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1月起,淮北企業單位的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去年7月1日以后執行的暫時降低費率恢復至原費率,五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也按照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保底。
去年,為切實幫扶企業渡過難關,穩定就業局勢,促進淮北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淮北市出臺了一系列的惠企政策,減輕了市統籌區內的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的壓力。其中,從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適當降低了淮北統籌區內參保企業單位繳納城鎮職工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個人繳費費率不變。有1236戶企業享受了降低費率優惠政策,共減收社會保險費6330.1萬元。同時取消了企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保底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實際工資總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之和的,按企業上年度實際工資總額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但核定的人均繳費基數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此項惠企政策惠及1059戶企業單位,共減收社會保險費6854.94萬元。
按照規定,目前降低費率和取消單位繳費基數保底的政策執行時間已結束,從2014年1月開始,淮北市企業單位社保繳費費率和繳費基數進行調整,企業單位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1%調整為2%,企業單位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由0.4%調整為0.8%,其他險種費率不變;恢復企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保底政策,單位繳費基數不能低于同期本單位全部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