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如何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如何教育、引導他們走上正確的道路?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非常嚴肅的社會問題。筆者認為,預防、控制、減少青少年犯罪必須充分依靠全社會的力量,開展四種預防。
家庭預防:家庭環境的好壞對青少年的成長教育起到積極的影響。良好的家庭環境會孕育青少年健全的人格;相反,不良的家庭環境則會導致青少年的人格向著變態的方向發展,往往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客觀原因之一。
學校預防:學校教育對預防犯罪起著重要的作用,就青少年來說,在學校接受教育這個年齡階段,正是他們最容易接受新知識,新事物的時候,學校通過教育,可以遏制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產生。
社會預防:要不斷地凈化社會環境。社會上的腐敗現象,對青少年的言行起著引導和示范作用,成為其違法犯罪的心理基礎和關鍵誘因。
司法預防:在青少年違法犯罪發生后,給予其法律制裁是非常必要的。這可以使違法犯罪者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促使其接受教訓,改過自新,成為遵紀守法的公民。也可使其他青少年通過對發生在自己身邊的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司法追究的事實中,看到違法犯罪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的嚴重危害以及因違法犯罪面臨毀滅自己前程、失去自由甚至付出生命的慘重代價,從而,有效地將自己的行為控制在紀律、道德、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
要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家庭預防、學校預防、社會預防和司法預防無疑是最有效的預防方法,各個環節是相互聯系、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