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安全工作責任書(精選6篇)
在現在社會,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通過簽訂責任書,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職責。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責任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學生安全工作責任書(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生安全工作責任書1
“安全重于泰山”,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責任自負。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家長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責任自負。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注】:家長,學生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學生(簽名):學生家長(簽名):聯系電話:
小學生安全工作責任書2
本人自愿加入本次聚會出游活動,大家都是自愿結合出游,相互之間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我聲明:在活動中一切行為均屬于個人行為,在活動中如果發生導致本人受傷或財產損失 時,一切責任由本人自己承擔,與組織者及其旗下組織和他人無關,并且由本人獨自承擔 關于本人在活動中的任何法律責任。
為了全體同學們的出游安全,本次活動特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1、一切行動聽指揮,參加出游的同學們必須聽從活動組織者的安排;
2、在路途當中,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在馬路上亂跑,嬉戲打鬧;
3、一定要注意不要到深水地方去,不得游泳;
4、按時點名,如有其他事由需提前離開,請向活動組織者請假;
5、保護環境,不得在野外亂扔垃圾、有意破壞自然環境;
6、去廁所或其它離開集體時要結伴而行;
7、不得和陌生人接觸;
8、不得隨意損壞公共設施;
9遇到危險時及時向組織者匯報;
10、不得隨便在出游地點購買物品,以免上當受騙;
11、一定要帶好隨身攜帶的錢和相機等貴重物品;
12、注意飲食安全;
13、定點返回,離開集合時,班干部一定要清查本班人數;
14、在集體游戲時一定要注意安全; 統一出發、統一歸隊,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擔,均與組織者無關。
參加活動的全體同學簽名:
小學生安全工作責任書3
一年一度的暑假來臨了,這個熱情的暑假期間,我們“三下鄉”服務隊伍將和您的孩子共同度過一段快樂的時光。您的孩子在暑假補課期間是否過得健康、安全、充實是我們共同關心的問題。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系到一個家庭的幸福。因此,我們在安排好自己教學工作的同時,也注意到了您孩子暑期人身安全問題。為了確保學生補課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我們在此誠摯地作出以下承諾:
1、孩子無論是身在學校,還是外出校外,我們都會督導他(她)注意人身安全,并且在最大范圍內給予您的孩子以保護。我們會教育孩子外出都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未滿12周歲小學生不能騎車上街、上路;與此同時,由于部分參加的二年級的學生還小,顧希望家長能親自接送小孩上學、放學;三、四、五年級的學生,我們會組織小孩排好隊有秩序地上下學,對此,我們會分好小組護送小孩上學和放學,特別要注意在馬路的兩旁專門安排負責護送小孩安全過馬路的人員,以保證活動期間小孩子的安全問題。此外,請家長在孩子回到家里之后,給我們打個電話報平安。
2、暑假補課期間正值炎熱季節,我們會教育孩子們多補水,做好防暑工作;注意飲食衛生,多吃新鮮蔬菜、水果,不吃發霉、腐爛食物,防止疾病的發生。
3、我們會通過教育的方式讓孩子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釣魚、捉魚,防止溺水死亡事故發生。
4、我們重視提高孩子防拐騙、防綁架、防敲詐、防盜的意識,教育孩子未經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靜小路,不隨便搭乘便車,不論在路途還是在居所不隨便與陌生人交往。
5、我們會教育孩子不攀爬高處或危險地帶,不翻墻,不攜帶危險物品,不玩火、不玩電。
6、我們會教育孩子爭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會公德,敬老愛幼,勤儉節約,做到節約水電、節約糧食。
7、我們會教育孩子要與同學和睦相處,不打架,若與同學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我們會進行合理的處理。
8、我們以上的的工作需要您的配合,在孩子出現任何不良狀況時,及時與我們聯系,希望家長對我們的工作給予支持。
9、為了孩子的安全得以保障,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若是在家或則在我們所負責的范圍之外,我們概不負責!希望家長理解、配合、支持。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小學生安全工作責任書4
為了保證自己有一個健康的身體,能夠安心的學習,少讓老師和家長操心,我堅決做到以下幾點:
1、 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
2、 不在馬路上扒車、追車或拋物擊車。
3、 不在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鬧、玩耍。
4、 未滿十二周歲不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5、 不用濕手、濕布擦電器,不隨意玩耍電器。
6、 遠離高壓電器,不在高壓線下玩。
7、 打雷下雨時,不在大樹等易導電的物體下躲避。
8、 不在建筑施工現場站立、通行、玩耍。
9、 上下樓梯有序緩慢右行,不擁擠,不打鬧。
10、 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鬧,不翻越門窗。
11、 不帶棍棒、刀具等危險品上學,不做危險游戲。
12、 正確使用剪刀、圓規、鉛筆、鋼筆等學習用具,避免傷害別人。
13、 正確使用體育器材,注意保護自己和他人。
14、 參加體育活動時要嚴格按老師要求去做。
15、 不看不健康的書,不進入網吧及娛樂場所。
16、 不私自外出,不與人口角斗毆。
17、 飯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腐爛變質食品。
18、 不帶零食進校園
19、 不帶煙花、炮、火柴、打火機等易燃物品。
20、 不吸煙,不玩火,防火防盜。
21、 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禮物,在校期間沒有老師允許不得離開校園。
22、 不爬樹、不爬電線桿,不到危險的地方去。
23、 加強體育鍛煉,不與傳染病接近,積極參加預防。
24、 維護校園文明,確保校內外安全,做文明的小學生。
班級:XXXX
姓名:XXX
20XX年X月XX日
小學生安全工作責任書5
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托管站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托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托管站。托管站與學生只是托管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托期間托管站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托管站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托管站有過錯的,按托管站過錯的大小確定托管站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托管站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托管站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托管的設施有關,但托管站的設施并無缺陷;
。2)托管站或托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到了托管時間后家長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學生)應立即離開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托管站滯留、途中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托管站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托管老師和托管站共同負責,托管站還可根據情節對托管老師進行紀律處分,但托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負責任。
7、托管站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站應承擔一定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托管站不承擔責任。日常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站,托管站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擔責任。
8、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違反規定出現事故,托管站不負責任。
9、托管站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托管站、托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師承擔部分責任。
10、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或親屬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應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1、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2、學生在托管站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托管站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說明情況)
15、其它未盡事宜,經學生家長與托管中心雙方友好協商可在以下增補:
家長確認簽字: 學生托管中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學生安全工作責任書6
因我校有部分學生在托管食宿,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所有托管學生若因在托管期間發生以下情況造成的個人傷害均與我校無關,應有托管承辦人和監護人承擔。
1、學生在托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校外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
3、校外托管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應承擔一切責任;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4、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5、托管中心老師要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等危險物品,因此發生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6、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不得安排親屬朋友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知班主任和托管中心(只能用學校和托管中心登記的電話),由托管老師簽字確認之后方可離校。否則學校有權不予批準學生離校。
7、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衛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負責。
8.托管中心必須注意環境衛生,定期消毒,按時通風,如果造成托管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的,由托管中心與家長共同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如家長不能及時趕到,托管中心老師需代行護理陪床、繳納費用等家長職責。
本責任狀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責任人:x
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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