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我曾經說過,志愿組織應該是離心靈最近的組織,應該是最純粹的組織,最神圣的組織,最真實的組織。而一個志愿者應該是一個心中充滿愛愿的人,一個敏感的人,一個有理想的人,一個有追求的人,一個敢于擔當的人,一個理想主義者。
志愿組織也許不是完美的組織,志愿者也許不是完美的人,但是在我們心中我們應該堅信志愿組織就是應該一個完美的組織,志愿者就應該是完美的人,他們是一個概念,是一個目標,而現實存在的只是他們客觀存在的前身,因為種種局限,他們才會有瑕疵。也許我們不能達到完美,但是我們可以無限接近,幸福不是一種目的,而應該是一種征程。所以,我們切不可以因為現實的種種而放棄了追求,否定了夢想,我們應該將真正的志愿者精神與現實的偽志愿者精神分開,應該看到也應該正視當前志愿組織與志愿者身上存在的問題,如此才能去偽存真,進而發展壯大,形成良性循環!
志愿者事業的前途是光明的也必然是坎坷的,然而只要志愿者精神在,只要志愿者在,志愿事業就一定會發展起來!
在學習中進步,在志愿精神中成長,讓我們在志愿者的活動中成長和進步,讓志愿者精神伴我們不斷成長。
無私奉獻:
志愿者服務是一種不計任何報酬無私奉獻的社會行為,它的實現是建立在志愿者向服務對象或是有關公益機奉獻出自己的時間、才能、精力,不求回報的基礎上的。志愿服務提倡一種無私奉獻的精神,即在服務中想到的更多的是服務對象,是我們的同伴,是我們的組織,是將方便留給別人,是忘我的、積極的,同時也是快樂的、幸福的,因而也會是高效的、高質量的。
無私奉獻,不計任何報酬不等于無所得,不等于我們沒有追求。恰恰相反,每一個志愿者參加志愿者活動都有他的活動動機,我們應該相信絕對大多數志愿者的動機都是高尚的,我們做志愿者是因為心中的那份愛,那份渴望,那份責任感。我們希望用自己的愛,自己的行動去為苦難中掙扎的人們做點什么,去呼換溫情以消減冷漠,去感染更多的人以此來營造和諧溫情的社會氛圍,所以我們有追求也有所得。我們追求的是真、善、美,是社會的和諧與溫情,所得的是心靈的滿足,是靈魂的升華,是自我品格修養的提高。
奉獻不等于犧牲。不可否認,志愿者身上洋溢著自我犧牲的品格,奉獻敬業的境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以及對社會進步的追求,這些是我們青年志愿者所稱頌和效仿的,也是被人們所推崇和敬佩的,同時也是這個社會所稀缺的,但是凡事都應該有一個度,我不否認志愿者的熱情,但是我們所希望看到的是志愿者在幫助別人的同時自己也有所發展,有所提升,而不是讓志愿者服務給自己的發展帶來負面的影響,甚至傷害,這無疑是對志愿者神圣性的一種非惡意的侵犯,甚至是一種無意識地否定。對志愿者而言,這種犧牲會帶來不必要的煩惱,使志愿者處于兩難的選擇;對志愿組織而言,這也將不利于它的健康和持久的發展。
另外,我們也必須看到,志愿者活動是平凡年代的活動,它是溫暖的,充滿激情的,但也更應該是平靜的,因為我們希望它歸于平凡,希望它扎根于每個人的心中。它的發展必然是漫長的,所以我們要掌握好分寸,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全心去付出,去奉獻。我們也許兩手空空,但是我們擁有無限的可能,因為我們是一群有著同一個夢想的青年,手挽著手朝著同一個夢想去奮斗!我們相信,只要多盡一份心,多盡一份力,我們就可以改變很多!
互助友愛:
每個人都內心都隱含著一種對愛和歸屬感的渴求,我們每個人都希望得到愛,得到別人的安慰、支持和幫助,我們渴望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融洽、友愛、真誠,同時每一個人也都有被需要的需求,這樣才能感覺到自己的價值所在。然而,現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漸疏漸遠,雖然內心對愛的渴望是那么的劇烈卻不愿主動敞開心門,而志愿者則是那對愛最渴求而且心中充滿著愛,身上洋溢著愛的人,是主動打開心門的人。他們因自己的無私的奉獻點燃在人們內心深處的愛之門,讓這個世界充滿光明與溫情,志愿者們彼此之間,志愿者與服務對象之間,永遠是親密的朋友,是兄弟姐妹,他們在細微的服務中傳遞著人與人之間的關心、愛護與幫助。他們用源于內心的愛愿讓彼此都得到滿足,他們用自己的行動感召著周圍的人,使更多的人加入這個隊伍,進而不斷壯大。
青年志愿者協會是一個心靈的集體,參與到這個集體中來的人大都是為了一個夢,大都是捧著一顆無私的心而來的,他們無私的、不計報酬的行動著、奉獻著,但是我們青年志愿者協會有責任,有義務讓他們感覺.到他們是快樂的、幸福的,他們的付出是值得的,他們是有所得的。一種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離他們很近,近代觸手可及,至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的存在。如此,青協才會充滿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營造好協會內外互助、友愛的氛圍非常重要!
共同進步:
所謂共同進步是指通過眾多志愿者長期不懈的志愿服務,達到服務對象、志愿者本身、志愿組織機構乃至整個社會得到一個進步的結果,即志愿者精神得到普及的結果。在志愿者服務活動中,志愿者可以得到機會發揮鍛煉自己的能力,同時在活動中發現自己的種種不足,加以及時、適當的彌補,以提升自己的綜合素質。另一方面,服務對象得到志愿者的幫助,自己情況得到改善。再者,在志愿服務的發展過程中,使資源和機構在服務中得以加強、改善和擴充,同時志愿機構的工作、作用以及困難,也讓更多社會人士知道,從而加強社會對志愿服務機構的支持。另外,志愿活動的開展有利于社會大眾及志愿者從較廣意義上向志愿者組織或機構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善意的批評,而志愿者機構將通過合理利用社會現有資料,接納志愿者提出的改善意見,使管理制度得以不斷的完善,服務內容得到不斷的發展,最終實現共同的進步!
讓我們用一句話來概括一下青年志愿者精神:
“我們在互助友愛的氛圍中,無私的奉獻著,共同的進步著!”
當然,志愿者精神的內涵是豐富的,也是與時俱進的,隨著志愿者事業的發展,對志愿者精神也將有著新的理解,以上只是有代表性的幾點,也是最基本的幾點,我們每個志愿者都可以而且應該積極的去發掘,探索志愿者的精神內涵,如此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志愿者,也只有這樣我們的志愿者事業才能得以發展,壯大。
當前,我自感是志愿者事業發展的黃金期,也是困難期。志愿者事業到了十字路口,而一切阻礙志愿事業發展的不利因素歸根到底便是對志愿者精神的曲解或者認識不清。
從志愿組織而言,目前我國大學生是志愿者的主力軍,而大學中的志愿組織絕大多數都是隸屬于團委的行政化組織。這與志愿行為發展的內在規律是相違背的,必然導致志愿組織獨立性的喪失。這又導致志愿者自主性的喪失,進而導致形式化、功利化、官僚化,從而使志愿者精神的神圣性得到踐踏,志愿者積極性被消減,志愿者資源流失,志愿組織的管理工作陷入被動甚至惡性循環。關于這些在“青協存在的幾個問題”中會具體介紹。
從志愿者自身而言,由于對志愿組織神圣性的漠視,致使志愿者精神喪失甚至成為被侮辱、嘲笑的對象,志愿者在沒有志愿氛圍環境下感受不到志愿精神的存在,由希望、渴望轉為失望,即使參與到志愿組織、志愿活動中的人動機也不再那么單純,致使志愿者精神進一步被踐踏,志愿者沒有了志愿精神的支持與維系也便沒有了方向,沒有了動力,做事不主動,遇到任務相互推托,辦事效率低下,這又進一步損壞了志愿組織的形象,形成惡性循環。
可見,要改變這一切,最關鍵的是要樹立起正確的志愿服務觀念,要正確的認識志愿者精神,如果我們不能確保絕大多數的志愿者認識到志愿者精神,我們所說的發展、夢想,全都是空中樓閣。志愿者的任務就是通過活動來傳播志愿者精神,用志愿者精神去感召更多的人,以此擴大影響力,營造志愿服務氛圍,進而營造和諧溫情的社會氛圍,進而培養人們的公民精神,如果我們沒有認清志愿者精神,我們所搞的那些活動意義何在?如果沒有意義,為什么我們還要搞?其背后的原因是為了傳播志愿精神嗎?我想未必,如此追問下去,我不由心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