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法官實習總結
總結是事后對某一階段的學習、工作或其完成情況加以回顧和分析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給我們下一階段的學習和工作生活做指導,不如我們來制定一份總結吧。你所見過的總結應該是什么樣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預備法官實習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預備法官實習總結1
xx年全區法院預備法官培訓班學員填表注意事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培訓條例》、《xx年—xx年全國法院預備法官培訓實施方案》,國家法官學院從xx年開始組織實施了全國法院系統預備法官的培訓工作,并從xx年起要求預備法官培訓集中面授為三個月,至少不低于45天,不少于8個月,總培訓時間不少于1年,培訓必須由最高法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審核統一發放結業證。我區法院今年的預備法官培訓班集中面授、已結束,為了嚴格填表工作,規范實習,讓學員順利結業,盡快走上審判崗位,特作如下要求: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本次共發三表一卡:即學員登記表、實習鑒定表、結業鑒定表和學籍卡,每表要求填寫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國家法官學院,一份留存學員檔案。
2、各表填寫時,須填寫學號,培訓期間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表均須按要求粘貼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
3、國家法官學院預備法官培訓學員登記表:本表要求學員本人親筆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包括個人的和工作經歷。
4、預備法官實習鑒定表:本表全面反映學員實習狀況,是學員能否順利結業的依據。要求學員本人和實習單位認真、如實填寫,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填寫。實習單位鑒定及一欄要求實習單位加蓋公章。實習時間不能與集中培訓時間(xx年3月1日至xx年4月30日)相沖突,每位學員實習部門應為審判業務部門,每位學員應實習四次,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和綜合(立案、審監、執行),實習的審判部門不得少于2個,各次時間相對均衡,參加每個審判業務實習均應指定一名實習指導教師(法官)。
5、預備法官結業鑒定表:本表要求學員本人親筆填寫。班委、組織鑒定要求對學員在學期間的表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忌千篇一律,要求有內容、有特點!鞍嚅L簽名”由各組組長簽寫意見,組長的由班主任簽寫意見。
6、國家法官學院預備法官培訓學員學籍卡:“第一次注冊時間”為xx年1月1日、“第二次注冊時間”xx年3月1日、“學籍變動情況”和論文成績不須填寫,組織鑒定的填寫要求同上,“指導老師”請填寫班主任的姓名,學員的成績、實習成績與《預備法官實習鑒定表》、《預備法官結業鑒定表》中記載的一致。
7、學員必須認真對待填表工作,應用鋼筆或水筆填寫,字跡清楚,內容符合表格要求,不能馬虎填寫,敷衍了事,如出現因填表不當未被國家法官學院通過審批的,責任自負。
二、要求
1、請學員填寫完善《預備法官培訓學員名冊》(詳見附件),“證書號”即學號,“單位”填寫廣西xx市(縣)法院xx庭或者廣西xx市中級法院xx區法院xx庭,“參加工作時間”填寫xx-xx年xx月,行政級別填寫本人現任行政級別,任現職級時間填寫xx-xx年xx月,填寫完善后再保存在e-mail的草稿中,同時將填寫完善的表格寄給班主任。
2、未交2寸免冠彩照的學員,請與表格一起寄送班主任,彩照背后請注明單位和姓名。
3、應按照國家法官學院《預備法官實習大綱(試用)》要求開展實習。實習結束,根據實習情況撰寫xx字以上實習總結。培訓結束,每位學員寫內容與法院審判業務相關的結業論文,字數在5千至1萬字(必須打印),實習結束前交-班主任。
4、請學員于xx年1月18日前將“三表一卡”、照片、實習總結和結業論文一起寄送至班主任陳熙祿,
預備法官實習總結2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自治區高院對預備法官培訓的實習要求,去年4月至12月,我先后到我院的立案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溶江人民法庭等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實習,這一過程讓我感受到了基層法官的辛苦不易,當然也體會到了司法為民的快樂,也有對法律在實踐中存在問題的困惑。
清水村水中推車
去年11月中旬的一天,我隨溶江中心人民法庭龔庭長及陸副庭長下鄉送達一件借款合同糾紛的訴狀副本,是到嚴關鎮一個叫做清水的村子。該村較偏遠,路上坑坑洼洼,還需過幾渡河水才能到達目的地。那里所謂的幾渡河水因為水流不寬都是沒架橋的,村民們都是踏著露出河面的大石頭過河的,在經過其中的一渡河時,因警車后輪陷入泥里造成車子死火無法發動,我們只有下水推車。清水村的水真是清澈見底,如果是夏天當然沒說的,下水推個車就當消暑了。
但現在已入冬,而且那天正好是寒潮來襲,只有攝氏3度,寒風凜冽,穿著棉衣都冷颼颼的,別說脫掉褲子只穿條薄薄的內褲下水推車了,那可真叫一個冷啊!我們幾人鼓起勇氣脫下褲子下到冰冷的水里,卯足勁用力推,在水里受不了又上岸暖和一下,稍微緩和一點再下水,如此幾次三番終于把車推上岸發動了。還好此后的幾渡河都沒出現這樣的情況,要不我們幾人回來可能都得重感冒了。此后又顛簸兩個多小時終于來到村子里,在向被告送達訴狀副本及傳票并向其闡明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后,我們才返程。
感想:今天終于體會到基層法官的辛苦,原來在學校時總覺得法官是一項神圣的職業,嚴肅地敲響法槌,在法庭上聆聽當事雙方的舉證質證,沒想到在辦案過程中還有這么多的艱辛。
錦旗:包拯在世主持公正
這也是在溶江中心人民法庭的一個案件。原告蔣光輝訴被告興安縣溶江鎮司門村委石山腳村一隊二組土地承包糾紛一案,該案在xx年就已判決,一審時辦案法官憑借一份承包合同復印件就判決被告敗訴,結果對被告很不利,被告不服后上訴至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桂林市中院將該案發回重審。在重審該案過程中,被告興安縣溶江鎮司門村委石山腳村一隊二組的村民情緒激動,認為法院僅憑一份承包合同復印件就作出判決,司法不公,一再揚言要到南寧、北京上訪。
主辦該案的溶江法庭龔庭長在開庭及調查取證過程中多次向當事人闡明法律規定,希望他們穩定情緒,不要作出不理智的舉動。經過開庭質證及庭后的調查取證,合議庭作出判決認為原告僅提供一份承包合同的復印件而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證據不足,對其訴訟請求應予駁回。該案判決后,被告在領取判決書的當天在法庭門口燃放了大串鞭炮,并贈送了一面錦旗:包拯在世,主持公正。
感想:當時我在現場也覺得熱血沸騰,作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真正做到司法為民,依法判案,才能得到老百姓的尊重。
預備法官實習總結3
成為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國法學院許多學生的向往。但是,對于擔任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須經過哪些步驟,了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線圖,以供有志者對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個規劃。
一、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并取得學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法官學歷條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于法律專業。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作為全國有吸引力的基層人民法院,對于擬作為法官候選人的新錄用公務員,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了更高的學歷要求,即要求具備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因此,對于大學本科生來說,要想成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應當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并完成學業,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
二、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對于新錄用公務員,還提出了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因此,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在讀三年期間,應當爭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績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和報考上;鶎尤嗣穹ㄔ旱臈l件。
三、通過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并體檢、考核合格
上海市公務員考試采用“2+x”的考試模式:“2”即2門公共科目綜合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x”為1門崗位專業考試,報考法院的必須參加政法類專業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者,參加統一組織的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人員可進入招錄單位的面試。經面試合格的人員由招錄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荚、體檢、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錄用。在各門考試中,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難度,有決定意義。因為錄用名額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范圍限制。
四、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煉一年
新錄用人員除已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已在街道、鄉鎮和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上工作的,應當在規定的試用期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煉一年。20xx年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均到街道、鄉鎮等鍛煉一年。由于基層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為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鄉鎮等鍛煉一年的收獲并不比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鍛煉價值更大,因此,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有可能壓縮到其他單位鍛煉的時間,或者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試用期內通過培訓測試
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必須先參加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國家公務員的初任培訓,為期約兩周;再參加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初任書記員培訓,為期約三周。初任培訓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務員初任培訓在新錄用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期滿后,經考試考核合格者,發給公務員培訓證書,作為上崗前及試用期考核、定級的依據之一。新錄用公務員不參加初任培訓或初任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任職定級。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還必須通過專門語言類的專門考試:職業英語必須四級以上(或博思英語三級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二級乙等以上。
六、試用期滿被任命為書記員,定級副科或正科
試用期一年表現合格的,被任命為書記員。今后可能被任命為法官助理,但工作職責與書記員并無實質差異,只是可能會將庭審記錄等工作分離由專門的速錄員擔任。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正科。在職取得碩士或者博士學歷或學位的,并不當然定級副科或正科。
七、定級后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六項規定,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以上的,具備擔任法官的條件。由于有的法院不將試用期計入從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碩士研究生定級后再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才有晉升助理審判員的機會。由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初任法官實行總額控制,而各基層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過司法考試的本科學歷的資深錄用制書記員,因此碩士研究生晉升助理審判員的年限大致在定級后一年到三年。但是,由于上海法院從20xx年起開始招收聘任制書記員,實行書記員隊伍專門化,因此,盡管法官員額有限,可是在法院內錄用制書記員有限,今后碩士研究生在定級一年后晉升助理審判員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選作為初任法官候選人
各個法院每年可以晉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據行政編制和法官員額等情況,決定各個法院可以晉升初任法官的名額。然后由各個法院黨組討論決定擬任初任法官的人選,并上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審核。審核通過的人選,可以參加預備法官培訓。
九、參加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
從20xx年起,書記員擔任初任法官,必須經過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預備法官培訓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集中培訓階段,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法官職業素養與審判技能培訓,時間為1個半月,課程設置為法官職業素養、審判基本技能和相關知識三個部分。教學方法為授課、案例分析、小組討論、觀摩和模擬庭審、裁判文書制作。對模擬庭審的案例或教學案例,每個學員都要獨立制作裁判文書,交指導教師閱卷后講評。第二階級是分散實習階段,時間為9個半月,提任后擬從事的審判專業4個半月,由學員任選或指定其中一項其他審判專業3個月,立案、信訪2個月。家居遠郊的學員回原單位實習,家住市區的學員統一安排到實習點實習,實習點設立在受聘擔任帶教法官所在的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每個帶教法官指導學員一般不超過2名。實習按實習大綱要求進行。每一專業實習結束后,帶教法官要對實習學員的能力和表現進行鑒定,評定實習成績。第三階段是總結考試階段。學員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總結、提高和考試,時間為1個月。總結要形成書面材料,進行交流。學員還要結合實習撰寫案例,3-5千字,以法律適用為主。提高是對司法理念和所學知識進行梳理、歸納,對審判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法學理論的前沿問題進行研討,力求使感性認識逐步向理性認識升華。考試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上海分院共同組織,主要以裁判文書制作中的論證說理部分進行考試,檢驗學員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察學員對法官素養和審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過考試后,學員取得預備法官培訓合格證書。
十、被正式任命為助理審判員
預備法官培訓結束,取得合格證書的學員,完成了法院系統內的“兩考一培訓”,具備了擔任助理審判員的資格。由各個法院黨組分別討論決定,由法院院長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就正式成為了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開始從事審判工作。以后如何成長為一名優秀法官,那將是另一個需要探討的課題了。
預備法官實習總結4
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現已結束,通過在校集中培訓和校外兩個階段的,我增強了法官職業意識和職業道德素養,夯實了理論基矗通過,提高了司法司法實踐能力和審判技能,F就一年的培訓作自我鑒定如下:
在校集中培訓期間,我認真聽課,嚴守紀律,積極參與討論,并主動向老師請教學習中的疑難問題,按計劃完成了綜合知識、職業技能課程的學習,具備了法官的基本職業技能。通過學習,我堅定了政治信念,樹立了司法為民和廉潔司法的理念,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能力;對刑事、民事和行政審判的各個重要環節有了一定的掌握。通過案例分析討論、庭審觀摩和模擬庭審等教學環節,增強了我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提高了案件審判技能。對各類案件的審判思路及理念有了深入的了解,尤其在駕馭庭審、適用法律、制作裁判文書和訴訟調解等職業能力上有了較好地掌握,具備法官應有基本能力;為下一步實習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夯實了理論基矗
在實習期間,我分別在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四個業務部門進行實習。
在立案庭實習期間,我勤學多問,積極參與,勇于實踐。通過實習,我能獨立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證據材料審查,并完成立案程序操作。在老師的指導下,我積極參與訴訟外調解工作,掌握了訴訟外調解的基本技巧。在信訪接待過程中我熟悉了接待規范及要求,能依照法律和法理解答當事人提出的問題,對當事人進行適當的訴訟指導,能及時發現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在信訪老戶的疏導和勸返工作中,我始終以極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誠心與他們交流,用公心去釋法解疑,提高了自己引導當事人理性訴訟的能力。
在刑事審判庭實習期間,我虛心求學,以能為師,刻苦研習,一絲不茍。指導老師對我在辦案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認真細致地指導。在庭前準備階段,我認真閱卷并做好筆錄,及時接受點評,邊總結邊修正提綱,保證了庭審成效。我熟悉了審規范和證據審查方法,能及時把庭審提綱所疏漏的問題提交給審判長并與合議庭成員進行適時交流,保證了庭審效率。通過評議案件我認真記錄指導老師的對我審判意見的點評,總結自己在審理案件過程存在問題的原因及感受和體會,提高了審判技能和適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文書制作上我做到了文書邏輯清晰、說理充分、內容詳實和詞語規范。
在民事審判庭習期間,我直接參與案件的審判,在指導下我對案件的起訴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真做好閱卷筆錄并組織了證據交換和制作了庭審提綱,做到了審理思路明確,調查范圍全面、確定須查明的事實準確,歸納爭議的焦點詳實。庭審中我十分重視案件所涉證據并注意其在庭審中的運用;通過案件的評議我著力培養了法律思維方式,及時與老師進行了交流制作了評議筆錄,提高了法律適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在法律文書制作方面做到了格式規范,表述妥當,邏輯嚴密,層次分明。在實習中,我注重運用學法理和心理學知識,與當事人構建溝通橋梁,調控當事人心理預期。在老師指導下靈活調整了調解策略摸索調解技巧。這使我牢固樹立起了和諧司法的理念,并把案結事了做為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指標。
在行政審判庭實習期間,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學習了全部行政案件辦案流程,還參與案件的審判。在指導下我熟悉了行政審判案件各環節的重點和難點。庭前準備階段,審查材料做到了案情熟悉,焦點集中,思路清晰。庭審提綱我按照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要求,結合案件性質和爭議焦點,確定了庭審的基本審查順序和重點審查的事實爭議。通過聽審、直接發問檢驗了閱卷的成效和審理思路,并在實踐中熟悉了庭審規范和證據審查的方法。實習中,我著重加強了案件審理報告的制作學習,做到了案件事實書寫詳略得當,證據采納表述清楚,行文層次清晰。在評議時,我對不同意見虛心接受、細心記錄,認真修改一絲不茍。
通過一年時間的培訓,我個人認為我具備了法官應有的基本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素養,達到了初任法官的標準。我決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強學習的自覺性和連續性,持之以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預備法官實習總結5
成為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國法學院許多學生的向往。但是,對于擔任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須經過哪些步驟,了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線圖,以供有志者對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個規劃。
一、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并取得學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法官學歷條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于法律專業。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作為全國有吸引力的基層人民法院,對于擬作為法官候選人的新錄用公務員,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了更高的學歷要求,即要求具備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因此,對于大學本科生來說,要想成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應當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并完成學業,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
二、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對于新錄用公務員,還提出了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因此,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在讀三年期間,應當爭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績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和報考上海基層人民法院的條件。
三、通過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并體檢、考核合格
上海市公務員考試采用“2+x”的考試模式:“2”即2門公共科目綜合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x”為1門崗位專業考試,報考法院的必須參加政法類專業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者,參加統一組織的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人員可進入招錄單位的面試。經面試合格的人員由招錄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荚嚒Ⅲw檢、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錄用。在各門考試中,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難度,有決定意義。因為錄用名額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范圍限制。
四、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煉一年
新錄用人員除已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已在街道、鄉鎮和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上工作的,應當在規定的試用期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煉一年。20xx年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均到街道、鄉鎮等鍛煉一年。由于基層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為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鄉鎮等鍛煉一年的收獲并不比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鍛煉價值更大,因此,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有可能壓縮到其他單位鍛煉的時間,或者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試用期內通過培訓測試
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必須先參加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國家公務員的初任培訓,為期約兩周;再參加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初任書記員培訓,為期約三周。初任培訓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務員初任培訓在新錄用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期滿后,經考試考核合格者,發給公務員培訓證書,作為上崗前及試用期考核、定級的依據之一。新錄用公務員不參加初任培訓或初任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任職定級。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還必須通過專門語言類的專門考試:職業英語必須四級以上(或博思英語三級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二級乙等以上。
六、試用期滿被任命為書記員,定級副科或正科
試用期一年表現合格的,被任命為書記員。今后可能被任命為法官助理,但工作職責與書記員并無實質差異,只是可能會將庭審記錄等工作分離由專門的速錄員擔任。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正科。在職取得碩士或者博士學歷或學位的,并不當然定級副科或正科。
七、定級后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六項規定,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以上的,具備擔任法官的條件。由于有的法院不將試用期計入從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碩士研究生定級后再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才有晉升助理審判員的機會。由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初任法官實行總額控制,而各基層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過司法考試的本科學歷的資深錄用制書記員,因此碩士研究生晉升助理審判員的年限大致在定級后一年到三年。但是,由于上海法院從20xx年起開始招收聘任制書記員,實行書記員隊伍專門化,因此,盡管法官員額有限,可是在法院內錄用制書記員有限,今后碩士研究生在定級一年后晉升助理審判員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選作為初任法官候選人
各個法院每年可以晉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據行政編制和法官員額等情況,決定各個法院可以晉升初任法官的名額。然后由各個法院黨組討論決定擬任初任法官的人選,
,并上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審核。審核通過的人選,可以參加預備法官培訓。
九、參加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
從20xx年起,書記員擔任初任法官,必須經過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預備法官培訓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集中培訓階段,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法官職業素養與審判技能培訓,時間為1個半月,課程設置為法官職業素養、審判基本技能和相關知識三個部分。教學方法為授課、案例分析、小組討論、觀摩和模擬庭審、裁判文書制作。對模擬庭審的案例或教學案例,每個學員都要獨立制作裁判文書,交指導教師閱卷后講評。第二階級是分散實習階段,時間為9個半月,提任后擬從事的審判專業4個半月,由學員任選或指定其中一項其他審判專業3個月,立案、信訪2個月。家居遠郊的學員回原單位實習,家住市區的學員統一安排到實習點實習,實習點設立在受聘擔任帶教法官所在的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每個帶教法官指導學員一般不超過2名。實習按實習大綱要求進行。每一專業實習結束后,帶教法官要對實習學員的能力和表現進行鑒定,評定實習成績。第三階段是總結考試階段。學員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總結、提高和考試,時間為1個月?偨Y要形成書面材料,進行交流。學員還要結合實習撰寫案例,3-5千字,以法律適用為主。提高是對司法理念和所學知識進行梳理、歸納,對審判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法學理論的前沿問題進行研討,力求使感性認識逐步向理性認識升華。考試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上海分院共同組織,主要以裁判文書制作中的論證說理部分進行考試,檢驗學員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察學員對法官素養和審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過考試后,學員取得預備法官培訓合格證書。
十、被正式任命為助理審判員
預備法官培訓結束,取得合格證書的學員,完成了法院系統內的“兩考一培訓”,具備了擔任助理審判員的資格。由各個法院黨組分別討論決定,由法院院長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就正式成為了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開始從事審判工作。以后如何成長為一名優秀法官,那將是另一個需要探討的課題了。
預備法官實習總結6
一、實習目的
通過實習,全面了解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通過實習,培養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認識到自己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強學習的主動性、針對性、創造性;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虛心接受領導和同事們的指導和幫助、誠心學習他們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經驗,全面提高綜合法律素質和法學修養,為走上法官崗位打好堅實的基礎。
二、實習成果
預備法官實習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從立案、接待信訪當事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開庭審理、參加合議庭、制作法律文書、宣判等承擔起一個法官辦案的全過程,我崇拜指導老師和同事們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在八個月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實踐經驗,加強了對法官這份職業的了解,樹立了強烈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取得了令人滿意的實習成果:
1、立案庭實習收獲
立案庭是法院對外的第一個窗口,是法院工作的開始,占據很重要的位置。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繁多,每天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人,立案庭的法官經常要與這些當事人進行說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審核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這么簡單。立案庭還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寫起訴書、不會寫字的當事人提供方便,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范本進行填寫。立案庭立案后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我在立案庭實習期間,虛心向指導老師請教,對案件進行篩選,對屬于法院主管的,予以立案審查,而對不屬法院主管的,告知當事人通過其他渠道解決。
立案庭設立一個信訪接待室,立案信訪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和國家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任務艱巨,使命光榮。立案信訪場所既是群眾表達訴求、參與訴訟、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務涉訴群眾、聯系社會各界的橋梁紐帶,功能重要,作用重大。在深入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把信訪工作作為送上門來的民生問題,必須認真對待。對各類信訪件的接受及處理結果作相應的登記。信訪件的登記簿分為:人民群眾來信登記簿、人民群眾來訪登記簿、院長接待日登記簿、業務庭長接待日登記簿。對來信按性質分類登記,注明收到日期,及時答復,準確轉送。來訪也按性質分類登記,注明接待日期。接待時做到著裝接待,做到儀表端正、態度和藹、用語文明,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情況反映,認真記錄詳細情節、主要事實和理由,耐心向來訪者解答、轉處或作其他處理。對涉及本院審判、執行案件和社會不安定信訪件及重大信訪件,接待后當天向分管院長報請批處。對需交辦的信訪件交由院長或分管院長作出批辦、處理意見后送責任部門。在信訪工作中我深刻體會到,信訪工作要做到“七到位”:不滿情緒疏導到位;釋法答疑解釋到位;關鍵癥結掌握到位;實際困難解決到位;合理訴求滿足到位;無理要求告知到位;不法行為處置到位。同時,緊緊依靠黨委、人大、政府,以聯動制度為依托,運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通過法律、經濟、文化等各種手段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2、民一庭實習收獲
民一庭主要處理的是婚姻、繼承、財產分割、民事侵權、合同糾紛、民事權利的確認、變更、撤銷之訴等內容案件,這些案件雖然瑣碎,但是卻同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他們對自己的利益十分關注,為此每天都會向法官訴苦,訴說自己的“委屈”。因為這是一種發泄,當事人需要發泄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通過在民一庭的實習,我能從另一個角度知悉民生、民情、民怨。有經驗的法官們會傾聽他們訴說,這有益于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當事人的傾訴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份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于做當事人的工作。
通過在民事一庭的實習,我發現法院在實際的判案中與課本抽象的理論和法條刻板的規定的不同,是法官辦理案件時堅持調解前置原則,非經調解不輕易判決。今年恰逢“調解年”,各法院都在加大力度提高調解率。如果對一個案件只是簡單地予以判決,往往會導致“一場官司十年仇”。而調解結案是保護當事人利益糾紛的方式。這可以有力避免判決成一紙空文的負面后果,雖然有時對于當事人一方會有失公平,但權益受損方真正得到了補償才是最重要的結果。而且在案件訴訟費大幅下降,在辦案經費縮小的情況下,如果一味采用判決,對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和損耗。對調解無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決的同時辨析法理,要盡力做好當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使當事人服判息訴,避免“案結事不了”和當事人無休止的上訪告狀現象。
在民一庭的實習,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為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
3、行政庭實習收獲
行政庭的受理的案件一般涉及群體糾紛,隨著我縣的經濟發展,行政爭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若處理不好,往往容易造成群體信訪事件。
在行政庭實習期間,了解到必須充分發揮訴調對接的作用,利用訴前協調、庭外協調等多種行政爭議化解模式,通過協調貫徹始終、定期聯系會議、上門指導服務等三項制度,適當延伸審判職能,使司法機關成為化解行政爭議案件的緩沖劑,從行政爭議的預防、和解、執行入手促進“官民”和諧,力爭做到案結事了。將協調工作貫徹案件始終,做到訴前協調、訴中協調和判后協調相結合。行政訴訟不同于民事訴訟,案件的成因通常是原告經過多方奔走努力未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被迫無奈提起訴訟。因此,他們的訴訟主張大多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在審查受理階段即找原告談話,了解原告起訴所欲達到的真實意圖,分析其主張的合理合法依據,在摸清原告真實想法的前提下及時與被訴行政機關進行溝通,了解所涉案件的相關情況,提請行政機關與原告及早溝通,盡可能使雙方矛盾解決在成訟之前。在辦案中,對行政機關在具體行政行為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不護短,不搞“官官相護”。成訟以后,行政庭堅持把行政協調工作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根據行政案件中許多當事人“要個說法、分個是非”這一特點,大多數案件并不急于下判,而是在庭審結束后繼續做各方當事人的工作,盡量使各方意見接近一致,即使最后沒有協調成功,也為下一步工作打下較好的基礎。對協調不成的案件并不是一判了之,多數判決結案的案件,總有一方當事人提起上訴,為此,及時與上級法院取得溝通,將協調工作情況和達不成一致的原因反映給上級法院,為二審協調提供參考意見,使多數上訴案件在二審階段得以協調解決,避免矛盾擴大,有效地緩解行政爭議。
同時,加大非訴行政案件執行的力度,特別是對計生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計生部門上門征收社會撫養費阻力很大,對這些超生者征收不到位所造成的社會影響相當惡劣,也導致我縣計劃生育工作的被動局面。為此必須要配合縣計生委加大了對釘子戶的征收力度,以點帶面,打開了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也做到了有張有弛,對執行時確實有困難的當事人給其一定的時間籌集執行款項。在行政庭實習期間,給我的感觸是處理行政案件一定要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多與當地政府部門交流、多向當地黨委請示匯報、多和普通老百姓溝通。
4、審監庭實習收獲
審監庭是法院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關口,承擔著重要的歷史使命。民事訴訟法修改以后,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民事案件管轄權上移和基層法院審監庭辦案任務減少。審監庭主要工作職責為案件質量監督管理。我在審監庭實習期間,參與過對案件質量進行評查工作。此項工作對我來說是新課題,壓力很大。我經常向庭室其他同志請教案件質量評查的相關規定,從多方面掌握評查技能,力求評查客觀公正,從而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在審監庭工作,必須要樹立依法糾錯的司法理念,正確把握糾正錯誤與維護生效裁判既判力和權威性的關系。明確審監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為維護司法公正、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最后一道防線;明確審監工作機制,為院長履行審判監督職能服務,依法監督本院生效裁判并向院長負責;明確職責要求,在“司法為民”方針指導下找準維護既判力和保障當事人合法訴權之間的結合點,努力追求司法公正。在審判活動中,堅持將穩定當事人的情緒、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等疏導工作貫穿于再審案件的全過程,對當事人既熱情接待,耐心解釋,聽取意見,努力追求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又不一味附和當事人,適時闡明法理,維護司法權威。
三、實習工作總結
1、實習檢驗了我的法學知識,培養和提高了自身的實踐能力。
實習階段一個很重要的學習活動是參加開庭審理,當我第一次坐在那高高的審判臺上,立即有一種威嚴感與神圣感。在庭審中觀察原、被告是如何進行舉證、質證的,應該如何掌握和調度整個庭審的進度和秩序?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應該如何進行判斷和判決?我知道作為一名法官必須具備駕馭庭審的能力。庭審的過程不是一帆風順,有時候庭審過程就像是在菜市場吵架,如果駕駛不好,庭審就無法進行下去,也就無法查清案件事實,影響到案子的裁判。通過實習,我向其他有豐富庭審經驗的同事們學到了不少知識。他們告訴我,一旦發現當事人不服從指揮,任意表達自己的意志的時候就應該制止,否則,他們會越吵越激烈,勢必會影響整個庭審的順利進行。
制作裁判文書是實習的重中之重,也是難點。通過裁判文書,可以看出法官的責任心以及法律運用能力,可以說裁判文書是法官的“臉面”。
在校期間雖學習過法律文書的寫作,而且也拜讀過大量的裁判文書,可一旦自己制作裁判文書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打印過判決書、調解書和裁定書,每一種文書體式都是不一樣的,在打印的時候,判決書要詳細,對于雙方提交的證據要寫清楚證據名稱、證明的內容等,要從證據中查明案件的事實,然后寫明法院的判決理由和事實,判決的結果。調解書對于法院判決的理由就不用書寫,但是要根據調解筆錄將調解結果寫好,最后要在調解書最后將調解書的效力寫入。裁定書應該說是較為簡單的。判決書和調解書要寫得既簡潔又要豐滿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確,表達也要通順,一份判決書或者是調解書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讀、多修改,我將裁判文書寫好后交給指導老師,他們通常修改很多次,連標點符號也不放過,因為法律工作是嚴謹和神圣的,法律文書里的一個字一個標點都代表著法律的神圣,不容有錯。
2、實習讓我對民事調解有一個深刻的認識。
今年恰逢“調解年”,各個法院都在力爭調解率,我院的調解率一直偏低,院黨組經討論決定要下大功夫加大調解力度。調解結案的糾紛主要是生活中的糾紛,因而調解的方式在民事案件中被頻繁使用。
很有調解經驗的法官說要做好調解工作法官要具備三種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調解工作的主持者應該是通曉法律知識,有法學素養,有一定的威望,說話有分量的人,他能夠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眾。調解員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當事人對其產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調解員要思維敏捷,處理事務的方法多樣,反應能力迅速,擁有這樣的智慧才能對矛盾作出反應,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幫當事人找出解決的途徑。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審判中不要帶個人的感情-色彩,在調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這并不是說調解者就應該板著一張臉,很嚴肅的對待當事人,或者是對矛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樣并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應該以情動人,試著去了解當事人的感情,以情動人,才能解決好矛盾。
調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進行,有很多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就調解結束了,在開庭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和好或將矛盾解決的可能,也會當庭進行調解,庭后調解的也有。要做好調解工作,不能就事論事,這樣會陷于被動。調解應積極做好預防工作,預防民間糾紛的發生,將糾紛化解于萌芽狀態。對已發生的糾紛,在進行調解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止激化,防止糾紛的惡性轉化,調解員的工作方針是調防結合、以防為主,要寓防于調,以調促防,以防保調,在進行調解工作時,要時刻注意預防工作,化被動為主動。調解要尊重當事人的選擇,當事人雙方都要自愿,調解的過程中要合法,平等對待當事人,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
調解的進行應該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前提下進行,當事人有時候會情緒激動,說話沒有仔細考慮,語氣十分惡劣,法官面對的當事人經常是這樣子,經常可以聽見當事人生氣的聲音以及指責的聲音,法官要好好的勸解他們,將他們再帶回到矛盾的焦點上?粗ü賯冃量嗟恼{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慚,自己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的。
3、實習增強了我的綜合素質。
實習期間,經常有當事人咨詢也經常有電話打進來進行咨詢案件的情況,我時常接待各種各樣的當事人,與不同性格的法官打交道,在處理和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際能力、對人待物的能力。而處理文書和參加庭審,提高了我書寫的能力,鍛煉了口才,也讓自己更加謹慎、細致,嚴謹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4、通過實習,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識。
前幾年輿論認為法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院是花錢的當事人的傳話筒,法院腐敗是的腐敗,對法院的影響很壞?墒乾F在法院不是人們以前眼中的形象,隨著法官們綜合素質的提高,法官們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他們不僅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為當事人盡心盡力辦事,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四、實習中暴露出來的問題
1、通過實習使我意識到作為法官只有法學理論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有實際動手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面對問題找出解決方案的能力。盡管學習了四年的法學知識和通過了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但對現實涉足太少,把現實看得太簡單,處理問題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學人格培養,做事情不夠穩重。
2、在各個部門實習的時間相對較短,實習只是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沒有太多的時間向指導老師和同事們學習,對案件的分析只有很膚淺的認識,跟老師的學習還沒有深入,還沒有達到自己能獨擋一面的程度,面對很多問題很多情況,我還手足無措。
五、結語
“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痹诙虝旱膶嵙曔^程中,在指導老師的關懷與教導下,在同事們的大力幫助下,我更加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較好地掌握了法律在實踐中的運用,提高了法律實踐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我將在今后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加倍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和經驗,為走上神圣的法官崗位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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