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詩意
最早的時候不叫《清明》,叫《杏花村》,實際上就是一個人在清明時節找酒喝,并不是一個人去上墳,心里很悲悲泣泣,且不說這首詩的作者是誰,主要是他不是去上墳。上墳主要是帶著酒、肉,祭過祖先的人叫做“作肉”,就是有福氣的,祖先喝過的酒,我們叫“作酒”,這些酒肉是不能浪費的,一定要吃掉,所以唐代形成的習俗就是先去祭祖,然后把這些酒肉吃了。如果寫這首詩的人應該自己拎著酒,不然是違背常理的。所以這首詩詞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是杜牧的,也不是去上墳。
清明是一個春天的節日,過去的時候有寒食、有清明、有上巳節,后來只剩下清明了,清明集合了過去所有春天節日的特征。有的時候歌詠清明就是歌詠春天,所以清明節的詩詞既有上墳的悲喜交集的,也有是純粹的高興,就是游春喜悅的大量詩詞。
詩歌賞析
詩的首句“清明時節雨紛紛”,點明詩人所置身的時間、氣象等自然條件。清明節為唐代的大節日之一 ,這一天,或合家團聚,或上墳掃墓,或郊游踏青,活動多樣。但是杜牧在池州所過的清明節卻不見陽光,只是“天街小雨潤如酥”,細雨紛紛。
第二句“路上行人欲斷魂 ”,由寫客觀轉入狀摹主觀,著重寫詩人的感情世界。他看見路上行人吊念逝去親人,傷心欲絕,悲思愁緒。
“借問酒家何處有”一句。詩人融景傷懷至極,而又要冒雨趕路,雨濕衣衫、春寒料峭。詩人希冀借酒消愁。于是,他便向人問路了。
結句“牧童遙指杏花村 ”,點明了上句詩人問路的對象,“牧童遙指”把讀者帶入了一個與前面哀愁悲慘迥異的煥然一新的境界,小牧童熱心甜潤的聲音,遠處杏花似錦,春意鬧枝,村頭酒旗飄飄,真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韻致詩的前兩句創造了一幅凄迷感傷的藝術畫面,后兩句則創造了一幅鮮明生動的畫面,前抑后揚,對比交錯,相映成趣。與詩人的感情脈搏一致。
這首詩描寫清明時節的天氣特征,抒發了孤身行路之人的情緒和希望。
清明時節,天氣多變,有時春光明媚,花紅柳綠,有時卻細雨紛紛,綿綿不絕。首句“清明時節雨紛紛”寫出了“潑火雨”的特征(清明前兩天是寒日節,舊俗要禁火三天,這時候下雨稱為“潑火雨”)。次句“路上行人欲斷魂”寫行路人的心境。“斷魂”,指內心十分凄迷哀傷而并不外露的感情。這位行人為何“欲斷魂”呢?因為清明在我國古代是個大節日,照例該家人團聚,一起上墳祭掃,或踏青游春。而這位行人卻孤身一人,在陌生的地方趕路,心里的滋味已不好受,偏偏又淋了雨,衣衫全被打濕,心境就更加凄迷紛亂了。
如何排遣愁緒呢?行人自然想:最好在附近找個酒家,一來歇歇腳,避避雨;二來飲點酒,解解寒;更主要的可借酒驅散心中的愁緒。于是他問路了:“借問酒家何處有?”問誰,沒有點明。末句“牧童遙指杏花村”中的“牧童”二字,既是本句的主語,又補充說明上句問的對象。牧童的回答以行動代替語言,行人順著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見在一片紅杏盛開的樹梢,隱隱約約露出了一個酒望子(古代酒店的標幟)。詩到這里戛然而止,至于行人如何聞訊而喜,興奮地趕上前去,找到酒店飲上幾杯,獲得了避雨、解寒、消愁的滿足等等,都留待讀者去想象。
咬文嚼字
由于這首詩的廣泛流傳,“杏花村”三字在后世便成了酒家的雅號。
這一天正是清明佳節。詩人杜牧,在行路中間,可巧遇上了雨。清明,雖然是柳綠花紅、春光明媚的時節,可也是氣候容易發生變化的期間,甚至時有“疾風甚雨”。但這日的細雨紛紛,是那種“天街小雨潤如酥”樣的雨,—這也正是春雨的特色。這“雨紛紛”,傳達了那種“做冷欺花,將煙困柳”的凄迷而又美麗的境界。
這“紛紛”在此自然毫無疑問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的;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還有一層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實際上還在形容著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斷魂”。“行人”,是出門在外的行旅之人。那么什么是“斷魂”呢?在詩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緒方面的事情。“斷魂”,是竭力形容那種十分強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現在外面的很深隱的感情。在古代風俗中,清明節是個色彩情調都很濃郁的大節日,本該是家人團聚,或游玩觀賞,或上墳掃墓;而今行人孤身趕路,觸景傷懷,心頭的滋味是復雜的。偏偏又趕上細雨紛紛,春衫盡濕,這又平添了一層愁緒。因而詩人用了“斷魂”二字;否則,下了一點小雨,就值得“斷魂”,那不太沒來由了嗎?—這樣,我們就又可回到“紛紛”二字上來了。本來,佳節行路之人,已經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絲風片之中,紛紛灑灑,冒雨趲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紛亂了。所以說,紛紛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緒,—甚至不妨說,形容春雨,也就是為了形容情緒。這正是我國古典詩歌里情在景中、景即是情的一種絕藝,一種勝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接著寫行人這時涌上心頭的一個想法:往哪里找個小酒店才好。事情很明白:尋到一個小酒店,一來歇歇腳,避避雨,二來小飲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濕的衣服,—最要緊的是,借此也就能散散心頭的愁緒。于是,向人問路了。
是向誰問路的呢?詩人在第三句里并沒有告訴我們,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遙指杏花村”。在語法上講,“牧童”是這一句的主語,可它實在又是上句“借問”的賓詞—它補足了上句賓主問答的雙方。牧童答話了嗎?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動”為答復,比答話還要鮮明有力。我們看《小放!愤@出戲,當有人向牧童哥問路時,他將手一指,說:“您順著我的手兒瞧!”是連答話帶行動—也就是連“音樂”帶“畫面”,兩者同時都使觀者獲得了美的享受;如今詩人手法卻更簡捷,更高超:他只將“畫面”給予讀者,而省去了“音樂”,—不,不如說是包括了“音樂”。讀者欣賞了那一指路的優美“畫面”,同時也就隱隱聽到了答話的“音樂”。
“遙”,字面意義是遠。然而這里不可拘守此義。這一指,已經使我們如同看到,隱約紅杏梢頭,分明挑出一個酒簾—“酒望子”來了。若真的距離遙遠,就難以發生藝術聯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無盡的興味:妙就妙在不遠不近之間!都t樓夢》里大觀園中有一處景子題作“杏簾在望”,那“在望”的神情,正是由這里體會脫化而來,正好為杜郎此句作注腳。“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這只需要說明指往這個美麗的杏花深處的村莊就夠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詩只寫到“遙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費一句話。剩下的,行人怎樣的聞訊而喜,怎樣的加把勁兒趲上前去,怎樣的興奮地找著了酒店,怎樣的欣慰地獲得了避雨、消愁兩方面的滿足和快意……,這些,詩人就能“不管”了。他把這些都付與讀者的想象,為讀者開拓了一處遠比詩篇語文字句所顯示的更為廣闊得多的想象余地。這就是藝術的“有余不盡”。
這首小詩,一個難字也沒有,一個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語言,寫得自如之極,毫無經營造作之痕。音節十分和諧圓滿,景象非常清新、生動,而又境界優美、興味隱躍。詩由篇法講也很自然,是順序的寫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環境、氣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寫出了人物,顯示了人物的凄迷紛亂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轉”,然而也就提出了如何擺脫這種心境的辦法;而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藝術上,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頂點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謂高潮頂點,卻又不是一覽無余,索然興盡,而是余韻邈然,耐人尋味。這些,都是詩人的高明之處,也就是值得我們學習繼承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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