發現金,每月隨工資發放。填報表格見《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關于20xx年防暑降溫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附表6《20xx防暑降溫現金審批表》。
2、《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關于20xx年防暑降溫工作安排的通知》規定的防暑降溫費用中的20%現金部分,仍按原規定執行。
五
各單位須按規定的高溫崗位等級標準對應發放,不得進行二次分配。
特此通知。
公司行政處
20xx年6月16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9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
目前,我省各地已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事件,保障勞動者安全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季節性很強的勞動保護工作,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企業生產安全。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針對夏季高溫天氣變化,對防暑降溫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抓好組織實施。要將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作為“企業關愛職工、職工熱愛企業”活動的重要內容。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普及防暑降溫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勞動者和社會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二、明確責任主體,落實防范措施
用人單位是防暑降溫工作責任主體,要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我省相關規定,進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用人單位要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調整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時間。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
4.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二)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
1.加強高溫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在高溫季節期間,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2.加強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3.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應當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嚴重者,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要為勞動者申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為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5.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執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三部門《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xx﹞94號)之規定。
三、加強監督檢查,督促落實責任
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各級安監、衛生計生、人力社保部門以及工會組織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針對夏季高溫作業的特點,要加大對易發生高溫中暑的行業領域和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用人單位認真落實防暑降溫措施。要廣泛開展“送安全、送健康、送清涼”等活動,關愛奮戰在生產一線的廣大勞動者。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各有關部門要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總工會
20xx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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