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0篇)
在市場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申請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為了讓您在寫申請書中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
申請人:張來,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地,電話:____________。
貴院受理的_____年朝民初字________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_____年1月25日結婚后,_____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某鄉某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2
申請人:xxx,女,19xx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現住河南省中原區XX村X區X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0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申請人于XX年XX月XX日收到貴院已受理錢XX訴申請人離婚糾紛案的應訴通知,通知申請人提出答辯狀。申請人在提出答辯狀的同時,現根據事實提出對此案管轄權的異議,理由如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原則,即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F申請人住所地在XX市,而錢XX向貴院,即X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非向貴院提起。
《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备鶕鲜鍪聦嵑头梢幎,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XXX人民法院審理。請予準許。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趙XX
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3
申請人:張三,女,20xx年1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北京市海淀區xx村x區x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xxxx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李四于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舉家搬遷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李四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李四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北京市海淀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李四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李四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4
申請人:張來,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xx市石景山某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xx市朝陽區某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xx市朝陽區某鄉某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xx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xx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xx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5
申請人:xx、女、28歲、漢族、住址xxx。
被申請人:xx、男、30歲、漢族、工作單位:xx,住址:同上,
申請人因與xx離婚糾紛一案現由貴院受理,但申請人認為本案依法不應由貴院審理,現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交給xx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x結婚時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xxx號,而非xx在起訴狀中所寫的BB號,此處房產申請人一家三口從未在此居住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經常居住地并不在BB,所以,申請人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依法不應由BB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審理,請予準許。
xx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6
申請人:李晶
20xx年3月29日
申請人:張來,男,20xx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x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20xx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x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x鎮x村x組x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x鄉x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x村x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x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7
申請人:李晶,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漢族, 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孫大千于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晶
20xx年 3月 29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8
申請人:張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漢族,____省____縣人,現住北京市海淀區____村__區__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_____)__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李四于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舉家搬遷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李四離開____省____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李四從_____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區____村__區__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北京市海淀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李四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區,并非____省____縣。因此,貴院受理李四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____省____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張三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9
申請人:張三
申請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孫大千于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0
申請人:張來,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某鄉某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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