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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旁聽實習報告范文
a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東湖區人民法院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東華理工大學外法系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更多的經驗。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刑事案件當堂審理的全過程。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審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盡量以自己所學的知識與案件有機結合起來。案件審理結束,我對審理案件的程序和知識的運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1. 周某團伙搶劫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東湖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周某團伙搶劫案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被告人如實供述了犯案經過與事實!
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在本案中我們處處都可以看到公訴人的作用。的確,公訴制度真是我們法制社會所必不可少的!如果沒有公訴制度的話,那么那些壞人定會逍遙法外!
在本案中,周錦標及其同伙用刀威脅,用襪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搶到錢,手機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處,將他們的車開的老遠,使的受害人之后難以尋找。本案中,被告人都是專搶出租車,周錦標及其同伙用刀威脅,用襪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搶到錢,手機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處,將他們的車開的老遠,使的受害人之后難以尋找。其性質及其的惡劣,屬于搶劫罪。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這些人都是在青少年的時候不懂法律,為求刺激、揮霍去搶劫。走上了犯罪這條不歸路,他們少年時犯罪被判了幾年的有期徒刑,因此耽誤了他們的美好人生。出監獄后,他們找不到工作,四處游蕩,而家人又管不了或者是根本就不去管,最終他們還是選擇了重新犯罪。由此案我看到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2.交通肇事案
本案中被告是一名出租車司機,他在明知汽車右剎已壞的情況下,仍然去載運乘客。最終導致出租車因為躲閃一輛橫穿馬路的自行車時往右打方向盤,但是由于汽車右剎車已壞而撞上了護欄。車上的一對年輕夫婦受傷,而丈夫受到嚴重的腦傷而在醫院死亡。雖然在這個案子當中出租車司機說他在一出事之后就撥打了112和120。該司機就依此認為他是自首的。原告律師認為:“現在的法律并沒有明文規定該種情況的定性,但是在司法的實踐中,大家已經普遍認為在對于司機這個特殊的職業來說他有這個義務。則他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了,那屬于該罪的加重情節了!暗拇_,如果身為司機他就應該為自己的乘客負責。在本案中,自行車違反交通規則橫穿馬路固然是直接的誘因,但如果司機把汽車修好后再做生意的話也不至于會發生如此的悲劇。所以最主要的責任仍然是在該司機!我們知道在我們平時的生活當中,好多的交通意外都是有行人或司機等違反交通規則的而造成的。從這個案件中我們可以進一步認識到交通事故猛如虎!也證明了我們現在的市民的交通安全和遵紀守法的意識實在是太差了,如果人人都作好自己的本分,那么我們的社會上還會有如此之多的悲劇發生嗎?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讓我認識到法律工作者所必需的一些素質。理論知識固然不可缺少,但是只掌握了這個并不足以有用,還需要嫻熟地運用于社會實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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