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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告
根據市政府[2007]58號、鹽人社保[2015]31號和鹽財社[2015]22號文件規定,2016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從2015年7月1日開始。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繳費范圍
1、成年居民:戶籍在亭湖區五星街道、大洋街道、毓龍街道、新洋街道、先鋒街道、文峰街道、亭湖經濟開發區范圍內,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成年居民。
2、學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學籍在亭湖區五星街道、大洋街道、毓龍街道、新洋街道、先鋒街道、文峰街道、亭湖經濟開發區、鹽都新區以及鹽都區張莊街道范圍內的已參保在線學生兒童;戶籍在此范圍內的已參保其他未成年人。
二、繳費標準
1、成年城鎮居民:年滿18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滿60周歲人員每人每年繳納320元,財政補助380元;年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年繳納220元,財政補助380元。上述兩類對象中城鎮低保人員、特困居民和重度殘疾人員(一級和二級)個人不繳費,個人應繳部分由財政全額補助。
2、學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城鄉低保、特困家庭和重度殘疾(一級和二級)的學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個人不繳費,個人應繳部分由財政全額補助;其他學生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繳納90元,財政補助380元。
三、繳費地點
1、已參保成年居民可持居民身份證和醫療保險卡到市區江蘇銀行任一網點繳費。
2、未參保成年居民可持相關資料到市醫保中心或社區居委會辦理登記繳費。
3、在校(托幼機構)學生兒童在學校(托幼機構)集中登記繳費。
4、學齡前兒童及其他未成年人在居住地或指定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登記繳費。
四、繳費時間
1、成年居民繳費自7月1日開始,12月25日結束。
2、在校(托幼機構)學生兒童繳費自9月1日開始,9月30日結束。
3、學齡前兒童及其他未成年人繳費自7月1日開始,8月31日結束。
請廣大居民相互轉告,按時到上述地點繳費,以保證醫療保險待遇的正常享受。
市開發區、城南新區范圍內的參保人員在所屬區域指定地點繳費,詳情請分別咨詢兩區社會保障中心。
咨詢電話:
鹽城市醫療保險基金中心 88160023 88329975
鹽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障管理中心 68820212 68820216
城南新區社會保障中心 69935969 69935916
鹽城市醫療保險基金中心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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