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法治人物事跡材料(精選7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事跡的經歷,對事跡都不陌生吧,事跡具有觸發力大、感染力強的特點。到底應如何擬定事跡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十大法治人物事跡材料(精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十大法治人物事跡材料1
陳宏勛,男,1963年10月生,中共黨員,現任宋疃中心學校副校長!拔逦濉逼辗ㄆ陂g,任中心學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組長。任副組長期間,中心學校及所屬學!拔逦濉逼辗üぷ饕脏囆∑嚼碚摵汀叭齻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全教育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按照“依法治教,科學發展,辦人民滿意教育”的總體目標,突出重點,創新方法,狠抓落實,在全中心學校形成了黨總支領導,教代會監督,學校實施,師生、家長、群眾共同參與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格局,為圓滿完成“五五”普法各項目標任務作出了積極貢獻。現將其主要工作簡述如下:
一、制定宣傳規劃,明確工作思路
自覺學習有關“五五”普法工作文件,領會文件的精神實質和“五五”普法工作思路,通過學習,充分認識到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修訂了學!拔逦濉逼辗ㄒ巹,帶領19所小學宣傳人員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地進行宣傳發動,力求對普法工作一開始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動員部署到位,工作落實到位。把領導干部作為普法的第一對象,抓好校干學法用法,努力建設“法治學!。每年年初和“12·4”法制宣傳日活動到來之際,他就帶領有宋疃小學等19所小學法制宣傳人員,利用網絡、黑板報、紅領巾廣播站等多種形式和途徑在全中心學校開展“五五”普法宣傳周活動,對“五五”普法的意義、目標和任務進行廣泛宣傳,弘揚法治精神,倡導學法用法,堅持依法治校與治理亂收費相結合、依法治校與學生守則的貫徹相結合、依法治校與學生文明養成教育相結合,依法治校與民生工程想結合。把學習法律知識,提高法制意識作為提高師生綜合素質的重要內容之一,并把校園文化建設納入普法之中,使學生讓“五五”普法真正植根到廣大師生的思想觀念中,使學生做到既文明又懂法。
二、結合學校實際,突出普法重點
作為學校分管德育、教學管理工作的副校長,他堅持做好以下四個層面的普法工作。一是要求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建立健全中心組《中心學校學習制度》、《法律培訓制度》、舉辦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重大事項決策前的法律咨詢制度等,提高學校領導班子的法制理論素養,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與水平。二是堅持做好教師的法制教育。將教師學法用法納入教師繼續教育的培訓內容,結合師德師風建設和教育教學業務學習有關《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引導教師學高為師、身正為范,當好“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三是加強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根據中學生的生理、心理特點和認知能力,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開展法制教育。強化學校法制教育第一課堂的主渠道作用,繼續推進
法制教育進課堂工作。使學生懂得應該遵循的基本行為準則,養成學法守法的行為習慣。四是加強了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教代會制度、校務公開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各項制度,使學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了辦學水平和管理水平。五是把法治教育滲透到課堂教學中去,在課堂教育評估表上加了一條法治思想品德教育的滲透,發揮課堂教育主陣地作用。加強了教師法治教育的責任感,提高了法治教育宣傳的力度。
三、創新工作形式,注重普法實效。
工作中,陳宏勛同志注重研究和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結合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方法,增強普法效果。用“愛”作鋪墊,用“法”筑基石,以和諧校園建設為契機,本著為師生服務的工作精神,傾心營造一個和諧的法制校園,為此他積極探索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新舉措、新方法,努力使普法工作更好地體現學校特色,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腦入心。充分利用重要紀念日、宣傳周、宣傳日等重要節點,開展文藝演出、小學生學法懂法演講比賽,散發明白紙做好廣告宣傳、語文口語交際模擬法庭、參觀考察、法律知識競賽、宣傳欄制作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法制主題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宋疃中心學校網站、墻刊、板報、櫥窗、廣播、國旗下的講話、主題班會、安全法制課,深入開展安全法規、安全防范、自救自護常識、傷害事故預防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定期邀請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門專業人員進行輔導講座,宣傳交通法規、消防法規和違法犯罪案例。組織學生結合法律知識,開展測試競賽活動。學校每年都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學生觀看禁毒展覽,并組織學生開展禁煙、環保、健康教育等活動。結合我校實際開展豐富多樣,生動有趣的適合學生特點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把開展法制教育與“警校共建”、“社區教育”、 “家校共建”、“以案說教”等多種活動形式有機結合。以告家長書和家長會的途徑向家長廣泛宣傳法律法規,建立了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依法治校工作運行機制。
四、愛心彰顯師德,細節突顯普法
近年來中心學校生源減少,教師的工作熱情隨之減缺,少部分老師工作有懈怠情緒。學生的學習習慣、生活習慣普遍較差,違反校規校紀行為經常發生,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知道簡單的靠說教已顯得蒼白無力,唯有深入老師、學生群體中去,傾聽他們的訴求。師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是教育的靈魂,作為副校長他唯有愛滿天下才能換來桃李芬芳,唯有用愛去開啟學生心靈的窗戶,給予學生愛,讓學生感受到愛、體會到被愛之樂,學生才會學著去愛別人。為此,他不懈地實踐著:任何時候他都把學生的成長需要放在第一位,把老師、學生的事當成自己的'事,公平善待每個老師、學生,務求通過自己的人格魅力和表率作用影響身邊的每一位老師、學生。在學校管理中,他是嚴師,教師的業務指導、教師自己發展和學生的學習要求甚嚴;在生活中,他是師生的勤務員,對老師倍加關心,對學生關愛有加;在交流中,他是師生、家長的朋友,與老師溝通暢所欲言,與學生有著親密無間的心靈溝通。作為一名副校長,他深知“育人”比“教書”更為重要,把學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帶領19名學校教導主任深入學校進行法治、德育工作調研,研究德育法治工作方法,對如何培養學生以一顆質樸的愛心去對待自己的學習、生活及他人,是他在學生心靈建構方面經常思考的一個
問題。要想培養學生的愛心,老師必須先把愛心獻給每一個學生,發揮身教勝于言教的作用。為此,在他的建議下,19所學校中設立了“黨員帶著依法治校示范崗”建立普法網絡,擴大法制宣傳受眾面。他已經記不清多少次把后進的老師激勵培訓成骨干教師,記不清多少次把“問題學生”轉化為“優秀學生”?吹綄W校老師們積極向上、同學們陽光可愛,看到宋疃中心學校師生犯法犯罪率為0,他內心充滿自豪感。
自古就有“學高為師,身正為范”的為師準則,陳宏勛同志正繼續用全面發展的師魂塑造人,用無私奉獻的師德陶冶人,用高風亮節的師表鼓舞人,用普法的師能武裝人。
十大法治人物事跡材料2
1990年,大學畢業的李竹奎放棄了在市區單位工作,投身鄉鎮第一線,在楊莊、麻川、麻武等6個鄉鎮度過了人生中最為珍貴的25年,期間他將人大工作具體化、細致化、規范化,進村入戶走訪,有效搜集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撰寫高質量的調查報告,大力推進水利建設、梯田改造、危房修葺、修橋修路等惠民工程,同時,堅持多種形式的普法宣傳,使得憲法、法律在基層深入人心,保障各種法律法規的全面實施。
李竹奎很少坐在辦公室里,田間地頭才是他開展工作的地方。他“辦法多、點子多、工作方法有一套”,李竹奎深知鄉鎮人大的作用,一頭連著黨委政府,另一頭連著群眾百姓,依法治國,根基在基層,他帶領當地鄉鎮人大代表,行走在黃土高原,宣傳法律知識,加強法律監督,廣泛收集民意,架起了群眾與黨委政府的“連心橋”。
十大法治人物事跡材料3
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頒布的《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正式實施,54歲的張世峰也了確了自己的一樁心愿。
已經從事21年兒童福利相關工作的他,早在1999年從事流浪兒童救助工作時就認識到監護權轉移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的重要性。
而近年來,未成年人遭受親生父母傷害的事件頻發,如何提前預防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傷害,如何讓法律條文中撤銷監護權的條款真正進入司法實踐,真正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是張世峰最為關注的問題。
在張世峰和眾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者的努力下,經過幾十次討論修改,上百個單位參與調研,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共同出臺了《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
從63個字的原則性法律到6000余字的司法意見,他讓司法能實踐,讓法槌敢落下,讓孩子有明天。
十大法治人物事跡材料4
劉黎,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奧運村法庭代庭長,工作以來,她審理了“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離婚案等大量社會關注度高的疑難復雜案件,她的許多判決都成為該類型案件審理的經典案例。她探索了道路交通損害賠償案件審理八條規則,被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吸收采納;提出的規范道路標線設置的司法建議,使事故頻發的“傷人之路”變成“平安之路”。
近年來,劉黎共審理審結民事案件2000余件,每年結案將近400件,涉及當事人7000余人,無一信訪,無一投訴。
在總結自己的法官生涯時,劉黎的感受是:用法律構筑共識,讓法律回歸生活,讓當事人感受到尊嚴,讓正義看得見。她先后榮獲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等稱號,榮立個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
2014年6月19日入選“全國最美基層法官”。
十大法治人物事跡材料5
2014年河北省順平縣發生一起命案,公安機關經過偵查,認定報案人王玉雷為犯罪嫌疑人,并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為由,請檢察院對其批準逮捕。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彭少勇發現該案證詞前后矛盾,證據不足,他頂住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做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并迅速啟動了引導偵查機制,對重要涉案證據進行排查,取得了完整的人證、物證證據鏈,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斌。2015年2月王斌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彭少勇嚴把審查關口,認真履行檢察機關對權力的司法監督職責,把每一個案件都辦成讓老百姓能夠感受到公平和正義的案件。
彭少勇從事檢察工作36年,幾乎經歷了檢查機關的所有部門的多個崗位,參與指揮過一批在全國和全省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先后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個人三等功4次。2015年5月,被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最美人物——群眾最喜愛的檢察官”稱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授予他“全國模范檢察官”榮譽稱號。
十大法治人物事跡材料6
2010年,馬蘭離開北京的律師事務所,成了一位法律援助志愿者,先后去了偏遠邊疆的五個省區,行程6萬公里 ,普法宣講近3萬人次,辦理各類案件300余件。
法律援助道路上,馬蘭花開。在西藏,馬蘭一個人撐起整個法律援助中心。沒有周末、沒有節假日,最忙的時候一天接待了50多位群眾。除了繁重的工作,她還需要面對各種生活的不便,在高原上,她的體重減輕了三十斤。如今48歲的她,在這條法律援助志愿之路上,已經堅持了5年。
五年來,馬蘭曾多次奔赴高原及邊疆的貧困山區。一位脆弱的女性,拋卻了在大城市舒適的環境,優越的條件,執意在艱苦的地方用自己個人的力量去推動法制進步。她在日記里這樣寫道:“也許我只是一只50瓦的燈泡,照亮不了太大的地方,但我也要努力讓法律正義的光亮傳遞到更遠、更需要的地方。
十大法治人物事跡材料7
馬善祥從事人民調解工作28年,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000多起,撰寫了152本、520萬字的工作筆記,總結形成了56種調解方法,被推廣到全國。
2012年5月,觀音橋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掛牌成立了“老馬工作室”,提煉形成了一整套“老馬工作法”。三年多來,“老馬工作室”接訪1300多人次,調解成功率達96%;辦理上級交辦信訪件60余件,回復率100%。
如今,年近六旬的馬善祥仍帶領著工作室的200余名成員四處奔走,解決各種各樣的糾紛、矛盾。
老馬的調解,一有技巧,一有耐心,三有成果,他有一顆熱心,在工作中,在生活里,在對人接物上,他把法治的精神化繁為簡,融入生活的點點滴滴,是人民調解員的一個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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