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是天災人禍是我們不能避免的,我們只能去把它的災害降到最低。地震發生時生命是最重要的關于防震救災的手抄報,不論有什么東西忘記帶都不要回頭去拿。下面一起普及這篇重要的手抄報吧,希望能幫助到你!
何謂地震預報
地震預報的三要素是什么?地震預報是對地震發生的時間、地點、震級以及地震影響烈度和破壞易損程度的預測。通常,地震預報的三要素主要是指發震時間、地點和震級。
預報類型
(1)地震長期預報,是指對未來10年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域的預報;
(2)地震中期預報,是指對未來一二年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域的預報;
(3)地震短期預報,是指對3個月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
(4)臨震預報,是指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
關于防震救災的手抄報
地震序列
什么是主震、余震和前震?一般分為哪幾種類型?在一定時間內,發生在同一震源區的一系列大小不同的地震,且其發震機制具有某種內在聯系或有共同發震構造的一組地震總稱為地震序列。
一個地震序列中最強的地震稱為主震;主震后在同一震區陸續發生的較小地震稱為余震;主震前在同一震區發生的較小地震稱為前震。地震序列可分為以下幾類:
(1)主震型:主震的震級高,很突出,主震釋放的能量占整個地震序列的90%以上。主震型地震又分為“主震余震型”和“前震主震余震型”兩類;
關于防震救災的手抄報
(2)震群型:沒有突出的主震,主要能量是通過多次震級相近的地震釋放出來的;
(3)孤立型(單發性地震):其主要特點是幾乎沒有前震,也幾乎沒有余震。
關于防震救災的手抄報
發布權限
(1)地震長期預報,由國家地震局組織其他有關地震部門提出,向國務院報告,為國家規劃和建設提供依據。
(2)地震中期預報,由國家地震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部門提出,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監測區做出防震工作部署,同時報告國務院。
(3)地震短期預報和臨震預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部門提出,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適時向社會發布,同時報告國務院,涉及人口稠密地區的,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應經國務院批準后再向社會發布。
(4)在已發布地震中期預報的地區,無論已經發布或尚未發布地震短期預報或臨震預報,如發現明顯臨震異常,情況緊急,當地市、縣人民政府可以發布四十八小時之內的地震臨震警報,并同時向上級報告。
除以上規定的政府部門有權發布地震預報外,任何部門、單位或者個人均無權發布地震預報。因此,凡是不經政府正式發布的地震預報,都應視為謠言,并立即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